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在故宫装喵的日子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
事实证明这一决策非常的正确。
曹军抵达的当天,他们便击退了两股趁乱想要冲入豫州的贼兵。
他们穿着明显的制式装甲,手持利器,一看便知道曾是荆州或者袁术这边的兵士,只不过因为这一队人身上的装备多为东拼西凑,无法判断他们究竟是哪一边的。
古代的两省交界并无围墙,只有界碑或者天然的河流、山川作为分割,双方的人民可以自由的来往而不会受到盘扣,唯一会核对户籍的地方就是中心城镇、以及关口、道口,也就是说在东汉,你完全可以躲在另一个省份的山野地带很久而不会被发现,也可以一直在非官道的路上行走,只要你能自给自足。
但是显然这一群凶神恶煞的贼兵并不打算自给自足。
看这一群人的架势明显是打算乘乱袭击某个村落,以他们的人手、武器,出其不备完全可以办到这一点,当然现在他们是不承认有这个打算的,但是无论他们承认与否都改变不了结局,不经通知擅自进入别的州,就是偷渡。
就和国境线一样,虽然那里没有城墙,也不一定有人巡逻,甚至国家允许了两国边民可以跨越国境线进行交易,但是非边民擅自进入,没被发现也罢,被发现了就是违法,被入侵的国家就有权逮捕你。
所以这些人立刻被人双手后绑,带了下去,以后他们的一把子力气就得在矿场上发挥了。
这些人不过是开胃菜,曹军等着的不是他们。
七月流火,火星西行,此时原本当时将将入秋的时候,气候已经稍稍转凉,作为此地蝗灾主力的东亚飞蝗由今年夏虫产下的虫卵已经孵化,它们只需要半个多月就能够长成成虫,在小规模残害农作物的同时,它们会产下更多的卵。
这一批被产下的卵将成为明年五月时候农人们的梦魇。
夏安然当然不能让这些虫子活下来,五月孵化的夏虫,成长过程中所能够食用的正是时节刚好即将采收的冬麦果实。
如果这些虫子活下来并且成功在兖州豫州产卵,那么明年无论他再怎么预防,迎接他们的都会是粮食绝产的灾难,然后明年的八月还要再来一轮秋蝗。
只需要两年无收,就能轻松得掏空曹操的家底,这时候若是再来一场战事,就能上演人吃人的惨剧,那有可能不发生战事吗?
不可能的,袁术刚刚败逃,他正想要一块地盘,徐州的陶谦本就是袁术的人,如果能拿下兖州,兖州和徐州接壤,徐州就能成为袁术的最佳后盾,袁术就能一路向西攻,至于如此会对当地民生产生多大的影响……如果袁术在意的话,南阳百姓就不会被掏空以至养不起他的军队,以至于他兵败了。
如今袁术不敢动,不过是因为他内心多少还对曹操的实力有所顾忌,亦或者,他就在等这一场大灾给兖州豫州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也是为什么曹操极为轻易得就答应夏安然出兵的原因,他赌不起。
曹操帐下大部分的预备军和步兵都被派往了西边,东边留下的是骑兵和重武器兵种,东线全权交于荀彧指挥,曹操本人则驻守在西线。
他亲自同兵士们共同守在边境线上,等着第一波蝗虫。
在预备期间,他下令,哪只军捕获的蝗虫最多,铁器便优先装备哪支营。
如此,手持网兜的兵士们更加兴奋,其中,就连曹操的亲卫营也被他派了下去。
军士们也没有浪费等待的时间,多军营齐聚的时刻难得,尤其是若干地方部队,平日里头更是极难见着的。既然机会难得,当然免不了比试。
大到斗将,小到斗兵,比军歌,比军纪,甚至连每个部队里头的下令手谁的唢呐吹的更好都要比一比。
但是最后他们都输了。
赢的人是夏安然。
作为文官代表的夏安然,听了几首之后摇着手指表示你们这不行。
太舒缓了,军歌就得恢弘、大气,而且乐器也不应该只限于唢呐啊。
见状,以孙坚为首的搞事派挥着手,起哄让裁判来一首,由他带头,他领军的那一支孙家军自然笑闹着起哄,就连关系不错的周瑜也揶揄着看他,还跟着拍拍手表示自己的期待。
被他带动,旁边的吕家军也逃不了,吕布和他倒是不熟,但是也知道自己的方天画戟正是这小谋士命名,对他也有看好,如今见小孩要来事,自然也不会让气氛冷下来,如果需要的,吕布也是很能凑热闹的,他一起哄,张辽高顺当然也不会闲着。
当下“来一首,夏主簿来一首”的要求络绎不绝。
就连曹操也拍着手让他别害羞,难得今日时光正好,景熙不若也来上一个。
引火烧身的夏安然当下有些为难,他的确有不少歌,但是如果唱起来,实在有些单薄,要不用鼓配乐?
他看了眼被放着那边的用于指挥三军的大鼓,他倒是不会用鼓,但是打个节奏还是可以的。
正当他犹豫的时候,忽然见到曹纯站了起来,他随手拿起了一个唢呐,长腿一迈,身着甲胄的青年步伐稳健,极为坚定得站到了夏安然身边,二人默契对视,夏安然便知道他想唱什么了,甚至都不需要语言。
于是他也不多犹豫,征得曹操同意后拿来了大鼓和金锣来给自己打节奏,他手执鼓锤,玩了一个花式捏在了手中,见他准备好,曹纯将唇套在了唢呐吹嘴上。
他自然是会吹唢呐的,甚至可以说是夏安然之后的第一人,只是在教会了信号兵之后他就不再吹奏,如此一举,反倒让后来加入的吕布孙策齐齐一愣
嘿呀,这小子居然还藏了这一手?
曹纯起调较为平缓,夏安然的嗓音还带着些少年人的腔调,他的调子起的也有些低“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
“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