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风_48
如此又过几日,金鹤亭没再见到叶雪山的影子,还以为他是去了北平。与此同时,林子森也摸不清了叶雪山的行踪,就见他终日早出晚归,身边的朋友似乎也换了一批。这天晚上,他终于逮到了叶雪山,抢着时间说道:“少爷,货栈里那批土,熬成膏子卖了吧。”
叶雪山匆匆的答道:“好,你去办。”
说完这话他又要走,林子森简直快追不上他:“少爷还要出门?”
叶雪山忽然停了脚步,回头对他吩咐道:“子森,你把家里的账算一算,我这几天可能要动大钱。”
林子森几乎有些心惊了:“少爷,你要干什么啊?”
叶雪山继续向外走去:“现在还不好说。等着瞧吧!”
54、新联盟
林子森很想知道叶雪山到底在筹划什么,问了几遍,问不出个详细答案。叶雪山自己似乎也是犹犹豫豫,显然是要做件大事,然而可做可不做,没有打定主意。
金鹤亭忽然又出现了,每天和叶雪山成双成对的四处出没。没过几天的工夫,又有一张新面孔夹在了他二人之间。叶雪山夜里回了家,对林子森说道:“哈代先生本来是英国公司里的华代表,现在将要成为我的合作伙伴了。”
林子森知道哈代先生就是新面孔,于是状似无意的先问闲话:“哈代先生那个样子,还能叫做华代表?”
叶雪山哈哈笑了起来——哈代先生三十多岁,高个子黑头发,深眼窝直鼻梁,讲中国语言,拿英国护照。冬天他皮肤雪白,像个富有的白俄;夏天他晒成黝黑,则是仿佛来自印度;春秋两季不黑不白,穿起长袍,乍一看正是个西洋派的中国人。
他的形象既是千变万化,血统更是混得一塌糊涂,任谁也说不清他到底该算哪国出身。他在英国公司里做到很高的位置,又有财产又有人脉,便想自立门户,另发横财。叶雪山偶然和他结识,知道他是个有来历的人,所以格外热情。双方越谈越拢,末了竟是目标一致、结成了联盟。
哈代先生是有本事有面子的,但是光凭他一人之力,还不足够;于是叶雪山把金鹤亭也拉了进来。金鹤亭自从在嘉廷公司里赔了钱之后,改成了不见兔子不撒鹰的风格,然而在与哈代先生深谈过后,精神为之一振,居然豪爽起来。于是,这桩生意就越发有眉目了。
元旦过后的一天,叶雪山从外面回了家,满头满身都是雪花。林子森正在客厅里打电话,见他进了门,就挂断电话迎了上来:“少爷今天回来得早。”
叶雪山摘了帽子脱了大衣,脸上冻得红红的。双手送到嘴边呵着热气,他蹦蹦跳跳的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从林子森手中接过一杯热茶,他低头抿了一口,然后冷不丁的来了一句:“我买了一艘轮船。”
林子森弯腰看着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叶雪山又喝了一口热茶,随即平平静静的重复了一遍:“我和老金、哈代合作,凑了九十多万元,昨天买下了一艘旧轮船。”
林子森绕过茶几坐在了他的身边:“九十多万,买旧轮船?”
叶雪山吸着茶杯上方的热汽:“轮船当然不值九十万,余下的都是本钱。”
林子森凝视了他的侧影:“少爷,你到底要干什么?”
叶雪山扭头对他一笑,有些疲惫,也有些得意:“我能干什么,无非还是做烟土生意。烟土产地多得很,只是我们能去的地方有限。热河走不通,西北走不通,那还可以南下嘛!”
林子森试探着问道:“要去……云南?”
叶雪山当即摇了头:“傻子,去云南还用轮船?”
林子森想了想,盯着他又问:“印度?”
叶雪山抬手一拍他的膝盖:“哈代有办法,可以去波斯。”
林子森大吃一惊:“啊?!”
叶雪山话说到此,继续喝茶。林子森问他一句,他答一句。只是后续计划还未制定出来,所以林子森问到最后,也没有额外得知更多的消息。去波斯贩烟土,也不是没人做过;但波斯毕竟是太远了,听起来简直像是另一个世界。如果叶雪山说是要去欧洲美洲,他或许还不会如此惊讶;毕竟去欧洲美洲的人多了,让人心里不觉得过分陌生。
慢慢放下茶杯,叶雪山的脸上依旧是红。林子森用手背贴上去试了试温度,然后问道:“是不是发烧了?”
叶雪山其实有点头晕,可是强撑着否认:“没有,可能是因为刚喝了热茶。”
林子森又轻声问道:“这么大的事情,少爷怎么不早和我说?虽然我只是个伙计,不过……”
说到这里,他欲言又止的沉默下来。而叶雪山捏了拳头,在他腿上轻轻的捶:“子森,你就不要和我说什么老板伙计的话了,虚伪,没必要。我之所以不肯提前讲,是因为这一步生意的确危险,我怕你不赞同,要啰嗦。”
林子森低头看着腿上苍白的拳头,发现叶雪山这些天真是瘦了,从手上就能瞧出来。伸手用自己的巴掌包住拳头,他很缠绵的慢慢握紧:“少爷放心,我不罗嗦。”
叶雪山大概是近来过于劳心费力了,身体闹了亏空,吹了点冷风就受不住。躺在床上吸了一阵子鸦片烟,他自己不觉着难受,可是身上烫如火炭。林子森喂他吃了药,又搬来两床厚被给他盖好发汗。他半闭着眼睛伸出一只手:“子森,明早想着叫我起床,我要去趟北平。”
林子森坐在床边握住了他的手,俯身下去和他贴了贴脸:“还去北平?”
叶雪山不说话了,呼呼的往外喘出热气。他也知道累,可是心里惦念着吴碧城。许久都没有去见吴碧城了,他心里有点想念对方。
一夜过后,叶雪山并没有完全退烧,但是在鸦片烟的支撑下,他神采奕奕的出了门。林子森想要跟他同去,他又嫌林子森碍眼,不肯同意。
小半天之后,他在北平下了火车。前去旅馆安顿了行李,他不假思索的直奔公寓。吴碧城又是不在家,不过他上次拿了钥匙,这回就直接开门进去,要来热水自己沏茶休息。吴碧城的生活习惯很好,三间小屋干干净净,虽然简朴,但是处处顺眼。他身上还是冷,于是走进里间卧室,自己脱衣上床,铺开被窝睡觉去了。
与此同时,吴碧城和公寓内的新朋友们一起,正在大学校内的操场上打篮球。天的确是冷,可青年们一个个上蹿下跳玩得正欢,没有一个喊冷的。操场上热闹,教室里也不寂寞。顾雄飞一手插进裤兜,一手拿着本德文书,正在几排桌椅之间来回的边走边读。做事总要有始有终,他虽然教书教得百无聊赖,但是毕竟接了手,至少要熬到期末才行。
教室内的光线不是很好,因为窗前齐齐的站了一排小伙子,全是不老实的学生,被罚站还嬉皮笑脸的,因为先生最近转了性,居然只罚站,不打人。
顾雄飞走得乏味了,在教室后方停住了脚步,平平淡淡的把德语文章翻译成中国话。一个单单薄薄的学生手托面颊歪头看他,心里憋着淘气。待他讲到一个段落了,学生忽然一举手:“先生。”
顾雄飞从书本边缘射出两道目光:“什么事?”
学生站起身来,才到顾雄飞的胸口:“我有问题要问。”
顾雄飞低声答道:“问吧。”
学生把头一扬,郑重其事的说道:“先生这些天来表情忧郁,声音低沉,是失恋了吗?”
此言一出,满室学生立刻哄堂大笑。顾雄飞没有笑,单是盯着学生看,看了片刻,他抬手向窗口一指。
淘气学生乖乖走向窗口,一边走一边得意洋洋的一伸舌头。
顾雄飞懒得管,自顾自的继续读书,权当是自娱自乐。
吴碧城很喜欢打篮球,可是又怕会在学校里遇到顾雄飞。所以一旦运动结束,他不管同伴怎样,自己肯定是绝不逗留,说走就走。
痛痛快快的玩了一场,他一身轻松的先回了公寓。进门时发现门没有锁,他还以为是自己疏忽,忘记锁门。自己拧了把毛巾擦去头上大汗,他又咕咚咕咚喝了一大杯茶,喝完之后起了疑心,暗想自己走了许久,怎么茶还是热的?难道伙计进来了?
他一边犯疑,一边往卧室里走,想要换身衣服休息片刻。哪知一进卧室,迎面就见床上被褥凌乱起伏。上前低头一瞧,他登时像见了宝贝一样,惊喜至极的大叫一声:“哇!”
55、缱绻
吴碧城一嗓子喊出来,惊得叶雪山一哆嗦。半睁眼睛看清来人,他放了心,昏昏沉沉的把眼睛又闭上了,只从鼻子里哼出了一声。
吴碧城没看出他的病容,就见他脸上红扑扑的挺好看。掀开被子向内一瞧,他发现叶雪山衣衫凌乱,下身只穿了裤衩,两条腿光溜溜的蜷缩起来,皮肤白皙透亮。若是往日见了此景,他大概也不做多想;可是经过上次一番狂欢,他长了见识,心思便是有了不同。他知道叶雪山只要愿意,就能给他制造出一个活色生香的极乐世界——是天堂,也是地狱,因为他在里面撒着欢拼着命,站着进去爬着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