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第十章
兰心蕊是个城里姑娘,师范大学毕业后就被分配到了穆家村小学教书,这一教都两年了。因为当时来穆家村的时候她年纪最小,于是她就和穆锦这个编外人员走得最近。
穆锦记得也就是在这一段时间,兰心蕊就会邀请穆锦参加她的婚礼,去给她做伴娘。
上辈子穆锦是没有去的。因为她在见到封正朝以后就迅速的和封正朝订了亲。
按照北宁省的习俗,定了亲的姑娘是不能送新娘子出嫁的。
因为这个,兰心蕊生了穆锦的气,等她气消了,穆锦也和封正朝结婚了,搬去了县里住。起先她还经常和兰心蕊通信。后来李爱华不喜欢,她也就慢慢的断了和兰心蕊的联系了。
到后来兰心蕊也从穆家村调走了,两人彻底没了联系。后来就再也没有再见过面了。
要不是今天看到兰心蕊,她都快忘了兰心蕊这个人了。
穆锦坐到了兰心蕊边上的小桌子上,兰心蕊拿出一盒小饼干推到穆锦的桌子上:“你早上吃饭没?吃点饼干。”
穆锦拿了一块塞进嘴里,饼干里面放了葱,特别香,吃了一块儿还想吃第二块,“我吃了来的,我妈给煮的挂面,你早上又没吃饭啊?”
兰心蕊没有早上起来吃早餐的习惯,她摆摆手:“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我早上一般都不吃饭的。对了,穆锦,我听说你家里人给你相亲了,咋样?成没成?”
穆锦摇摇头:“没成。”
兰心蕊点点头:“行吧。”
就在两人说话时,学校里陆陆续续有学生来了。兰心蕊看手表上的时间,等到了7点45就去学校门口树上挂着的大铁片上敲了三下,在操场上疯玩的学生们顿时呼啦啦地往班里跑去。
这时候办公室里的其他几个老师也都来了。两个是男老师,梁老师三十多岁,带着眼镜,穿着墨蓝色的中山装,他教导三年级的语文,同时也是这个小学的校长。还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张老师,一笑时脸颊两边就会浮现出两颗深深的酒窝。
还有一个是个女老师,姓周,四十多岁了,可能是到了更年期,天天阴沉着脸,看谁都不顺眼。
穆锦跟他们打了招呼,就抱着书了她教的班机。
他们的学校学前班到三年级,剩下的高年级学生在另外一个相对大一点的村子里。穆家村的学生也不过六十多个。穆锦班里的学生还不到十五个,各个都是还没到达上学年龄的小萝卜头,可爱是真可爱,但闹腾也是真的闹腾。
然而他们却都很喜欢穆锦这个老师,穆锦一来,班上最大的学生穆晓珍站了起来:“起立。”全班同学都站起来了,然后齐声用稚嫩的声音拉长了声调在说老师好。
穆锦笑了笑:“同学们请坐。大家周末过得愉快吗?都在家做了什么呢?”
学生们稀稀拉拉地在下面说都做了些啥,穆锦认真的听着,不带一丝敷衍,然后等他们都说完了,穆锦夸奖了几个学生后带着她们朗诵上个星期学习的古诗,早读课下课铃声响起,穆锦下课两个字还没说出口,大家便呼呼啦啦地都跑到操场上疯玩了。
穆家村小学的操场并不大,八十个平方都没有,地板也没打上水泥而是夯实的黄土地。
已经有些日子没有下雨了,地上的泥土很干,一跑就会带出一串烟雾。
小男同学们手有弹珠的就在地上挖个洞玩弹珠。女孩子们找了布带子一波挨着一波的在跳橡皮筋。
有一个小姑娘见到穆锦远远的叫了一声二姐,穆锦应了,朝她挥挥手,小姑娘又去玩去了。
穆锦穿过小操场去了兰心蕊的宿舍,兰心蕊正在烧炉子煮面条吃。挨了一个早上,她到底受不住了。
穆锦看着蓝心蕊狼吞虎咽地模样:“你说你这是何苦呢?早上起来做好了吃不就好了?搞得现在着急忙慌的。”
兰心蕊含糊不清地道:“早上没时不想吃,就是觉得不饿也吃不下。”
穆锦翻了个白眼:“然后等你吃得下的时候就饿得胃疼,你老这么搞下去胃不得搞坏了?”
“坏就坏吧,当老师的有几个没有胃病的。”
兰心蕊说得确实是事实,老师节假日确实多,但很多时候饭点并不规律,加上粉笔灰吸得多了,就容易得胃病。
只是穆锦琢磨着明天早上她妈给她煮早餐的时候让她多煮一点,给兰心蕊也带一些。
兰心蕊爱吃辣椒,一个面碗里放着红红的辣椒有,她一遍吃一遍辣得直吸气,穆锦给她倒了一杯水,她端起来就呼噜呼噜的吃了。
兰心蕊喝了一杯水。总算是没那么辣了,她对穆锦道:“穆锦,我下个月三号结婚,到时候你能来给我做伴娘不?我那些小姐妹差不多都嫁完了,没嫁的也都订了人家了,我以前同学也离得远来不了。”兰心蕊怕穆锦不同意,先把她的难处都说了。
“行啊。”穆锦答应得很痛快。
兰心蕊听到穆锦答应了,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事情就这么说定了。
学前班的学习任务并不重,穆锦把上辈子自己做的教案都看了一遍,删删改改弄了两天重新制定了一个全新的教案,又结合后世和历史上的那些小故事给他们讲。
她讲的都是这个年纪的孩子能听得懂的故事,比如《三只松鼠》、《孔融让梨》。
这个年代的小孩子们娱乐资源很匮乏,就拿整个穆家村来说能有电视机的人家都不超过三家,小孩子们平时都是到处疯跑着玩的。
自从穆锦讲故事以后,这群小孩子们到处疯玩的小孩子们也不去玩了,下课就缠着穆锦讲故事,穆锦也乐得哄孩子。
就这样欢欢乐乐的过到了周四,周四下午穆锦等最后一个孩子走完,她步行回家,到家时正好看大夏红霞笑容满面的送一个圆脸妇女出门。
见到穆锦,夏红霞笑着她介绍道:“陈大嫂,这个就是我家小闺女了,名字叫做穆锦,小锦,这是你陈大婶,隔壁王庄的。”
一听是王庄的,穆锦心头一跳,手也微微有些发热,上辈子顾清桥说过,他奶奶找来他家说亲的媒人就是王庄的。穆锦捏捏手,脸上露出一个笑来:“陈大婶。”
陈大婶应了一声,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眼穆锦:“这姑娘长得真标致。”
闺女被夸了,夏红霞十分高兴,脸上露出的笑容也更真诚了,然而嘴上却还是要谦虚一些的:“婶子可别这样夸,也就长得一般般,你们家大闺女才是好人才呢,长得好还有本事,我听说现在在县里上班?哎哟,那可还真是个铁饭碗,大嫂子,你可真有福气啊。”
两人互相吹捧着从穆锦的身边绕过去,穆锦拿着手上的书本进了家门,把书放在房间后去了廊下,拿起用热水糖过的长豆角撕开。
问道:“嫂子,这陈大婶来干什么的?”
何晓春看了穆锦一眼,嘴角带着揶揄的笑:“来给你说亲的。说的是镇边上那个顾家庄的年轻后生,比你大点儿,但好像是退伍兵。挺说退下来的时候还是个连长呢。”
穆锦心跳都仿佛在这一刻停止了,她低下头装作羞涩的样子,手上不停的干活,只是那双手微微有些颤抖。
很快夏红霞就喜滋滋地回来了,她跟穆锦说了何晓春说的那些话,只是她知道地比何晓春知道的多多了,她道:“我打听清楚了,顾家的那小子是家里的老大,去当了九年兵,本来不应该退伍的,但受了伤,不能在部队干了,就退了回来了。”
“这小子也是有出息,退伍以后组织了一个建筑队在县里给人家盖房子,挣了不少钱。”
经过了封正朝这么一朝,夏红霞再相看女婿时问得就特别仔细,跟陈大嫂把能打听出来的都打听完了。
这年代的军人原本就很能让人有尊敬,再结合打听下来的那些事儿,夏红霞还没见面呢,就对顾清桥很有好感了。
夏红霞看向自家小闺女:“花儿啊,要不你就相看相看?”
穆锦撕着豆角:“我都听妈妈你的,你说相看就相看。”
穆锦这么一说,夏红霞高兴极了,一拍巴掌:“果然是我闺女,就是听话,我跟你陈大婶子约好了,周六他们就来。”
穆锦心情十分激动。
晚上躺在炕上,穆锦一改重生后一沾枕头就睡的好习惯,躺在炕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折腾了小半宿才迷迷糊糊的睡过去,睡梦中也睡不安稳,梦里全部是她和顾清桥相处过的画面,最后那些画面定格在顾清桥去世前的那一幕。
穆锦醒了过来,醒过来后屋里还是暗的,她摸了摸脸,脸上还带着一些泪痕。
她爬到窗户边,跪在炕上拉开窗帘看向外面。外面的天已经蒙蒙亮了。远处的天边翻出了一丝鱼肚白。
穆锦躺在床上,这一回她倒是很好睡,被夏红霞叫醒的时候已经是她平时起床的时间了,这一觉距离她上次睡醒有两个小时,然而她却感觉她似乎好像只睡了五分钟。
穆锦在水钢边洗脸,夏红霞端着一盆脏水出来倒,看到她眼下的青黑,皱着眉头道:“昨晚没睡好?”
穆锦拧毛巾的动作一顿,而后若无其事地道:“是啊,昨晚我房间有蚊子,嗡嗡的叫得一宿睡不着。”
夏红霞点点头,没怀疑什么,毕竟这天越来越热了,有蚊子有苍蝇都是很正常的事儿,昨晚她屋里也进蚊子了:“我今天下下午上山割点艾草来熏熏屋子蚊子就不爱来了。”
“行。”穆锦用毛巾擦了脸,把洗脸水倒进菜园子进了房间擦雪花膏。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穆锦露出一个好看的微笑。
顾清桥,马上就要见到你了。
你好,顾清桥。
好久不见。
第十一章
周五的晚上穆锦烧了一锅水,把自己从头到脚洗了个干干净净的睡了个觉,第二天不用夏红霞叫她她就自己醒来了,洗漱完毕后夏红霞才从房间出来。
穆锦去厨房帮着做饭,夏红霞看着没怎么打扮却比平时起早了半个点的小闺女,抿嘴笑了,又想起上次和封家那王八蛋相亲三催四请才不情不愿地去打扮的样子,不禁感叹一句缘分。
看着小闺女一样,夏红霞想起自己和穆志勇的第一次相亲,那时候的她也是一宿没睡觉,早上早早的就起来了。
早上穆家吃的粥和夏红霞昨天包的玉米面窝窝头,玉米面窝窝头是用糖精化成水来和的面,带着一股微微的甜,穆锦就着熬得浓稠的大米粥和咸菜吃了一个。
吃完后穆锦做完家务,拿着书去何晓春的房间去了。
何晓春正在房间里给小孩儿缝小包被小孩儿用的东西,穆锦来了,她拿着针线篓子往炕里面挪了挪,让出了一个地儿出来。
穆锦坐上炕,把书放在一边,从针线篓里拿了一根针和一块布摆上绣绷,都不用笔勾勒,穿上绣花线就开始绣。
绣花对于这个时代的很多女孩儿来说都是基本的手艺活儿,穆锦学得不精细,但后来做了服装企业后她就又把这门手艺学起来了。
她穿越过来的时候正是历史文化复兴的最好的阶段,那时候穆锦的公司运转正常,她闲暇时刻也上网搜了一些刺绣的视频来看。其中那种简单又立体的绣法很得她的喜欢。
她用白色和紫色的线在布上很快就绣了一朵立体的小雏菊,何晓春做针线做得累了,凑过头来一看,瞬间就惊讶了:“小妹,你这花怎么绣的?绣的可真好看,跟真的似的。”
穆锦绣完最后一针,打了结咬了线,笑着道:“我用的是双股线,没用单线绣,用双股线绣出来的快一点,就是没有用细花线绣的那么精致。”
何晓春把绣绷拿在手里仔仔细细地观看,又上手摸了摸:“我觉得比细花线绣出来的好看多了。细花线上的花一不小心就绣死板了,还是这个好,简单又好看。小妹,你教教我,等我学会了好好做两件衣服,也绣上这种花,等你侄女儿出生以后穿。”
何晓春说道最后摸摸肚子,一脸向往的祈祷着她这胎是女儿。穆锦看何晓春那模样,没忍住为还没出生的大侄子说了一句话:“嫂子,这胎要是生儿子咋办?”
何晓春想了想:“儿子就儿子吧,再过几年再生个女儿就行了。”
这个年头计划生育已经实行了,但并没有八十年代的时候那么严格,这会儿农村户口是可以生两个孩子的。只不过要两个孩子之间必须相隔五年。
上辈子何晓春在生了大儿子后第三年就又怀上了她小侄女儿,为这个她们家还交了500块的罚金。毕竟没有准生证,她家小侄女儿就算是超生。
因为这个,穆辰给她小侄女儿取名字叫小五,被穆锦一家嫌弃得要死。
想到上辈子乖乖巧巧的小侄女儿,穆锦笑了。
“行。那嫂子我教教你。”
于是姑嫂两个就在炕上绣起了花。何晓春心灵手巧,刚刚学会针法,就用白色的线绣了一只小白兔。她绣的小白兔憨态可掬,让人一看就喜欢上了。
穆锦看了那个小白兔一眼,想起上辈子何晓春为自家小侄女儿做的那些小裙子:“嫂子,你是不是会裁衣服?”
何晓春在家里就会做衣裳,且她的陪嫁里还有台缝纫机,嫁进来时候还给全家人都做了衣裳和鞋子,穆锦当时得到了一套白色碎花小长裙,但是她可乐得够呛。
不止这样,后世她的服装店开起来后有次何晓春看她,跟着她进了一次货,她眼光毒辣,进回来的衣服单看不怎么样,但搭配在一起简直好看到爆炸。
只是何晓春上辈子没多大野望,对挣钱也没多大兴趣。上辈子开了个小商店,一天整个五六十块钱她就能高兴很久了。
穆锦不能理解何晓春,但人各有志,何晓春最大的幸福大概就是相夫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