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坟

  说时迟那时快,沈秦箫已然拔出了手中的短剑,将剑鞘**了右腿靴内,戒备地巡视周围。
  “怎么了?”沈秦筝不明所以,但看着沈秦箫的脸色也跟着紧张起来。
  沈秦箫阴恻恻地回道:“当时没有这么多坟,现在这地方多了至少十座!”
  此话一出,沈秦筝的背后立刻出了一层密密麻麻的白毛汗。
  沈秦箫和徐行来此地不过三四天的光景,这么短的时间死了这么多人,竟然没听说有人往县衙报官!
  经过当庭揭发渎职这一出,永丰县令尤响现在如同惊弓之鸟,倘若真有人报官,尤响绝不会因为上司在此不愿将事情闹大而隐瞒不发,他绝不会也绝不敢有这个胆子。
  沈秦筝的牙关瞬间咬紧了,他摸了摸身侧的佩剑,攥紧了手中的缰绳道:“我们下去看看。”
  两人翻身下马,小心翼翼地走近那片栾树林。
  此刻月上中天,树影晃动,远处时而传来几声夜鸮和乌鸦的叫声,互相应和,分外吓人。
  沈秦筝全神贯注地观察着周围景色的同时,也还是分出了一些余光看向沈秦箫。
  他记得很清楚——沈秦箫怕鬼。
  果然,十七岁的少年虽然兀自镇定,戒备地注视着周围,以防有什么危险袭来而让他们——或者说,让他身边的人——身陷险境,但是仔细观察,还是从正不断吞咽口水的喉结处和稍微有点动静便立刻转头去望的紧张中体会到,他在害怕。
  他只是强行让自己强大,许是为着保护之责;
  又许是因为,他知道在这个对他来说很特别而今只会更特别的人的眼中,他下意识不想展现自己的怯懦与恐惧,只想把最好,最强大,最令人安心的一面展现出来。
  突然,沈秦箫那只没有握剑的左手被抓住了。
  沈秦箫一个激灵,他几乎在心中不停地告诫自己“要冷静”才做到了表面上的镇定自若。但当他头一低,才发现这只手的主人正是他身边之人——此刻用满怀着安慰的目光微笑地看着他——用此种方法以示安抚。
  那目光足以将未尽之言诉诸于口了——我在这儿,别怕。
  沈秦箫一边在心里腹诽“若真有什么危险,我还能让你一介书生奋不顾身不成”,一边又珍惜地品尝着这一点心中蔓延出来的温暖和甜蜜。
  他们俩之间从小到大便是这样,沈秦筝在他身边,他就什么都不担心。
  只要有他在,他就能无往不胜。
  就在这种互相依靠的氛围下,他们终于走近目的地。
  沈秦箫粗略数了数,在心中约莫有了个数,便露出了一个了然的样子,指着东边那几处新坟对沈秦筝道:“若我记得不错,这几处应该是这几天新立的。”
  沈秦筝走近前去定睛一看,果真不错。
  那里多出了八处新坟。
  坟包不大且非常矮。上面泥土尚新,经过几天前一场夜雨的冲刷,坟头表面已经有些沟壑纵横,显得凹凸不平。坟前没有纸钱火烛,甚至连招魂幡都没有插一支。若要细细琢磨,就连当时立坟的坟坑基址,都定是随手定的,划定得分外的粗糙。
  为死者立坟之人,显然没有对死者的敬畏之心。这样的人,除了杀人凶手以外,沈秦筝暂时想不到第二个。
  “挖开看看。”他示意沈秦箫。两人并不多话,各自随便找了一根树杈,找了一块石片用树藤绑在上面,做了两把及其简陋的锄头,挑了一处看起来较小的坟包开始刨尸。
  沈秦筝以往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说一句四肢不勤五谷不分都不算为过的富家子。而沈秦箫就算是有武艺傍身,可那里干得来这样的粗活。开始兴头还冲着,没过一会手便已经不像是自己的了。
  沈秦筝直到此时方才有些后悔,自己真是被不知哪儿来的狐狸精迷了心窍,才会一时兴起,特意挥斥了一直跟在身边的暗卫单独出来。
  一文钱果真能难倒英雄汉,他哪怕带一个出来也好啊!都好过大半夜的,他二人在皎洁的月色下,在乱葬岗里挖别人的孤坟。
  手边没有什么利器,树枝表面也并不光滑。没过多久沈秦筝的手掌便磨破了。
  鲜血一点一点随着皮肉,渗进了干枯的树皮,带来的这种虽然不是难以忍受,但也绝对不舒服的痛感,一分一毫地减缓着他挖坟的速度。
  终于到了承受的临界点,沈秦筝一把扔了手上长得横七竖八歪歪扭扭的树枝,双手扶地喘了几口气。
  沈秦箫见他停下来,以为出了什么问题,忙凑过来:“怎么了。”
  沈秦筝:“……”
  他看了一眼凑过来的男狐狸精,又审视了一番自己这没用的身体,委实觉得自己此番很没有面子。
  他暗自心想:百无一用是书生啊!早知今日,当初就应该把那些写毫无营养的酸腐策论的时间分出来,好好跟着将军府的武艺师傅练练功夫,也好过在比自己小四岁的弟弟面前服软。
  现在让他怎么说得出口——说自己体力不支,须得歇一歇。
  沈秦筝一咬牙,将双手撑在自己膝盖处,支撑着自己立起来,打肿脸充胖子:“不妨事。”
  沈秦箫心中倒没有作他想,见沈秦筝无碍,便继续埋头苦挖。
  可过了许久,也不见尸体真容。
  “奇怪,”沈秦筝疑惑道,“此处泥土已经是并未被人动过的陈土。可为何尸体不见踪影。”
  确实如此。
  因着这几处都是新坟的缘故,泥土尚还松散,并不难挖。可现在的泥土已然变得坚硬而结实了。
  他抬起头来,同沈秦箫对视片刻,二人心领神会——这里面竟然没有尸体。
  沈秦筝立刻拔出了腰间平日里当作摆设的佩剑,在坑内比了比,然后将佩剑递给沈秦箫,问道:阿箫,倾你全力刺入坟中一试,看看是否见血。”
  尸体笼统死亡时间也不出三日,此剑一刺,应能在剑柄处受阻。
  沈秦箫当即接过。只见他一个腾空,旋身而上,紧接着便剑尖指地,直直向着地面而来。
  那正是寒霜剑法第一式“寒霜落叶”。
  长剑借着这样的俯冲之势,直直**了坟中,泥土一直没到了长剑的剑柄。
  沈秦箫心念一闪而过:“空的!”
  他当即翻身站稳,随手拔出了佩剑放在鼻尖一闻——除了土腥味儿以外,再没有其他的味道了。
  他对着沈秦筝摇摇头:“也是空的。”
  沈秦筝审视着着新立的八座孤坟,在脑中飞快的思索着。
  这怎么可能呢?
  这几座孤坟看上去并不像又被人挖开移走尸体,又将土填回去的样子。尸体更不可能在短短三四天的光景腐化成一堆白骨,何况灰飞烟谬,无影无踪呢。
  突然,一个念头在他心中闪过。
  这场景好生相似,同样是毫无痕迹尸体便不翼而飞,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
  那据灭影暗卫说在荒庙中看见的男子尸体,可不就是这样吗!
  他在电光石火间突然明白了什么!
  甫一定下这想法,沈秦筝突然觉得自己心中立起了一块木板。
  这块木板好似从他的脚颈一直伸到了他的脖颈。这几年的疲惫都因为这样的一个信念一扫而尽,支撑着自己撑起了脊梁。
  好像这是理所应当。
  好像只要沈秦箫有难处,他就要帮他解决;他不开心了,他都会倾其所有来哄他开心;他有难处了,他就回来救他;他想要什么,他就帮他得到。
  这事天经地义,顺理成章,早已经刻进了他的骨血,成了他的责任。
  只因为他那十年如一日灰白而淡漠的少年记忆,自沈秦箫来到以后,便添上了一抹嫣红的朱砂。
  那是他心头的朱砂。
  他轻轻跪下去,跪在沈秦箫的身前,用手拍拍少年的肩膀,然后将他拉到怀里。
  就像小时候哄他那样。
  他感受到面前双手捂住脸颊不愿抬起头的少年身体一震,终于有了反应。随即轻声道
  “阿箫。抬头,来,看着二哥。”
  沈秦箫的头抵在他的肩膀,却并不抬头。
  他将紧闭的双眼靠在沈秦筝的肩窝,渗出的眼泪一点一点浸湿了沈秦筝的衣襟。
  他摇头。
  “听话。”沈秦筝把手放在他的后脑:“二哥有话问你。”
  然后他慢慢地捧起少年的脸,缓和了语气问道:“你还愿意跟二哥说话么?即使知道我同你爷爷会这样一直争斗下去?”
  沈秦箫眼神飘忽,并不答话。
  “不愿意?”
  “不是!”沈秦箫下意识反驳,可说完声音又立刻低沉下去,带着委屈问道:“你不怪我了吗?”
  “你说什么,二哥都信。”他的语气已经彻底温和下来:“我问你,可愿放下国公府的身份,逃开父辈的担子。直到等到我有能力庇护你的时候,同我一起远走?”
  沈秦箫抬起头,他下意识觉得沈秦筝好像许了一个隐晦的承诺,可是细想又觉得哪里不对。
  他呆呆地问道:“可是,那位刘小姐不会介意么?”
  沈秦筝反问道:“刘小姐?”
  然后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是哪位刘小姐。
  他自嘲地笑了笑,说:“你二哥被贬永州,已是弃子。早已经不是当初朝廷上能跟你大伯分庭抗礼的新党牛耳。刘阁老去年就像皇上请了旨,将这门婚事退了。说起来,我去年回京加冠祭拜宗祠,的确没看见你。你不知道此事也好。”
  墙倒众人推。
  去年回京,被皇帝召进宫里说的第一件事,就是自己被刘家退了婚。
  那刘阁老不知是听说了什么风言风语,说当初寺庙还愿那一出“将门虎子巧遇妙龄佳人”的好戏,并不是天公作美,而是有心人暗箱操纵,刻意排练。
  开始刘阁老只是一笑而过,当作无稽之谈。
  后来说的多了,三人成虎,逐渐在京城传得沸沸扬扬,刘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名声竟因此事坏得干干净净,也不由得他不恼怒了。
  一来二去,借着“沈秦筝远在永州,大将军常年不回京城,自己闺女才17岁嫁过去便是守活寡”的借口,刘阁老多跪了几回勤德殿的青石板,终于撬动了李肆的牙关,让皇帝松了口,收回了圣命。
  此事当然成了朝廷众多世家茶余饭后的谈资。
  想当初这位三元及第的状元郎是何等的风姿,一家有郎百家求,想踏门槛三叩头。
  而如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倒也不过如此。
  不过,这事于沈秦筝,倒也没什么特别大的影响,反正他回京也有准备将婚期延后的打算。这事一出,阴差阳错的对了他的胃口。
  他上刘家门去过一回,倒也算是谈妥了。
  唯一担心的就是此事许是会伤及沈寒溪的颜面。
  不过他也没担心的太久,后来沈寒溪一封修书寄到刘府,彻底解决了沈秦筝所有后顾之忧:
  沈大将军言辞恳切地道了歉,又提出了将刘小姐认为义女,日后还能作为娘家人,为这刘小姐日后谈婚事的娘家背景,再添一筹砝码。
  刘家白得了这样一门便宜亲戚,当然高兴的很。
  自此,只除了沈秦筝没了本应板上钉钉的婚事以外,各家都十分满意这样的结果,皆大欢喜。
  沈秦箫错愕地看着他,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一方面觉得:有人竟然瞧不上他的二哥,竟然敢退他的婚事,实在是有眼无珠,欺人太甚。
  可是更多的,心里却是一阵又一阵的狂喜:他再没了婚事的诸多牵绊,不必为了其他原因,去娶一个他根本不喜欢的女子。
  尽管沈秦筝说过,他欢喜于她,可他直觉,那是他违心。
  真正喜欢一个人,不是这样的。他再清楚不过了。
  这狂喜夹杂着一丝歉疚,但他止不住地高兴——
  沈秦筝婚事没了!
  他在过去的那三年里,暗地想了很多办法,妄图将此门亲事作废。办法甚至包括但不限于——干脆毁了刘小姐的闺誉,一了百了。
  这想法刚出来,他首先就斥责了自己一通,但是他们总是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冒出来,轻轻地挠他一下。
  这一来而去地纠结,将事情拖到了现在,如今反而是踏破铁鞋无觅处了!
  少年之前的难过刹那间荡然无存,他刚想兴冲冲地开口,可是一抬头又看见沈秦筝那张无奈自嘲的脸,又觉得此刻在他心伤处撒盐不太友好。
  于是强憋着一口气挤出了一个似怒非怒的语气,带着牵强的遗憾,干巴巴地回道:“啊……原来是这样,他们好没眼光。”
  沈秦筝早已将他面上所有微妙的变化尽收眼底,心底苦闷之余,倒也有些好笑和解脱。
  沈秦筝淡淡笑了笑:“是。由来锦上多添花,雪中难送碳。树倒猢狲散,我也怨不得他人。”
  这话说出来,寻常里听见地下一句,总会是“君此后另觅良缘不在话下”“天涯何处无芳草”云云的客套话。
  可沈秦箫就是说不出来,他想:我巴不得你一辈子都不娶。
  “不过我本也无心此事,此番反而如愿,今后也无意考虑了。”沈秦筝将满地狼藉收拾好,然后坐下来感叹道:“日后孤家寡人,你若无意,我自收拾着去了西郊香山寺常伴青灯古佛,也未尝不可。”
  “我愿意的!”沈秦箫急声道。说完,他又像是说给自己听一般,低低地重复了一遍:“我自很是愿意的。”
  得了此诺,沈秦筝终于放下了心中最后那一点担忧,勉强笑了起来。
  他看着沈秦箫,再次暗自在心里告诫自己:“我要救他,哪怕背上千古骂名,遗臭万年。”
  两人心照不宣地沉默着,但此刻的尴尬荡然无存,惟剩下些若有似无的同心同德的暧昧,混着窗外的明月清风,在这房中丝丝蔓延开来。
  过了好一会儿,沈秦筝才问道:“你方才来找我,是为着什么?”
  沈秦箫这才想起了自己不请自入的初衷,一手指向窗外忙道:“啊是,方才看着窗外之月,想起了我们来时所经过的乱葬岗到底在何处。我跟阿行纵马走时,那月正在东山之上,正是此位亦近于此时。纵马向月而行不过两炷香,便出了山。”
  “我们只要背向明月,反向行之,定会找到那方乱葬岗。贸然才有此意,想着先来告诉你。心中仓促,便由着小时候的性子了。”
  幼时别说不等回应就入得门内,往日在他院子里时,那房门根本就是个摆设,从来作不得数。
  沈秦筝当然没将此等小事放在心上,引起他注意的自然是那诡异的乱葬岗。
  他有些激动地问道:“可当真?”
  “我仔细回想过,应是可行。”
  若是现在就能找到那乱坟地一探究竟,看看到底是些什么鬼物作祟,说不定还能得知林寡妇的死因相关。
  沈秦筝起身当机立断:“我去叫莫青。趁月色明朗,我们今夜便夜探此地!”
  他说着便要起身,可还没等起身,就被一只手拉住,又坐回了原位。
  “等等!”
  “可还有什么不妥?”沈秦筝疑惑道。
  谁知半晌也不见沈秦箫答话。他的手一抓完,便立刻缩了回去。沈秦筝分出了一点心神来感受那里残留的余温,只觉得有些滚烫。
  沈秦箫扭扭捏捏了好久,终于别开脸,声若蚊呐地问道:“嗯,能不能……能不能就我们……我们俩,单独去。”
  ·
  月色下,二人纷纷拿上火把,骑着马缓慢上了巫山北侧沈秦箫与徐行二人来时路。
  当时问完这话,沈秦箫心中便警铃大作一般,登时有些后悔。不说夜晚行路危险,单说沈秦筝武艺并不是很精这一点,他好歹一个封疆大吏,出门总是要带着些护卫的。
  就算不为了安危,为着场面和他实际身份,也和该如此前呼后拥。
  他提出这要求,归根究底不过是为着他那一点想要同他单独在一起多呆一会儿的私心。
  可没承想,沈秦筝竟然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沈秦箫当时一抬头,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他总觉得他那二哥的脸色,有些异常的红。
  当时他没放在心上,只是立刻信誓旦旦地表态:若有什么危险自己一定第一个冲上前去保护好他。
  当然,最后只得了沈秦筝的一个轻轻地“拍肩”,并不言语。意思是:当哥哥地怎么会让自己的弟弟冲锋陷阵,第一个冲在前面面对危险。
  可现在星月皎洁,明河在天。两人并辔而行,马蹄阵阵传来并且渐渐融为一体。四下无声,只余树间清风,虫鸟相鸣。沈秦筝那面红耳热的样子,却在他的心头萦绕,怎么也挥之不去。
  “你生日还没过吧?”沈秦筝没话找话地问道。
  “是。”沈秦箫回道:“十五,还有六日便是。 ”
  “唔,”沈秦筝点点头,“十七了。”他附而感慨道:“一转眼,你都这么大了。”
  “虚长了这许多年,蹉跎光阴,不及二哥分毫。”说起这个,沈秦箫有些无地自容地惭愧:“二哥十六上金殿点三元,十七已经在教太子读书了。我却文不成武不就,只知道漫山遍野地荒跑。”
  沈秦筝摇摇头,又是欣慰又是不赞同地自嘲道:“你想像我一样,年纪轻轻便被困在了京城,跟着漩涡一样随波逐流,最后落得这样一个下场么,呵。”
  他转头过来正色道:“阿箫,我知你意不在此,同样亦希望你终其一生也不要走上这条路。”
  他目光灼灼,神色正经自若,带着满心的期许。
  沈秦箫愣愣地看着他,虽然不懂为什么他的二哥此刻看上去如此哀伤,但还是情不自禁地点点头。
  沈秦筝一颔首,将话题揭过:“既然日子近了,那便此处过生辰了再走吧。自你……”
  他看了沈秦箫一眼,然后将头转向前路,接着前话说道:“自你十三岁后,便再没陪你过过,是我食言了。”
  食言之说,源自小时候两人的小秘密其中之一。
  沈秦箫每年的生日,都必须由沈秦筝备好礼物。就算是沈秦箫11岁那年回陈州,沈秦筝也是提前将礼物送到了陈州太白山庄的。
  十三岁那年,沈秦箫独身一人抛下了国公府众宾客,来到了门可罗雀的将军府,吃了那碗一尝味道就知道是出自谁之手的素面,然后一言不发地回去。
  但这也是算的。
  只是十四岁那年生辰,他再也没有收到过心心念念的礼物了。非念物,只念人。
  沈秦箫有些黯然:“形势所逼,怪不到二哥身上。”
  沈秦筝苦笑:“今年一定补上。”他想起了书房里那一沓又一沓的朱笔描红,每年中元都像是着了魔一样,疯狂地写着。即使那时候心知肚明,这东西也许再也不可能送出去了。
  天公垂怜,沈秦箫竟在此刻来到了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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