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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节

  但是,墨月说得对,魔皇将她养育到这么大,陪陪他也是应该的。
  墨月恋恋不舍的将我送出了大营,站在营门口我不禁将她揽入怀中,彼此紧紧相拥。
  良久,墨月抬起头,道:“老公……”她眼圈一红,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
  “乖月儿,不哭,再过几天咱们就可以永远不分开了。”
  我不说倒好,一说,反而引起了墨月的悲意,她再次扑入我怀中,痛哭失声。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真的要走了。”
  墨月哽咽着道:“那你一切小心。”
  “嗯,我走了。”说完,我转身朝着斯特鲁要塞的方向飞奔而去,我不敢回头,因为我怕自己忍不住会留在魔族。
  直到返回要塞之中,我才恢复过来。
  回到临时元帅府,我发现整个帅府已经大变样。
  大门上贴着巨大的喜子,红色的装饰花将整个门框包住,各种喜庆的装饰布满门前,有许多工人正在工作着。
  一进大门,院子里更加热闹,工人们忙碌的布置着,一想到这些都是为了我的婚礼,心底不由得有一种自豪的感觉。
  我,就要成家了。
  大厅中空无一人,不知道大家都去干什么了。
  我刚想到母亲的房间去看看,身后突然有人喊道:“雷翔,你回来了。”
  我转身一看,却是天云,他一脸笑容的冲我说道:“我已经看到魔族的军队到了,你过去了吗?”
  我点了点头。
  天云道:“一切都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所有工序都进入了收尾阶段,魔、兽两族也已经到了。哎,我期待多年的愿望就要实现了。好了,我要去找陛下,你随意吧。”
  白光一闪,天云消失在我面前。
  我走进母亲的房间,屋子内很热闹,不但紫嫣、紫雪和白剑都在,连公爵紫风也在这里。
  这回我结婚倒给紫风制造了好机会,在这里没有一个星期见一次的束缚,他几乎天天都围在母亲身旁。
  “母亲,我回来了。”
  “去了那么久,兽人那边怎么样?”
  白剑赶快倒了杯水递到我手上,我冲她微微一笑,喝了口水,将去兽人和魔族的情形说了一遍。
  母亲欣慰的说道:“一切顺利就好,我要睡觉了,你们都出去吧。剑儿,你也去吧,自从翔儿回来以后,你们还没在一起好好呆一会儿。阿风,你不要老在这里陪我,要不,兄长会怪我的。”
  白剑粉面微赤,瞥了我一眼,低下了头。
  紫风微微一笑,道:“怎么会呢?陛下关心你还来不及,他啊,总觉得亏欠你很多。”虽然这么说,但他还是站了起来。
  “母亲,那您好好休息,我们就先出去了。”说完,我带着三女退出母亲的房间,来到我自己的屋子。
  “三位老婆,我来了。”我大叫一声,猛地扑向离我最近的紫嫣。
  紫嫣惊呼一声,没有躲开,顿时被我抱个正着,她粉面羞红的挣扎着:“讨厌,别这样,妹妹和剑儿妹妹该笑话了。”
  我哈哈一笑,道:“有什么可笑话的,她们待会儿谁也跑不了。”
  听了我的话,白剑和紫雪赶忙躲向一旁。
  我搂着紫嫣柔软的娇躯,心中说不出的满足。
  再过几天,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和她们在一起了,直到永远。
  ※※※
  明天早上就要举行婚礼了,我躺在自己的帐篷中辗转难眠,心潮起伏,紫嫣、紫雪、白剑、墨月四人的娇颜不断在我眼前闪现。
  因为我本身属于兽人族,所以下午我就从要塞过来了,白剑也跟我一起回到兽人族,到他父亲白狐人族族长那里去了。
  明天的婚礼上,她父亲会亲自将她交到我手上。
  几乎所有的事都是那么的顺利,一切尽在我掌握之中,只是精灵族直到今天还没有到,他们应该不会不来的,也许是耽搁了吧。
  虽然和兽皇聊天聊到很晚,但我仍然没有一丝睡意。
  结婚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之一,即使是我,也难免胡思乱想。
  翻来覆去的折腾了一个更次,我仍然无法入睡,这样怎么行,明天的婚礼如果精神不好,怎么对得起我那几位娇妻啊?
  反正也睡不着,我坐了起来,脚心朝上盘膝坐好,修练一会儿吧,这样也可以保持充沛的精力。
  我深吸口气,催动着眉心的暗黑魔力缓缓的在体内运行起来,气团过处,顿时让我感觉到一阵清爽。
  我的暗黑魔力已经修练到了顶点,很难再突破了,所以我最近一直都在修练狂神诀。
  暗黑魔力只是保持而已,运行一周,我逐渐将它们收回到眉心处,紧接着,催动起胸口的狂神斗气。
  金色的液态能量飞速运转起来,心脉已经基本上扩张好了,即使上回被雷虎狂殴的重伤,它也没再闭合回去,估计再用不了多久就可以达到第九层境界了。
  狂神诀上说,第十层开始,狂神斗气才会进入最后阶段,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修练起来也要难得多了。
  据我估计,以现在的速度而论,恐怕也要五十年以上才能修练到第十二层,到那时,我就出海去寻找狂神铠甲的灵魂——头盔。
  我将精神集中在运行的狂神斗气之中,不知不觉间,意识逐渐模糊,进入了冥思状态。
  当我清醒过来时,发觉自己经脉中的狂神斗气仍然在不断的运转,能量异常充盈,心脉的那道缝隙周围仿佛包裹着一层光膜似的,显得异常光华,这应该就是第八层完成,第九层入门的情况了。
  我心中一阵兴奋,没想到在结婚前夕,我的功力又进步了一些。
  睁开眼睛,我发现天色已经蒙蒙亮,是黎明时分了。
  走出帐篷,我看着远处的地平线逐渐变成了红色,一颗如同鸡蛋黄般的红色小球缓缓升起,天空也渐渐亮了起来。
  黎明的曙光照射在我的脸上,使我有一种涣然一新的感觉,日出的景色总是那么美。
  一个雄壮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雷翔。”
  我回身看去,正是已经继承了父亲比蒙王之位的大哥雷龙,一段时间不见,他的功力增长了不少。
  他全身穿着厚实的皮甲,背后披着墨绿色的披风,大步向我走来。
  昨天我回来的时候,他显得异常高兴,不断的问我最近的经历。
  小时候如果不是雷龙的照顾,也许我早被那些……弄死了,所以,我对他始终有着特殊的感情。他是除了母亲以外,我唯一的亲人了。
  “大哥,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雷龙憨憨的一笑,道:“今天你结婚,大哥怎么能睡懒觉!走,陪大哥活动活动,然后就要准备婚礼了。”
  “活动?什么活动?”
  雷龙道:“舒活舒活筋骨嘛,这样精神才能抖擞,我现在每天早晨都会练上一会儿,这样,一天都能保持一个好的精神状态。很久没见,大哥的功力可是长进不少啊!今天正好和你切磋切磋,不过,你可要手下留情,否则,大哥就完了。”
  我笑道:“应该是大哥手下留情才是,我怎么打得过大哥呢?”
  “别谦虚了,走。”雷龙一直将我拉到营帐中一块比较空旷的地方,自己沉腰扎马,开始中规中矩练起当初父亲教的拳法。
  他身上闪烁着白色的光芒,看来,天雷卸甲也已经进入到了第三层的境界,用不了多久,就有追上父亲的可能了。
  虽然大哥的招式变化不多,但每一拳打出,我都能感觉到他拳上蕴涵的强大能量,他已经可以使天雷卸甲的能量凝聚在拳头上聚而不发,一旦他发力,必然可以产生很大的爆炸力。
  看他打得兴起,我的手也不由得痒了起来。
  雷龙突然喝道:“三弟,看拳。”他一个箭步向我冲来,猛地一拳由上向下冲我砸来。
  除了上次和山地矮人王帕来有过一场硬碰硬的较量以来,一直都没有过这种硬打硬撞了。
  我毕竟有着比蒙的血统,这种战斗才是我最喜欢的。
  我大喝一声:“来得好。开。”左脚踏前一步,双手交叉,用一个最普通的弓步十字手向上架去。
  狂神斗气飞速凝聚,我的双手顿时变成了金黄色。
  大哥被白光包裹的拳头和我金黄色的双掌相碰,顿时发出气劲碰撞的闷声。
  砰的一下,大哥的拳头被我震起,而我也后退了几步。
  其实以他的功力并不能让我后退,只是为了给他留些面子,我才这样做的。
  雷龙喝道:“再来。”又是一拳击来,我这回换成了单拳,仍然和刚才一样,力量六分发四分收,迎了上去。
  同样是砰的一声,我们各自退出三步。
  砰砰之声此起彼伏,周围已经围过来很多比蒙军团的战士,我们这种打法是比蒙巨兽最欣赏的,叫好声顿时不断响起。
  大哥似乎打得兴起,向我发出*般的攻势,他的力量逐渐加大,看来,一开始的时候,他怕伤了我还留了手,直到现在才真正发挥出来。
  不知道接了多少拳,我的双手已经有些微微发麻了,但体内的狂神斗气仍然异常充盈,看来达到第九层境界的狂神诀,我的功力确实进步了不少。
  我一拳将雷龙击退,喘息着道:“好了,大哥,我今天晚上还想洞房花烛呢,你就饶了我吧。”
  雷龙抹了一把自己脸上的汗水,兴奋的说道:“痛快,真是痛快,好久没有打得这么爽了。三弟,还是你厉害啊。”
  我微微一笑,道:“怎么也比不上大哥的拳力威猛?”
  掌声响起,所有比蒙巨兽同时大喝道:“雷龙王千岁,睿亲王千岁。雷龙王千岁,睿亲王千岁。”
  “雷翔,我说找不到你呢,原来你上雷龙大哥这里来了。快,跟我走,待会儿就要举行婚礼了,你还不快换上新衣。”猛克急匆匆的跑了过来,一把拉住我就往外拽。
  雷龙道:“三弟,你快去吧,我回去洗洗就过去。”
  雷龙话音一落,猛克就急不可耐的将我拽了出去。
  来到兽皇的中军大帐,兽皇换了一身崭新的袍服正等着我呢。
  一看我进来,他哈哈一笑,道:“雷翔,快过来,看父皇给你准备的衣服还合心意吗?”说着,指了指案上的一套衣服。
  我上前几步,定睛看去,只见案几上有一套叠好的大红袍服,啊!不会是让我穿这个吧。
  兽皇热情的道:“快,穿上试试,看看合身吗?”
  我苦笑着把红袍拿了起来,轻轻一抖,展开在面前,一看这袍服,我差点晕倒在地。
  这套衣服做工还算精致,用的是上好的布料,袍服所有的边都是用金线勾成的,看上去很是华丽。
  让我无法接受的是袍服胸前的刺绣,竟然是五只小鸟,一只稍微大一点的,还有四只小一些的,每一只身上都有着彩色的羽毛,胖嘟嘟的,看上去很是可爱。
  我目瞪口呆的问道:“父皇,这……这上面绣的是什么啊?”
  兽皇一脸得意的说道:“这件衣服是父皇给你的贺礼之一,可费了我不少心思啊。就是为了赶制它,我们才晚了几天到。是我们兽人国中最好的绣工用了三天三夜才绣好的,你看这羽毛,绣得多漂亮啊!这种鸟你没见过吧,一般人都没见过,是我在一本古书上看到的,叫鸳鸯。古书上说,鸳鸯从来都是一夫一妻制,从来不分开,是夫妻和谐的象征。你这一下娶了四个老婆,所以我就让那绣工绣了一只公鸳鸯、四只母鸳鸯。怎么样,很有创意吧?”说完,他朗声大笑起来。
  我手有些颤抖的将红袍靠近自己,哭笑不得的看着那五只胖嘟嘟的小鸟,这,这能穿得出去吗?以后我的脸还往哪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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