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140
孙志新分析,那些花花草草华而不实的东西多半来自纳鲁,他就是一笨蛋,根本不知道让情人什么样的礼物才是最好;而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则很有可能来自泰格,那人毕竟要比纳鲁奸诈得多,很懂得自己喜欢新奇的小心思。但纳鲁有着布库和奥格这两个萌物总在自己身边围绕着给他拉感情票,倒是又要强过泰格不少,所以此番对阵,两人又是和局。
现在每天去帐蓬门口发现新东西就成了孙志新生活中的一件趣事。三人之间杂夹不清的关系就这样一直保持着,孙志新猜不到纳鲁和泰格在想什么,也懒得去猜,很乐于保持现状不变。这种暗暗喜欢,像初尝恋爱一样互相小心翼翼试探的感觉他才头一次尝到,竟是希望它能久一些,再久一些,久到自己变成老大爷的那天时能把这些当成生命里最美丽的回忆。
现在孙志新的重点还是放在鞣革一事上,早上起来怀着期待的心情收礼物,然后白天的时候将用鞣剂泡着皮革的木盆搬出帐蓬外,晚上再搬回来。旁边烧上火保持温暖,尽量让鞣剂的温度保持在四十度左右,因为这个温度比较适合脂肪的分解。
大木盆被拖出去的时候总会引来人看,甚至已经有人将木盆的做法学了去,制做出小一些的木盆或是木桶出来,成为族里新的容器,用来装东西或是打水什么的。它虽然因为制造工艺不足的原因会微微漏泄,可木制的结构结实经摔,对待它就不必像对待瓷器或是陶器那样小心谨慎,在使用上显得很方便,深得部族成员的喜爱。对于木制容器的流传开孙志新倒是没想到,不过对于这种状态他乐见其成,早知道这样的话就早些弄木容器出来方便大家的生活。
除了两边部族每天必要的打猎活动让猎人勇士们无暇顾及这件事,现在孙志新的一切言行都是留守营地的人们的重点,因为它总是那么新奇有趣,热闹一阵过后就会出现新的有用的事物。鞣制皮革也是一样,虽然大家搞不懂孙志新最后的目地是什么,但这并不妨碍这件事能娱乐到部族的人。别怀疑,这就是个没电没无线电波的时代,不能上网看电影喝咖啡,最大的乐趣大约就是晚上熄灯时分搂着自己的老婆或是弟亲干点那啥啥啥的儿童不宜运动。平凡的生活里一但有一点新鲜事,足以引来很多人感觉兴趣,所以孙志新每天去看木盆的摆放地点时都发现有人守在那里,其中就有他的新跟班哈里斯同志。
英俊的美青年哈里斯智力不太对头,身份及地位显得很是尴尬,成年人跟他处不到一起,小孩又跟他玩不到一块,平时是个挺苦逼的孩子。跟孙志新搭上关系后,孙志新对这个天真纯洁的哑巴智障极好,哈里斯就天天往孙志新这边跑,孙志新给皮革刮油,他也学着干。每次孙志新因为他做得正确而冲他打手势时,哈里斯就会露出阳光俊美得如同希腊神坻似的笑容,晃得孙志新眼花缭乱,震惊人也可以生得这般的俊美。那家伙美得纯洁无暇,笑容简直像阳光普照,能逼照出人心里的阴影来。如果不是心思坦荡之辈,想要直面哈里斯的笑容会很困难。
这样的人,这样的笑容,这样的心性,也只有史前部族才能培育得出来。在复杂的现代社会,这样的人已经绝种了。
随着一天天的时间过去,到得第四天上被鞣制的皮革已经显得软化,而且颜色也变了,变得洁净而泛白,比原先深色脏兮兮的模样好了许多。此时众人已经猜出来了,孙志新是在用一种特殊的办法将皮革进行改良,得到更好的东西。
有心眼灵活的,已经在仔细观察孙志新的做法,学着自己弄。他们没有孙志新那样的大木盆,用自己做的小木盆或是木桶也可以弄,只不过一次弄的量少一些而已。孙志新就以布库为桥梁,告诉大家鞣剂的配制方法,让所有人自行去试。而鞣制过程中的那些处理方法大家全都一路看下来,又没有什么技术难度可言,属于那种一看就会的方法,因此就不必管它。
大约是由于矿物质不纯,也因为温度、环境条件等众多因素集合到一起的关系。鞣制的过程比PDA上述说的要慢上许多,到了第八天上面,皮毛上才真正的显出发白和不透明的模样。这就说明鞣制的过程大概已经完成。
接下来就是冲洗,再加碱性矿物质进行进一步的脱脂处理。
做完这一步之后就是酵解和浸酸。酵解是为了除去皮质组织里的胶原和非胶原蛋白质,进行过这一步的皮革会增进柔软度和表面弹性,是挺重要的一步。孙志新没找到矿物类的制酸物质,只得让它们湿淋淋的挂在那里进行自然的酵解过程,自己则跑去树林里找含有草酸的植物,用这个笨办法来得到浸酸的药剂。
用植物汁液里含有的草酸来干这个,笨是笨点,不过取材容易,算得笨办法里的聪明点子。可以采取草酸的植物种类有很多,比如伏牛花、羊蹄草、酢浆草,都是数量众多,采材方便容易的植物。
弄了这些东西回来直接捣成汁,提不提纯的也没有必要,简单的滤掉杂质后就直接浸泡。
实际上做到这一步的时候孙志新已经使用了矿物鞣剂和植物鞣剂的混合办法。矿物鞣剂的高效带来的对皮革在鞣制过程中的高伤害由植物草酸得到了中和,最后的得到的效果远比孙志新想像的要好得多。
如果硬要说缺点,就是以这个简陋的办法得到的草酸含有大量叶绿素导致的绿色。就致使最后浸酸这一步完成的皮革被染上的那种浅浅的绿色怎么也冲洗不掉。虽然它们很浅,也并不难看,但是却没有了刚用碱液鞣制出来的那种天色的白中泛黄的颜色,让人觉得有些遗憾。因为孙志新曾经坚定不移的想用这种颜色的毛皮把布库装扮成一只长白毛的小黑犬——大萌!
做完这一步,其实整个鞣制过程已经完成。将鞣制完成所得到的皮革已经挂起来阴干,或是烘烤干,整个所有工序就算完活。如果是要晒的话,不要让阳光直接,免得晒干的皮革过干过硬。
至于晒皮嘛,直接摊在帐蓬上晾晒就行,这会还没有啥晾衣竿之类的高档事物。
那皮铺在帐蓬上,由于下面有着用来搭建帐蓬的原始兽皮,两两相比之下已经可以很轻易的看出鞣制的效果。
鞣制完成的皮革,不再像原先一样又脏又破,毛发显得乱糟糟的,且还又厚又硬,散发着一种发霉的或是腐败的气息。就这样一眼看过去,尽管还它们还湿淋淋的没有晾干,它的毛发就已经显得很整齐而不凌乱,自然的以原来生长的趋势自然倒伏。又因为恢复了它本身的弹性而微微翘曲,看上去毛绒绒的,就像生长在动物身上时一样的蓬松。整块鞣制过后的皮微带皱纹,摊在帐蓬上时看上去柔软轻薄,还整洁干净,一点也不像原先干硬脆腐的感觉。
如果硬是要夸张的形容它的话,那么没经过鞣制的毛皮是钻石原矿,而鞣制便是将它打磨,最后得到真正的晶莹璀璨的钻石!
又晾了三天,三天以后皮革已经被晾干。跟浸泡在水中相比,它变硬了一些,但很是柔软,柔韧又富有弹性,无论谁去摸过都能摸出来这种鞣制过后又晒干的皮革非常的舒服。这个时候它还很干涩,但经过最后一步的处理,即是重新上油——用亚麻油这种植物油来涂上少量,并经过长时间的搓揉,最后得到的皮革光亮柔软,毛发蓬松反射着光泽,无论看或者是伸手去摸,它和没鞣制的皮革都有着天差地别的区别。前者摸着极不舒服,后者摸着却是舒服之极!
众人看在眼里,谁都忍不住去抚摸鞣制后的皮革,它现在有了一种诱惑力,让人想把它贴到身上!就像现代人看到华丽柔美而又蓬松亮泽的皮草,那种想要去抚摸的欲望是发自本能的。
新出品的鞣制皮革引来了整个部族成员们的围观,所有人都在赞美它,抚摸它,对它带给人的出奇舒服感觉得觉得不可思议。那还是僵绑绑的皮子?摸起来就像摸天上的云彩一般柔软绷松,把它抱在怀里时甚至有了一种拥抱云彩的感觉。最受不了这种诱惑的是族里的妇女,出于女性的本能,她们已经在试着把毛皮往身上围,然后为它带来的舒服感觉而嘴角飞扬。
真是舒服,贴在身上的感觉轻巧、柔软、暖和,还有一种微痒的触感,搔得人心底都微痒,却又感觉得到极度的愉悦。
于是她们就很羡慕,又很好奇。族长家里的吉玛确实能干得很吓人,他下一步会用这种东西做出什么来?男人们侧是妒忌了,找个比女人还能干的男人来当吉玛,为什么大家当初就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族长就是族长,眼光果然够毒辣,一下就相中了毕达拉察阿苏。猎人部族的男人很庆幸,自己这边领先抢到了人。海风部族的人则鼓足了劲去给泰格当后盾,誓必要让他也抢到人。
一边摸着鞣制过的毛皮,哥本一边忍不住惊叹:“真舒服,还特别暖和。如果是这种皮,把它围满我的全身我都愿意!嘿嘿,孙志新,赶紧教阿尔法学这个,我那里有不少的毛皮,让他把它们都变成这种!”
阿尔法黑了脸:“为什么是我学?不过……它真是舒服。咦?冬天用这个裹在身上,岂不是很暖和?哥本那家伙太瘦,冬天最不经冻。我学!”
孙志新呵呵笑着打手势调侃他:“你们两个早晚会成一家人,一起学吧。”
听了布库的翻译,阿尔法脸色一红,却没反驳,只是拿着一张毛由仔细抚摸着掩饰自己的羞窘,嘴里道:“用这个裹在身上,挺好!”
布库使劲的点头,一直控制不住自己去摸它。他现在觉得假如孙志新要用这种皮革把自己变成人形的春卷的话——他一点都不介意!
孙志新则更满意,第二种办法都不必试了。此次鞣革,成功完成!部族从此有了真正可以御寒的东西!
不过,裹在身上?那也太糟蹋这些毛皮,他有更好的办法——那就是用它们来做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