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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姓洛,名予安

  柳青岁约见面的地点在城北公馆对面的咖啡厅,洛时年匆匆赶去的时候她正在翻看着手里的资料,面前是两杯还在冒着热气的咖啡。
  “等了很久吗?”洛时年顾不得整理自己因为着急而凌乱的衣领,大步走过去坐下。
  柳青岁抬起头,看到他不止是衣领凌乱,头发也被风吹的乱七八糟,再加上他气喘吁吁的样子,应当是下车后马上跑了过来。
  她的嘴唇不禁动了动。
  以前谈恋爱的时候,他也经常这样匆匆忙忙跑来。有时是因为他打游戏过头错过电影开场,有时是因为他做错了事,跑着求她原谅。
  那时候时锦总是感叹,他们家的纨绔子弟洛时年遇到柳青岁,是他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她还经常给柳青岁送礼物,说要感谢她收了洛时年这个“祸害”。
  从洛时锦嘴里说来的嫌弃,都是开玩笑。但自从事情发生之后,柳青岁自己也会怀疑,洛时年或许真的是命运在她们两人中间安插的“祸害”。
  而现如今,她却觉得自己也是个“祸害”。
  明明已经四年多没怎么联系,她今天也是第一次主动约他见面。可当她再次看到洛时年气喘吁吁跑来的邋遢样子时,她竟还会像曾经一样,对他心动。
  柳青岁最终也没有说些什么,她抿了抿嘴唇,将手里的资料推到他面前。
  洛时年的粗气逐渐平稳,低头翻开资料,却看到是洛时锦的病历。
  “这个……我有。”他稍稍哑着嗓子说。
  柳青岁点头,同样音调不高:“嗯,是我给你的。但我给你的并不全面,这些是我这些年来做的整理,会对你有帮助。”她顿了顿,手指磨搓着咖啡杯壁,“其中也包括……时锦那个孩子的出生资料。”
  洛时年呼吸一滞,立刻从头翻看,很快就看到其中一张白纸上面用铅笔写了三个字,那是洛时锦的字迹。
  “洛予安。”
  这是孩子刚出生的时候,时锦给孩子起的名字。随她的姓,“予安”取的是“予你心安”。但孩子出生后就立刻有记者打这个孩子的主意,他为了揪出这群记者背后的老板,放松了对她的保护,才致使孩子刚出生五天,记者就找上门,逼着她把孩子送了出去。
  直到孩子丢失在茫茫人海,也没能给他上户口。
  所以在时锦的档案里没有这个孩子,也找不到“洛予安”的所有资料。
  “当时……你说为了不被人发现,所以没有任何出生记录。”他颤着嗓音问。
  柳青岁缓缓点头:“以前时锦没有提过这个孩子,我虽然知道你在寻找,但她没有提,我就认为她并不想找,所以对你撒了谎。医院里的记录都被我删除了,我手上是唯一的一份。现在,她要我和你一起把这个孩子找回来。她让我帮忙,就是因为她知道我藏起了这些资料。上次她在我家,应该看到了。”
  洛时年轻轻吸了口气:“她说……让你帮我?”
  “嗯,时锦想让我们找到她的孩子,她说只要我们把孩子找回来,我和你就再也没有任何对不起她的地方。孩子是她的救赎,也是你我的救赎。”
  “救赎……”洛时年看着纸上的三个字,那是时锦对孩子最大的期盼。良久,他才看向她,“时锦为什么突然想找回孩子?”
  柳青岁淡淡笑起来,转头看着窗外的城北公馆:“大概是因为……她喜欢黎其琛吧。她想努力配得上他,所以她敞开心扉接纳朋友,也想把心里最大的痛苦翻出来,摘除掉。她认为她把孩子送走,所以她是十恶不赦的人,她想要赎罪,想要找到这个孩子。如果孩子过得好,她便能放心接受黎其琛。如果孩子过得不好,她就把孩子接回来自己抚养,然后和黎其琛摊牌。”
  说完她转回来望着洛时年:“虽然这只是我的猜测,不过她确实说过,她喜欢黎其琛。”
  洛时年惊讶的睁大眼睛:“她亲口说的?”
  “亲口。”
  “……她居然真的喜欢上黎其琛那小子……”洛时年说完却又无奈笑笑,“倒也不是没有可能,其琛天天在她面前晃悠,时锦对他动心也是应该的。”
  而后他合上资料,点了点头:“我明白了,我会尽快找到他。”
  柳青岁“嗯”了一声,端起咖啡杯喝光最后几口,起身穿上外套:“那我就先走了。”她向收银台看去,“你好,我要的蛋糕和咖啡打包好了吗?”
  眼看她马上要走,洛时年急忙也站了起来:“我送你吧。”
  “不用了,我要去时锦家,她和书晚还在等我。”柳青岁接过服务员拿过来的外卖袋。
  “那我在这里等你,我送你回家。”
  柳青岁看着他急迫的样子,心里的那根弦忽然又颤了两下。但很快她就稳定心神,摇头:“我明天休班,今晚可以在她家留宿。时锦的情况越来越好,已经能接受和我们一起睡了。”
  洛时年有些欣喜,不禁语无伦次:“那,那很好……我们,不是,你们今晚好好玩……蛋糕好吃吗,我是说如果你们想吃别的就给我打电话,我给你们送过去……”
  “不用了,时锦只想吃蛋糕。”柳青岁浅浅笑着,随手将外套上的帽子扣在头上,“我走了。如果孩子有消息,第一时间告诉我。”
  洛时年还想说些什么,但她此时已经拎着袋子走了出去。他站在原地看着那件浅绿色羽绒服消失在马路对面,然后走进小区,拐过弯没了踪迹。
  直到最后他才忽然想起,这件浅绿色羽绒服是她念大学的时候,时锦送给她的礼物。
  但实际上那次时锦拿不定主意该送她什么,是他买了羽绒服交给时锦,然后时锦以她的名义送给了柳青岁。所以归根结底,这件衣服是他送的。
  柳青岁自然是不知道这件事的,但她却因为喜欢时锦送给她的任何东西,进而将这件羽绒服穿了许多年。看羽绒服的样子,她平时应当很注意保养,不会经常穿。
  洛时年心里蓦地有了动力。
  他迅速将那摞资料拿起来,拨通电话的同时大步往外走。
  “是我,明天早晨开个会,我有了新的线索……”
  话音未落,洛时年的眼睛突然眯了起来。他看到距离他的车子十米的距离,有一个男人鬼鬼祟祟的站在路边。
  虽然男人此时看向别处,但几秒钟之前他分明看到男人的手机镜头对准了自己——他在跟踪,也在拍照,或是在监视。
  “不用明天早晨了。”洛时年收回目光,拉开车门坐了进去,“现在,所有人回事务所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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