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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他看着何弈转身离开他的房间,甚至教养极佳地替他带上了门,却始终没有回头看他。
  等到门缝里透进的灯光都灭了,他才收回视线,将自己一把摔进床里,随手摸过个抱枕砸向开关,啪嗒一声灭了灯。
  真奇怪,他想,明明动心的人是我,不上不下吊着别人的是他,怎么看到他不高兴的时候,我还会慌神呢。
  何弈回到客厅,站在阴影里,借着微弱的玄关灯光,久久注视着熟悉的沙发,还有上面整齐放着的、迟扬借给他充当毯子的外套,视线低垂,看不清情绪。
  “睡吧,”他听见心底里有个声音这样说着,“最后一晚。”
  迟扬说的对,已经很晚了,外面很冷。
  没有人能毫无波澜地走出暖气充足的屋子,再这样一个寒风凛冽的深秋夜晚,踏进黑暗里。
  他平静地坐到沙发上,拿过手机,打开搜索引擎,输入“喜欢”二字,略一停顿,又补上三个字,“是什么”。
  这是一天前曾经出现在他搜索记录里的词条。
  跳出的答案依然是老样子,上至风花雪月下至柴米油盐,让人牙酸的煽情话比比皆是,掺杂几条“告白攻略,让女神答应你的秘密”……
  他面无表情地翻看着,甚至认真拜读了这篇告白攻略,然后抬手捏了捏鼻梁,放下手机。
  算了,问这个还不如去问迟扬。
  迟扬。
  但凡是个双商正常的人,都知道这个问题横在他们俩之间,是根不能轻易去碰的导火索。
  尤其是现在这样尴尬的情况,他要是再给对方当头来一句“喜欢是什么,抱歉,我不知道,所以不能理解你的暗示,也不能给你答案”,那无异于火上浇油,迟扬很可能当场把他扫地出门。
  对方的不悦情有可原,真生他的气也无可厚非。
  怎么就理解不了呢。何弈闭起眼,难得有些烦躁,觉得自己是个下肢瘫痪的人,坐着轮椅也能行动,但总还是恨铁不成钢,懊恼怎么就站不起来,一双失去知觉的腿针扎火燎,懊恼地捶打千万遍,还是毫无反应。
  但他生在那样的家庭环境里,前十八年所接触的“爱”都伴随着暴力和畸形,连电视剧里模板化的爱情都无法理解,又怎么可能去参透正常人没有剧本的感情。
  “失望吗?”他看着空茫的黑暗,轻声问道。语气很淡,似乎已经知道了答案。
  喜欢上这样一个不正常的人,情感缺陷的人,失望吗。
  大概失望透了吧。
  这是他第二次在这张沙发上做噩梦。
  梦里没有尖叫和哭喊,没有花瓶摔碎的刺耳声音,只有一间空房子,装修讲究,蒙尘已久,像一口永远不会开启的棺。
  他坐在房子正中央的沙发上,看着窗口被人开启一道缝隙,好看的阳光透进来,照亮了悬在半空的蓬尘。
  那条缝隙开开合合,像是有人一再试探,他端坐在那一线阳光前,新奇地享受从未见过的温暖,心想也许该起身迎接叩开他窗户的人。
  但这里没有能招待客人的东西,连一张茶几都没有。他看着开合的窗缝,犹豫是否该将人请进这冰冷的、满是灰尘的地方。
  然而没等他想出个结果,那道缝隙已经悄然合上了。
  他眼睁睁看着那一线阳光消失在蓬尘里,窗户锈死,仿佛再也不能开启,内心却出奇地平静,并不渴望再有什么人偶然路过、叩开他的窗门,只是有些怅然地回味着,仿佛见过了这一线阳光,就足以支撑他坐在这里、与蓬尘和黑暗共度余生了。
  何弈睁开眼的时候天还没亮,以至于他一度产生了些许错乱感,分不清梦和现实。
  四点五十五,比起以往来称得上睡到自然醒了。他安静地坐在黑暗里,垂下视线,摩挲着身上迟扬的外套。
  宽松柔软,带着熨帖好闻的味道,像他梦里恍惚而过的阳光一样。
  有那么一瞬间他其实很想倒头睡回去,睡到天亮,等迟扬下楼,装作前一晚无事发生那样,在对方斗殴似的洗漱动静里穿好外套,一起去学校。
  甚至很想提一句他之前没有说出来的话,其实小区门口早餐摊的豆浆太甜,他想喝牛奶。
  迟扬大概会伸手摸一把他的头发,或者得寸进尺地张开手,调侃他真不好养活,说抱一下就给你买之类的话。
  他会依言抱上去的,但事实上,哪怕他无动于衷,迟扬也还是会在买早餐的时候,把他的豆浆换成牛奶。
  看起来浑里浑气,骨子里却是个靠谱好说话的人。
  想到“迟扬”两个字的时候,他平缓的思绪似乎略一起伏,像半夜小区里有车驶过井盖,发出的“咯噔”声在空旷的安静里回荡,不刺耳,只是蔓生出不知缘由的孤独。
  不能再想下去了。
  心底里有个声音平静地提醒着他,到此为止,赶紧离开这里,不要再打扰别人了。
  快走吧。
  凌晨五点半,何弈站在大门口,转头看了一眼黑暗中楼梯的位置,打开门,走进了寒风里。
  走了。
  迟扬看着监控画面上打开又关上的门,心想,结束了。
  明明和迟扬朝夕相处的日子比起从前,只能算长年踽踽里微末的几天意外,留在记忆里却变得格外漫长,以至于何弈再一次从侧门矮墙翻进学校的时候,居然有些无所适从的感慨。
  这个点整所学校都在沉睡,连早巡的保安都没有来,天色灰蒙,是他看过无数遍的凌晨。
  他回了自己原先的寝室,离早操铃还有二十分钟,三个室友不出所料,还沉在睡梦里,发出轻微起伏的鼾声。
  一时也没有什么事可做。离早自习还有将近一个小时,很快就要见到迟扬这件事横在眼前,即使不刻意去想,也隐隐拉长了微妙的等待感。
  他站在门口,拿出手机来翻阅消息,又看了几条新闻,听着门外隐约开始出现的说话声,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就去叫室友起床。
  他们是理科班里垫底的班级,勤勤恳恳的人不在少数,混日子的也多。何弈这个寝室正好凑了一窝勤勤恳恳的——如果他也算的话——担心早上睡过头,还拜托班长的叫醒他们。
  何弈答应了,也确实三年如一日地照做了,算是谢谢人家知道他三天两头往外跑还不过问——尽管他官方的说法是有个亲戚在这里当老师,住教师公寓,有时候他去请教问题,聊得晚了就在那里过夜。
  他这一套说辞几乎能瞒过所有人,就像他看起来温文尔雅的面皮一样,天生令人心生好感,不由自主地相信他。
  “起来了。”他叫人起床也不会上手,只是站在别人床前叫一声,叫不醒就拿手机,在人耳朵边上放闹铃。
  这招效果拔群,三个人几乎同时醒了。
  “醒了醒了……班长今天回来了啊,昨天你不在,咱们寝差点儿集体睡过头……”
  “是啊班长,昨儿去哪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
  何弈笑了一下,关上闹铃:“昨天有事,以后不会了。”
  作者有话说:
  更两章然后下周或者下下周见吧,回学校了
  第17章 荒野
  迟扬是踩着上课铃走进教室的。
  已经是秋末入冬的时候,他却浑然不觉得冷似的,外套拉链敞开着,耳机绳大喇喇地挂下来,拉开椅子坐下,倒头就睡。
  他毕竟长得高,不笑的时候浑劲儿里又透出些凶,往边上一杵都有种不容忽视的存在感——也可能是何弈的私心作祟,没法忽视他。
  他设想过这个人会怎么对他,迟扬的表现也确实没让他失望,无视得彻彻底底,却也不摆那些幼稚的脸色让他难堪,只是将表针拨转回了几周前,他们还没有互相交底的时候,井水不犯河水。
  可就算迟扬这么给他面子了,心底里的无所适从还是漫上来,微妙地裹住了他。
  何弈翻了一页书,默念着左上角第一个单词,心想,哦,好吧,我们变回陌生人了——他仿佛到这一秒才意识到这个事实似的,思绪平静,又有些泛酸。
  陌生人枕着胳膊,拿后脑勺对着他,眼睛一闭耳机一塞,将自己从他在的世界隔了出去。
  接下来的一天平平无奇,被课程和作业填充,又被两顿饭割成三段。
  午饭铃响的时候何弈在做试卷的最后一题——其实他没有非得做完才肯停下的执念,以往这时候哪怕手上的题没写完,被边上嫌饿的某位狼崽子拉一拉,他也会放下笔起身。
  然而今天没有迟扬黏糊他,他却鬼使神差地将这道题写了下去,一步步往下进行机械常规的步骤。
  笔尖下压着难以言明的期待,不知在等些什么。
  直到余光瞥见迟扬起身走了,他才放下笔。
  这个人大概没睡醒,或者饿出脾气了,站起来碰到椅子也没有收力气克制,弄出了不小的动静。
  那动静明明刺耳极了,甚至惊动了前排留下自习的女生,传进何弈耳朵里却空荡荡的,像落下了一把沉重的锁,四下无人,再也不会打开。
  想什么呢。他平静地垂下视线,整理好东西,合上笔盖,看了一眼半关的后门。
  迟扬已经走了,意料之中。
  ——走了就没有再回来,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迟扬翘课得心应手,已经不屑于翻墙出学校,大摇大摆从门口走都不会有人拦他。
  尤其是他偶尔心情不善,面无表情的时候天生恶人,很少有人会来多管他的闲事,也管不了。
  唯一能“管”到他的人现在也没了这个立场。何弈坐在讲台上管自习纪律,低头算自己的题,偶尔抬头看一眼,视线扫过教室角落那一对空位,又平静地收回来。
  迟扬这个时候也许在酒吧,或者别的他没有见过、也无法想象的世界里——那才是迟扬该在的地方。
  就像生在荒原长在荒原的狼,偶尔心血来潮混进人类社会,也不介意被人错当成宠物狗,甚至能将错就错地摇摇尾巴撒个娇,不知道是谁在哄谁玩——但是后退一步,他身后又是危险的无垠荒原,人类无法踏足。
  直到傍晚放学,何弈都没有再见过迟扬。
  这是周五,他们学校隔周一放双休,于是这天到傍晚就放了学。
  何弈照例回家住。
  他家在郊区,换乘公交也很难到,于是这天总会有司机来接,车停在后门。
  秋冬之际天黑很早,不过五点已经暗透了。何弈倚在教学楼后的过道里,低头点烟,一星火亮起又暗下,随后烟雾腾升。
  来接他的车就在几步外,一墙之隔,校门大开,如果有路过的学生走近几步多看一眼,就会注意到这个规规矩矩穿着校服、嘴角却衔着烟的少年。
  身形高而瘦,站在明暗交界的阴影里,像个逃逸的影子。
  周五了。他想,原来第一次在这里遇到迟扬,也不过是两周前的事。
  猝然开始,又仓促结束了。
  司机只送到小区门口,还有一段无人的路等着他。何弈关上车门,礼貌地道了谢,转身回家。
  市郊也少有这样安静的居民区,如果不是他父亲喜静,执意要将住所定在这里,他其实更喜欢有些人烟的地方。
  这和他的性格不符——但哪怕是死尸一具,关在寂静无趣的棺材里久了,也会向往人间。
  他站在夜色里,看着属于他们家那一户规整的灯光,突然有些怀念迟扬住的地方。
  也不见得热闹到哪里去,甚至别墅区闹中取静,和这里不相上下,但只要客厅里那盏水晶层叠的暖色吊灯一开,暖气和木质调香的味道迎面而来,他就觉得热闹。
  那是一种令人心驰神往,却又说不清原因的热闹。
  但已经过去了。
  他摁灭了只碰过一口的烟,决定将身上浅淡的味道归因在司机车上,然后低头整理了一下衣领,走进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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