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_125
群管理并不知道两个号背后都是他,给出的理由是,黑白指尖说他是职黑。
洗灰:职黑?什么职黑?
之前教他读者心理学的苍梧跟他搭话:善用百度,善用百度啊大大。
任明卿还真上网查了,职黑是指被有偿雇佣的专业黑粉,专门收钱帮客户黑别人。他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转专业了,换号单敲苍梧,想跟她商量商量。
瘦十斤:兄dei,我感觉她肯定是搞错了吧,可能是id太相似?
瘦十斤:要不要去微博上私信她问问?
洗灰:我加过她的q
瘦十斤:天呐你还有大神的q!
瘦十斤:对哦你们以前关系挺好的
洗灰:嗯,碰巧聊过天
任明卿和黑白指尖的关系绝不仅仅是碰巧聊过天。他们相识的时候,黑白指尖还不是大神,他也处在人生的低谷期,隔着网线抱团取暖、互相看文、互相打气,也算是患难之交。
任明卿找到了那个列表里灰白的头像,点进去发了个“你好”,结果系统显示他已经被黑白指尖拖黑了。
任明卿:“……”
任明卿挺郁闷的,不知道什么理由就被讨厌了。他想来想去不该啊,自己没有得罪过她,就是后来忙着打工写作,渐渐生疏了而已。上一回聊天的时候明明还好好的,看来只有把自己的id和职黑弄混了这一个解释了……
既然如此,以后找个时间给她赔礼道歉吧。网络一线牵,大家能说上话是缘分,生疏了他也有错。
任明卿看看时间也晚了,身心俱疲地去烧药水。庄墨千叮咛万嘱咐,说这个药水对他的腿有好处,刚才还在喋喋不休地给他发信息,说这些事不在,只能他自己做了。任明卿虽然觉得麻烦,但有人关心有人宠,他心里还是挺高兴的,老老实实地烧完水,拎到浴室里泡脚。
家里装修风格看起来很古典,其实很多地方都用上了智能家居,圆形浴缸对面就是电视机。任明卿挽着裤腿坐在浴缸边上泡脚,打开电视遥控,电视上刚好在放《一世含桃》的第四集,任明卿看了几分钟,觉得不太对。
他脚都来不及擦,湿哒哒地跑到书房里,搜了《一世含桃》的文本。只是看了开篇3万字,就确定这篇文盗用了自己的世界观;强忍着怒意看完整本书,别说世界观了,剧情人设都是他的!
这下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黑白指尖把自己拖黑,还千方百计把他踢出群,不让他在共同的好友圈子里发声了。
因为她的代表作是抄他的!
他的原作叫《昆仑墟·仙骨》,是个修仙文。
鼎真上仙的首席大弟子因为始终不入法门,独自下山,发觉民间传颂的师父的形象,与师父本人并不相符。随着抽丝剥茧的追查,男主角发现自己才是真正的鼎真上仙,他不入法门是因为被封印了法力;而他的那位“师父”,本该是自己座下首席大弟子。
大弟子五百年不悟道,内心敏感而扭曲,将师父的诤言当做站着说话不腰疼,破坏了师父飞升的机会,抹去了他的记忆,交换了两人的身份,占有了他的法宝,让他设身处地地尝尝一无所能是什么感觉。
男主角却没有如他所愿。他乐天知命,慈悲为怀,即使没有大能,也竭尽所能替人消灾禳祸,靠着自己的足智多谋和乐观善良,解开了前世没有完成的任务。即使他的音容已经改变,法力与之前不可同日而语,地上的凡人依旧误打误撞,认定他是几百年前消失的“鼎真上仙”的转世。
在漫长的时光中,大弟子在同样不入法门、法力低微的男主角身上,慢慢悟了道。道的真谛不是强大的力量,而是慈悲为怀的道心。最后,解开心结的大弟子在解决大bos三途川的时候舍身成法,完成了飞升。
任明卿因为徐安之的缘故,本身就有师徒情结,他很擅长写师徒之间的传承与背叛。那种对导师可望不可即的妒忌与怨恨、对亦兄亦父的长辈的依赖与叛逆,他是亲身经历过的,这就导致这篇文里鼎真上仙和大弟子之间的矛盾冲突让人很有代入感。
这其实是一篇讲述成长的故事。
然而在黑白指尖的《一世含桃》里,鼎真上仙硬生生从男主角被改成了女主角!好端端的仙幻悬疑文,被改成了言情,大弟子封印上仙的理由,也多了一个“情”字——他是看不得暗恋的人飞升离去,才自私地把她打下了凡尘。
原作中两个男主角之间那种相爱相杀的成长线,变成了虐恋情深。而鼎真上仙的挚交好友——他的剑灵——在《一世含桃》里变成了侍女。
任明卿对这一点尤其诟病。原作设定中,鼎真上仙的剑,是大弟子封印他的法力后抽了他的骨做的,是他的一部分。他和剑灵一体两面,互为表里,剑灵陪着他历险,不但是他的挚友,还是他的肉欲凡心。
故事的结局,两个仙人要完成洗髓伐骨登仙门,男主角本来就没有凡骨,其实早就成仙了,但是“仙人一去无影踪”,他没有听说过回头的仙人,所以他最终选择和剑灵一起在昆仑墟前拜首回头,隐于凡尘。任明卿觉得文章到这里,男主角完成了最后一次升华。他放弃了永生的机会,留在他挚爱的土地上继续维持他心目中的道义。
然而黑白指尖把剑灵变成了一个红娘的角色。
任明卿辛辛苦苦写的文被改得面目全非,还很庸俗,他心中有多难过和愤慨可想而知。
这是我的人物,我的设定,我花了心血、投入了感情的故事,你拿去改头换面搞成个四不像的东西,是个人都咽不下这口气。
任明卿当下就打越洋电话给庄墨了。
——
庄墨其时正在东京某处的花坛边,端坐在阶梯上。
晚上应酬,兵分两路,他带着克然出来跟集英社吃饭,烈火哥他们去见d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