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174
等!
不到最后关头,绝不放弃!
等到中午过后,云层推过来显得更近!滚滚云海已经如同有形有质的实体一样推过来,漫过山谷和树林,填满眼帘!
被吞没的山颠或是山谷卷起一片飞沙走石,树林被吞没时更是发出如同呻吟一般的杂乱破碎声响,听在耳里直叫人心动神摇,惊得人脸色惶恐。
哥本颤声问道:“孙志新,还不走?再迟就走不了了!”他整个人骇得两股战战,似乎随时都会忍不住要夺命而逃,却总在迈出脚步的时候硬生生停下,仍是咬着牙站在孙志新的背后。
孙志新举起手,正待打出那个万年不变的等的手势。整个手掌停在半空停了一会儿,突然重重向前一挥!
走!
哥本放眼望去,远远急速奔来的一群小黑点可不正是纳鲁与泰格带领的运输队!
“族长!”哥本欢声大叫:“你们终于来了!”
“孙志新!”纳鲁人未至,声音已经抢先传到:“我赶回来了!”
泰格像匹猎豹一样越过纳鲁冲到了队伍最前头,冲新志新厉声叫道:“小新,赶紧准备,大家一起离开!”
孙志新满眼的潮意,他终于等到了,他就知道这两人绝对不会让他失望!他们在自己都快要坚守不住的最后关头抵达!
霍然转身,冲布库挥出密集的手势。布库打着冷颤把孙小鲁放到地上,曲着腿从哈里斯怀里爬出来,结结巴巴的大喊:“吉玛有话,大家做准备,各自按照自己能携带食物的量带上一些,别超量,为猎人们减轻负担。大家伙儿,跑!”
随纳鲁和泰格赶回来的一群人如炸窝的马蜂冲进营地,见东西拎上、背上就跑,谁也顾不得说话。孙志新更是顾不得与泰格和纳鲁表达什么,只来及趁两人奔过自己时冲他们两人点点头,自己往肩上扛了一大条牛腿和一卷绳子,领先撒腿就跑。他自己的情况他自己知道,比速度比耐力都比不过这些史前彪悍人类,明智的做法是笨鸟先飞才要紧。
纳鲁像一匹奔马一样掠过孙志新身边,一手抄起布库抱在怀里,另一手扯了个大柳条筐背上背上,迅速转头赶上了孙志新。
“快走!”泰格大声喝道,一边飞奔着寻找自己要背负的食物,一把又扯住分不清东南西北乱撞一气的哈里斯,叫道:“这边!”
憨青年倒也没有傻得彻底,被泰格伸手一扯,总算找到了正确的方向,嘴里大声呼唤着孙小鲁的名字,自己则用双手抱起一只柳条筐开跑。
孙小鲁比他机灵多了,早追着孙志新的屁股后头一阵飞奔。它四足撑地,又无任何负得,纵然还是幼狼,奔行起来也是极快,竟在追在孙志新后头半分也没有落下。
一群人冲进来,又带得另一群人迅速离开,中途没有半分停留。两支队伍一合就拢,全体向着山洞的方向亡命狂奔。
众人身后,劲风追得更疾,那风速好像更加的快了。
没人有余暇回头去看,只听到那浩大的如同摧枯拉朽一般的声势,也能听出它的可怖。
也不知道有多少枝叶在跟着风势随风颤抖,也不知道它一路卷起多少沙尘灰石,只听得背后一片狂风呼啸与枝折干断的破碎声此起彼落,离众人的距离竟像是十公里都不到,宛如一头庞大的巨兽追在人身边似在择人而啮一样!
孙志新一边狂奔,一边心里暗暗着急。纳鲁和泰格的紧赶慢赶奔回这里,不能说来得不及时,但以天气变化的速度来说,仍是显得不够及时。更何况人速不如风速,也不知道奔出多远后会被风速给追上,那时候会发生什么他完全无法得知。
脑里焦急的想着这个,突觉身边人影恍动,泰格已经赶了上来奔行在孙志新身边。那人脸上透着一片连续几天重度操劳累出来的不正常潮红,正在奔行用一双灰白的瞳关切的看着孙志新道:“小新,跑得动不?跑不动的话我先背你一段,你省省力气。”
孙志新打着手势要他闭嘴节约力气不要说话,自己举着手指在嘴里舔了舔,伸到空气中去测试风速。
按照自己的判断,现在风速已经超过了五级,正在往六级的程度攀升,而未来它必然会更加的急劲,必须抓紧这个它还在继续增长的时间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一手搭上旁边的纳鲁的手臂借一把力跑得更快,另一手急切的冲泰格打手势。泰格看着孙志新的手势,边跑连大声厉喝:“都给我不要命的跑!一定要在天黑以前跑过桄榔林,到达山崖前的树林!”
对,孙志新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因为他有一种感觉,随着这种风速的增长,晚间必然有大变故,不躲进那片林里并借着山崖的保护,一定会非常危险,因此一定要赶在天黑以前到达那里。
就算是拼了命和风赛跑,也一定要跑到那里!
这是一场和大自然威力进行的生死时速,跑得慢了就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出去喝朋友的生日酒,我本来不想喝的,一直在那里装B装低调装矜持装含蓄装大家闺秀扮斯文。结果呢,什么叫做贱男人?像俺这号的便是,被三朋四友一劝酒,实在抵抗不住就喝了两杯高度的白酒,然后酒劲就上来了,拎着酒瓶子四处找人拼酒、灌酒,活他妈像个二流子一样。
最可怕的是不只是我,那帮子嘴巴上叼着烟装大尾巴狼的爷们儿的烂德性跟我一模一样,果然是人以群居,物以类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