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成名的小说家 第213节
简静兴致缺缺:“专门飞得去巴黎买,万一没得奖,会被人嘲笑的。”
“第一次提名,慎重些没坏处。”康暮城道,“我也想你离远点。”
不管刀疤男有没有跟踪她,出国终归比较安全,也省得他提心吊胆,生怕什么时候人就不见了。
前段时间她在山里,好端端的就联系不上了,要不知道她和季风一块儿去,吓都给她吓死。
“那就祈祷我得奖吧。”简静嘟囔着窝进座椅。万幸,头等舱空间宽大,不然坐上十几个钟头,腿非得废掉不可。
她打开ipad,手指在备忘录上停顿了下,终究没打开电子版卷宗,而是选择了一档下载好的综艺。
康暮城瞥了眼:“江白焰参加的节目?”
“他推荐给我的,说看起来是旅游综艺,其实是宫斗剧。”简静戴上耳机,“三个男嘉宾,一个直一个弯一个双,弯和双是前前任,双的前任是某女嘉宾,她和弯是闺蜜,两个女嘉宾开场好姐妹人设,结束的时候反目成仇。”
康暮城:“你就看这个?”
“多好玩啊。”她说,“观众以为弯和闺蜜炒cp,双是老好人呢,可替他们哥哥委屈了。”
康暮城摇摇头,没再说什么。
几小时后,许多乘客开始昏昏欲睡,空姐开始发航空餐。简静食欲缺缺,要了一杯白葡萄酒助眠。
“昨天没睡好?”他问。
简静道:“熬夜打游戏。”
大脑一闲下来,就会自动思考案情。迫不得已,她只好投入游戏的怀抱,全神贯注地打了一晚上的游戏。
别说,身体素质上去后,玩游戏也更来劲了。
反应更快,操作更准,越玩越上瘾。
康暮城叹了口气,刚想开口,她便笑道:“我知道,熬夜伤身,不是故意的,玩得入迷才忘了时间。”
把他想说的话全堵了回去。
照理说,她这么懂事,应当令他欣慰,可事实截然相反,这种感觉令康暮城十分无力。
最近总有类似的时刻,有心想说什么,偏偏无话可说。
于是,心绪复杂的他只好换个话题:“英杰也在巴黎,他在酒店等我们。”
简静关心道:“他怎么样了?”
暑假时,司英杰邀请他们去人鱼岛度假,结果惨遭人生最强修罗场,先遇见前妻和前女友,再是前女友被好友杀害,而后发现前妻是商业间谍,冲着机密来的。
他因此一蹶不振,回国后很少再和她联系。
“不太好,所以叫他出来散散心,也能帮你参谋参谋。”康暮城递了两本时尚杂志给她,“嫌无聊的话,补补课吧”
闲着也是闲着,她接过杂志,开始恶补各大时尚品牌。
时不时吃吃睡睡,终于熬过了漫长的飞行时间。
巴黎到了。
人们印象中的巴黎,是个浪漫优雅的都市,是许多人朝圣之地。然而,事实恐怕并非如此,和每一个城市一样,有其瑰丽厚重的一面,亦有糟糕贫穷的一面。
反正简静觉得,小偷比国内多。
去酒店的路上,她坐在车里,目睹了三起偷窃案和一起抢劫案。
对此,她只好安慰自己,是巴黎不是伦敦,巴黎不适合发生谋杀案。
等到了酒店,治安陡然转好。
入住等琐事自不必提,简静又见到了司英杰。
他比之前瘦,精神也没好转,不像之前度假见面时,从内而外洋溢的热情。今天的他穿着随便,懒洋洋地招呼:“小静静,你也对走秀感兴趣?”
“康总非要我来。”简静马上出卖老板,“我对时尚一窍不通,真不知道走秀有什么好看的。”
司英杰瞟她一眼,站好友:“模特还是很漂亮的。”
简静:“……”呵,男人。
司英杰还感慨:“吉赛尔·邦辰的身材多好看。”
美人面前,简静没立场地倒戈了:“这倒是。”
再想想,来都来了,不能浪费机会。
于是,次日她怀了些许期待,奔赴某大牌的秀场。
遇到很多明星和网红。
很多明星和网红是来蹭红毯的。
还有很多外国明星,但一个都不认识。
门口记者贼多,有人众星捧月,有人行情冷落。
秀场不大,位置很小。
简静望着一个个小凳子,低声问:“是不是有点挤?”
司英杰:“都这么挤。”
她:“!!!”
开场前,席上热闹至极,聊天的,合照的,拉交情的。
最叫人吃惊的是,有个外国网红跑过来,用无比别扭的中文叫了简静的名字,问她是不是《恶魔医生》的作者,鬼屋的嘉宾。
简静:“我……”不是。
司英杰:“yes!”
她:“??”
就这样,被完全不认识的网红小姐姐搂住肩膀,拍了一张合照。对方非常热情地留下了自己的账号,邀请她互相关注。
“看来恶魔的销量不错啊。”司英杰感慨。
康暮城轻轻颔首,眼中透出淡淡喜色:“比国内上架时的情况还要好,《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第七。”
简静震惊:“我怎么不知道?”
他慢悠悠道:“谁知道呢,反正我给你打过电话,就是怎么都打不通。”
她:“……”懂了,和僵尸约会那会儿。
赶紧转移话题:“要开始了。”
灯光暗下,乐声响起,奇幻陆离的世界搬上舞台,模特踩着猫步走来,身披不明觉厉的华服。
平心而论,衣服怪里怪气,可整体给予人的体验是很美的。当然,这种美在外行人看来,就是看看而已,解读不出各种高大上的内涵。
一个半小时后,走秀结束。
其他人走得飞快,哗啦啦散场了。
简静:“他们急着干嘛去?”
“看下一场啊。”司英杰说,“已经对你很温柔了,看的都是高定的场。”
她叹口气,认命。
每一场秀都有自己的主题,上一场讲的是自然环保,下一场便是梦与爱情,运用了大量的蕾丝、羽毛和玫瑰的元素。
光束打下来,模特美得不似尘世中人。
司英杰对简静说:“这家的婚纱好看,你结婚就定这个好了。”
简静支着头,好一会儿没说话。
康暮城似有察觉,征询道:“觉得玫瑰的元素和书的主题很吻合?”
她点头。
“那要不就这个吧。”司英杰拍板,“不一定要结婚才能穿婚纱,啥年代了,喜欢就买。”
简静抿起唇角,眼光明亮:“我想要件小礼服,不要太妨碍行动。”
“买都买了,买全套啊。”司英杰怂恿她,“叫暮城给你报销。”
简静摇头:“不用,我可以自己买。”
“就你那点版税?”康暮城瞧了她一眼,断然驳回,“小孩子还是多存钱,别乱花了。”
简静心中缓缓浮现出一个问号。
就那点版税?她的版税很少吗?今年八位数了。
康总的身家到底有多少?
他好凡尔赛,金乌这么挣钱的吗?
她试图夺回主动权:“我觉得……”
“走吧,看中了就定下来,省得被人挑了。”康暮城起身。
司英杰:“好饿啊,静静晚饭想吃什么?”
简静深感无奈。和少年时认识的成年人在一起,就是这个坏处:他们永远以为你还没长大。
她想了想,道:“那我自己买鞋。”
“一双鞋才多少钱。”司英杰鄙视她,“哥送你了。”
简静飞快答应:“好,那我自己买首饰。”
司英杰这才反应过来,无语道:“送你东西,至于吗?”
“至于。”简静道,“买得起,何必要人送?”
康暮城忍俊不禁,答道:“因为你赚得比这多得多。好了,一件衣服而已,别小家子气,给你就收着。”
他都这么说了,简静不忍拂他好意,默认。
康暮城显而易见地高兴起来,立即带她去展览室挑选款式。
礼服极美,美到令人心颤。
尤其是白色羽纱上缀着的玫瑰,红若鲜血,看得久了,哪怕闭上眼,视网膜上还留着花瓣艳丽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