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渣攻系统_51
“那秦大少,我就先去拍戏了,白白~”沐风再次微笑,转身离去。
而秦大少悲催地再次沉迷某人故意的微笑中。。。。。
开拍之前先拍定妆照,楚影帝第一个拍的,一袭白衣,飘渺如仙,踩在飞剑之上,乌黑的头发张扬在风中,宽大的衣袍随风猎猎而舞,如此张扬的姿态,透着与天道相争的自信。
修仙本就是逆天而行,《仙途》的男主的人设就是惊才绝艳,出尘如仙。
楚影帝拍完是影后赵茹薇拍摄,她是一袭白色宫装,丝带翻飞,梦幻唯美。
接下来是女二号拍定妆照,女二号拍完就轮到了作为男二的沐风。
沐风开拍之前去戴了红色美瞳,因为血杀天生异瞳,双眸如血。
还是那身重重叠叠的红色纱衣,艳红如血,刺人眼球,红衣墨发,一双邪异血眸,妖孽邪肆。
美人如妖,坐在奢华宫殿的王座之上,手里端着一个酒樽,杯中盛着新鲜的血液,而血杀轻轻舔舐红唇上的一抹鲜红……整个人如同罂粟般,诱人而又危险。
摄影师为这个扮相着迷,觉得每一个角度都极为完美,不停的变换角度拍摄,完全不心疼胶卷,大有拍摄到永远不停的架势,可以说,沐风是全场拍照最多的了。
拍完定妆照,就开始拍摄第一幕了,这一幕是男主的戏,没有沐风,沐风就拖了个小板凳坐在一边看大家拍戏。
看沐风拍定妆照时就看的心痒难耐、差点流鼻血的秦大少见此,指挥人把自己的豪华皮椅挪到了沐风身边,大爷一样坐在沐风边上。
秦大少当然拉不下面子先开口搭讪,于是他咳嗽一声,装模作样等着沐风过来问候。
可惜的是,沐风正兴致勃勃看第一幕戏,完全没有理会秦大少,甚至可能根本没发现自己身边多了一个秦大少。
悲催的秦大少只能也认真看向场内的拍摄,索性这部剧的剧情很有看头,拍摄过程也很精彩,所以沐风看的如此入神,秦大少看着也不觉得太过无聊。
《仙途》讲的是凡间帝王幼子宇文华,一出生就被检测到惊人的修炼天赋,被修真界正道最大的门派无争派掌门无争真人收为亲传弟子,悉心教导,作为门派大弟子,宇文华进步神速,一心向道,为人恭良,很得门派看中,被立为下任掌门。
而女主角则是无争真人之女紫嫣,自幼同宇文华一同长大,爱慕宇文华多年。
与宇文华的顺风顺水相比,血杀的身世极为坎坷,贫苦人家的小孩,因为生来就是血眸,被视为不详,遭父母抛弃。
血杀长至三岁,父母双亡后,村里人认为他会克死所有人,决定烧了这个妖孽,而在即将烧死的那一刻,魔宗来袭,杀了全村的人,救了血杀,并因为他是天魔之体,奉他为魔宗圣子,下任魔宗宗主。
然而魔宗宗主并非真心培养,而是打算夺舍这具天赋卓绝的身体,可惜血杀早有准备,宗主夺舍失败被反噬,反而成了血杀的听命傀儡。
血杀喜欢隐去血眸,乔装成凡人去人间游山玩水,吃喝享乐,而他有一次去了皇都,结识了装成凡人来皇都悄悄探望父皇母后的宇文华。
二人一见如故,都以为对方是凡人,结伴游山玩水一个月,然后分离,往后也经常相约出游,感情甚笃。
血杀意欲一统正道魔道,暗中兴风作浪,宇文华受师命同小师妹紫嫣一起追查此事。
血杀先知道了宇文华就是他在凡间结识之人,因为当初血杀易容了,宇文华没有认出来,交战之时,血杀曾救了宇文华一次,当最后决战之时,宇文华终于发现血杀就是他的好友,假意杀了血杀,暗中却放他离开。
最后,宇文华同紫嫣结为道侣,一同修炼,双双渡劫成仙,而血杀在他们之前就成功渡劫,逍遥仙界。
二人仙界重遇,尽释前嫌,重新成为至交。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更新了,让大家久等了,抱歉啦Q_Q
第39章 影帝作妖日常五
楚子轩不愧是国际影帝, 演技炉火纯青,第一幕竟然一次就过了。
楚影帝把男主宇文华演的仙风道骨,正气凛然,带着一种人生顺遂的意气风发,和未曾见过黑暗的清澈纯真。
即使是以认真挑剔出名的大导演贺方彬也不得不感慨楚影帝的演技比之许多国内的影帝要好太多,收发自如,浑然天成。
第一幕男主的戏拍完后, 是男二血杀的戏份。
在沐风起身去拍摄之前,秦大少偷偷摸摸瞅他好久,终于开口。
“喂, 那个谁!”
“……”没人回应。
“喂,小明星!”秦大少加大声音。
“……”依旧没回应,某人倾力打造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氛围。
“沐风!”充满怒火和克制的超大分呗。
“怎么了,秦大少?”某人转头, 满脸迷茫(故作迷茫)。
“……”秦大少额头青筋直跳,但也只能按下怒火, 深呼吸。
“沐风,今晚拍完戏,我带你去吃饭。”秦大少拿出泡妞的手段,风流邪肆。
“秦大少的好意, 我心领了,不过我今晚还要去公司,抱歉,就不能赴约了。”
“那就不去公司了, 我的邀约,还从来没人敢拒绝!”
“不好意思,我一定要去公司,秦大少,您要是在这里太闲了,还是赶快离开吧。”
“你!……”某人怒极,却无可奈何,正要摔椅子走人,却突然灵光一闪。
去公司,哼,好啊,我让你去公司!盛阳娱乐是吗?很好!
秦大少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
“限你三个小时内收购盛阳娱乐,下午五点之前我要看到一切程序完成。”
“是,少爷。”
挂了电话的秦大少一想到某人知道这个消息后的脸色就乐不可支,刚才的坏心情全都一消而散,惬意得坐在椅子上看沐风拍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