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

  像是看出了两个侄女在想什么一样,林春华正儿八经地对她们说:“好孩子,千万不要觉得不好意思。当年要不是爹,也就是你们祖父,他徐信良现在还是个给人家干活的小工呢!我一直觉得你们姑父太抠门,对爹回报得太少了。现在有机会用他账上的钱,你们还迟疑什么?”
  姐妹俩对视一眼,都有些哭笑不得。
  ……
  买完新衣服、新首饰之后,姐妹俩被徐家的汽车安全地送回家中。
  洗漱过后,差不多就已经到了她们平日里睡觉的时间了,可林灼还是舍不得睡。
  她把今天刚买的新衣服摊开摆在床上,拉着林灯帮她选衣服。
  “姐,上海的成衣好贵啊,不过好好看。”林灼说着,拿着一条天蓝色的连衣裙往自己身上比,“我穿这件怎么样?”
  林灯打了个哈欠,点点头:“好的呀。”
  “这件浅绿色的呢?”
  “也好的呀。”
  林灼不满意了:“姐!你敷衍我!”
  “没有没有,我是觉得我们家灼儿穿什么都好看。”林灯开玩笑说:“我就是担心你太好看了,到晚宴上被哪家的坏小子给骗走了呢。”
  “姐,这是我才要担心的问题好吧。”林灼看向林灯不施脂粉的脸,和松散着披在背后的长发,只觉得自家姐姐简直是像仙女一样的人物,一颦一笑都美不胜收,“你今晚买的那几条裙子都好好看啊,尤其是姑姑给你拿的那条水粉色的纱裙,上面还镶了钻呢,好漂亮呀!我都担心你到了宴会上,会招惹来一堆烂桃花——比如那个什么秦家公子,他要是看上了你,但他家里又不同意你们在一起的话,那可怎么办啊?”
  听了妹妹的担忧,林灯却是忍不住扑哧一笑:“小灼啊,你这脑补的也太多了吧?你这不是自恋,是替你姐自恋啊。”
  林灼叹了口气,对着林灯摇了摇头,眼中浮现出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算了算了,就知道跟你说也没用,还是辛苦本小姐到时候多看着你一些吧。”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秦家晚宴
  第八十二章 秦家晚宴
  周六的傍晚, 林灯下班后没有卸妆, 而是来到员工休息室里,对着镜子补了补妆容。
  她自己平时上学是基本不化妆的,家里的化妆品不是很多。她又不喜欢借用别人的, 所以干脆补好妆再走。
  一旁的颜薇见了,对林灯抛了个媚眼, 笑道:“小灯呀, 你这又是要约会去了?”
  林灯刚要开口,就听颜薇道:“哦,不对, 我说错了, 是你朋友。要和朋友去吃晚饭吗?有朋友可真好啊,唉, 我老是一个人吃晚饭,都没有人陪。”
  颜薇是那种刚认识时好像很高冷,时间久了就变得有点话痨的那种女人。
  林灯知道, 有时候颜薇只是单纯地想和其他人说说话而已。至于林灯回答什么,不重要。
  所以她只是对颜薇微笑了一下, 没有再进一步解释。
  她还赶时间回家换衣服呢。
  六点钟时,徐家的车准时来林家接他们。让林灯没有想到的是,开车的不是徐家的司机, 而是徐宛昌本人。
  林灯看着空空如也的车,奇怪地问:“姑姑和宛娜表妹人呢?”
  “在后头呢。”徐宛昌微微动了动下巴,懒懒地靠在椅背上, 眉眼风流:“我先来接你们过去。”
  林修诚打开车门,转过身对两个妹妹说:“你们稍等一下,坐姑姑的车走。”
  徐宛昌见了,脸色显然不大好看:“修诚表弟,你这是什么意思。”
  林修诚皮笑肉不笑地说:“女孩子们还是跟着姑姑一起走吧,比较方便。你说是吗,表哥?”
  徐宛昌轻哼一声,没说什么,不大情愿地发动车子走了。
  看着汽车排气筒排出的白烟,就好像徐宛昌的火气一样,林灼不禁幸灾乐祸地笑:“哈哈,姐,你看到没,徐家表哥的脸好臭啊!估计他快被哥哥给气死了吧,哈哈哈!”
  林灯也忍不住笑了笑。
  她们家哥哥还真是个护妹狂魔,连自家表哥都这么提防着,外人就更不必说了。
  有亲哥哥在身边,林灯觉得自己应该不用担心林灼所说的烂桃花了。
  ……
  林春华她们的车很快就来了。包括司机和徐宛娜在内,三人看向林灯的目光中无一不透露着惊艳。
  林灯今天没有穿昨天林灼口中的水粉色镶钻仙女裙,而是挑了一件款式简洁大方的白色连衣裙,上面只简单地点缀着几缕淡绿色的枝叶花纹,却有种说不出的清新淡雅。
  她今天没有把头发全都扎起来或者盘起来,而是披散着长发,只从头顶顺着刘海的边缘编了两个鱼骨辫,用一对银色镶绿水晶发卡分别在耳后固定住。耳环和发饰是一套的,也是银色的坠子镶嵌着一颗不大不小的绿水晶。搭上一双与裙子同色的白色高跟鞋和小手包,远远看去就好像是一个误入凡尘的小精灵。
  林灯走近了徐宛娜才发现,原来她在a字裙上系了一根镶满水钻的腰带,勾勒出了纤细的腰身。
  看似普通的裙摆外还笼罩着一层白色的薄纱,为裙子增添了一丝仙气的同时,还显得林灯的那双长腿又细又直。
  徐宛娜看得眼睛都直了,忍不住感慨道:“表姐今天可真好看……”
  林灼有些骄傲地笑了:“我姐姐哪天不好看啊!”
  林灼今天也是精心打扮了一番的。她穿了一条价值不菲的天蓝色蕾丝连衣裙,头上戴着一个蓝色水晶混水钻的发箍。略带婴儿肥的小脸虽还有几分稚嫩,但已经能明显看出是个大美人胚子。
  不像徐宛娜,她的五官显然还没长开。眼睛随徐信良,偏小,肤色也不知是晒的还是天生的,有些黑中泛红。
  更要命的是她还穿了条粉色的木耳领长裙,风格瞧着跟林灯穿过的一件洋装很像,可这个颜色很挑肤色,实在是不大适合如今的徐宛娜。
  显然林春华也不在意家里的这个“庶女”打扮成什么样,只要两个侄女好看就行了。
  ……
  车子到达秦家门口后,自有穿着制服的仆人上前替她们开车门。
  林灯道了声谢谢,高跟鞋踩上铺在地上的红毯。
  她没想到秦家开个宴会而已,竟然连红地毯都铺上了……搞得跟明星走秀似的。
  这排场可真不小。
  幸好她用了点心思打扮,这样的场合要是穿得太随意,可真是会和其他人格格不入的。
  林灼头一次参加这样的宴会,走红地毯的时候不禁感到十分紧张。
  林灯见了便拉住她的手,鼓励地朝妹妹笑了笑。
  林灼下意识地回以微笑,只是嘴角情不自禁地有些颤抖。
  好在林灼今天没穿高跟鞋,仅仅是走条路而已,又有林灯陪着,还不至于出什么差错。
  她本以为自己的紧张情绪在进门后便可以得到缓解了,却没想到在迈进秦家大门的那一瞬间,她就被秦家大厅巨大的水晶灯晃花了眼睛。
  这年头电费极贵,普通人家拥有一盏电灯都已十分奢侈,可秦家一眼望去,就有不知道多少个巨大的水晶吊灯……
  不仅如此,从脚下踩着的花纹繁复的地毯、客厅中摆放着的暗红色真皮沙发、墙角立着的古董花瓶,到酒柜里精心摆放过的洋酒……秦家的每一个角落都在无声地告诉来客,秦家的财力有多么雄厚。
  林灼此刻才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什么叫做真正的巨富之家!
  和秦家相比,徐家简直就像是土财主一样,格调不知道差了多少。
  林春华和徐宛娜已经不是第一次来秦家了,可是每一次来,她们还是会被秦家的富丽堂皇所震撼。
  让她们感到意外的是,林灯虽是头一次来秦家,看起来却非常镇定。
  她甚至可以做到目不斜视,神色淡然地看向前方。
  要知道就算是林春华,第一次来秦家的时候都忍不住惊讶地张开了嘴巴。
  毕竟秦家对她们这样的人来说,就好像是另外一个世界一样……
  林春华禁不住在心里想,她这个大侄女可真不一般。
  要是没嫁过人,说不定还能攀上个高枝。
  现在嘛……
  她上前拉了下林灯的手臂,亲热地笑道:“走吧,灯儿,我先带你们去认识几位太太。”
  林灯点点头,听话地跟了过去。
  从林春华的态度和对方的打扮上,林灯基本上只用一分钟不到的时间,就能判断出对方的地位,以及她们和林春华的关系。
  如果她没猜错的话,林春华先给她介绍的这一批太太,都是出自与徐家等级差不多、甚至略低一点的“小家族”。
  认识了这些太太们之后,她也就顺便认识了他们的子女或是子侄。
  赴宴之前林春华就叮嘱过她了,林灯是离过婚的,所以很难高嫁,不如找个门当户对的,或是门第略低一点的人家,这样林灯嫁过去之后才不会受委屈。
  姑姑是为了她好才会这样说的,林灯理解。不过林灯对于再婚这件事实在是没什么热情,因此在面对林春华给她介绍的那些人时,她虽保持着礼貌,却显得颇有几分冷淡。
  其中一位姓王的夫人,在知道林灯姐妹俩不是本地人、又只是林春华的侄女时,就已经有些瞧不上她们了。见林灯和林灼两个一个不言不语,一个天真稚气,就朝着林灯凉凉地说了一句:“林小姐生得可真俊,瞧着派头也足,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秦家的小姐呢。”
  林灯这么大的人了,如何听不出王太太话里话外的讽刺之意?
  不过她无意与人结怨,又不想给林春华惹麻烦,因此只是淡淡地回了一句“王太太过誉了”,就没再言语,让王太太好没意思,没话可说了。
  林春华见了,知道王太太这是没看上林灯,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只是在心里暗骂了一句王太太没眼光。
  王家没看上她们,她们还看不上王家呢!不过是这几年做水泥生意发了家的暴发户而已,有什么可看不上她们的?
  林春华很快就将目标转移到了另一位姓江的太太身上。
  林灯则继续百无聊赖地站在林春华身边,保持着尴尬而不失礼貌地微笑。
  就在这时,林灯忽然发现不远处有一个熟人——一个她不太想见到的熟人。
  她不想和对方有任何牵扯,因此几乎是在看到薛芳蕤的瞬间就转移了视线,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薛芳蕤,还有她身边的萧泗显然已经看到了她。
  “林小姐!”萧泗虽然还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但是和他哥一样生得身高腿长,没两步就走到了林灯的面前,“好巧,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林灯干笑着说:“是啊,好巧。”
  林灯在上海滩的豪门圈子里还是一个崭新的面孔,可萧泗这位萧家的小少爷,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一旁的林春华等几个妇人见他们认识,不禁十分惊讶。
  王太太更是直接问道:“萧公子,你和林……林小姐认识?”
  萧泗并不记得这个妇人是谁了,不过还是含笑答道:“是啊,她是我隔壁学校的同学。”
  一听说他们只是同学,王太太不由松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他们的关系不近。不然林灯回过头要是向萧泗告状,她岂不是会给萧家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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