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顾和以不在从安面前吃东西,也就真是半点儿不带端着的了,大口大口嘶溜嘶溜吃得痛快,不一会儿一大碗馄饨就见了低。
  贺穆清就不一样了,与主子同桌而食,他总是觉得不自在,再加上从前在宫里时,对于下人的规矩众多,他吃得反倒比顾和以慢上不少,小口小口的,细嚼慢咽着。
  忽然,一阵嘈杂声响起,伴随着小孩子的痛呼声。
  顾和以撂了筷子,往声音来源处看去,见到两个衙差模样的人正将几个一身破布衣的孩子赶离街市,多半是他们占了街道,或是四处乞讨扰了人来往。
  有个个头大些的孩子冲着衙差犟了两句,吵吵了起来,惹恼了衙差,衙差便跟他们动起了手。
  几个孩子四散逃窜,其中一个孩子步子不稳,一头扎在了这丁香馄饨摊前。
  “小兔崽子,我看你们这是皮痒痒了,非想混口牢饭吃吧!”那衙差一把制住了这个摔倒在地的孩子,嘴里的话一点也不客气。
  四周有不少人都在往这边看,只是临近年三十,大家都是平民百姓,谁也不想在这时候沾染上什么厄运回家。
  顾和以离他们只有两米远,不由得蹙了蹙眉头。
  她虽是背对着他们,可耳旁小孩子的闷哼声不断传来,叫人有点坐不住。
  周围的人都太冷漠了。
  她抬头,环视过眼前,发现很多人面对这么一幕都面无表情的,像是这样一幕稀松平常,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甚至像是完全没察觉这回事似的。
  也有心善的妇女或汉子用那种怜惜的眼神往那边看上一眼,却也没有上前。
  看来是没人打算帮忙。
  顾和以叹了一声,再这样下去那孩子还不被打残了。
  她心里寻思着,衙差也不过就是政府雇佣的普通人罢了,在朝廷中地位低下,不算是正式官差,待遇并不算好,通常也都是下等家庭出身,是欺软怕硬靠向百姓索贿为生的,这种人……给钱应该就能处理吧?
  抿抿唇,她轻轻起身,从袖袋中掏出了一锭银子握在手里。
  稍稍抬了手,拉扯了一下衙差的衣裳,她陪着笑,一边将手里的银子塞给了衙差,“官爷行行好,这几个孩子我一会儿指定给他们赶出去,不叫他们在这乞讨,您也消消气,临近年关的,这会儿就先算了吧。”
  衙差根本就不算官差,被人叫上一声“官爷”,心里倒是很得意。
  他颠了颠手里边的银子,火气一下子就顺了下去,上下扫视了两眼顾和以,见她衣着华贵,这身行头应该也是大户人家出身,心里不禁讽笑,大户女子就是钱多人傻,这种破事也烂掺和!可他也怕眼前的人是哪位高官家的千金,脸上是没敢带上讽意的,只道:“哼,那这回就先给他们个机会。”
  说罢,收了银子大摇大摆地离开了。
  顾和以舒了口气,果然无论什么时代,钱还是相对万能的,有了钱就是好办事儿。她转身就要回去坐,却被这个孩子拉扯住了衣袖。
  她一回头,就见这个孩子冲她伸出一只脏兮兮的小手。
  她沉默了一下,然后从袖袋中掏出了一个铜板来,放在了孩子的手心,又跟他说了几句话,孩子频频点头,然后拿着钱小跑着离开了。
  顾和以回到座位上坐下,四周的摊贩和百姓有不少人都偷偷得瞧上她几眼。
  贺穆清没想过自家小姐竟然会上前帮忙,毕竟顾家也并非官宦人家,商人家庭地位算不上多高,只富不贵罢了。他在宫中那么多年,早就知道“自扫门前雪”这么个道理,若是过分好心,早晚有一天会惹祸上身,给自己带来祸患。
  他抿了抿唇,犹豫了一下,才细声问道:“小姐为何……做这种很可能吃力不讨好的事呢。”
  其实他是想说,为何要多管闲事的,只是这么说似乎太是不敬了。
  顾和以沉默了一下,为什么做这种事情呢?难道当真要看着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当街被一个成年男人打残打死么?
  她哼笑了一声,“花点钱就能换一条人命,为何不换呢?”
  贺穆清愣了一下,然后无声地笑了,人命?命如草芥罢了,一个毫无长处的瘦弱小孩的命,在人牙子那里也不过就是小姐给衙差那二两银子。
  他用那双极是好看的桃花眼看着顾和以,纤长的眼睫微微颤着。
  顾和以没再说话,忽然抬手揉了揉贺穆清的头。
  贺穆清身子一僵,下意识地往后缩了一下,却听顾和以温声道:“别多想,快吃馄饨,要凉了。”
  只一小会儿,刚才小跑着离开的小孩就又小跑着回来了,手中拿着一串冰糖葫芦,艳红的山楂裹着一层晶亮的糖衣,很是诱人。
  顾和以接过了那串冰糖葫芦,然后将手里早就备好了的一小把铜板放在了小孩捧成了碗状的双手里,“辛苦你给我买了冰糖葫芦回来,这是你的酬劳,带着你的朋友去买点吃的吧。”
  这孩子乞讨,她若是直接给钱,久而久之他们就会习惯不劳而获,只想着别人的施舍而忘了自己有手有脚可以劳动。让他帮忙跑跑腿,也是告诉他,你做了活儿就能换来银钱。
  小孩抿抿唇,隐隐有要哭的迹象,向她弓了下腰,转身就跑掉了。
  “小姐为何会对我们这样的人这般好呢,我们肮脏低贱,与小姐是云泥之别。”
  贺穆清不懂,他不能理解,为什么顾和以会对一个素未谋面的、肮脏的小乞丐这么好,就像他不懂为什么顾和以会救了他,并且允许他在身旁服侍一般。
  因为完全无法理解,所以他总是以为顾和以待他极好,都是有目的的。
  直到刚刚,见顾和以不只是对他那样温柔善意,可能随便一个小乞丐,她碰见了都会给些铜板伸出援手来,贺穆清彻彻底底地确定,自家小姐对谁,大抵都是这副模样。
  他望着顾和以,一双眼睛似是想把她看透。
  “低贱……?”顾和以颇为无奈地回望了贺穆清一眼,“你不能这么看自己呀。”
  可能这时候的人,价值观就是这般,可她真的是实实在在的不习惯。她不会自不量力的想要改变时代,但是却也不能放弃身为一个现代人的道德底线。
  她会把人当成人看。
  于是她叹道:“世上之人,生而平等。我人微言轻,改变不了什么,但你在顾家,我便会这样以我的准则对待你。”
  贺穆清想知道理由,却从没想过顾和以会这么说。
  他脑子里嗡的一声巨响,呆怔在原地,眉头因惊讶而稍稍扬起。
  顾和以那些话说得太自然了,自然到纵是他极会察言观色,也看不出一丁点儿虚假来。
  忽然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从心底升腾,叫嚣着就要奔腾而出。
  小姐这是因为觉得自己与他是平等的,所以才会待他这么好的么?他忽然又想哭又想笑,小姐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啊,小姐怎么会……
  小姐怎么会是一个这么善良温柔又……如此天真的人呢?
  他觉得自己的眼角有些潮湿。
  那串冰糖葫芦被递到了他的面前,他疑惑,“小姐?”
  顾和以挑唇笑了笑,“你不是盯了这冰糖葫芦好久么,我不太喜欢吃酸的,你吃吧。”一个铜板一根冰糖葫芦而已,喜欢就买来吃呗。
  贺穆清咬着唇,垂眸接过了冰糖葫芦。
  为什么世上会有小姐这么好的人呢?
  瘦长的手指用力,似是想要将那木签子折断。
  灰暗无望的人生里,就那样,先是有微弱的光芒一点点渗入,直到这时,似是忽然阳光普照,就像今日透过寒冷空气的暖阳。
  他心中翻涌,这么些年来,他头一次产生出这么强烈的心愿来——
  他,想做小姐的奴,这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  渣作者有个疑问——男主会惹人讨厌吗?
  因为我是比较希望自己的男女主都是小可爱啦~
  第21章
  想做小姐的奴,这一辈子。
  打心底里萌发出的强烈心愿,让贺穆清不仅对未来产生出来憧憬来,更让他忽然有些恐惧——即便小姐认为“人人生而平等”,可万一小姐知道了他是个□□里没东西的阉人呢?
  他们这等人,不男不女,嗓尖无须,是这个世界上最是低贱的人,甚至还不如街边的乞丐。
  因挨过那一刀,他下面受损,走路快了急了还会沥出些污糟来,处理不干净的话身上就会带着异味。
  他这样一个叫人恶心的东西,就算小姐再是心善,也不会容他的吧。
  贺穆清握着冰糖葫芦签子的手又紧了紧,清瘦的手背上蹦出了青筋来。
  他害怕小姐这样一个温柔的人对他流露出那种嫌恶的表情来,他感受过小姐的好,受过小姐的温柔以待,他……好想永远被这样对待啊。
  他好想就这样一直在顾家,做小姐的奴啊。
  所以……无论如何他都得隐瞒住自己的太监身份才是。
  也好在顾家做的是香料生意,屋室衣物等都大量熏香,香气弥漫,他身上那些算不上重的气味不易叫人给闻见。
  隐下那些个心思,贺穆清垂头吃着冰糖葫芦,长睫遮住了眼底的神色。垂着头,嘴唇蠕动着,他看到自己身上这石青色的棉袍,忽然想到一事,又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小姐既认为人人平等,为何将我带回了家中,而没有将那几个小乞丐带回去呢?”
  他是极在意别人看中他的脸的,因一张好看的脸他受了太多的苦,内心深处里,他其实是憎恨着自己这张脸的。
  他一点儿也不想有人因为他生得漂亮而待他好,所以总是忍不住试探。
  “因为你就晕倒我家门口啊,我还给你丢到别的地方去?”顾和以说得理所应当,当然隐瞒下了身为一个颜狗而有的那么一点点见色起意。
  她瞥了瞥贺穆清,叹了口气,脸上的表情忽然认真了一下,“世上的人是帮不完的。”
  家里有点银钱,碰上了就叫她帮一把也无妨,只是若真把自己家当成收容所……那还是算了吧。她很佩服那种“大庇天下寒士”的襟怀,可却也不是什么自不量力的人。
  不多时,贺穆清吃完了那冰糖葫芦,将签子放在了桌上,抬眼看着顾和以,“小姐,我用完了。”
  “嗯,那走吧,我得多看看这街上的铺子。”
  馄饨摊斜对面的酒楼上,二楼雅间外的栏杆处站着一人,垂眸看着带人离开的顾家大小姐。
  他不见得有多心善,但只要是个人,心里总会有那么点儿在乎的事。兴许是因为他干爹在他最是绝望的时候给了他十两救命的银子,他记得自己当时那在绝望之中涌出希望的感觉,所以这么多年下来,只要是瞧见落魄的孩子,总是不由得心软。
  上位者的一个小小的举动,可能就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现在回想起来,他这辈子的改变,似乎就是从干爹给了他十两银子那天开始的。
  顾和以帮了那孩子一把,兴许能改变那孩子的轨迹;他手上松一松,兴许也能改变顾家的轨迹。
  只是这顾大小姐在自家的生意上实在是没开窍,可惜了。
  ……
  由于这大周朝太学推广的很是成功,所以但凡家中有些富裕银钱的人家,都会叫自家子弟去念个私塾、考个太学的,社会上学风渐浓。
  清宁街上,卖笔墨纸砚与各类书籍的书斋不在少数。
  顾和以带着贺穆清进了一家店面颇大的书斋里,书斋中的伙计瞧见一衣着华贵的女子领着小仆进了店,立刻面上带着笑迎上了前来。
  “哟,您二位来看什么?”
  “我买些笔墨,要稍好些的。”顾和以也不懂这些,没办法自己挑选,只能道:“你看着来,贺穆清,你替我去跟着伙计看着些。”
  叫了一声贺穆清,见他往书斋中架上的书册看了几眼,她又道:“你识字?”
  “奴……儿时也曾启过蒙的。”贺穆清赶紧收回了自己的目光,低声回着。
  他在后娘肚子里的弟弟出生之前,他爹还是叫他去跟着村庄里的私塾先生上过一年多的学堂的,他们那边穷乡僻壤,上学堂念书不用银钱,只要拿着二斗米去,就能念上一年的书,村里许多孩子都会一块去跟着那个先生念些书,识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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