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
想要站起身,才发现自己根本使不上任何力气。
“先生,您没事吧?”服务员彬彬有礼上前。
他只淡然颔首,声音一如既往的清浅:“外面发生什么事了?”
“这……”服务员迟疑了片刻,“马路对面,好像有人掉下来了。”
只是有人掉下来了。
他突然便冷静了下来,点点头,拿出两张钞票放在桌上,矜贵起身。
外面围观的人更多了。
他缓缓上前,也许因为他的脸色、也许因为他的穿着、也许有人认出了他,不少人让开了位子,让他得以轻松瞧见中间那人。
细雨中,她的衣裳很熟悉,半边脸安好无损,半边脸躺在血泊里看不清原样。
她流了好多血啊,和着雨水,染红了一大片。
“中午十二点,遇见咖啡馆门口,你送送她吧。”
昨晚,楚然是这样说的,笑的花枝招展。
他上前,挡住了那些人的视线,仍旧沉默,仍旧面无表情,望着女人可怖的神色,竟觉得……看那些五官周全的人不顺眼起来。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一幕……很熟悉,好像曾经发生过一般,或者说……应该早就发生过……
好久,他慢慢道:“我来了,送送你。”
……
季笙得到楚然死讯的时候,正在别墅门口,今日他穿的格外正式,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严谨肃穆的神色,九百九十九朵白玫瑰,和……
一枚戒指。
一枚用来求婚的戒指。
他想娶她。
这个承诺,从没给过任何人,也没打算给任何人,却在她身上破了例。
娶她当唯一的妻子。
可楚然不在家,不得已打了她的手机,接听人却是沈御,心中不悦,却只想着见到她再惩罚她好了,他问他:“楚然在哪儿?”
“殡仪馆。”沈御是这么说的。
说第一遍时,季笙没有听清。
第二遍时,听清又觉得可笑。
第三遍时,沈御挂了电话,他却笑出声来。
卑鄙的沈御,为了得到楚然,这种蹩脚的谎话都能说出口,他要傻到什么地步才相信?
不行,他要将她带回来,她亲口说的,和沈御断了联系,断的死死的。
可驾车去沈家的岔路口,他终究还是转了方向盘,驶上了去殡仪馆的路。
他不得不信。
他了解沈御,了解这个一直以来的对手。
季笙想,他今天真不应该穿黑色西装的,毕竟……这么像去参加一场葬礼;他真不该拿白玫瑰的,毕竟……这么像去参加一场葬礼。
他分明……是想要求婚的!
到了殡仪馆,沈御已经不在了,工作人员说,送她来的那个男人本来好好的,还知道对他们有礼貌的道谢,一转身的功夫竟然呕了一口血,人也昏了过去,已经送到医院去了。
工作人员拦着,不让他掀开白布,他仍旧掀开了。
见到楚然之前他还在想着,怎么不是在医院,为什么不送医院,可当看见她时,才知道……
她有一半,已经面目全非。
静静打量着她,即便只有一半绝色,她仍旧很美,仍旧……可以做他的季太太。
折了一枝白玫瑰,放在女人身旁:“白玫瑰的花语是……我足以与你相配。”
伸手,想要将戒指为她戴上。
却发现,她的中指早已被戴上了一枚,当初那个雨天,她扔掉的那一枚,沈御狼狈趴在草丛里去寻找的那一枚。
嗤笑一声,他毫不犹豫将戒指摘了下来,换上了自己的。
看着那枚戒指,他笑开,如初见一般风流而玩味,只是眼角微湿:
“你好啊,季太太。”
……
楚然再醒过来时,已经在小棺材的肚子里了。
小棺材是聚魂棺,她的肉身被收在里面,如一具骷髅一般躺在那里,白色广袖仙裙被血染红了,血脉尽断,一寸肌肤一寸血。
小棺材吃下的珠宝,正被它一点点消化着,化作蓝色精气,续着那肉身的最后一点命力。
一缕金色精魂如轻烟一般,绕着肉身转啊转。
楚然目不转睛的盯着那金色精魂,那是她的天魂。
好久,天魂终于缓缓从眉心处钻入身子里,立刻就像窒息之人吸到空气一般,肉身的青白尸色勉强淡了几分。
“啧啧啧,谁下手这么狠,想致你于死地啊?”小棺材的声音,在它肚子里听着,像西天老佛似的,振聋发聩,回声阵阵,“要不是遇着我,你早就魂飞魄散了,阎王爷那儿都不会有你半分痕迹。”
楚然依旧是阿飘状态,只虚空抚摸着自己那张皮包骨头的脸:“当然是我打不过、也舍不得打的人了。”
“诶?”小棺材八卦兮兮,“是你上次提过,曾嫁过的人?”
楚然抚摸肉身的手一顿,继而笑的粲然:“什么人?我说过,我只嫁过狗。”
小棺材摇头晃脑:“哎,你毕竟年岁尚小,想我是上古圣物,什么没见过……”
“我的确年岁尚小了些,”楚然摇摇头,收回手,“不知你可听过容陌?”
“容陌?没有。”
“噗……”楚然笑了笑,“那你也还年轻着呢。”
“喂,我已近万岁,看你这肉身也就两千岁……”
“所以我吃亏就吃亏在年岁上了啊,”楚然打断了它,径自换了话头,“下个任务完成,我的地魂就该回来了吧?”
“……是。”
“那就快些吧,赶着活命呢。”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就到此完结了,感谢看到这里的读者宝宝们。
ps:“白玫瑰的花语是,我足以与你相配”是古早台偶王子变青蛙的一句台词,我一直觉得这句话无情又浪漫……
下个世界设定是:
暴戾阴狠、将女配当药炉嫁太监的残疾王爷 * 偏执隐忍、被男主毁容心如死灰的可怜女配。
希望大家可以继续看下去、收藏丫~
第18章 残王忠心婢1
大晋三十二年,先皇病逝,新帝登基,念及新帝尚幼,秦王凌九卿摄政,把持朝纲。
王府正厅。
一名女子跪在地上,模样精致,然额角一条长疤蜿蜒到眼下,极为可怖,此刻她正目光平静望向正座那轮椅上的男子。
那男子一袭绣着金丝边流云纹的长袍,长发只用一根玉带绑着,样貌俊美无双,凤目微敛,自有一股睥睨天下的气势。
独独那双腿,是残的。
他是秦王凌九卿,大晋最为尊贵之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王。
“为何?”女子开口,声音死寂,面前,放着他人代笔的赐婚诏书。
凌九卿把玩着拇指上的玉扳指:“绵绵不愿在府上见到你。”
白绵绵,那个……万事不懂、无规无矩,却受尽宠爱,被他放在心尖尖上的女人。
女子睫毛轻颤,手脚冰凉,却死死咬着牙冠,艰涩挤出一句:“你曾说过,会娶我进门的……”
五年前,他不过是双腿残废的废柴闲王,千人暗讽,万人明贬,独她服侍在他病榻旁,不离不弃。
有一日,他腿疾疼痛难忍,险些咬了舌,她将手垫在他口中任他咬着,手背上的疤,五年都未曾消去,那一日,他意识不清的瞧着她说:“若有一日飞黄腾达,定迎你进门。”
就是这句话,她整整记了一千九百多个日日夜夜。
就是这句话,她日日替他的腿疾试药,试到身体虚寒,再无法有孕。
就是这句话,她从十八岁等到二十三岁,等完了女子最美好的岁月。
可是,五年,整整五年,却比不过那个仅出现半年的女人,那个敢忤逆他的女人,那个总是一脸无辜懵懂的女人!
那个女人受人威胁,他便让她替换了去。
那个女人不守规矩,他便废了规矩,也废了她这个府内的管家。
那个女人中了毒蛊,他便将母蛊养在她身子里,十五日一盅血的救她,留下了额角的一块永不会消退的疤。
可换来的……却是他要她嫁给旁人的赐婚书。
“哦?娶你?”凌九卿的话,打断她的思绪,就连以往的承诺,他都像听见笑话般,居高临下望着她,“本王会娶一个低贱下人?”
低贱下人……
女子垂眸,原来自始至终,她都没有认清自己的身份。不过是个低贱下人罢了,竟妄想着当他的妻。
“九卿。”门外,娇俏可人的白绵绵小跑进来,跑到凌九卿身边,靠着他的肩。
凌九卿的神色缓和了些,声音也温柔了:“玩累了?”
“是啊,那纸鸢飞的好高……”
余下的话,听不下去了,女子双拳紧紧攥住,指甲嵌入手心,心口如被人刀削般血淋淋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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