第27节

  到了镇上,唐明远就打发杨铮先去外面转转,探探纠察队和联防队,红卫兵今儿出发在哪儿巡逻,他自己和女儿来到搪瓷缸厂找唐明远。
  门卫看了眼他们父女都穿着干净整洁,喊了一个路过的工人去和唐红军说一声。
  唐红军还真没想到三叔竟然会来寻他,很快就过来把他们父女领到自己的小办公室,还用崭新的白搪瓷缸给他们倒了开水,显得很亲近的开口:“叔,你今儿怎么有空带着阿宝来看我?”
  唐明远幽深的眼睛一直看着他,听到他这话,嗮然一笑:“我只想知道,前几天你为什么和刘家的人一起把小宝他们带去刘家。”
  唐红军真没想到唐明远会这么毫不客气的问自己,看了眼捧着搪瓷杯一脸乖巧的唐宝,笑了笑:“叔,阿宝也是我的妹妹,我这不是想她能嫁的好,衣食无忧的享福吗!”
  能把自己的无耻说的这么冠冕堂皇,真的让唐宝有点对他另眼相看,这还真是人才啊,想要往上爬,肯定是要脸皮够厚才行。
  可是这话真的很欠抽啊!自己等下可一定要把禁书放在引人注目的地方,看他到时候怎么狡辩。
  “你真变了,”唐明远看着他的眼神很失望,低沉的声音却格外郑重:“唐红军,我警告你,以后不准算计阿宝,要不然你可别怪我不客气。”
  说完,就起身,丹凤眼凌厉的看着他,淡淡的道:“你别逼我对你动手,我保证你再敢算计小宝,我能让你死的无声无息。”
  他的语气和眼神带着杀气,让唐红军心里一咯噔,没想到老好人一样的三叔会这么威胁自己,真是咬人的狗不会叫,自己看走眼了。
  唐红军掩去自己的害怕,苦笑着道:“叔,我真是好心办了坏事,再者我也没想到刘家大姐会来这一手,以后你们的事情我肯定不掺合。”
  他的好日子才开始,可不想因为这莫民奇妙的事情被自己是三叔记恨上,要是他一时想不开和自己同归于尽怎么办?
  因此,把事情全都推到刘佳月的身上,反正,这件事确实是刘佳月的主意。
  唐明远的眼里带着点讽刺的意味,起身道:“那就好,我们不打搅了,告辞。”
  “叔,您看您来了,我请你和阿宝吃午饭吧?”唐红军看了眼自己的手表,现在还没九点,想到国营饭店里要发生的事情,一脸诚恳的看着他们开口:“叔,都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中午我让刘家大姐出来,把这件事说清楚,免得以后留下什么误会。”
  要不是唐明远太了解他无利不起早的性子,看到他这情真意切的表情,肯定会以为自己误会他了。
  不过,刘家的人欺负了自己的老婆和女儿,唐明远也是想见一面,确定自己的立场,免得他们再来找茬,淡淡的道:“我们先去办点事,等下再来寻你。”
  唐红军一口应下:“好,好,那我们十一点在东街的国营饭店见,不见不散。”
  又看着唐宝,做出一脸体贴的大哥哥的模样:“阿宝,要不你就在哥哥这呆着?”
  “不用了,”唐宝一脸乖巧腼腆的模样,声音细细软软的,显得脾气好极了:“我和爸爸,要去,买点东西。”
  ……
  唐宝觉得自己现在正常的时候越来越多了,昨儿下午起慢吞吞的,今儿早上起就正常了。
  因此,和唐明远跟着杨铮顺着羊肠小道,来到小山坡后面的黑市,看着热热闹闹的交易场所,嘴角弯弯的笑了笑:“这还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
  唐明远也看了看四周:“这地方好,居高临下能看见联防队过来,就算是他们过来了,这四面八方都是山,随便一躲就能避过去了。”
  “嘿嘿,叔,姐,我先去和朋友打个招呼,”杨铮来到这里,倒是如鱼得水,悄悄的和好几个汉子眉来眼去了。
  唐明远也不想他跟着,免得女儿不好做手脚,看着还没一米五的杨铮,下意识的叮嘱:“那你自己小心点,有事就大喊。”
  “好勒。”话音才落,他就已经窜出去了,凑到几个高大的汉子身边,随着他们几个人走远点,明显是有猫腻的样子。
  黑市里的好处就是买卖可以不用各种票,唐明远和唐宝用钱买了十五斤大米和十斤面粉,在大树后一转,趁着四周没人看见,就把粮食收到了空间里。
  父女俩再度出来的时候,被一个绑着两根麻花辫,头发颜色乌黑,眉眼清秀,身上穿着的布褂却是补丁摞着补丁,甚至还有几个窟窿都没有碎布打补丁,显得很是落魄。
  可是人家一开口,就显得特土豪:“两位,我这有野猪肉,你们要吗?”
  第一卷 三十章 意外之喜
  唐宝听到“猪肉”就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这才察觉到面前这姑娘的不是简单的人。
  哪怕她穿的破破烂烂的,晒的小麦色的肌肤泛着健康的光泽,脚上却穿着一双圆头皮鞋,倒是显得她的破衣裳太过刻意了。
  唐明远谨慎的看了看四周,低声问:“怎么卖?”
  那姑娘就是看他们父女衣裳整齐,这才前来招呼,露出个笑容:“野猪肉一块一角一斤,还剩下点家猪后腿瘦肉便宜了,只要一块六角一斤,不用票。”
  唐明远还是跟上去,买了三块钱的肉,准备包饺子,这些天家里都很久没看见肉了。
  这里的黑市明显比以前更热闹了,吃喝用的应有尽有,估摸着东西齐全的都能和供销社相提并论了,当然,这里的肯定是贵一点。
  再者这里地方大,卖东西的都不会凑在一起。
  唐宝忍不住诱惑买了一只卤的野鸡,又买了些干海带,虾米什么的,这才准备回去。
  山坡后的树木并不多,因此太阳出来一走动,唐明远见女儿出汗了,就让她在树底下等自己,自己去看看杨铮怎么还不来。
  唐宝一点也不顾忌形象的坐在树荫底下,身前放着竹背篓,为防杨铮起疑,还特意放了不占重量的干海带,虾米,两斤大米和两斤多猪肉,还有卤好的野鸡,用万分饥渴的眼神看了看肥瘦相间的猪肉,想象着自己已经在吃红烧肉……
  光是想想,就美的让她的口水都差点流出来了。
  可怜记忆里的自己曾经是为了减肥和三高,肉都不想碰,就吃鱼虾和海鲜。
  老天,我错了,要是能把我的空间塞满肉,我一定会好好珍惜吃肉的机会,绝不会嫌肥挑瘦。
  “闺女,你这肉怎么卖?”一个穿着青色罩衣,面黄肌瘦,头发斑白的老太太走过来,蹲在她跟前,有点浑浊的眼神几乎黏在肉上。
  唐宝一看自己的姿势,和来黑市上卖东西的人差不多,抬头冲老太太一笑:“大娘,我这是才买来的,不卖。”
  “闺女,那你能不能卖我一点?”老太太直截了当地问,见她歉意的摇头,满脸苦涩的恳求:“我家老头子快不行了,我就想给他吃顿好的,可是今儿猪肉都卖完了……”
  唐宝听了很是不忍,自己虽然十来天没吃肉了,可是家里有几乎每天都能吃到鸡蛋,点头同意:“大娘,肉三块钱。”
  老太太从兜里掏出一块旧帕子,里面却只有一角两角的钱和一个细腻通透纯正,形状光素,用料厚实,没有绺裂的玉手镯。
  她满是期待的看着她:“闺女,这是我藏下来的陪嫁,羊脂玉手镯,我和你换肉成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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