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土地法
走出知州衙门大堂的陈逊,立即就将这事抛在了脑后,他确信,三人最终都会从了。
偌他们都是有傲骨、有大义、有大忠之人,根本不可能被完好无损的俘虏。
反而朱光今天交代的情报很重要。
这说明开封情报站算是非常失职了,回去之后要立即撤了开封站长的职。
尸位素餐,危害甚大。
好在不是所有情报站都这么无用,返回侧院临时驻地的陈逊,刚一进门,就接到了来自高丽的情报。
高丽国王楷打算向金国称臣了。
这条情报非常的重要,比宋国向金国称侄还要重要。
这关系到陈家庄与高丽和倭国的贸易安全。
高丽原来是宋国的藩属国,可以说和金国是敌对关系。若是高丽向金国称臣,敌我关系立即就调转了。
到时候高丽和宋国成了敌国,一般像这种变节的盟友,打起原本的盟友来会比主敌还要凶狠。
这和抗战时期二鬼子非常狠毒是一个道理。
陈家庄以前都是以宋商的名义与高丽商人、官府往来。
若是没有这条“预警”性质的情报,等高丽正式向金国称臣,陈家庄的商船再以宋商的名义去贸易,估计直接连人带船都会被扣了。
今天是五月十六日,不知道高丽具体向金国称臣的时间是几月几日,为了不被弄的措手不及,陈逊立即开始针对这条情报制定措施。
一只又一只信鸽被放了出去,契约等级5级的雪鸽已经经过两次强化,除了速度极快之外,战斗力更是已经达到了猛禽的级别,不再有半路上被大鸟吃了的危险,信息传递准确率接近百分之百。
随着命令传递出去,要不了几天,陈氏旗将正式在海外实行,今后陈家庄与海外商家贸易的名义将不再是大宋广州陈家庄,而是陈氏。
没有“抬头”的陈氏。
五月十八日,休整一日的陈家军兵分两路,一路朝东北方向的增城而去,由陆汇负责。二路朝西南方向的新会和信安,陈逊亲自负责。
东莞和广州的接连胜利,让陈逊深切体会到了广州官府的虚弱,极致虚弱。
所以在战术制定上,陈逊也稍稍大胆了一些。
结果都很顺利,五月十九日,陆汇攻下增城,陈逊攻下新会。五月二十日,陈逊继续攻下信安。
两日破三城,至此,围绕广州湾的六县之地尽归陈逊。
这也意味着宋廷对陈家庄的第二次围剿战正式结束。
接下来,陈逊将要迎接他自重生穿越以来最大的挑战,那就是下辖六县三十万人口的治理。
治理不好,这三十万将会成为陈家庄最大的负担,让陈家庄再也腾不出一丝人力来面对后续的敌人。
治理的好,这三十万人将成为陈家庄最大的助力,可以让陈家庄的实力成指数级的攀升。
陈逊将步军、马军主力聚集在广州之后,发出的第一条政令就是征兵令。
凡是应征成功的士兵,立即发十两银做为安家费,以后每月军俸一两银加一石米,当兵满一年之后,分配军田十亩,军田在士兵服役期间免税,受伤战死都有相应的抚恤。
六月一日,征兵令发出。
六月五日,陈逊再次收到了高丽的飞鸽传信,六月三日,高丽国王楷派使臣郑应文,李侯到会宁,上表称臣。金太宗在回诏中,对高丽王主动称藩,以小事大,表示嘉许,并称不久即会遣使前去高丽宣谕。
高丽的“事大”国策再一次发挥了他“无耻”的有效作用。
六月十日,第一次大规模征兵结束。
出乎陈逊的预料,陈家军就算是已经优中选优,仍然超编招募了三千新兵。
原本陈逊以为两千新兵的目标都很难达成,没曾想,宋朝这片土地上,果然适合反贼的生存。
百姓们完全不管陈家军最后能走到哪一步,只凭选上之后立即发放十两安家费的“优渥”条件,征兵现场就被壮丁挤破了头。
七月初三,金廷以同佥枢密院事高伯淑,鸿胪卿乌至忠为宣谕高丽使,到达高丽宣谕。
金帝将保州路及边地人口在其界者尽数赐给了高丽。
“事大”的国策让高丽再一次尝到了甜头,基本奠定了高丽往后一千年对这项国策的坚定不移。
七月初十,初步训练一个月的新兵,在他们的老兵十将(十人小队队长)带领下,开始进驻六县各乡镇和县城。
随着县城和乡镇的驻兵到位,陈逊的第二条政令正式发出。
七月十五日,陈家军军政府正式成立。
从政令发出之日起,陈家庄正式军政分离。
军政府设在广州,每县设县政府,乡镇设乡镇政府。
陈逊让人在每个乡镇上都购买了一处院子作为乡镇政府驻地。
这一番忙乱,又是一个月过去。
朱光等三人不时的传回消息,虽然没有招安的具体条例下来,但是由于陈家军在广州六县止步不前,变相的支持了朱光三人传递回去的信息,也使得官兵第三次围剿一直没有到来。
而且金军在七夕后的第二天,再一次南下了。
估计后面宋廷已经顾不上广州这块弹丸之地上的一股小小反贼了。
一切的外部大好环境让陈逊能够按照计划,顺利的发出了第三条政令,这将是正式改变六县之地归属的炸弹政策。
八月十日,陈家军军政府《土地法》正式出台。
陈逊的土改没有直接将地主的土地全部收回,然后再均分给六县百姓,而是采取了较柔和的策略。
因为陈逊有奇妙动物园,现在已经有了强化马种做为畜力,后面肯定还会契约牛做为畜力。加之,军政府的科技因为有陈逊的理论(路线)指导,也会快速发展。
生产力必定会爆炸。
所以不能将土地粗暴的均分给百姓,将有限的人力限制在土地上。
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是适合后期发展的,这样会解放出大量的人力进入工业生产领域。
军政府的土地法主要改变有三点。
第一点是规定军政府管辖范围内的土地全部归军政府所有,原来持有地契的地主百姓,都将自动拥有地契所注耕地的永久耕种权,且仅限耕种权。
为什么要确定土地所有权归将军府?
看看后世那些土地私有的国家,在基础建设征地时候的难度就知道了。
再对比后世中国的基础建设,为什么能够站在世界之巅,除了本身基建狂魔的属性以外,征地的难度和成本极低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法理上,所有土地属于国家,国家为了建设想要收回,只需要赔偿就可以了。
就算土地上的建筑属于私人,国家也可以通过不允许翻建、改造等限制,使得建筑所有人最终不得不从。
所以陈逊在土地法中特别规定了这条,为今后的所有土地流转政策奠定了一个简单难度的基础。
陈逊知道,这条规定肯定会是地主反抗最激烈的条款,不过为了今后发展前进的顺畅,开局艰难些,划得来。
至于地主的反抗,陈家军已经进驻到了镇一级,真有不长眼的,刚好也给了陈逊动手的借口。
最后的结果,肯定是陈逊不仅得了钱财,还有无主之地分给军人做为军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