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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魔_3

  “阿头,尸检报告出来了。”重案组的年轻女警官周敏筠拿着报告站在离黎承睿办公桌三步左右的距离说。
  她是一个平时不爱说话的姑娘,身量矮小,长相普通,剪着短短的男仔头,看起来又干练又精明。整张脸上没有特别吸引异性注目的地方,但却看起来善良可靠,容易令人放下心防,她天生擅长跟难缠的人物打交道,因此很多外出调查派遣她出马比派组内其他更有经验的探员还合适。
  黎承睿一边盯着电脑打报告,一边说:“来,说点我不知道的。”
  “是,黎Sir。”周敏筠翻开报告,简明扼要地说:“死者陈子南,现年三十八岁,身上一共有两百八十七处伤口,多数组织溃烂模糊,胃检显示无毒性,头皮及颅骨有明显啃噬伤痕,腕骨及踝骨……”
  “这些都肉眼可见,”黎承睿头也不抬,淡淡地问,“死因呢?”
  “出来了,”周敏筠皱着眉头说:“从组织出血的情况看,他是被犬科动物撕咬至死……”
  黎承睿问:“是什么动物?”
  “初步判断是大型犬,具体是哪一种,还得通过齿印比对。”
  黎承睿停下了手上的工作,皱眉轻声说:“也就是说,他是被人钉在木架上让狗活活咬死?”
  周敏筠点点头说:“可以这么讲,而且他死之前,声带被人很有技巧地割断,我猜凶手大概是怕他发出太大声的惨叫。”
  “这样的话可以假设犯罪现场并不是人烟稀少的郊区,罪犯让狗咬死被害者后,还特地将尸体连木架子一起移出来弃尸。”黎承睿想了想问,“死者残余的衣物中有检测出什么发现吗?”
  “有,死者鞋底发现有海沙,希望对残余的植物微粒做检测能帮我们就可以锁定死亡现场是本港哪块的沙滩,”周敏筠翻了下报告说,她摸摸头发,有些困惑地说,“说到这个,我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死者脚上穿的是Gucci今年秋冬刚推出的限量版手工鹿皮靴,这种靴子据我所知,本港专卖店还未上市。而且他身上残留的衣物材质不俗,应该也不是便宜货。”
  “Gucci啊,看来现在教师不仅旱涝保收,还待遇不错。”黎承睿笑了笑,“查查他的经济状况,毕竟为了钱产生的纠纷,从来都能刺激人肾上腺素分泌,进而成为杀人动机。”
  “是,黎sir。”周敏筠大声说。
  黎承睿等了会,发现周敏筠还没走,不由抬头问:“还有事?”
  周敏筠并不答话,只是看起来欲言又止。
  “怎么?看到被狗咬死很惊奇?”黎承睿从笔记本电脑上挪开视线,温和地笑着说,“家养的猫在主人死掉两天内也会吃了主人的尸体。”
  “我觉得凶手好像很享受杀人这个过程,看着受害人的肉一块块被撕下来,他可能会获得某种满足。”周敏筠嫌恶地说,“这些变态,看着好似好眉好眼,老好人一个,你可能还会发现他帮助老人家过马路,去孤儿院做义工,他会是老婆眼里的好老公,邻居眼中的好男人,可你撬开他家厨房地板,却能挖出几具人骨……”
  “Stop,”黎承睿打断她,严肃地说,“也许凶手很恨死者,要将他千刀万剐呢?在证据显示出来之前,不要轻易下判断。阿敏,你跟阿Sam去死者生前的学校看看他跟同事之间有无纠纷,有消息马上向我汇报。”
  “是,黎sir!”周敏筠大声回答,向他点了下头,转身走出他的办公室。
  她刚走没多久,重案组的另一位老探员黄品锡往办公室这探了探头,黎承睿没好气地说:“看什么?我这又没靓女。”
  黄品锡笑嘻嘻地溜进来,他年纪比黎承睿大了一轮,但因为学历不高,平时又爱喝两杯,有一次因贪杯还误了事,这个污点载入档案,致使他多年都未得升迁。幸好这人性格颇带了些随遇而安的成分,为人坦荡也不爱计较小得失,也不倚老卖老,反倒赢得小辈的敬重,警局里人人见了都尊他一声“品叔”。
  他跟黎承睿私交甚笃,经常自由出入他的办公室,这会进来了也不客气,大大咧咧往他对面的靠背椅上一坐,嬉皮笑脸问:“我看阿敏出去时低着头,你训她了?”
  “没,”黎承睿将打着的报告存档发送,说,“你宝贝徒弟,我哪敢训她?”
  “后生女,做事难免丢三落四,有不对的你尽管说她,不过我看她还是肯学肯做,也能吃苦,现在这样的女孩子可不多。”
  “嗯,”黎承睿不置可否,关了电脑,合上笔记本说,“她似乎特别痛恨变态杀手?”
  黄品锡收敛了笑容,然后叹了口气说:“她有个堂姐嫁了个老公是个心理变态,那男人老觉得妻子生得靓就一定会出去勾男人,对她日防夜防,终于防不住把她杀了。”
  黎承睿眯了眯眼。
  “可怜哦,砍了五十三刀,刀刀见骨,那得多大的仇恨你说,”黄品锡摇头叹气,“所以阿敏立志要当警官……”
  黎承睿抿了抿嘴唇,说:“每个人都要克服自己的心理阴影,做刑侦不能被感情左右判断,这个你知道的。”
  “我知道是知道,可我当了快二十年差佬,阿敏才多大?”黄品锡笑骂说,“你以为个个跟你似的,一家都是警察,天生的警官精英啊我的黎督察大人?”
  黎承睿勾起嘴唇笑了,说:“别擦鞋了,说吧,你想干什么?”
  “我要休假。”
  “不行。”
  “就一星期,我女儿去加拿大念书,我跟我老婆送她过去。”
  黎承睿摇头笑说:“又跟我打亲情牌,怕了你了,早点回来,组里大把事做呢。”
  黄品锡站起来,假模假样地冲他敬礼说:“Yes,Sir!”
  “滚你的,”黎承睿笑了起来,从怀里掏出支票本,刷刷签了一张,撕下来递给他说:“给你女儿的,祝贺她上大学,从此是大女孩了,喏。”
  黄品锡愣住了,难得正经地连连摇头:“不用不用。”
  “又不是给你的,世侄女读大学这么大件事,我做人Uncle表示一下都不行?”黎承睿笑着说,“我们这么熟,就不拿红包封了,拿着吧,一点心意。”
  “我……”
  “我什么呀,自己人还叽歪什么?”黎承睿佯怒说,“你那点收入才多少?阿嫂一个女人撑着家,现在还要供个女儿上大学多不容易,拿着吧。”
  黄品锡接过去,看了一眼金额,苦笑了一下说:“你这样别给阿珊知道了,不然到时候你未来老婆有意见。”
  黎承睿身体一顿,随即说:“阿珊没这么小气。”
  黄品锡点点头,把支票收好,说:“谢了。”
  黎承睿把电脑锁好,站起来拿了车钥匙说:“我够钟先走,有事你让他们call我。”
  “去接你老婆下班?”
  黎承睿笑笑没说话,起身拍拍黄品锡的肩膀走了出去。
  他开着车穿过大半个新界,将车停在离玛丽诺教会中学门口不远的地方,他算准了时间,把车停好没多久,就听见学校放学的铃声。不一会,一大群穿着白色校服的中学生三三两两结伴走出校门。黎承睿的心砰砰狂跳起来,他紧张地盯着校门口,唯恐错过什么,尽管他心里很清楚,以他的调查能力,他不可能会错失想见的那个人。可是他就是莫名其妙会担忧,心情像倒退二十年,回到懵懂无知的年代,对情感怀有神秘不可测的想象,对钟情的对象怀有近乎虔诚而狂热的专注。
  你着魔了,他再一次对自己说,你一定是着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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