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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人像还原

  “喂,刘法医,人像还原得多久做好?”张山问道。
  “你是说3号尸吗?”
  “3号和4号,都做个人像还原。”张山道。
  电话那头的刘明汗颜,因为做人像还原是相当耗功夫的,做一个可能就得做个一两天,更何况做两个呢?他保守的回复道:“最快也得三天。”
  “你辛苦点,加个班呢?”
  “我晕。那也得两天,只可能多不可能少。”刘明补充道,“3号尸体还好说一点,4号尸体已经死了四五年了,面部骨骼有多处出现虫蛀迹象,并且骨质太催,要先把有洞的地方都补上做个人骨修复,之后才能做还原,但是3号尸体最快1天就可以做好了。”
  “嗯,我们在走访的时候发现了一些线索,急需3号尸的人像来找人确认身份。”
  “知道了,我这儿也连轴转呢,甭催了,再催辞职。”
  刘明在电话这头抱怨道。
  的确,自从进刑警支队这么多年了,还是头一次这么累,三天两头的就有死人,李勇、董良,加上这次的4具尸体,一个多礼拜的功夫就有六个死人,都快赶上平均一天一个了,这个工作量他哪里吃得消?但抱怨归抱怨,他深知自己工作岗位在支队的重要性,并不会因为工作劳累而消极怠工,因为不但是他累,跑外勤的刑警谁也不清闲。大家同心协力把案子破了才是目的。
  “别介啊,您要是辞职,咱们整个刑侦支队大几十号子人都得跟个没头苍蝇似的乱撞。”张山赶忙赔笑道,毕竟人家是老牌法医了。
  “我尽快吧。”说完后,刘明挂断电话。
  张山说:“现在其中一具尸体的身份已经确认了,另外一具尸体我觉得也八九不离十。久等法医出来人像模拟找附近的商户比对了。”
  他把目前的形式分析了一下。
  慕云道:“只要能确定死者的身份,咱们的工作就算成功了一大半。但是……是谁会杀死这些流浪人员呢?”
  “我觉得应该和非法倒卖人体器官有关系。”他沉吟道,“倒卖人体器官是一个利润十分庞大的黑色产业链,从事这样的人群不在少数,但是有很多都是迫于经济压力自愿出售人体器官,比如说当年有个人为了一部苹果手机就卖了自己一个肾的。”
  慕云也听说过这个新闻,对于这种为了一部手机就能割个肾的人的行为表示十分不理解,甚至觉得他有精神病,“但是我们所查找到的4名被害人里,只有2号被害人缺了一颗肾脏,其余三名被害人的身体器官并没有丢失。”
  一个刑事案件的侦破,一定要有大局观。所谓大局观,你可以理解成一个大的趋势,放在本案当中考虑,就是考虑受害人的多数共同点。本案受害人有三名都是残障人士,那么这起案子的大局观就是残障人士,通过这方面的侦查思路来排查,就能够排查到死者。但是这四名残障人士只有一名缺少了一个器官,所以说如果硬要说这背后牵扯到了一个非法倒卖人体器官的团伙就过于牵强了。毕竟剩下的三名被害人的尸体都是完好的。
  与其这样干瞪眼等着法医的人像还原,还不如继续去排查走访其他的目击证人,两天的时间说长不长,但是对于人命关天的案子来说,每一秒都不容耽搁。否则一时的迟疑都可能造成失去破案时机的后果。工地上发生这么重要的案子,想必知道这件事的围观群众一定会和亲戚朋友说,世界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很快也会传递到凶手的耳朵里,如果他们一旦错过了最佳破案时期,就给凶手制造了逃跑的机会。哪怕凶手不逃跑,也给了他足够的准备时间,作伪证、串供、制造不在场证明……这些都是极有可能并且在刑事案件中经常发生的事儿。
  张山和慕云两个人没闲着,开始追查2号尸体的来源。2号尸体是一个聋哑人,和1号尸、3号尸的共同点是他们都是残障人士。并且根据1号和3号尸体的生前职业特征来说,2号尸也极有可能是一名无亲无故甚至居无定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是这1号尸和3号尸都是在职业技术学院附近乞讨的,那么这2号尸生前经常在哪个地区乞讨呢?
  暮云说,如果2号尸生前也是一个乞讨人员,但并非在这个区域的话,我们想要查到他的真实信息岂不是要把整个乌市给排查一个便吗?
  张山说,“那个老板刚才说过一句话,说这些乞讨人员有自己的小圈子,所以我们只要随意找到一个乞讨人员,去找他打听,估计就会有收获。”
  慕云说这办法不错,便跟张山一起来到了乌市市中心的万达广场,因为这里是整个乌市最繁华的地段,消费高、商铺多,人流密集度大。对于乞讨者来说,市中心可是兵家必争之地,能经常来市中心逛商场的人都是不差钱的主,谁逛了商场之后买了一身喜欢的衣服,或者名牌包包,心里都美的跟朵花一样,自然不会在乎捐献那么几块钱零钱;当然,也有一些没有钱的小情侣,但是小情侣的捐款比例却是最高的,因为在异性面前,男性往往愿意更多的表现自己,见到一个乞丐无异于是绽放他男性光彩的时刻,他们自然不会放过这么一个表现的机会,所以在女友的面前,他们往往更容易给这些乞讨者些彩头。
  在这样的地方乞讨的收入着实不低,甚至“月薪”超过一线城市的白领都不无可能,有时候赶巧了,一天就能收到数千元的捐款。
  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二人的目光在人流之间来回穿梭,寻找着来这里乞讨的乞丐们。他们没有选错地方,来这里几分钟的时间就找到了一个乞丐,这是一个蓬头垢面,穿着破烂短袖的乞丐,他的脸甚至可能一年都没有洗过,但牙齿却白的出奇。乞丐的手指缝里全都是黑色的泥垢,甚至他认为把指缝里的泥都抠出来可以捏成一个小泥人。
  乞丐“坐”在一个深绿色的毯子上,毯子的前面摆着一个饭碗。饭碗底层铺满了五角、一元的硬币,在硬币上面也能看到几张一元、五元的纸币,虽然看起来这碗沉甸甸的,但张山打赌这里面的钱加起来也到不了一百块。
  作为乞丐,就得有一些“异于常人”的地方,比如说桩子,他天生没有双臂。
  再比如说那个没有被人拿着照片指认,但身份已经八九不离十的3号乞讨者,他天生便是一个骨骼发育不健全的人。或许大都市的人们更愿意去同情可怜这些身体不健全的弱者。人们只会嫉妒比自己更强的人,却永远不会去嫉妒一个比自己差的人,甚至他们会怜悯、同情这些弱者,这是人性的光辉,但也夹杂着人性的炫耀。如果说乞丐有手有脚,体格健硕,是不会有人愿意把腰包里的钱给他的。
  很显然,这名坐在地上的乞丐也有自己独特的地方,他没有双腿,超长的短袖衬衫直接把他的臀部以下的所有部位包裹起来,黑瘦黑瘦的身体就这样在地上不停的扭动让人看了之后都替他感到揪心。
  就连慕云都不忍心看下去,天呐,这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啊。连双腿都没有,紧紧靠着两只手和上肢在地上扭动。
  慕云一边看着,一边掏出自己的钱包,把刚才买水所剩下的6元零钱拿出来就要走过去,却被张山一把拦住。因为这乞丐的伎俩可糊弄不了他。
  “你还真给?他是个假乞丐。”
  “假乞丐?”慕云惊讶道,问你怎么知道的?人家连双腿都没有。
  张山指着那名乞丐道:“你看,他的身边没有任何的交通工具,如果说他没有双腿,他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过来的?还有,他的脸和手很脏,给人一种十分落魄的印象,可是他的牙齿却十分的干净,你认为一个连手脸都不洗的人会有闲心去刷牙吗?最重要的是他的衣服,他这件短袖几乎可以当成连衣裙穿了,他不是没有腿,只是他的腿盘起来后被衬衫完美的包裹住了,加上他逼真的演技自然能骗住不少人。最重要的是他面前的乞讨碗,现在已经是下午了,每天中午和下午都是人流量最多的时候,哪怕平均每一百个人给他一块钱,他都不至于在碗里有这点钱,这只能说明一点,就是他把其他钞票给收起来了。他担心来往的人群看到他碗里的钱太多都不愿意给了,只放上一把零钱,人们就会觉得他很可怜……”
  听到张山的分析后,慕云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他不相信面前这个乞丐会骗人。
  “你看,在这个人的北方无米远处一直坐着一个人。”张山指了指这个人道,“他的胸前有一个斜挎包,挎包很脏,里面鼓鼓囊囊的,并且目光时不时的就朝着乞丐那边看,所以他跟乞丐肯定是一伙的。乞丐的碗里收到大钞就会被他拿走收起来,碗里只留下那么有数的零钱,吸引更多人来同情他,从中谋取更多的利润。”
  慕云觉得张山的分析刷新了她的三观,这世界上竟然有人来欺骗世人的善良。
  “那他既然算不上乞丐,咱们还有必要找他问吗?”
  “当然有必要。”张山胸有成竹道,“他虽然不是真正的乞丐,严格上来说应该算是骗子。但是他们和乞丐之间应该也是打交道的,找他比问那个老板有用多了。”
  “好吧。”
  二人前后脚的走到乞丐的面前,乞丐看到一男一女俩人走到身前双眼就放光,他是错把张山和慕云当成情侣了,因为根据他的“乞讨”经验来看,情侣给钱的可能性是最大的。一看他们俩站在自己跟前,他就一个劲儿的往地上磕头,嘴里念念有词的说着谢谢,好人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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