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拍照之前傅来音去卫生间涂口红,这才恍然大悟登记员为什么是那副表情!
  衣服是陆霄随手套的,她从出门到现在也没照镜子,所以完全没想到会是这个样子!
  方口领毛衣,露出大片脖子和锁骨,也不知道狼人陆霄是怎么亲的,可以亲出那么大一片青紫痕迹,看起来完全不像吻痕,倒像被人揍了。加上她嘴唇被陆霄的尖牙咬破了,又肿又破,看起来也惨兮兮;更绝的是,傅来音发现连脑门上都有一块淤青,这个样子,谁信是□□做出来的?
  傅来音头痛。她就这样子拍照?!
  幸好卫生间有其他姑娘补妆,也愿意帮她遮一遮,傅来音这才保住了体面。
  傅来音哀怨地看着陆霄:“你干嘛不提醒我呀。”
  “提醒什么?”
  傅来音指了指额头,又指了指脖子,气道:“全是淤青!”
  陆霄盯了她半晌,“没有。”
  “之前有,我盖住了。”
  陆霄摇头:“之前也没有。”
  傅来音:“……”因为你瞎。
  红本本到手,傅来音仔细瞧了瞧照片——嗯,还好,能看。
  两个红本本都在傅来音手里,傅来音盯着看了好一会儿,突然有种不一样的感觉。
  之前的心动、爱慕、崇拜、欣赏全都在,却又多了一点什么——害怕、惶恐、不安、茫茫然突然没有了,陆霄的脸重新映入眼帘里,只剩下一种稳稳的安心。
  就,结婚了呀。
  原来这样就绑在一起了。
  傅来音抿唇,盈盈看着他:“你什么感觉呀?”
  陆霄吻她一下:“合法拥有你。”人生重新有了羁绊。
  傅来音目光深深,透出无限眷恋,心神一荡,口随心动:“我——”陆霄捂住了她的嘴。
  男人的目光同样深深,在她额间落下一吻:“我爱你。”
  傅来音闭上眼。这是会爱的、不会爱的、诚实的、撒谎的情侣爱人间一定会说的话,它无数次出现在小说、电影、戏剧、歌曲里,被无数人听到腻烦。这句话的魔力,唯有在你爱的人口中吐出才会被你感知。“爱你”不行,“爱”不行,“我爱”不行,一定要是这完完整整的三个字,当他说出口的时候,你真的再也找不出第二句能与之媲美的情话。全世界最会写爱情的作家用十万字描写“我爱你”,也抵不过一句“我爱你”。
  坦然、赤诚、情深意重,就是我爱你;没有修饰、不必掩饰,就是我爱你。
  我爱你。两个陌生人之间最深的羁绊、最浓的感情、最动人的关系,就是我爱你。
  人世间只有这一句是表白。
  “我也爱你。”
  但两个小时后傅来音就爱不动了。
  她爆红着脸,瞪着陆霄,手指发颤,“你”了半天,最后气出一个:“精虫上脑!”
  陆霄咬着她的耳垂,吮了又吮,咬了又咬,抓着她的手,十指相扣,蹭了蹭。
  傅来音推开他,“不可以,不要,不行。”泪眼汪汪看着他,“我疼。”
  陆霄喘着粗气:“我也疼。”
  “陆霄,陆霄,陆霄……”又软又娇,粘哒哒,甜腻腻,男人听得额上青筋暴起,狠狠咬她一口,这完全是火上浇油!
  傅来音抱住他,泫然欲泣:“真的疼呀……”
  陆霄狠狠喘了几口气,将人裹进被子里,大步走向浴室,冷水一开,哗啦啦,透心凉。
  哦,原来是这样忍下来的。
  第65章 亲爱的我的爱人
  领证,就是傅来音噩梦的开始。
  春节长假,别人家都是走亲访友,阖家团圆,只有陆霄,抱着傅来音禽兽遍了家里每个地方,沙发、冰箱、流理台、小花园……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做不到,傅来音又羞又气,咬他,掐他,挠他,踢他,可怜巴巴求他,没用。郎心硬似铁,无义又无情。
  傅来音疼得厉害,窝在被窝里哭,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每次会有那么一时半会儿是舒服的,但也就那么一会儿,陆霄的时间太长了,长到她难受。也……也太大,撑得不行,完全适应不了。
  陆霄骗她说多做就会适应,一个春假过去了,做了无数次,还是撑得难受。
  傅来音抽泣着,绝望地想:这可是要用一辈子的呀,怎么办?以后每天晚上都要痛一遭,谁受得住呀!
  她哭得更伤心了。
  陆霄此刻一无所知。
  两个小时后他从健身房出来,被子一扒,小姑娘眼眶通红,鼻子通红,眼泪流了一枕头,见了他,眼眶一热,又委屈地哭了起来。
  陆霄将她抱起来,“怎么了?”
  傅来音盈盈望着他,嘴一瘪,“疼呀。”靠在他怀里,软声道:“真的好疼。”
  陆霄顿了顿,抹掉她的眼泪,“那就不做。”
  傅来音抽噎着瞧他。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的。
  “你想做的时候再做。”无所谓的样子和前几天疯狂的行为矛盾至极,傅来音一时竟有些忐忑。
  是她最近叫得太惨了吗?做腻了?他是不是觉得她太娇气啊?
  傅来音咬唇:“真的?”
  “嗯。”
  陆霄从那天开始,竟然真的不再碰她。
  傅来音不敢相信。
  日常亲亲摸摸抱抱还是有的,傅来音也感受到他的欲望,可是也真的如他所言,傅来音不点头,陆霄绝不做到最后。
  两个星期后,傅来音觉得愧疚,即便心里还是很怕,看着陆霄难受的样子,心一横,眼一闭,“你来吧。”
  陆霄掰开她握成拳头的手,喘着粗气吻了吻,“不来。”又一件一件把衣服给她穿上了。
  傅来音没勇气说第二遍“你来吧”,默默抬手,穿好了衣服。
  陆霄道:“早上和我一起跑步。”
  傅来音不爱运动,运动中最讨厌的就是跑步,但她在这种情况下说不出拒绝的话,只好答应。
  她没想到,陆霄说的跑步,不是随随便便跑两圈,而是正儿八经跑五公里。不在楼下,而是绕着三俞市的江,跑完了一整段滨江路。
  第一天跑完后,傅来音第二天全身酸痛,感觉比□□还累。陆霄竟然拖着她,还是跑完了第二天的五公里。
  傅来音无比渴望开学。
  就在开学前两天,陆霄收到消息——魏千山不行了。
  夜里十二点,陆霄开车去见他最后一面,傅来音跟着一起。
  魏千山住在一个半山上的别墅里。他们到的时候,房间里只有两个照顾他的护士。
  魏千山头发已经掉光,面色苍白,骨瘦如柴,全然不是傅来音记忆里那个笑眯眯,红光满面的老头子。
  他缓慢掀起眼皮瞧了来人一眼,朝二人笑了笑。这笑给了傅来音熟悉的感觉——确实是魏千山。
  “公司就当做你们的结婚礼物送你吧。”不开口则已,一开口惊人,魏千山精神似乎瞬间好了些,笑眯眯的样子,像极了老狐狸。
  “不要。”陆霄拒绝得干脆,“目标完成后你自己处理。”
  魏千山瞧他一眼,“要我从阴曹地府爬出来处理?”
  “让你儿子来。”
  魏千山笑眯眯:“我没结婚,我也没有私生子。这一去,魏家就全去了。”
  傅来音心里一惊。魏千山公布的个人信息不是这样的啊。
  “那你自己找一个继承者。”
  “我不是找了你吗?”魏千山还是笑眯眯,“当然你也可以送人,爱送谁送谁,爱怎么处理怎么处理。”
  陆霄眉头皱起。
  “我一撒手,还管这些干嘛。”魏千山的行为令人费解。
  陆霄冷声道:“我也不会管。”
  魏千山点点头,“可以,你安排就行了。”
  这两个人的行为都令人费解。
  这是什么两个人?一个非要送,一个绝不要,推来推去的还是三俞市独大的安保公司?
  傅来音想把眼前的景象送给正在创作的周敏,小说《金钱至上》的名字可能需要改改。
  两个人见完魏千山的第二天,魏千山就去了。圆独山半山别墅大火,消防员赶到的时候,别墅已经烧了半边,魏千山住的房间烧得什么都不剩。
  傅来音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不可置信,心里转过无数阴谋论。陆霄就在她旁边,眉头紧皱,说了一句:“疯子。”
  傅来音瞪着他:“他自己?”
  陆霄点头。
  过了一周,警察通报这起火灾,竟真的是魏千山自己放的。
  傅来音叹一声,自己从来看不懂魏千山,他确实是一个捉摸不透的人。生前风风火火雷厉风行贪恋权势,临死前说放下就放下,钱、权、欲、色统统不要,一把火把生前一切烧得干干净净,好像从未存在。
  太莫名其妙了。
  看不懂就看不懂,傅来音和魏千山毕竟不熟,了解也不多,唏嘘一阵后,便不再多想,苦大仇深继续跑步去。
  跑步是痛苦的,效果却也看得到。傅来音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比原来轻盈了不少,精力也更充沛了些。
  还有一些难以启齿的变化,她谁也没说。
  就是,陆霄亲亲摸摸的时候,她有一种奇奇怪怪的感觉,陆霄停手后,她会依恋又不舍地蹭蹭他。
  之前她也喜欢陆霄的亲吻,但不是这样的感觉,难说,她隐隐约约知道是为什么。
  她当然也知道这是正常的,但是要她突然对陆霄表达这方面的需求,也不知怎么的,死活说不出口。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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