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刘巧云听到这话就笑了,“这事谁不知道啊,那家那小姑娘,生下来时跟猫似的,还有人说养不活呢,林家求姑姑告奶奶的借了钱,买了麦乳精,还学了城里的人,买了牛奶回来,都用来喂那小闺女了。这些年来,那小闺女吃喝用的,哪样不精细?”
  这还用问吗,看那林家小闺女身上穿的就知道。
  “那林家闺女脾气好吗?”养得这么精细,会不会是大小姐脾气?
  陈玉以后可是要嫁到林家去的,自然要问一问,她得知道小姑子好不好相处啊。
  “那林家小闺女脾气好啊,性子娇娇软软的,说话也轻,从不跟人吵架。”刘巧云一脸满意,“我就没听说林家小闺女跟谁闹过别扭,是个好孩子。”
  她说完还瞅了陈玉一眼,“你嫁过去,只管放心。”
  陈玉听刘巧云说林家那小姑子是个软和的性子,还真的有那么一点放心了。
  说到林家小闺女,陈玉就想到了林白,“娘,刚才林白来过了,听说我落了水,还送了半斤红糖过来,说要给我补补。”
  “那孩子真有心。”刘巧云笑得嘴都合不拢,“之前我还嫌那孩子还占小便宜呢,不过啊,看他对你这么上心,这点小毛病,以后改改就是了。”
  “娘,他怎么爱占小便宜了?他占谁的小便宜了?”陈玉不满,“他那红糖是从家里拿的。”
  刘巧云笑她:“还没嫁人呢,胳膊肘就往外拐!德性!”
  “他还把家里的活都干了。”陈玉补了一句。
  刘巧云心里对林白的评价更高了一分,不过啊,这话她可没当着陈玉的面前说,省得这丫头又高兴。
  陈玉一家五口。
  上头有一个哥哥,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她哥哥陈海是吃公粮的,是个邮差,可别小看这差事,一般人还进不去呢。
  邮局有宿舍,他哥时常宿舍跟家两头跑。
  弟弟陈焰,十五岁,正在读书,这不是刚开学吗,春天学生要打工积肥,还要给学校交几十斤杂草,这些草要记在册上的,等草垛发热发臭,就成了肥料。这些肥料生产队的人要挑去田里当肥料的。
  这年头,学生的任务也重。
  这几年陈焰早出晚归的,就是去想弄要草垛子去了。
  这前进大队上学的孩子可不多,整个大队就那么两三个,陈焰是大队长的儿子,陈大队长是个有眼光的人,自然要孩子去读书的。
  陈海骑着自行车,一回来就听说自个妹子落水了,赶紧回了家,进门就将自行车停在院里,去了陈玉的屋子,“阿玉,你咋样了?咋就落水了,怎么这么不小心,现在天多冷啊,那水多凉啊。”
  陈玉不在屋,在厨房的大灶上呢,她正在给刘巧云添柴火。
  听到大哥陈海的声音,就在厨房喊道,“大哥,我在这呢,我没事。”
  陈海听到声音,赶紧过来,拉着陈玉看了又看。
  刘巧去又炒好了一个菜,催这两兄妹,“别杵在这了,赶紧的,把菜端到堂屋去,你爹就快回了,你们去摆饭。”
  正说着话,外头陈大队长已经回来了,身边还跟着满身是草的陈焰,这小子搬了半天的草,总算是集齐了学校要求的几十斤草垛子。
  很快,陈家就开饭了。
  陈大队长眼睛在陈玉身上扫了一圈,确定陈玉没感冒没发烧,这才收回了目光。
  他说了一件事,“阿香从县医院回来了,阿玉,等会吃完饭,你去看看你堂姐,陪她说说话。”他顿了顿又道,“再问问,是不是跟王大力有什么矛盾。你别过去就问,拐着话问,别让你堂姐发现。”
  陈玉点点头。
  -
  林白从陈玉家出来,就回丰收大队了,虽然时间还早,可他请了假了,就算去地里干活,也不算工分了,于是他就回了家。
  这里的兄弟都不在,就剩几个孩子,大哥跟二哥的孩子。
  林白回了屋子,拿了本旧书来看,这是大哥以前读书时用的书,现在大哥一家搬到了镇上,这旧书就没带走,给林白了。
  林白将这些旧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回,都能背了。
  林白回来没一会,他娘就回了,林白听到声音出来了,看到她娘手里提着半斤肉,脸上笑成了一朵花,他就知道小妹回来了。
  “六哥。”
  第004章
  林白的亲妹妹、陈玉的未来小姑子,林秀秀回来了。
  林白听到林秀秀喊他,点了点头,然后就走到他娘唐红梅身边,将唐红梅手上的半斤肉跟林秀秀的书包提到手上,帮唐红梅减轻负担。
  林秀秀的书包是用新布缝的,还是个红色的,亮眼得很。
  这布是二嫂的嫁妆,当初嫁过来的时候一起带来的,本来想给自家小闺女做个小裙子的,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二嫂听说小姑子的书包旧了,缺个新的,就新这红布送给了林秀秀,给她做新书包用。
  这书包怎么这么沉?
  林白看向林秀秀,“这书包装了什么,怎么这么重。”
  林秀秀笑着道:“就装了一些书,还有两本是同学送的,都带回来了,所以重了些。六哥,你要是想看,我借你。”
  林白没接话。
  林秀秀看了林白一眼,就将目光移开了。
  她这个六哥不如其他几个兄弟对她好,其他的哥哥,但凡她想吃什么,想要什么,恨不得双手棒着送上来。
  可这六哥,有什么好东西就紧着自己用,完全不顾着她这个妹妹,自私得很。
  林秀秀小时候还为这事生过气呢。
  记得五岁那年,爹从山上捉了兔子回来,她看那兔子可爱,想养着,可六哥不肯,六哥非要吃肉。那么可爱的小兔子,被她爹杀了煮了肉吃。
  她气坏了。
  一天不吃东西。
  爹娘怎么哄都不管用。
  “秀秀啊,你六哥生病了,这几天家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吃的都是白粥,好不容易他身子骨好了些,得吃肉补一补,爹知道你喜欢小兔子,等过两天,爹再去山里给你捉一只来,成不?”
  林秀秀闷着头哭,声音细细小小的,后来哭晕过去,吓得林家两口子再也不敢惹林秀秀不高兴。
  后来林秀秀被自家爹娘哄好了,舔着甜甜的糖,可转头一看,六哥手里也有糖,顿时又不高兴了。直到娘又给了她一把,她这才高兴起来。
  可六哥太坏了,竟然抢了她的糖,全部分给其他哥哥了。
  她就剩三颗了。
  她都没有吃够呢!
  林秀秀又哭了。
  爹娘还是那句话,“你六哥病刚好,你让着他一些。”
  六哥病了又怎么样?
  不就是一点小感冒吗,不是好吗。她从小到大,不也时不时病着呢,也没见她跟六哥那样,在家里当大王,非要家里依着他。
  那时起,林秀秀就对这个六哥有意见了。
  后来林秀秀想出了一个法子,明面上不跟六哥对着干,可背地里在爹娘跟前把六哥的不好全揭出来。
  当然了,这些都是小时候的事了,等林秀秀长大一些,上了学,开了眼界,也没把心思放在自家这一亩三分地上了。
  林秀秀曾经问过大哥,“爹娘为什么要对六哥这么好?事事顺着六哥?”她真不懂,六哥长得不如大哥威武,也不如五哥会说话,怎么爹娘就对六哥与众不同呢?
  林大哥听了林秀秀的话,一脸诧异,“秀秀,你怎么会这么想,在家里,爹娘最宠爱的可是你啊。”
  林秀秀别过脸,不信。
  林家老两口最看重的是老大,那是要撑门楣的,最宠爱的当然是小闺女!那是放在心尖尖上的人,平日有什么好东西都紧着小闺女,连孙子孙女有的好东西,他们都忍不住分林秀秀一份。
  至于林白,他比林秀秀跟林清(林秀秀的双胞胎哥哥)大六岁,当初唐红梅生了他后,是不打算再生的。
  这小儿子大孙子,老人家的命根子。
  在林秀秀跟林清出生之前,林白可是当了五年的小儿子,那也是林家老两口宠到心里的。直到林秀秀出生,体弱多病,又是个小闺女,这心尖上的人才换了。不过啊,即便是这样,林白在唐红梅心里也是很重要的,她也习惯了有什么事先紧着小闺女林秀秀,然后再紧着林白。
  至于林秀秀的双胞胎兄弟林清,那在家里可是个透明人,家里儿子太多了,唐红梅压根就顾不上他。
  当初还有一个亲戚只生了三个女儿,看到林家又生了一个儿子,还想将林清要过去当亲儿子养呢。
  林家不富裕,林白的爹林家业本来都同意了,唐红梅也犹犹豫豫,小闺女身子不好,两个孩子带不过来,婆婆又不帮着。
  那家人一咬牙,拿出了五十块钱。
  眼看着一家人就要同意了,连唐红梅都点了头,可林白死活不肯,好不容易有个比他小的弟弟,怎么能带走?
  那家人本来想偷偷将林清带走的,觉得林白才六岁,糊弄一下就行了。
  谁知林白聪明得很,只要见不到小弟弟,就闹。
  唐红梅抹泪跟林白说养不起,林白才是个六岁大的孩子,知道什么?
  可唐红梅觉得林白打小就聪明,能听进去。
  林白是听懂了,可是他不愿意:
  “怎么就养不起弟弟了?”
  “妹妹花了十几块钱,弟弟连口麦乳精都喝不上,娘,弟弟还是你们儿子吗?我不管,弟弟去哪我去哪。”
  自家有血缘关系的亲弟弟,怎么能给别人养?自家亲人都不想着对孩子好,别人家没有血缘关系的,能对孩子好?
  林白可不信。
  他年纪小,可他不傻啊。
  林白实在是太能闹了,唐红梅最终还是将林清留了下来,她也没法子啊,老六喜欢这个弟弟,时刻都要盯着。
  再说,家里都有一个小闺女了,再养一个儿子,不细养也不费什么钱,米汤白粥的给喂,肯定是饿不死的。
  唐红梅非常舍不得的将那五十块钱退给了别人。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林白从小就护着林清,林清对这个六哥也格外的亲。打记事起,就跟在六哥身边打转,连一胎出生的亲妹妹,都被放到了第二位。
  林秀秀为这事还跟林清闹过别扭呢。
  再说这会。
  唐红梅看林秀秀进门就喊老六,还要借书给老六看,眼睛乐成了一条缝:瞧瞧,这两兄妹多亲近啊!
  想想这两个孩子小时候,吵吵闹闹的,唐红梅当时还很是担心了一阵呢。现在看,那是白担心了,孩子长大了,自然就亲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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