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汪伪之逆(第一更)
当然,时事混乱,安逸只是暂时的。汹涌暗流往往藏于余生等人不知处。
早在一九三八年八月至九月,周佛海便派代表梅思平与日本首相近卫的代表松本重治在香港谈判,松本重治对梅思平许诺,日方“不要领土、不要赔款,两年内撤军”。并以此条件,支持汪精卫的和平运动。
到了一九三八年十月,汪精卫在接见海通社和路透社记者时都表示,目前并“未关闭停战之门”。汪精卫将轰轰烈烈的抗战视若无睹,一心求和。
一九三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汪精卫离开重庆,十二月十九日,汪精卫逃往河内,周佛海、陶希圣同往。随即,国民政府派正在河内的外交部长玉宠惠拜见汪精卫,又派陈布雷前往河内劝汪精卫改弦易辙,被汪精卫拒绝。
一九三八年十二月十九日,日本外相有田声称“九国公约”的原则已经不能无条件的应用于东亚新格局,并将限制第三国在东亚行动。
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日,陈公博自成都飞昆明,转河内,追随汪精卫叛国。同日,中国国民政府外交部驳斥日外相狂言,之处日本图谋独霸东亚意图极为明显。
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日本政府发表第三次近卫声明,重弹“日满华三国应以建设东亚新秩序为共同目标而联合起来,共谋实现互善友好、共同防共和经济合作”的老调。
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国国民政府外交部发表声明,对日本第三次近卫声明痛加驳斥,认为这纯属“饰词欺人之谈”。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桂林受到日军飞机的猛烈轰炸,桂林市区建筑基本上被日军全部炸毁。而同日,汪精卫在河内发出致蒋介石及中央执委、监委的艳电,要求国民政府根据近卫二十二日声明,提出的“承认满洲国、共同防共、经济提携”三原则,“与日本政府交换意见,以期恢复和平”。
汪精卫自立门户,此时已经开始暗中联络各种型号的、或明或暗的汉奸,准备成立伪政府事宜。到了一九三九年五月,余生的《大闹天宫》即将制作完成的时候,汪精卫手中已经掌握了足够多的筹码。
上海滩,日本人扶植的汉奸情报机构七十六号,如今已经被南造云子一手搭建起来。李士群和丁默邨也正计划着做点什么,立上一功,让日本太君高兴高兴。
此时,汪精卫的《中华日报》马上要在上海复刊,以求先声夺人之势。但是,编辑《中华日报》的人员都是从香港《南华日报》调来的,对上海滩并不熟悉。所以,汪精卫必须还要在上海招兵买马,搜罗一些文人和记者,最好能攻克两个原本对日伪冷嘲热讽的报刊。
这件事,由日本人策划,交给七十六号的丁默邨和李士群去办。李士群老奸巨猾,找一些臭味相投的汉奸文人还是很容易的。很快便将穆时英,刘呐鸥,林微音,张资平几人搜罗起来。只待丁默邨找来一两处倒戈投降的报刊,便可为汪精卫大做文章。
丁默邨选中的报刊,是《文汇报》。
《文汇报》创刊于一九三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以报道最新的战争消息,坚持抗日立场而闻名。而报道这种消息的报纸,在这个时代是最好卖的。前线战争的消息难得,普通人纵然没有太多的能力抗日,对于战局的发展是否会危及到自己的小命还是很关注的。
所以,《文汇报》的发展也极为迅速。不到半年时间,报刊篇幅就从创刊时的对开一大张,逐步扩展至对开四大张!
每日发行量则增加到六万份之多,已经超过了此时接受日伪检查的《新闻报》,成为此时上海滩发行量最大的报纸!
与此同时,《文汇报》上刊载广告的数量也飞速增加。半年内,其广告篇幅从创刊初的不足一版,持续增加到九版甚至近十版;其广告篇幅占报纸版面的比例,也从创刊初的百分之二十,很快增加至百分之六十!
由于《文汇报》是挂在英籍商人的名下,所以,日本人在与英国人彻底撕破脸之前,是不能查禁或者对这份报纸进行检查的。即使这份报纸上有大量的抗日新闻和宣传。
然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英国商人太过贪婪,纵然《文汇报》发展极快,股票价格涨了三十六倍之多,员工的薪水也很少十足十的发放过。大部分时候,不过是领着七八成的薪水度日。而且,《文汇报》的主编和编辑都是中国人,与英国老板并不太对付。
于是,便给了丁默邨以可乘之机。他知道有些事情不能强取,便准备花六万银洋,从英国商人手中买下《文汇报》!
孰料,丁默邨对商业规则一窍不通,出价过高,反而引起英国商人的贪婪之心。非十五万不卖!气的丁默邨破口大骂、杀心顿起!
这一日,便让手下的大将吴四宝,派人送了一篮子毒水果过去。只要《文汇报》中死上一两个人,自然就会军心不稳!
可是但凡是做报刊搞新闻的,都以心细为基本素质!要不平日上哪里找新闻去!众编辑觉得这水果来得蹊跷,便是一个都没吃。直到英国商人从中拿了一个苹果喂自己的宠物狗。
这宠物狗吃了几口后,便七窍流血而亡。英国商人这才害怕起来。准备将《文汇报》卖给丁默邨!而这一笔交易若是成功,便是对所有中国人的当头一棒!作为中国人的众编辑又怎能甘心!
他们宁可让《文汇报》就此停办,也是绝不能答应此事!
而根据此时的英国公司法,所有英商企业至少应有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属于英商,所以,《文汇报》在登记时,把百分之五十一的的股份划在英国商人名下,由英国商人再办一张转让文件给真正的股东。而公司的经营方针,要由多数股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