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

  人手一多,一老一小两个做饭的就应付不过来。他们光做饭还可以,但那个老汉还兼管采买,大筐的土豆和白菜,五十斤一袋的面粉,老汉一个人拿不动。胡永州突然决定由少平帮助老汉出去采买东西。对于工匠们来说,这是个轻松活,人人巴不得去干。但胡永州念少平是一个县的老乡,把这好差事交给了他。
  少平就象被“提拔”了一样高兴。他现在每天只在工地上干半天活,另外半天就和做饭的老汉一块到街上去采买东西;一天下来,感觉当然比过去轻松多了。
  活路稍微一轻松,他突然渴望能看点什么书——算一算,他又很长时间没见书的面了。
  正月里返回黄原到现在,他也没有去找田晓霞借书,因为他一直装个文盲,借回来书也没办法看。再说,他口袋里空空如也,想专心干活积攒一点钱,好给家里和县城的妹妹寄,根本没心思想其它的事。
  就是现在,他也不能暴露他的文盲身份。正因为他是个只会卖力气的“文盲”,包工头才信任他,让他去干采购工作。要是胡永州知道他是个学生出身的人,又在他这里清闲得看起了书,说不定马上会把他打发走。他舍不得离开这个工程啊!一天赚两块半工钱不说,现在还不要象其他工匠一天顶到头地出死力。
  但读书的愿望一下子变得如此强烈,使他简直无法克制。
  他思谋:能不能找个办法既能读书又不让人发现呢?
  只有一个途径较为可靠,那就是他晚上能单独睡在一个地方。
  主意终于有了。他准备和胡永州说一说,让包工头同意自己住在刚盖起的那一层楼房里。虽然那楼房还正在施工,新起的一层既没安门窗,更不可能生火,但现在天气已经转暖,可以凑合,就是冷一些也不要紧,只要一个人住着能看书就行了。
  胡永州并不反对他挪地方转—只要你小子不怕冷,就是愿意住在野场地里和我胡永州也不相干!
  孙少平搬到没门窗的楼房后,才想起这里晚上没灯。他就在外出采购东西的时候,捎带着给自己买了一些蜡烛。
  条件一具备,他就打算到晓霞那里去借几本书回来。
  过罢清明节,少平在一个星期六的傍晚,破例拿出牙具和香皂,偷偷到小南河里洗刷了一番,又换上自己的那身“礼服”,就满有精神地去地委找田晓霞。
  在地委田福军的办公室和晓霞相会后,她又高兴又抱怨地问他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来找她。
  少平吞吞吐吐解释了半天。
  一段时间没见晓霞,少平吃惊地发现她的个码似乎蹿高了一大截——他一时粗心,没有留意她换了一双高跟鞋。
  两个人象往常那样,一块吃了晓霞从大灶上买回来的饭菜,接着热烈地议论了许多话题。
  临走时,晓霞给他找了一本艾特玛托夫的《白轮船》。她告诉他,这是她很喜欢的一本书,是前几年内部发行的;父亲买回来后,她看完就偷偷地占为己有了。
  少平打开书,见书前有“任犊”写的一篇批判性序言。晓霞说,那“畜生”全是胡说八道,不值得理睬。
  少平很快和晓霞告辞了——既然这本书他的“导师”如此推崇,他就迫不及待地想读它。
  回到“新居”以后他点亮蜡烛,就躺在墙角麦秸草上的那一堆破被褥里,马上开始读这本小说。周围一片寂静,人们都已经沉沉地入睡了。带着凉意的晚风从洞开的窗户中吹进来,摇曳着豆粒般的烛光。
  孙少平一开始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那个被父母抛弃的小男孩的忧伤的童年;那个善良而屡遭厄运的莫蒙爷爷;那个凶残丑恶而又冥顽不化的阿洛斯古尔;以及美丽的长鹿母和古老而富有传奇色彩的吉尔吉斯人的生活……这一切都使少平的心剧烈地颤动着。当最后那孩子一颗晶莹的心被现实中的丑恶所摧毁,象鱼一样永远地消失在冰冷的河水中之后,泪水已经模糊了他的眼睛;他用哽咽的音调喃喃地念完了作者在最后所说的那些沉痛而感人肺腑的话……这时,天已经微微地亮出了白色。他吹灭蜡烛,出了这个没安门窗的房子。
  他站在院子里一堆乱七八糟的建筑材料上,肿胀的眼睛张望着依然在熟睡中的城市。各种建筑物模糊的轮廓隐匿在一片广漠的寂寥之中。他突然感到了一片荒凉的孤独;他希望天能快些大亮,太阳快快从古塔山后面露出少女般的笑脸;大街上重新挤满了人群……他很想立刻能找到田晓霞,和她说些什么。总之,他澎湃的心潮一时难以平静下来……本来,这本书他准备在一个星期内看完,想不到一个晚上就看完了。他只能等到星期六才可以找晓霞——平时她不回家来。
  星期六好不容易到了。
  这天下午他耐到收工,就匆匆地拿了那本《白轮船》,到地委去找她。
  他见到晓霞后,一时倒不想说什么了。他本来急切地想和她谈论看过的书,但他又感到自己很难说清楚。这本书更多的是引起他情绪上的大波动——一个人是很难把自己的情绪说明白的。真的,这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概述的感受,因为它太巨大太复杂了!
  田晓霞看出了这本书给孙少平带来的震动;她自己也曾被它强烈地感染过。她高兴的是,少平和她一样理解并喜欢这本书。
  吃完下午饭、晓霞突然提议他们一块去爬一次麻雀山。这正合少平的心意。
  于是,两个人一同相跟着出了地委大门,向麻雀山走去。
  走在路上的时候,少平才有点拘束起来。和晓霞一块呆在房子里说话,他觉得很自然;可是,两个人一块相跟到野外去遛达,他就感到情调有点太温馨——不过,这种温馨是任何一个青年男子都不会反感的!
  麻雀山就在地委的后面。他们顺着一道缓坡慢慢向山上走。快到山顶时,晓霞顽皮地离开路径,专意在一些荒地里行走;少平就愉快地迁就她的任性,紧撵着她在没有路的地方向上攀行。
  一道土塄坎挡住了去路。少平敏捷地一扑就跳上去了。晓霞立在塄坎下,笑着摇了摇头;然后向他伸出一只手,要让他拉她。少平顿时有点慌乱,脸红得象水萝卜一样。晓霞被他的窘态逗得大笑,手却固执地伸着,非让他拉不行。
  少平只好伸出一只颤抖的手,把她拉上了土塄坎。这是他第一次拉一个姑娘的手。他感到自己的那条胳膊僵硬得象条棍子;手掌如同被烧红的铁烫过一般。
  到山顶了。两个人在一个斜坡上坐下来。
  黄原城就在他们眼皮底下。街道上熙熙攘攘的行人象忙碌的蚁群。他们的背后,太阳正在沉落。对面的九级古塔在夕阳中闪耀着光辉,看起来似乎象发射架上的一枚巨型火箭,格外雄伟。初春蓝色的黄原河将城市分割成两半后,弯弯曲曲地流向远方的群山深谷之中……两个人先顾不上说话,惊奇而兴奋地观赏夕阳晚照中的大自然景象。
  城市渐渐沉浸在阴暗中,景物开始模糊起来。黄原河上新老两座大桥首先亮起了灯火;紧接着,全城的灯火一批跟着一批亮了。
  这时候,晓霞才转过脸,问少平看过《白轮船》后,有什么感想。
  少平断断续续,结结巴巴说了一些,好象也没能把自己的感受充分表达出来。
  说实话吧,这会儿他思想不能集中起来!是呀,黄昏中,在一个荒山野地里,单独和一个姑娘呆在一块,使他浑身的血液由不得沸沸扬扬……内心的骚动让他坐立不安,他索性仰面躺在一片枯草上,两只手垫在脑后,茫然地望着暮色中的天空。天空已经亮出几颗星星。
  晓霞也就不再出声,静静地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两只手抱着膝头,凝望着远方的山峦。这是一个美妙的时光。小树林中,归窠的鸟雀扇动着扑棱棱的羽翅。没有风,空气中流布着微微的温暖。春天的黄昏呀,使人产生无尽的遐思和深远的联想,也常常叫人感到一种无以名状的忧伤!躺在地上的孙少平,不知为什么突然眼里涌满了泪水。他深深地向夜空中吐出一声叹息,嘴里竟然喃喃地念起了《白轮船》中吉尔吉斯人的那首古歌——有没有比你更宽阔的河流,爱耐塞,有没有比你更亲切的土地,爱耐塞,有没有比你更深重的苦难,爱耐塞,有没有比你更自由的意志,爱耐塞,晓霞仍然保持着她那雕像似地凝望远山的姿势,接着他轻轻地念道——有没有比你更宽阔的可流,爱耐塞,有没有比你更亲切的土地,爱耐塞,有没有比你更深重的苦难,爱耐塞,没有比你更自由的意志,爱耐塞。
  少平猛一下从地上坐起来。一种强烈的冲动,使他真想伸开双臂,把田晓霞紧紧地抱住!
  山下的大街上传来一声刺耳的汽车喇叭的鸣叫。孙少平叹了一口气,抬起软绵绵的胳膊,用手掌揩掉额头的一层冷汗,对田晓霞说:“咱们回去吧……”晓霞没有说话,对他点点头。两个人就沉默地起身下山。
  山下,繁密灿烂的灯火,组成了一个无比辉煌的世界。
  孙少平在南关的大街上和田晓霞分了手,胳膊窝里夹着一本新借来的《简·爱》,就回他那个门户洞开的住处去了。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金波从青海当兵复员回来后,已经在黄原东关邮政所干了近三年临时工。他虽然不象少平那样为赚几个钱而东跑西颠,但基本上也是个揽工汉。除非让父亲提前退休,他去顶替招工,否则他永远也没指望入公家的门,从表面上看来,他好象是这个邮政所的一员,其实完全是个外人。
  这个快满二十三岁的小伙子,小时候就很漂亮;现在虽然个头仍然不算很高,但长得又精干又潇洒。皮肤还象女孩子那样白嫩,一头披散的黑发,一双清澈如水的大花眼,走在街上,常常让陌生的姑娘由不得顾盼。已有不少姑娘对他一见钟情。但侧面一打听,是个临时工,就都遗撼地退缩了。对于大多数在城市有职业的女孩子来说,找对象当然要找有工作的。在城市,没有正式工作,就意味着什么也没有。虽然现在的姑娘们开化了,但婚姻问题上这个最基本的条件很少有人采取无所谓的态度。在中国目前社会里,很多情况下,感情往往并不是男女结合的主要因素,而常常要受其它因素的制约和支配。也许世界上所有的不发达国家,这种现象尤为普遍——如果有例外,那就足可以构成本地报纸的断闻。但金波现在倒也没什么心思去谈情说爱。他自己也知道,没有正式工作,要在黄原找个如意对象,等于水中捞月。
  其实更主要的是,有一位姑娘早占据了他的心——尽管那短暂的瞬间已经过去几年,而且以悲剧的形式结束了。这个早熟青年几年前被爱情的烈火烫伤后,直到而今还没有痊愈。
  这秘密已经在他心中深藏已久。本来他很早就想对好朋友少平叙述一番——如果让一个知心人听听,也许能减轻一些他心灵的负重。但每次见了少平,话到嘴边又咽回了肚子里。
  不是他不信任他的朋友,而是觉得当时的气氛不适于倾诉这样的心事。少平常常有他自己的一大堆困难,需要急于解决,不应该让他硬着头皮听他的浪漫经历。
  一个经历了爱情创伤的青年,如果没有因这创伤而倒下,那就可能更坚强地在生活中站立起来。金波正是有了这样的经历后,才成熟了许多。这之前,尽管他父亲是个普通的汽车司机,但在农村的环境中,他的家庭条件还是优越的。这种优越不能不对他的心理产生影响,在童年和少年时期,他不会象他的朋友少平那样为吃饭和穿衣而熬煎。他没有体验过饥饿是什么滋味;也不知道一个人穿着破烂衣服站在同学们中间,自尊心在怎样遭受折磨。他在温暖的小康人家长大,也用小康人家的眼光看待生活和世界。他过去在学校里的一些小小的“惊人之举”,完全出于性格本身所致。
  直到在那远离故乡的地方发生过那场刻骨铭心的感情悲剧后,他才理解了人活在世界上有多少幸福又有多少苦难!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己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有了这样的认识,你就会珍重生活,而不会玩世不恭;同时也会给人自身注入一种强大的内在力量……现在,他心平气静地干他的临时工。既不自卑,也不抱怨命运。上班时,他穿上那身洗得干干净净的破烂工作衣,不要命地搬运那些大大小小的邮包,吃苦精神使所有的正式工都相形见绌。他卖力干活不只是怕失掉这只临时饭碗,而是一种内心的要求。在这方面,他的朋友孙少平给了他很大的影响。当然,这样的劳累也有解脱某种内心痛苦的作用。下班后,他首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那只白搪瓷缸子,泡一缸茶水静静地坐着喝,既是不渴,他每天也要用这缸子泡一次茶,哪怕面对着茶缸发一会呆呢。这是一只极普通的白瓷缸,上面印着一行“为人民服务”的红字。对金波来说,这只普通的白瓷缸,就是他青青和爱情的证明……喝完茶水,他把这白瓷缸小心翼翼地放进小柜,就到老桥那面的繁华闹市去遛达一圈。他是个爱讲究的人,上街前总要洗洗脸,把头发梳整齐,换上那身褪色的干净军装和那双雪白的球鞋。
  每当穿行于闹市之中,他常常不会留意到姑娘们爱慕的目光,越过一片熙熙攘攘的人群,他看见的仍然是那片绿色的草地,奔腾的马群和那张亲切可爱的粉红色笑脸;耳边也总是传来那支慑人魂魄的歌声……他有时候就旁若无人地满面泪水在街头行走,而不管有多少惊诧的目光在瞧他……最近一些日子,随着气候渐渐转暖,他的情绪却不知为什么越来越糟糕。奇妙得很!季节往往能影响人的心境。当他看见河岸上一缕缕如烟似雾的柳丝和山湾里那霞光斑烂的桃花时,一种无限忧伤的感情就涌上了他的心头。他想叹息,想歌唱,想流泪,尤其想和什么人谈一谈他曾有过的幸福和不幸;以及那早已流逝但永远不能忘却的往事……他很想念孙少平。所谓和别人谈一谈,那就是和少平谈一淡。如果这世界上没有孙少平,他就只能把他的故事连同自己一齐葬入坟墓中。他是那么强烈地希望孙少平出现在眼前。但少平很久没有到他这里来了。他又没地方去找他——谁知他在这城市的哪个角落里呢?
  当金波对孙少平的很快到来不抱什么希望的时候,少平却突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他喜出望外地伸开两条胳膊,在少平的肩头用劲搂了搂——他知道这种反常的外露显然使朋友有点惊讶。
  他先不问少平的长长短短,马上又动手做了一盆子鸡蛋面片——他知道少平一上他的门,首先需要的是一顿饱饭。
  吃完饭后,金波就提议他们一块到黄原河边走一走。少平很乐意地答应了。到了金波这里,少平就暂时忘记了这几天发生的不愉快事。落魄的人只要和朋友呆在一块,心里就会踏实下来。不过,他感到金波今天情绪似乎有些异样。
  两个人一路相跟着出了邮政所的大门,穿过有关热闹非凡的夜市,从大桥头斜坡里走下来,一直来到黄原河边。
  夜晚的黄原城闪烁着繁星般灿烂的灯火。城市仍然没有安静下来,不过嘈杂声似乎变得遥远而模糊。远远近近的灯光投照在碧波粼粼的河水里,一片明光闪闪。风并不温暖,但很柔和地吹过来,象羽毛在人脸颊上轻拂。
  他们沿着河边,慢慢向上游新桥那里走。少平自到黄原后,第一次这么悠闲地出来散步,心情倒有说不出的美妙。此刻,忧愁和挣扎都退远了,一切都变得如此平静,就象一个刚从火线上下来的士兵,重新回到了和平的环境中。
  金波虽然个子比少平低,但尽量用一条胳膊搂着少平的肩膀。两个人手臂相攀在夜晚的河边上款款而行,看起来倒象一对亲密的情侣。
  起先他们都默默无语地这样行走着。后来,两个人坐在了河边的一块大石头上。朗朗的黄原河水就在他们脚下流淌。河对岸是一片密集的灯火;灯火后面是黑黝黝的麻雀山。弯弯的月牙儿象一柄银镰,悬挂在乌蓝的天空。
  金波凝视着满河流泻的波光灯影,轻轻叹息了一声。
  “你好象有什么心事?”少平扭过脸看着他的朋友。“是埃我很想给你说一说。这是几年前的事了……”金波仍然望着河水,嘴里喃喃地说。
  少平静默无言。他似乎感觉到金波要给他说的是什么。他不再询问了。
  金波沉默了一会,便开始给朋友讲述起了他自己的故事。少平一声不吭,静静地听着。
  “……我刚复员的时候,你大概听见过传闻,说我和一个藏族女子谈恋爱,叫部队打发回来了。那是真的。你奇怪吗?不奇怪?是啊,有些事看起来奇怪,可是实际上又没有什么奇怪的……“那年当兵我离开家乡,第一次走了那么远。又坐汽车,又坐火车,真不知道要被拉到什么地方。一直向西,穿过河西走廊,穿过无数的山脉和河流,最后来到了青海。“我们的部队分散在一片草原上。你知道,我是文艺兵,在师部文工团吹笛子。文工团就和师部住在一起。我们的驻地周围几乎没什么居民点,几十间简易房子孤零零地立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旁边有一个小小的湖泊,湖边上围着一圈白花花的盐碱。远方的地平线上,是一列绵延不断的山峦。峰巅之上终年戴着雪冠。
  “不过,我们的驻地旁边有一个军马场,这使环境稍微有一些生机。日出的时候,出牧的马群象一团团彩云向茫茫的草原上奔去,日落的时候,又从地平线那边涌涌地漫过来。马的嘶鸣声打破了草原上梦境一般的寂寥。这时候,人的心就不由地激动起来。尤其是我们这些刚来的新兵,在每天日出日落的时候,总要跑出去站在土坯房的屋脊上,观看这壮丽的一幕,到了后来,大部分人慢慢也就厌倦了,在军马场,马群出牧和归牧的时光里,没有人再有兴趣跑出来观看。“可是我永远对一天中这短暂而美妙的景象着迷。尽管早晨马群出牧的时候我也不再出房间了,可我总不放过观看晚间马群归牧时的那个场面。唉,你没有身临其境,你就无法想象那景象是如何激动人心。那时候,太阳正在西边的地平线上下沉。草原上的落日又红又大,把山、湖、原野都染成了一片绛红。就在这一片绛红色中,归牧的马群在地平线上出现了。起先,那只是一条细细的黑线,在圆圆的红日里蠕动。这条黑线慢慢地变得粗大起来。不久,你的眼前就滚动起一片奔涌的彩潮。马群越来越近,绛红色的草原上象卷起了一团狂风。你感到脚下的土地都被马蹄敲得颤动起来。隆隆的马蹄声伴随着马的警号般的嘶鸣;马鬃象燃烧的火焰似地飞扬。牧马人套杆上的绳圈在空中划出一轮轮弧线。咸水湖上惊起了一片又一片的飞鸟。与此同时,军写场的马驹欢叫着冲出棚栏,去迎接它们的父母亲归来……“每天傍晚,我总要立在营房的屋脊后面,观看这一幕——这几乎成了我的一个‘保留节日’。
  “不知是哪一天,从那远方归牧的马群中,突然传来一个女孩子的歌唱声。那是用藏语在歌唱。虽然听不懂歌词,但我知道唱的是那首有名的青海民歌《在那遥远的地方》。那歌声一下子就迷住了我。说实话,我从来没听过一个人能把歌唱得这么嘹亮和美妙,嗓音如同金属一般辉煌。当然,这副嗓子显然不是调教出来的,完全是一种野腔野调。仅凭她声音的本色,就会使人听得神魂颠倒……“从此以后,这歌声就再也没有中断。我每天傍晚也不仅仅是去观看马群的归牧了,主要是想去听那迷人的歌声。我的心激动地沉浸在这动人的歌声中,久久地不能平静下来……“我知道,唱歌的肯定是位藏族姑娘。但她是怎样一个人?我多么想在近处看一眼有如此出色歌喉的姑娘呀!可是我没条件去接近她。军马场有不少藏族姑娘,你知道,部队纪律严,我们不能随便去那里……从此,一种渴望便强烈地折磨着我……“后来,我突然想出了一种‘接近’那姑娘的方法。每天当她在远处唱完那首歌时,我就站在营房后面的高处也用汉沿唱一遍这首歌。我想她也会听见我的歌声的,你知道,我的嗓音还不错……就这样,她唱完,我就唱,每天都是这样。
  “那天傍晚,我象往常那样立在营房后面,终于又听见了她的歌声。可是叫人奇怪的是,这一天她只唱了一段就不唱了。她从来都不这样!她每次总是连着一口气唱完这首歌的全部四段……百灵鸟啊,你的歌喉为什么要停歇?“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在纳闷中突发奇想:她会不会是等待让我唱第二段呢?
  “尽管这种想法是如此荒唐,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想试探一下,我甚至可笑地想,如果我的猜想是正确的,那么我唱完第二段,她就会接着唱第三段的……“我就这样试了。奇迹出现了!我唱完第二段后,她便立刻唱起了第三段。我的心狂跳不已,泪水刹那间就涌满了眼睛。等她唱完第三段,我又唱了第四段……“那天以后,我们就用这歌声‘交往’起来。
  一人一段,就象电影里少数民族谈恋爱的青年一模一样。每天我几乎总是流着泪和这位没见过面的藏族姑娘‘对歌’。时间在一天天过去,我想和这位姑娘见面的渴望越来越强烈。我晚上睡不着觉,白天吃不进去饭,演出时老出差错。我每天都等待着傍晚的到来;并渴望着在某个时候和她见面……“我实在不能忍受了!有一天,我终于冒着风险,一个人偷偷溜出营房,在马群进场之前,飞跑着来到军马场的外面,和那位藏族姑娘见面了。她和我想象的完全一样,红红的脸庞,黑黑的发辫,一双眼睛象黑葡萄似的扑闪着,露出一排白牙齿憨憨地对我笑。
  “我们立在军马场外面的草地上,相对而视。我不由地哭了。她用厚墩墩的手掌为我揩着脸上的泪水,激动地说着什么。但是,她说什么我听不懂,我说什么她也听不懂,互相急得用手乱比划。但两个人都知道对方在说什么。她扑在了我的怀里;我紧紧抱住她。那时世界上一切都不存在了……“但实际上什么都存在着。这时,军马场的政委突然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于是,一切都结束了……“我很快复员了。我违犯了军纪,应该受到惩处。好在部队也没给什么处分。
  “临走的前一天,我倒不再顾忌什么了。我跑到军马场去找我心爱的姑娘。我要下决心带着她回到咱们家乡来。“可是,我没有能见到她。她被调到另一个军马场去了。她将一只公家发的白搪瓷缸留给这里的一位同伴,让她转交给我。
  “我在生人面前强忍着没有哭出声来……最后,我把自己那支最心爱的竹笛留给了她……“……这样,我的爱情就算完结。少平!直到现在,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叫什么呀!”
  金波从石头上站起来,几乎出声地哭了。
  少平也站起来,一把抱住了他的朋友……城市的灯火渐渐稀疏了。黄原河闪着暗淡的波光,深沉地喧响着从他们面前流过。岸边的树丛里,鸟雀在睡梦中呢呢喃喃……很久以后,金波和少平才一个搂着一个的肩膀,返身从河边上慢慢往回走。
  春夜是如此寂静。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五章
  两天以后,孙少平总算又找到了“工作”,就从金波这里离开了。
  少平走后,金波也就迫使自己恢复了正常,象以往一样忙碌起来。他现在的心情悄悄有所平伏,因为终于有一个人倾听了他内心的苦痛。往事不会象烟雾似的飘散,将永远象铅一般沉重地浇铸在他心灵的深处。不过,日常生活的纷繁不会让人专注地沉缅于自己的不幸。
  即是人的心灵伤痕累累,也还得要去为现实中的生存和发展而挣扎。
  对于金波来说,他不能安于在邮政所当一名搬运邮包的临时工。他的理想并不远大,只是想当一名汽车司机。他梦想有一天自己能正式开丰,让他的生活和心灵随着车轮在大地上飞腾。他最怕过一种安宁日子,把自己的精神囿于痛苦的内心世界。
  但他学开车是很困难的。他不是正式工,因此没资格上公家的车。只好相隔一段时间,他假装回家或请假干别的事,对出来偷偷跟父亲学几天。
  虽然这样时断时续地学,但他实际上早可以独立开汽车了。每当跟父亲外出时,路上都是由他来驾驶。只是临近城市的公路监理站,才把方向盘交到父亲手里。这当然是违章行为。但这类事也许永远不可能从公路上杜绝。
  少平走罢不久,金波有点烦闷,很想再跟父亲外出跑一回。刚学会开车,有一种瘾,过段时间不摸方向盘,简直难以忍耐。另外,给少平叙说罢自己的心事,很想出去散淡两天……这心情就象大病初愈的人想到户外去走一走一样。这一天,他好不容易跟父亲上路了。
  象往常一样,出黄原城不久,父亲就把车停在路边。两个人换了一下座位,他便接替父亲驾驶汽车,从公路上飞驰起来。他异常兴奋,那种把自己的身体和飞奔的汽车完全融为一体的快感是外人难以知晓的!
  金俊海坐在儿子身边,一边抽烟,一边机警地注视着前方,看来随时都准备为儿子排除紧急事故。他是个容貌和内心都很和善的人,不象有些山区的汽车司机那样傲气十足。多少年来,他在公路上没出过什么大差错,年年都能在单位上领一张奖状。大半辈子了,无论是他本人还是他的家庭,日子过得都很平静。作为一个普通汽车司机,生活虽然不很富裕,但也不紧巴;老婆娃娃吃穿不缺,家里的木箱里面,还常压着千二八百的积蓄。
  但金俊海现在心里却有了大熬煎。他发愁儿子的工作。他知道,儿子不愿回双水村劳动。他也舍不得,可是他又有什么能耐给他在黄原找工作呢?幸亏他在单位上人缘好,要不金波的临时工也怕干不了几天,就让单位上打发了。可是“临时”下去怎么办呀?这总不是个长远之计。
  唯一的办法就是他提前退休,让金波顶班招工。可是儿子不让他这样做。想想也是,他今年还没满五十岁,闲呆着也的确不是个滋味。但不这样做,儿子的前程眼看要耽搁了。多少日子来,他白天黑夜都在为此而发愁。
  现在,他不由地又和儿子说起了这件事。他一边两眼盯着挡风玻璃外的公路,一边咄咄呐呐说:“我看还是让我退了职,你顶我的班。”
  “你怎又说这事……”金波放慢了车速。
  “要不你怎办呀?”
  “我慢慢想我的办法。”“你还是听爸爸的话。你已经二十三岁,没时间拖了……”“再等一等看。”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