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 被相公送给兄长的贵女之至亲至疏夫妻(
韩如懿走了,他的心腹侍女们却都还没走,一个个遵照着他的指示把浴桶和盛满了水的若干小桶送进内室。
辛丰臣看着她们干完这一切都出去了,才抿了抿唇走进去。
韩娇半点不想动弹,躺在床上发呆,看着只有他一个人,眉间掠过一丝诧异,却没说什么。
辛丰臣也沉默着,先拿了一个大理石面的鼓墩放到地平上。这东西是一个长得像是鼓的圆凳,不算高,放在床下高出地面的地平上将将比床面矮上一些。
他单腿跪上床边,他们闹的不算激烈,被撇到一边的被子倒是干净。他伸手把被子抖开,顺着折了两下,又将长条状的被子卷了卷,变成一个大概是方形的鼓囊囊的形状。
先把叠好的被子放在床里面,他又伸手拽过一个引枕来,和叠好的被子形成了一个看着就让人想躺上去的坡形。
接着,他双手用力,从韩娇腋下把她抱起来,上半身躺在被子和枕头坡上,臀部坐在床沿,双腿自然支开,腿间面对着那个刚刚摆好的鼓墩。
这期间,韩娇默不作声的看着他,任由他摆弄。而辛丰臣脸上也不再是令人如沐春风的笑意,但,大约是面具戴久了,或者本性就是如此,面无表情的他看上去还是一派温柔。
就像杏花满开的江南,即使在烟雨迷蒙之中,依然是秀致委婉的风光,风吹面不寒,雨沾衣不湿。
他亲手去搬来一个盛满了水的木盆,伸手试了一下水温,端到鼓墩上。又去那群侍女留下的一应物什中拿来一块干燥的巾子,然后就着这盆清水,撩动着给韩娇清洗起私处来。
辛丰臣有一双修长白皙的手,但是又骨架分明,令人不至于错疑这一双手主人的性别。这样好看的手在韩娇粉嫩的花户中来回抚弄,倘若有第三人在场,一定会看的目不转睛,热血沸腾。
大概清洁完了混合着两个人精液的肉穴,用白巾子稍稍擦干,被操干的微微肿胀的花穴变得干燥起来。他撇下韩娇,提了两桶水倒进浴桶里,再试试水温,确定水量和水温都恰到好处之后回到床边,解开她身上欲遮还露的肚兜,打横抱起他的妻子,稳稳当当地将她放进了浴桶里。
水温是稍稍有些烫的,韩娇在里面感觉浑身都暖洋洋的熨贴,娇嫩的皮肤虽然被热水熏的有些发红,却十分舒适。
她凝视着还在忙来忙去的丈夫的背影,心不在焉的掬起水清洗自己。
他天生一张好面孔——侯爷和侯夫人当年肯答应这一桩婚事,不能不说他的容貌是起了作用的,身姿又高大挺拔,平日里眼眸含笑,神情舒展,虽然不至于到“积石如玉,列松如翠”的地步,也至少是“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这是国朝开国以来都少见的少年探花,笔下生花,品貌过人,任谁看,觉得他应当是“十指不沾阳春水”,恨不得餐风饮露的高贵君子,谪落凡间的文曲星。
而他此刻在干着如此平常的活。随意披着袍子在腰间松松一束,袖子像是外面那些干苦力的一样挽起来,将床上沾染了情欲痕迹的被褥都规规矩矩的铺开叠在一起卷好,再把这个硕大的被卷抱起来丢到墙边的罗汉塌上。
做完了这些,又要去开了角落里的箱笼,取出一套新的被褥,层层铺好。
他熟练的跪到床上,把褥子按照厚薄程度分类铺好,又把边边角角掖下去,上来下去的把它们抻平整,他做的这些工作与他本人的气质殊异,揉杂成一种别样的魅力。
把褥子铺平整,被子两边折进去一些铺在上面,再把睡枕和靠枕分别摆正,将放下的一边帐子用珊瑚挂钩挽上去。
把床上整理好,他才又去拿了个干丝瓜络子,去给韩娇擦身。
刚才两个人都没用多大力气,可惜韩娇皮子嫩极了,这么一会儿,肩颈后背上就是深深浅浅的红痕。
辛丰臣拿着丝瓜络子,站在她身后一寸寸的从后背开始擦过她的皮肤,擦过她胸前的时候,忽然被她按住了手。
她仰头回望,轻声问他:“相公拿笔的手,这么珍贵,来为我做这些事情,不觉得可惜吗。”
他的手轻轻颤了一下,从她手中抽回去,按在她滑腻的肩膀上,从另一个方向继续给她擦洗。
她却不依不饶,索性在桶里转了个身,双手将他的手握住,一定要一个答案。
辛丰臣垂下眼睛,他的大手被她合握在胸前,而他此刻竟然没什么邪念,他忽然开口,讲起了似乎毫不相关的事情。
“我年幼时候家里贫穷,去书院学习,冬天冷得很,我年纪小,没人看好我,也没人资助。没什么厚的衣服,也没钱买碳,可是读书是不能停的。”
他脸上像是刷了层浆糊,僵硬极了。如果他今天已经位极人臣,那么提起当日的苦楚或许可以算得上美谈。可是如今情状,提起往事,他难以自制的感觉到微微的耻辱。
他小时候家里突然遭到变故,左右乡亲都是同宗之人,看他家又穷又没出息,他又没了爹,小孩子天生喜欢欺负比自己弱的人,并且以此为乐。
他们嘲笑他的寡母,嘲笑他长得像个小娘,嘲笑他没爹,嘲笑他穷,瘦弱,因为早慧而与同龄人格格不入。
只是因为他跟他们不一样,没有完整的家,不像他们一样淘气,这些不一样竟然就是他天生的罪过。
其实只是因为他弱而已。
他受了欺负没法子打回去,没有家长去别的孩子家里讲道理,所以拿他取笑没有任何后患,为什么不做呢?
虽然他备受欺辱,但他也学着隐藏自己,躲过他们,那时候他知道自己聪明,所以心里其实是很骄傲的。
他咬着牙自己出去求学,先是去县里,然后去府里,然后去江南知名的学道书院。
在县里,他凭着自己聪明,很快进了县学,被推荐去了府里,到了府里,他刻苦,所以很快县试府试连捷。
再往下就很难了。
他去了书院里,才发现光是聪明和刻苦竟然还不够,教谕们讲学时候随口提的典故,自己全不知道。同窗们随口提起的故事,信手拈来的诗文,有的人常常溜到山下的城镇里眠花宿柳两三天再回来,可是因为他父亲,叔伯都是进士出身,靠着从下耳濡目染,作文破题都被老师称赞。
他家里书不够多,也没钱买,就算再早慧的人,也不能生而知之。
他唯二用以自傲的本事,在同窗里,竟然是不够的。
想要读更多的书,每天花更多的时间读书写字,可是笔墨纸砚,甚至灯油,样样要钱。写多了字难免袖口衣襟沾上墨渍,有些同窗带了小厮,这些就是小厮的活,还有一些因为各种原因不带小厮,也可以花上几文钱交给浣衣娘洗。他只能自己来。
于是他知道了,衣服洗多了不仅会褪色,还会破损,他只好在房里赤着上身写字,冬天却没办法。书院后山的小溪表面会在冬天结一层薄薄的冰,要捣碎了用桶打上水才能继续洗衣服,有的时候冰碴子被夹带上来,洗衣时会把手划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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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丰臣年轻时候真心是挺苦的,写这段的时候脑子里在默背送东阳马生序和黄生借书说,感觉回到了初中hhh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