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
他的嘴角不由得抽了抽,下意识地就想要开口拒绝,哪里知道他这还没说话呢,那边傅老爷子就冲着他斜飞过来一个眼神:
“怎么,这点事儿还要犹豫?那姑娘不是农村的吗,农村里蛐蛐多,既然有心,我就不信她还能找不出来一个能打的!”
“这事儿就这么说定了,就让她去找,回头我要是把顾老头给打败了,让她进傅家门这事儿就包在我身上!”
说到这儿,老爷子忽然又想起了什么,一脸警告地瞪着傅明琛道:
“别怪我事先没提醒你啊,这事儿就得让她去办,你不能帮忙,回头让我知道那蛐蛐是你弄回来的,那这事儿就没得商量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说到这儿,傅老爷子还不忘毒舌:“你也别怪我放狠话,你也不看看这几次你给我找的都是些什么歪瓜裂枣!”
“每次找回来的蝈蝈,都说是斗战胜佛级别的,什么战神勇士巴图鲁的,名字倒是取得好听,结果还不是被人压着打的份儿?”
“我跟你说,我对你找蛐蛐的能力表示非常怀疑,这事儿不用你插手,你要插手了,那你就别怪我棒打鸳鸯!”
傅明琛站在一旁不敢吱声,后面杵着的周特助则是强忍笑意,憋得一张脸通红,就差没破功了。
老爷子严令禁止,摆明了不乐意让他放水,就是想要考验姜沁渝的意思,傅明琛就算再不乐意,还能真这点要求都不答应?
他有些无奈,只能在老爷子的监视下,老老实实地给姜沁渝那边回复了一条消息。
“我爷爷是个老顽童,兴趣爱好比较特别,最近他刚刚输掉了一场斗蛐蛐比赛,新买的蝈蝈也被打死了,一直情绪不高,如果你那边合适的话,不如就送给我爷爷一只蛐蛐吧,我觉得他一定会对这件礼物感到非常满意。”
这条消息发出去后,傅明琛自然又收获了傅老爷子一记眼杀:
“老顽童说谁呢?谁情绪不高了,我这是韬光养晦,随时准备奋起反击,你就看着吧,下一次,下一次我一定要让顾老头心服口服!”
不说傅明琛内心里如何吐槽他家这老小孩,只说姜沁渝收到傅明琛的这条微信后,一脸懵逼到简直怀疑人生。
送蛐蛐?这大概是她有生以来所听到的最奇葩的送贺礼建议了吧?
姜沁渝还以为傅明琛是在开玩笑,故意逗她玩的呢,下意识地就回复了一句:pardon
别说姜沁渝了,傅明琛都觉得他刚刚说的那段十分丢脸,但碍于自家爷爷的淫威,他还不能反驳,只能趁着老爷子没注意,赶紧偷偷解释道:
“不用重复,这是真的这不是演习,我爷爷输掉了斗蛐蛐比赛,最近都窝在家里不敢出门了,所以你如果真想要投其所好的话,这个办法是最稳妥的,当然,也不能随便找只就敷衍了事,最好找只比较强壮比较厉害的,这个应该不算太难办吧?”
已经输给顾家老头那么多次了,也不在乎这一次了,只要姜沁渝找来的蛐蛐勉强能入得了他爷爷的眼,估计他爷爷应该也不是那般斤斤计较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傅明琛是这么想的,但姜沁渝看到他那番话后,却是真的上了心。
她只是有些震惊于傅老爷子这样的大佬,居然喜欢斗蛐蛐这种儿童游戏,甚至脑子里完全无法将这二者画上等号。
但既然傅明琛说得这么认真,又再三强调,那说明傅老爷子是真对这个感兴趣,姜沁渝当然也就不会敷衍了事,肯定要把这件事给办妥了。
老实说,农村里别的东西可能不好找,但是夏天里知了猴跟蛐蛐这两种东西还真就不缺。
不过,老爷子要的蛐蛐,是能打得赢其他蟋蟀的实力战将,这种蟋蟀可就不大好找了。
若是在往常,姜沁渝还真会感觉到头疼,大概得费点功夫,甚至花点钱找村里的那些放暑假作业少没事儿做的孩子们帮忙,让那些皮小子帮她去抓蟋蟀了。
但这回嘛,要找这样的蟋蟀,麻烦是麻烦了点,但却还真称不上棘手,至少对姜沁渝来说,还是能够完成任务的。
原因嘛,就在她之前从那低级星际战士尸体上抠下来的那一堆鬼手蛛肉上面了。
上一回姜沁渝就拿鬼手蛛肉在院子里做过实验,那玩意儿对动物的吸引力简直是无敌的,不光是鸡鸭猪狗猫这些家禽家畜,就连草丛里的虫子也无从抗拒这东西的诱惑。
所以,抓蛐蛐这事儿,只要有鬼手蛛在,就不算难。
接到傅明琛消息的当天晚上,姜沁渝就开始了抓蛐蛐之旅,她弄了十几个竹篾织成的巴掌大的小罐子,只在开口处露出了一个孔来方便蟋蟀进出。
然后又用粗眼纱布缝制了有些小布袋,把鬼手蛛碎末装进这些布袋里,再塞到竹篾罐子里头,紧接着她就带上这些罐子上山了。
来到的自然还是明罗山水库后面的那一片松树林,这一带树林干燥且草丛比较多,是蟋蟀最喜欢的环境,所以才进到山里,就能听到不少蟋蟀此起彼伏的叫声。
把这些竹篾罐子分散开来,隔一段距离就在草丛里面塞上一个小罐子,做完这些陷阱后,姜沁渝就回了家。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往山上走,去收捡那些竹篾罐子。
这些罐子不大,所以蛇鼠是肯定钻不进来的,能够被鬼手蛛肉吸引的,只有树林里的那些昆虫,而且因为姜沁渝把鬼手蛛肉塞在了粗眼纱布袋里,所以那些昆虫进入竹篾罐子里后,只能闻到肉味儿,却根本无法下口,也不能将这些肉打包带走。
这也就导致,这些虫蚁只能是被鬼手蛛肉引诱来到罐中,又被肉味勾引得舍不得离开,只能在罐中坐以待毙,最后被姜沁渝直接一窝端了。
这是姜沁渝的初次尝试,没想到还真就成功了,当然了,罐子里面蚂蚁肯定是最多的,但十几个罐子,姜沁渝也抓了大大小小有近二三十只蟋蟀,可以说完全超出了她的预期。
这些蟋蟀都是纯正的野生种,从孵化到不完全变态,本身就已经经历过一次激烈的竞争与淘汰过程,所以其战斗力肯定是非常强的。
不过,这还不够,姜沁渝要挑选出来的,是最顽强最英勇善斗的那一只,肯定就需要严格的筛选。
这几十只还太少,隔天晚上,姜沁渝又增加了好几倍的罐子,不光是在松树林里,还在梯田,水库堤一带都放置了一些,这一次的收获更多,又抓了七八十只蟋蟀。
姜沁渝将这些蟋蟀先剔除了一部分,把还没完全长大的那些幼年蛐蛐以及缺胳膊断腿的蛐蛐都给挑出来,最后留下来的,就只有四十来只合格的蟋蟀。
这些蟋蟀属于竞争者,接下来就是在这群竞争者之中,挑选出真正的蟋蟀之王了。
对蟋蟀来说,生来就有一种使命所在,那就是争夺,在它们的字典里,只有所占领的地盘越大,可能获取的食物才会越多,成年后吸引异性的机会也越大。
尤其是对于刚成年的雄蟋蟀来说,首要的是温饱,其次是安居和躲避天敌,最后才是寻找配偶、繁衍后代。
所以一块鬼手蛛肉,对于蟋蟀的吸引力,无异于唐僧肉。
这个就跟斗兽场里的斗兽规则一样。
当一群蛐蛐放入笼中出现了一块鬼手蛛肉,就如同油锅里倒入了一滴水,瞬间就能激起这些蟋蟀的斗性。
为了争夺这一块鬼手蛛肉的所有权,这些蟋蟀能奋起抗争,打得你死我活,这场短兵相接的犬牙之战,最后只允许留下唯一的一名胜利者,才能享用这块美味的鬼手蛛肉。
也只有用这样的办法,才能够顺利筛选出真正的战斗蟋,把弱者淘汰出局,最后留下来的,绝对是这批战斗蟋蟀之中的强者,绝对的蟋蟀之王。
果然,姜沁渝的这个办法非常管用,原本这群蟋蟀被关在笼子里,都是蜷缩在角落,其实都还算相安无事。
但当鬼手蛛肉下来后,这群蟋蟀就开始变得狂躁起来,善斗好勇者相继出场,拳击手更是一个接着一个。
大约过了近一个小时,这场战斗才算结束。
最后有一只体壮、头大、牙利的花生大蟋独占鳌头,在赢得这块鬼手蛛肉后,开始发出洪亮的鸣叫声,既是对战败者的嘲讽与警告,也是在以叫声圈地,以此来宣誓主权。
挑好了蟋蟀还不算完,接下来的这几天,姜沁渝又耗费了一些空间产的蔬果以及鬼手蛛肉,对这只蟋蟀王进行喂养。
紧赶慢赶地填鸭式喂养了几天,也许是真吃多了鬼手蛛肉的缘故,这只蟋蟀原本身体上的杂色渐渐加深,皮肤变成了纯正的黑色,头色极深,牙齿为白色,甚至就连体型都再次发生了变化,比之前要大了不少。
蟋蟀改造到这个地步,姜沁渝也自认为自己已经算是做到极致了,毕竟傅明琛给她的时间太短了,如果时间再长一点,别说养出个蟋蟀王出来,就是让她弄个单品整个蟋蟀养殖场,她都能办得到。
当然了,姜沁渝并不懂怎么斗蛐蛐,所以即便是做完这些,她心里其实也没底,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到底这样的蟋蟀儿算不算是好蟋蟀儿。
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也不能再挑三拣四了,先带上这玩意儿再说吧。
临出发的前一天下午,那位周特助就开着车来明罗村接人了,进了屋也没多耽搁,就直接示意姜沁渝跟着他走,还解释道:
“明天老爷子做寿,事情很多,先生脱不开身,让我来接姜小姐您们先过去,今天晚上就住在江邺别墅那边,明天寿宴完了再送你们回来。”
姜沁渝点了点头,没什么异议,倒是姜妈怕姜沁渝不知礼数,又赶忙叮嘱了几句。
并不是第一次来江邺别墅这边了,所以到了省城后姜沁渝还算适应良好,跟别墅里的阿姨打了个招呼后,就很自觉地到了之前她住过的那间客房。
不过,在拉开客房的衣柜后,看到柜子里挂满的那一排新衣服,姜沁渝就不由得愣住了。
这些,好像都是女款吧?谁的?难道是这个星期有谁入住过这间客房不成?
姜沁渝眉微微一蹙,以为自己选错房间了,下意识地就准备关柜子门退出这间客房。
没想到这个时候,后面阿姨也跟着走了进来,看到姜沁渝打开了衣服柜子,忙开口替她家雇主邀功:
“那是前几天先生吩咐人买回来的,衣服我都过了水清洗干净了,姜小姐您喜欢哪一套就穿哪一套,先生说姜小姐要是不喜欢这个风格,只管吩咐,让下面的人再去买就是了。”
姜沁渝脸色顿时一红,赶紧摆手摇头表示不用了。
不能怪她没见过世面,实在是她家从小就简单质朴,从小到大她虽然没穿过有补丁的衣服,但是还从来没这么奢侈过,这么大一个衣柜,里面挂满了衣服,简直比她从小到大穿过的新衣服加起来都多。
而且姜沁渝眼尖,还注意带柜子里折叠着不少睡裙和贴身内衣裤,听保姆阿姨的意思,这竟然都是傅明琛让人准备的,这完全是出乎姜沁渝的预料之外了。
她完全没想到,像傅明琛这种大忙人,居然还有时间记得这些小事,而且让姜沁渝感觉有些羞窘的是,他是怎么知道自己穿衣服的尺码的?
之前参加同学聚会那次,傅明琛弄了几套衣服说是臭臭给她挑的,那会儿姜沁渝还觉得衣服合身不过是巧合,但这回看到这一柜子的衣服,她开始有些后知后觉了。
该不会,上次那些衣服,就是傅明琛挑的吧?
姜沁渝在望着这满柜子的衣服发呆,殊不知那位住家保姆也在盯着姜沁渝发呆。
虽然先生没有明说,但这位保姆在傅明琛这儿做了好几年住家阿姨了,自然也能察觉到自家雇主的异常。
自从上次这位姜小姐带着小少爷来别墅这边住过一晚上开始,她家这位雇主就变得紧张兮兮的,不但重新将姜小姐住过的那间客房布置了一番,还列了个详细清淡,找人买回来了一大堆女人用的东西,连带着原本维持着冷色调的客厅书房,都添加了不少暖色调的装饰物。
虽然雇主没明说,但阿姨也是有颜色的,料想眼前这位姜小姐,应该就是未来的老板娘了,所以看向姜沁渝的眼神里也不自觉地带着几分恭敬和讨好。
毕竟,按照傅先生如今的表现来看,很显然用不了多久,她家这位雇主就要化身妻奴了,只怕眼前这位才是将来家中掌握财政大权的领导,不赶紧先卖个好,趁机抱稳这位金主的大腿,那还要等到什么时?
姜沁渝不知道阿姨心中所想,她这一次来别墅,其实也察觉到了这个客房里的一些变化,但她正为那满柜子的衣服感到难为情呢,自然不会对这些变化产生别的联想。
幸而傅明琛并不在别墅这边,他在老宅为老爷子的寿宴忙活,压根没时间来照顾姜沁渝和臭臭,周特助也忙,送了人过来后就离开了,姜沁渝也乐得自在。
不过,原本以为这一次她又会是单独在别墅这边过夜,谁知道晚上九点多的时候,傅明琛居然回来了。
姜沁渝那会儿刚洗完澡,听到动静从房间里探出头来,正好就看到傅明琛走进屋来,随手把车钥匙丢在了茶几上。
姜沁渝下意识地问了一句:“你回来了?”
然而她话音刚落,就觉得这话问得有些古怪,怎么听起来像是妻子跟丈夫的日常对话似的,感觉那么别扭呢?
第97章 我家的
傅明琛心中也有所触动, 眼神都不自觉得变得柔和起来, 不过为了不惊到面前的这只小兔子, 他面上还不敢表露出来。
不过,其实内心十足窃喜就对了。
光是想想未来的某一天, 这只小兔子被他真正叼回到了狼窝里, 往后这样的场景就会成为真正的日常,傅明琛就觉得这样的画面十足的美了。
傅明琛心里有多荡漾,在看到姜沁渝带过来的那只蛐蛐后,就有多表情纠结。
“你这蟋蟀个头这么大肯定不行,到时候绝对只有被顾家老爷子的那只蟋蟀按着打的份。”
姜沁渝顿时愣住:“啊?为什么?”
难道个头大了也有错?这可是她千挑万选给选出来的种子选手,还特意喂养了几天增加了这家伙的体型, 就是为了在体重方面能够彻底碾压对手。
怎么到了傅明琛这儿,就成了错处了?
傅明琛这两年没少给他家老爷子找蟋蟀,所以就算他不是内行, 但在挑蟋蟀这一块儿,还是积累了一点皮毛经验的。
所以他一眼看过去, 就认定姜沁渝选的这只蟋蟀不合格。
“斗蟋是要会打架的,但并不意味着个头大就行, 块头太大的话, 身体协调能力就不行,动作不灵活, 就很容易被小个蟋蟀直接给斗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