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熙国开放,熙国人也勇于探险远行。
在国内待的太无聊的殷华听说蛮荒草原上居然要开一个集市,准备过来玩玩。
不过拗不过小侄子殷雄的要求,还带了一个拖油瓶。
叔侄两人正说话呢,忽然前头的雾就散开了,面前多了一个金灿灿的太阳,还有无边无际的草原,天地连接一线。
两人都有些看呆了。
真美。
跟山清水秀的熙国不同,眼前的景色大气宏伟,神秘突然,让人心神向往,心情开阔。
殷华只觉得往日的蝇营狗苟,此刻都被这光照的无地可循,只能张嘴呐喊。
而小殷雄更直接,他直接大声喊起来:“啊!啊!啊!我是殷雄,我以后要做一个大英雄!”
天地没有回应。
不像在江南瑾州水乡,喊一句,山回一句。
这里,太广阔了。
声音喊出来,一点点的消散于天地之间。
殷雄喊的面红耳赤,只觉得十分激动。
第一眼,他就觉得他喜欢这里。
“真美,二叔,难怪父亲说,要行万里路。”殷雄激动的拉扯着二叔的袖子。
被侄子拉的袖子都要变形的殷华一脸抽抽:“这是蝴蝶丝布料的,总共就没有几件,你拉扯破了就没有了。”
一脸激动的殷雄也是一脸呆滞,这样激动的时刻,二叔居然还要计较衣服的布料,真是,真是气死他了!
殷雄松开二叔的袖子,自己走到另外一边,痴痴的看着前方。
殷华摇了摇头,这臭小子,还没长大,等他长大就知道了,皮囊很重要,装扮皮囊的衣服也非常重要,他就是靠着这身装扮成为熙国四公子之一,而殷家收入最大来源也是这些服饰。
马上要到了,殷华去吩咐人准备了,而殷雄则是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天边,看着那朝阳慢慢升起。
不过因为看太久了,等进船舱的时候,一片黑暗,眼睛都要瞎了一样,又是一阵鸡飞狗跳。
等到靠岸,下船。
殷雄已经恢复好了,第一时间跳到草地上。
拦都拦不住。
“二叔,二叔,这草地很软,可以打滚哎。”殷雄很激动,在草地上跳了起来。
一个老仆连忙过来阻止。
“少爷,少爷,万万不可,这草地里藏着很多毒虫毒蛇,万一被咬到了可就麻烦了。”
殷华看到侄子那样子,也是一阵头疼。
早知道就不带他出来了,所有侄子当中,就他最调皮了,好吧,也是这个侄子最得他喜欢,其他侄子和他一个德行,看对方和看自己一样,这个小侄子还有点不一样,虽然和自己长的相似,性格却南辕北辙。
殷华对他是既喜欢又讨厌。
被老仆拦住的殷雄还是乖乖的上了马车。
殷家的马车极其舒适,里面暖榻香芬一应具有。
马车里,殷华懒洋洋的靠着,手里拿着一本书,看的津津有味。
而殷雄则是扒拉着车窗,激动的看着外头。
“啊,二叔,我看见一匹马,一匹小白马,真的。”殷雄忽然尖叫起来。
并且一只手使劲的抓他二叔。
殷华担心衣服真被自己这侄子扯破,只好起来看了。
本来他这一身蝴蝶丝织的衣服不适合在外头穿的,极其华美和轻薄柔嫩,但是他很臭美啊,今天是赶着集市开业,作为殷家代表人物亮相,自然要穿的好看,所以还是决定穿这个。
不过身边多了一个好动的侄子,那就是灾难了。
他被拖到窗前,朝外看。
就只看到了远远的一个白点了。
那小白马早就在殷雄尖叫的时候跑走了。
“那是草原的野马,没人能抓住的。”殷华看着失落的侄子劝道。
“可是真的很漂亮,在阳光下,跑出来的,小小的一只,像是神怪一样,二叔,你说我看到的会不会真的是蛮荒草原的精怪,说不定是神马,真的很漂亮,你是没看见。”殷雄激动的比划,又不知道怎么形容,这会子忽然真的有点羡慕那个什么申国公主,会写诗,刚刚看到那马,值得用最好的诗来形容。
“哪有神马精怪,平日让你多读书,就不读,到外头,可别说我是你二叔,丢人。”殷华又靠回去看书。
看了一会,忽然又听到侄子一声尖叫:“啊!”
殷华已经早有准备,离侄子的手远一点了,没有想到侄子居然没有来扯自己,只是保持那姿势,呆呆的看着外头。
轮到殷华有些好奇了,忍不住放下书,也趴到了窗前。
就看到草原上,有一匹浑身亮黑的大马在追逐一匹浑身雪白的小白马。
而那黑色大马奔跑追逐的时候,身上甚至泛起红光,火红火红的,像是火在燃烧一般。
而且黑色大马的马背上居然有人。
第98章 白骨集市
马车踢嗒踢嗒的前行。
车里的叔侄都一脸震惊。
殷华手中的书,刚刚不小心掉车厢地上,露出了封面,写着《公主伊诗集》。
“二叔,刚刚那个女孩是精怪吗?你不是说野马没人能抓住吗?刚刚那野马是不是跟着那女孩走了?”殷雄一脸好奇,有无数问题想问。
殷华只是呆呆的,没有搭理自己的侄子。
半响,忽然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
他激动的道:“有了,有了,刚刚那场景,就有一句诗可以形容,翩若惊鸿,宛若游龙。”
殷雄第一次没有嘲讽二叔念诗。
而是跟着重复了两遍:“翩若惊鸿,宛若游龙,翩若惊鸿,宛若游龙,二叔我知道这个是形容神女的诗,你也觉得她是神女,精怪?”
“应该不是吧,这世上没有精怪的,子不语怪力乱神,应该是蛮荒草原上的人,想不到一个蛮荒之地都有这般出色的人物,我对申国公主越发期待了,等我们逛完这个集市,就往申国都城去,这次二叔带你去见识见识申国公主的真容。”殷华说道这也兴趣起来了。
熙国人对皇室并不特别敬重,因为熙国的商业发达,国内地位最高的往往是那些百年商业大族,皇室地位极其弱势。
殷家又是四大家族当中地位最高的一族,说起公主之类的,很是寻常。
“我对公主没兴趣,一天到晚念诗,肯定很累,二叔你说我们能不能再看到刚刚马背上的那个女孩,长的好漂亮啊。”
殷华正在喝水,听到侄子说那个马背上的女孩漂亮,一口水喷了出来。
自己这不开窍的侄子居然知道女孩好看不好看了。
不过刚刚距离那么远,自己也就看了个大概,觉得姿态很好看,具体脸哪里能看清,而且看身形也就是个女童,殷华对女童不感兴趣的。
“应该可以吧,你要是喜欢,大嫂那么疼你,让她派人来提亲好了。”殷华不正经的道。
殷雄面色涨红,看二叔的表情就知道他在取笑自己。
自己只是说对方好看,跟提亲有什么关系。
真是的。
殷雄继续看窗外,不搭理二叔了。
又过了一会,殷雄看到地上的道路,不再是草地,而是平平整整的大道。
这样的大道在他们瑾州中心街上才有,没有想到这蛮荒草原居然也有。
马车一到大道上,就完全不颠簸了。
这大道极其宽敞,好像同时能容纳四辆马车并行。
这会子殷华也不看书了,同样在看着窗外。
又走了好一会,看到了前方一座山。
十分突兀的山,像是被哪个神仙丢在草原上的山一般。
独独的立在草原上。
而道路两边的边缘,飘满了彩色的布条。
草原风大。
那布条哗啦啦的吹。
莫名的有一种神圣的美感。
“二叔,二叔,你说蛮荒草原的人是不是傻,你不是说他们很穷吗?这么多彩色的布就挂在路边,好浪费。”殷雄问道。
殷华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来之前就做过功课,知道这个集市成立最主要的原因是这里生产呢绒布,更神秘的原因是据说这里能从荆国私下买进荆器。
荆国常年内乱征战,国内皇室不停的争抢夺权,有人偷卖荆器也不足为奇,就是以前是偷偷的散卖,不像这个蛮荒集市这里这样统一大批量出货。
“听说这蛮荒的人是很落后愚昧的,可能大概是想用这些布条显示他们的财力吧,管他们呢,反正我们就是来游玩的。”
马车越走越近。
路上时不时身边就有其他马车来回。
不过十分有规矩,过去的车都靠右边走,出来的车都靠左边走。
这让殷华和殷雄啧啧称奇。
想不到这蛮荒之地居然这般有秩序。
集市像是凭空出现一样,就在那山跟前,整整齐齐的房屋,纵横交错。
道路宽广,可以纵马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