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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4章 女人的计较处

  我想,她也会说汪朝和,她是心疼阿秋遇人不淑。女人总是对比自己光辉灿烂的女人嫉恨,对比自己差的反而很是友好同情,阿秋也确实让人可怜可叹。
  说起汪朝和,我和李木以前曾论过,怎么评价汪朝和,对于阿秋已经无效,在阿秋的心里,自己爱人反叛来杀自己最敬爱的人,这将是伴随她生命的耻辱,
  我摇摇头。
  李木问:“素素,你怎么看?他能有什么苦衷?”
  “嗯,我觉得啊,有没有苦衷我不知道,我想,姓汪的突然反叛至亲至爱之人,这一定是秉性里带着的,不然,不会做出如此幼稚狠毒的事情来。他见林董命不久矣,想着自己捞一票,还有,他和阿秋那么多年,想是早已厌烦了,而且阿秋比他厉害,让他有压抑感,综合因素汇聚在一起,加上他骨子里本就是个市侩人,自作孽不可活,也就不出奇啦。二哥,你认为呢?”
  李木茫然低和:“素素,你还是不够了解男人,好在你执着地爱着麦子,不然要吃大亏的。”
  “我或许真不了解男人吧,我爱的第一个男人就是他,还没得逞,如何了解?诶,不对啊,二哥怎么评价起我来了。”
  李木若有所思:“我们评价别人时,主要是当成镜子照自己,不然就是白费精力。你说得没错,因不深知男人心思,所以不够贴切。林董把钱都捐出来给了学校,祠堂,给她父母建坟墓等等,还散一些曾为自己效命的人,也就所剩无几。汪朝和再也看不到希望,因为他和阿秋的房产也卖了,他正值壮年,又觉得自己有混身本事,故而另谋出路。事业心和情感,男人更在乎前者,因为男人觉得有了前者,后者便无缺。男人看不到希望时,是可以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
  “不对吧,有阿秋在,就算林董去世后他们一无所有,恩爱夫妻,同心协力,难道说还不能拼搏出一条幸福路?”
  “要是汪朝和当时二十多岁,他就会像你说的这么做,可他快四十的人,没有这耐心。生死荣辱兴衰他都见过了,知道在这个世界要活得像样点,就得无毒不丈夫,唉,一句话,他是个武夫,为了他自己认为的希望,铤而走险。”
  素素的目光从我脸上掠过,随之低落在自己的酒杯里,试探性的低声说道:“二哥,以你这样分析,男人岂不都不可靠?然世间白头到老的有情人也不少,麦子,麦子不和我好,是因为我的生活让他看不到希望。”
  在李木评价汪朝和时,我就知道素素会拿我做例比,她不是不相信我,也不是怕我如汪朝和一样狼子野心,她想知道我为何爱她却远着她。
  李木微笑着看看我:“这问题,该有解时自然会解,素素,我送你一句《金刚经》中的话:凡事太急,缘分势必早尽。你记住就行,今晚要想把酒天明,最好别扯你们的纠葛。我的意思,可以聊,别深究,行吗?”
  素素点点头,嘴里嘀咕着:“啊,凡事太急,缘分势必早尽,哦,这样啊!”
  李木替我解围,正好我敬他一杯酒,这温暖醇香的黄酒,让窗外的风雪也变得多情迷离了。
  素素起身勺酒,轻声说道:“男人因野心而反叛,那女人呢?秀秀,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她自己害死了自己的老公和女儿,她和老公算是久历江湖,难道说看不穿阿东那样明显的坏人吗?”
  秀秀和素素是两种不同世界的女人,素素心中的伤,是她执着于父母亲的死因,以至于荒芜自己这么多年,父母给她留下一份遗产,虽不多,也可支撑她活好长一段世间,不愁衣食住行。
  秀秀不一样,她跟着黑蟒仔混迹江湖,居无定所,今天吃饱,不知明天有没有得吃,真正是身似浮萍,满心苍凉,可又似乎看不到别的出路,爱着,苦苦坚持着。机缘凑巧,佛爷反叛了,北仔冤死牢狱,他们夫妻不得已跟了我,日子却从此过得风生水起,女儿也能上公立学校上学。
  幸福有了,可幸福总是摸不到顶的,人心难足,都想摸着幸福的顶,秀秀也想着让自己的生命更加辉煌,就那么一瞬间的贪心和奢望,如打开了自己内心深处的地狱之门,恶魔随之而来,自食恶果,悔不当初。
  李木对我的言论并无补充,只叹息一声,道一声“阿弥陀佛”。
  我故意‘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拿素素做例比:“素素,你现在是衣食无忧了,可这咖啡馆终究不能挣到大钱,不说别的,就这西湖边,楼外楼可以在西湖捕鱼,就这份殊荣做对比,心里不是空落落吗?……”
  我话还没说完,素素黑眼珠直往上翻,瘪瘪嘴:“你是吃了疑心丸子长大的吗?什么殊荣不殊荣,在你心中,我不如梁风书有担当又贤德,不如小语出生高贵又一往情深,还不如娇妹英姿飒爽又一心一意,林董我就更没法比了。我这么一无是处,你当初就让我死了多干净啊!”
  一席话,炝得我百口莫辩。
  李木叹息一声:“唉,此一时彼一时,谁的青春不荒唐?更何况麦子少年背井离乡,那时的治安可比现在差不只多少倍,人在异乡,举目无亲,城市如炼狱。素素啊,也不是我帮着麦子辩解,他的任何一个巧合不偏向他,早已埋骨异乡,那里还有今日之会?”
  素素低头不言。
  李木又说道:“素素,你也宽心吧,麦子我还不知道他吗?你要在他心中没有足够分量,决不至于如此让他上心,麦子所爱,就是你这般温婉柔情的人,只不过啊,他怕了,怕让你受伤,这份心,你不知道?”
  简简单单几句话,素素变得很开心,与我们碰杯:“麦子哥,有一点你没说,是忘了,还是在以后的里面说?娇妹让秋仔去易容成罗二娃,你们到江南至林董去世后你醉生梦死,这里两年时间,秋仔早已变成罗二娃,为何在你刚才的讲述中,一字也没提到他?”
  我当然从没忘记过秋仔,对于秋仔,我得好好想想,他为何会在我的生命中有那样的一番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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