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

  老孟猛地抬起头,看着浓烟滚滚的天幕,仿佛看到所有的希望都化作一阵黄烟融入天际了。
  他不确定地问于学鹏:“班主, 咱们还保留着戏衣,是不是有一天凤山还能再起来?”
  于学鹏愣了愣,拍了拍他的肩膀:“留个念想吧。”
  戏班有大衣箱、二衣箱、三衣箱、盔头箱、旗把箱,于学鹏家里堆不下那么多, 孟东辉主动承担了保管衣箱的职责。
  他当时对于学鹏说,班主我老家在农村,没别的就地方大。不干戏班了, 我也没别的事可做,就回家种地去了。您放心,我就是把地卖了把房卖了,都不会动您的戏服。什么时候凤山重开了,您只要唤一声,凤山在哪我就带着衣箱跟到哪。
  于学鹏惨笑:“希望有那一天吧。”
  可他心里知道,自己已经是黄土埋脖子的人了,这次完了,就是真完了。当然还有笑兰,可她和侯成业也不像是能撑起一个戏班的样子。
  也罢,就让于家的戏班断在他于学鹏的手里,所有的罪孽和祖宗的责罚,都让他一个人来扛吧。
  没有人有心情做饭,作为唯一一个不走的人,盛春主动走进厨房里,淘了5斤米,又洗了三把青菜和十几颗西红柿。
  曾经精心呵护如今却满是纹路的手浸泡在冰凉的井水里,他已经看惯了人生荣辱,分分合合,似乎这一切都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了。
  还没有告诉槐槐,她才说过要去香港演出,现在肯定在紧张地排练,如果告诉她凤山要解散,以她的性格说不定要冲回槐上镇来,又或者伤心过度损害了精力。
  于学鹏也说别通知槐槐了,反正他们一家还是会继续生活在镇上,只是搬到镇子那一头去,她回来总是能见上面的,特意告别也没必要,还是孩子的发展要紧。咱们凤山就飞出了这么一个金凤凰,可是不要耽误她的好。
  金凤凰。盛春一边搅拌着碗里的蛋液一边想。香港是个极其看重个人能力的地方,槐槐这次去香港,一定能发光发热,吸引许多观众的目光。
  解放前夕他和师兄也曾赴香港演出,那时候某国-军高官曾经邀请他们在港多停留一段时间,如果内地形式不稳,立刻将他们护送到台-湾。
  他还说,国-党许多高官都是辛老板您的戏迷,被您的魅力迷的是神魂颠倒,如果您日后在台-湾发展,必定能享受极高的待遇,获得极大的名誉。
  他表面上说自己要考虑一番,戏约到期后和师兄连夜坐船北上。不为什么,就为了大陆才是国剧的根。他无法离开片他爱得深沉的土地。
  后来在最痛苦的时候他也曾无数次想过,自己如果到了台-湾,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他还能在舞台上和师兄一直地唱下去,等容颜老去,扮相不美了,就从舞台退下来,收几个徒弟,好好地把一身的技艺传给他们。
  可是他又想,或许自己只会渐渐枯萎,像离了根的花,再鲜妍也终究是不能长久。更何况师兄是绝不会离开首都的。
  再往后他也不想了,一心一意地当起他的小老头来,把辛韵春这三个字藏在这幅躯壳的最深处,他再也不感觉到痛了。
  可是槐槐啊,槐槐让辛韵春又活过来了。看着她就像看到了自己,虽然她绝不是也不应该是辛韵春。
  他希望槐槐好,希望槐槐一飞冲天,他绝不愿成为槐槐的拖累。
  该撒盐了,盛春从盐罐里舀出一小勺盐洒入蛋液,忽然偏头痛又犯了。他半靠着墙,扶着额头,老了老了,身体总是不是这里出毛病,就是那里出毛病。
  木门被推开了,凌胜楼走了进来,他看见盛春不舒服的样子说:“爷爷我来做饭,您去歇息吧。”
  盛春摆摆手:“不用,你回去收拾吧。”
  “行李都收拾好了。” 他本来也没什么东西。
  凌胜楼看了一眼台子,菜都准备好了,便熟练地开火,倒油,抡起锅炒起菜来。
  盛春看了一会儿他的背影,问:“你真的不再继续唱戏了吗?”
  多可惜啊,这孩子的天赋和努力他也都看在眼里,前两年腿摔骨折了,一痊愈就立刻开始练功,硬是用一个月重新把落下的武功又练回来了。他甚至觉得凌胜楼和当年的师兄挺像,是可以成角儿的人。
  凌胜楼一愣,把锅里的青菜倒进盘子里,接着炒西红柿和蛋。
  他说:“暂时不会了。” 他要走,并且他不会告诉别人他究竟干什么去。
  凌胜楼拿着锅铲回头说:“爷爷,我会去首都一趟,在槐槐去香港前和她告别。您有什么东西要带给她吗?”
  盛春有些诧异,又有些了然,他说:“还真有,吃完饭你来我房间一趟吧。”
  吃完饭以后,凌胜楼跟在盛春身后回房间。盛春从柜子里把一个小小的木盒子拿出来给凌胜楼。
  凌胜楼打开看,里面是一只一看就十分贵重的红宝石戒指。
  “帮我把这个给槐槐,叫她戴着戒指在新光戏院表演吧,就像我们都陪在她身边一样。”
  帮爷爷送戒指给槐槐?戒指……
  看着盛春的笑,凌胜楼不确定地说:“这么贵重的东西,您不怕我一时财迷心窍,带着它跑了?”
  “你这孩子说什么话,爷爷看着你长大的,你什么人品还不知道?” 盛春把木盒关上,递给了凌胜楼:“胜楼,如果你一定要走,有些话不说也罢。”
  凌胜楼抬眸,眼前的老人果然什么都知道,他对槐槐那些不足为道的心思,爷爷看得一清二楚。
  他自嘲地笑笑:“您放心。” 把盒子妥帖地收进口袋,他说:“我一定把它安全地转交给槐槐。”
  盛春站起身送他,凌胜楼站在门口,顿了顿:“我要走了,您还有什么话要交代我吗?”
  盛春拍拍他的肩膀:“无论去哪里,别忘了你自己的本心。”
  凌胜楼一愣,镇重地点了点头。
  大家陆续地离开了,多半是自谋生路各奔前程,只有薛山跟着于学鹏他们一起居住,而王二麻因为暂时找不到去处,也只能借住在于学鹏新租的窄小的家里。
  可没住多久王二麻就决定南下打工去了。毕竟干爹干娘的新家太小了,笑兰姐怀着孕,还有薛山要供养,自己实在没脸白吃白喝。
  更何况自己要是没混出头,到时候见了青蓉也丢脸。他决心要发大财,然后把青蓉找回来。
  王二麻的离开也是悄无声息的。那个时候大师哥已经去了首都,他连哭都找不到人哭,只能坚强起来,留了一张纸条,在南下的大巴上一个人哭成了狗。
  凌胜楼在去火车站之前给盛慕槐挂了一个电话,说是收拾了挺多特产和爷爷的礼物要带给她。电话那头盛慕槐很高兴,说这边学校都放假了没什么人,等凌胜楼来了跟门卫说一声,她和池世秋会出来接师兄的。
  凌胜楼就背着一个蛇皮袋坐上了前往首都的火车。蛇皮袋里只有他几件简单的衣服,这些年来在凤山存下的所有积蓄,以及李雪梅给盛慕槐带去的凤山仅存的腊肉、咸菜,别的什么都没有了。
  十一年,好像来和去都是两手空空,不过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迷茫、害怕的小男孩了。决定回到首都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自己和原来不一样了。他有了力量。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更
  第60章
  脚又一次站到了首都坚实的土地上。
  红墙灰瓦, 古树老街,高楼大厦。这里的很多东西改变了,却也有很多东西没变。明明年幼就离开的故乡, 原来还一直深藏在他的心中。
  北京。
  凌胜楼提着蛇皮袋来到了首都戏校门口。
  他来之前特地找了个剃头摊子理了发刮了脸,很难说这是什么心理, 和槐槐一起训练的时候,什么狼狈模样没有见过, 但是这次毕竟是不一样的。
  和门卫说清来意, 没过多久盛慕槐就来到校门口, 但身边不知道为什么还跟着一个男的。
  凌胜楼只看她,和在凤山一样还扎着高马尾,穿着练功服,一看见自己就笑了,那笑容就像阳光一样照进他的心底。
  凌胜楼也微微扬起唇角。
  盛慕槐跑过来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师兄!没想到竟然能在首都见到你。”
  凌胜楼轻轻回抱,身后的池世秋表情一僵。
  凌胜楼笑笑,指指跟在她身后的人:“不给我介绍介绍?”
  “哦对,差点忘了。这是池世秋, 是我们这次演出的主角,我在《游龙戏凤》里的搭档。” 她向凌胜楼介绍,然后又对池世秋说:“这是我大师兄凌胜楼,我们从小一起长大, 他的戏和功夫可好了。”
  池世秋的手是握笔的手,而凌胜楼的手却结满了老茧。两个男人的手握在一起,彼此都心照不宣。还是池世秋温和的对凌胜楼笑笑, 率先放开了手。
  “师兄好不容易来了,咱们就先带他出去吃饭吧?” 池世秋问盛慕槐。
  盛慕槐说:“对啊师兄,我看你肯定累了,先去吃饭吧。”
  池世秋从来都是温文儒雅的,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就忍不住插了一嘴:“槐槐,就到咱们这几天总是去的那个拉面馆吃吧。大师兄是北方人,应该也吃得惯面条的。”
  凌胜楼提了提蛇皮袋:“随便吃什么都行,我没忌口。槐槐,我带了些东西,要先把东西给你。”
  “行,我带你去宿舍吧。世秋哥,麻烦你在校门口等一下?”
  池世秋点头,目光却不自觉地看向两人一高一矮的背影。
  走到宿舍院子前,盛慕槐朝宿管阿姨的办公室看了一眼,见她没在,才招呼凌胜楼赶紧跟着她进宿舍。因为现在正在放寒假,宿舍里只有她一个人留宿。
  凌胜楼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说:“条件不错。”
  盛慕槐笑:“和凤山还有点像是不是?对了大师兄,梅姨和爷爷给我带了什么东西呀?怎么这次突然让你来了呢?”
  凌胜楼把蛇皮袋放在地上,从里面一样样拿出腊肠、腊肉和酱菜:“你拿去送给你师父,告诉她都是用乡下的土猪肉自己做的,以后人情世故自己要多留意。”
  “我知道。” 盛慕槐也蹲下来,看凌胜楼包里的东西。
  凌胜楼把特产一样一样递给盛慕槐,然后说:“没了。”
  “爷爷不是说还有礼物吗?” 盛慕槐期待地看着他,额边一缕发丝斜斜地垂下来。
  凌胜楼于是从内侧口袋拿出一个打磨得十分光滑的木盒子递过去,盛慕槐把盒子打开,一枚十分熟悉的红宝石戒指躺在里面。
  “这?” 这不是辛派传人的戒指吗。因为这枚戒指太贵重,她当年没敢带到首都来,还是让爷爷原样收在箱子里。
  “爷爷说让你戴着它到香港演戏,和戒指一样红红火火。” 凌胜楼说。
  盛慕槐低头看,那枚戒指并没有因为尘封日久而失去光彩,依旧光华灿烂,璀璨夺目。
  “槐槐,我帮你戴上吧,看看大小适不适合。” 凌胜楼说。他想起码在离开前能看一次,这枚戒指戴到槐槐的手上是什么样子。
  大师兄要给我戴戒指?他知不知道男生给女生戴戒指有什么意义啊?
  盛慕槐无端有些脸热,却听话地把手伸出去。
  凌胜楼的大手握住她柔弱无骨的手腕,他低下头,认真地把红宝石戒指套在了她的食指上,大小竟然刚刚好。盛慕槐的手指洁白如玉,甲床瘦长粉嫩,指尖为了演戏稍微留长了一点,却也修剪的很得宜。
  这么好看的一只手,戴上那枚戒指,就如同明珠与红霞交相辉映,再添十分颜色。
  凌胜楼的手心微微发热,心也热烈而虔诚。他甚至想低下头去,就这么不管不顾地在她的手指烙上一吻,让她之后几年,十几年都不能忘记自己。
  可他不能这样自私。
  他感受着她手腕的温度,心底里闪过一幕幕他们合作的画面。他们是《小上坟》里久别重逢的恩爱夫妻,是《小放牛》里单纯美好的村姑与牧童,是《打樱桃》里顽皮的书童与俏丽的丫头,是《活捉三郎》里反目成仇同赴阴冥的旧情人,是《铁弓缘》里令人发笑的老妈子与爱帅哥的大姑娘……
  他们在戏里扮过上百次夫妻,可戏一落幕,又终究成为陌路人。
  “师兄。” 盛慕槐红着脸把手动了动,凌胜楼才不着声色地将她放开。
  心脏归位,热血不愿冰凉。他却只能无声无息地告别。
  盛慕槐把戒指取下来,放回木盒里问:“师兄你在首都待多少天?再过几天就过年了,回去的车票不好买了。”
  说实话她是有些疑惑的,虽然说去香港演出在这年头算件大事,爷爷要送戒指也不可能邮寄,但让大师兄来做信使就无端透露着一种不自然。
  凌胜楼早想好了借口,他说:“我是来看首都亲戚的。这么多年了,我也想把以前的事情放下了。”
  “真的?我们过几天就要走了,你可别让我放心不下。” 盛慕槐惊喜又关心地说。不管怎么说,大师兄愿意打开心结是好事。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