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节

  “如果我要启动钟山的警报,点燃烽火就为了看热闹玩呢?”
  “可以。”
  “如果我不想成婚,想要一辈子放纵不羁,自由自在呢?”
  凌清宵这回停顿片刻,还是点头道:“也可以。”
  居然这个都可以,洛晗实在有些意外。凌清宵这么喜欢稳定的人,居然连她不想成婚都能忍?凌清宵对她简直是没有底线,洛晗胆子越来越膨胀,说道:“那我要离开天启纪,去其他时空……”
  “不行。”凌清宵都不等洛晗说完,就矢口否决道,“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但是离开不行。”
  洛晗看着他,没忍住笑了。此刻墨迹已经干了,洛晗将画纸收好,伸手环住凌清宵脖颈,说:“我骗你的。我既不想修鹿台也不想点烽火,你不用担心。”
  洛晗主动环上去,凌清宵也很自然地伸手搂住洛晗后腰。洛晗记得她在魔域时第一次抱凌清宵时,他整个人完全僵硬,都不知道该做什么,现在同样的姿势,凌清宵明显适应很多。
  可见他的学习能力,真的很强。
  洛晗这样说,凌清宵心里多少好受了些。其他三项他都可以接受,唯独最后一点,已经触及到凌清宵的底线。
  洛晗现在虽然在他身边,可是凌清宵总觉得怀中是空的,仿佛一收紧就会消失不见。他被自己的想法吓到,手臂反射性收紧。
  洛晗感受到腰后的力道加重,奇怪道:“怎么了?”
  凌清宵忽然俯身,用力抱住她。洛晗都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被牢牢抱住。
  凌清宵虽然清瘦,可是并不弱,他的肩膀、四肢骨骼感明显,抱住洛晗时,洛晗能清楚到感受到凌清宵有力的臂膀,纤长的肌肉。
  她像是被完全锁在凌清宵的空间内,眼睛看到的,身体感受到的,全部都是另一人。环在她腰后的那截小臂紧致修长,看起来很细,可是洛晗亲眼看到过这只手执剑戮魔,横扫千军。
  他美丽,强大,冷漠,在某些程度上,却又敏感,脆弱,患得患失。
  他的童年经历让他排斥和人亲近,可是他的内心却一直在渴望爱与温暖。他害怕失去,所以故意让自己和所有人疏离,但一旦真的有人走入他的领域,他会非常害怕失去对方。
  洛晗知道自己大概说错话了。她失踪过一次,她知道自己每一时每一刻都在寻找回去的路,可是对凌清宵来说,那却是五百年生死不知,五百年杳无音信。他本来就害怕洛晗会随时消失,洛晗刚刚随口一言,对凌清宵来说却无异于惊雷。
  洛晗深深叹气,她没有挣扎,静静由凌清宵抱着。这个姿势洛晗腰上使不上力,全部重心都只能放在凌清宵身上。她靠了一会,慢慢放松,将头靠在凌清宵脖颈处,轻声道:“我只是无意提起,我不会离开的。”
  凌清宵两只手都接触到真实的人,脖颈处感受到洛晗的呼吸,仿佛才产生真实感。过了一会,他说:“好。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会相信你。这是你说的,你不会离开。”
  这句话听着总有种莫名的不祥感,洛晗被自己的想法吓得毛毛的,她说:“好了,我们不要说这种不吉利的话题了。出来旅游最重要的就是开心,根本没有发生的事情,我们在这里担心来担心去,岂不是自找不痛快。”
  凌清宵没说话,洛晗就当他同意了。洛晗想要坐好,可是凌清宵的手却不放开,洛晗挣扎了一会,不得不提醒道:“你还有好些信函没写完,你该工作了。”
  凌清宵沉默,片刻后放开她。凌清宵难得反省起自己的行为,他以前劝人学习时,也是这样煞风景吗?
  凌清宵虽然放洛晗坐好,可是却不肯挪回自己座位,依然霸占着洛晗的位置。反正仙人取东西并不需要自己动手,凌清宵把公文浮到自己身前,批复完成后,再将其放到完成的那一堆,一点都不影响批阅速度。
  洛晗点了一会面板,眼睛看累了,闭着眼靠到凌清宵肩膀上:“好累,不想努力了。为什么人要工作呢?要是有人可以替我办事该多好。”
  “生个孩子,就可以把事情都甩给他了。”
  洛晗默然,一时间都没法相信这是凌清宵说出来的话。她过了一会,幽幽道:“这种情况下,你不应该说一切都有你吗?”
  “这并不现实。”凌清宵说,“很多事情只有你才能办到,我并不能为你分担。如今天底下也没有人可以分担你的任务,除非世间出现第二个神,他和你能力共通,才能分担你的职责。”
  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但是总觉得哪里不太对。洛晗换了个换题,道:“要是我修为更高一点就好了,这样处理事情会更快。”
  “修炼是循序渐进的,突飞猛进不太可能。”凌清宵音色平静,一脸庄重地说,“除非双修。”
  “……”洛晗忍无可忍地睁开眼,怒瞪着他,“你够了啊,你夹带私货太明显了。”
  “我只是阐述事实罢了。”
  凌清宵表情无辜,语言也理直气壮。洛晗瞪了半晌,愣是说不出话。
  洛晗悠悠地想,曾经的凌清宵多么纯洁正直,看看现在,连这种话都能说出来。
  男人有钱就变坏,诚不欺我。
  ·
  庭院里与世隔绝,洛晗和凌清宵在这里过了一个冬天,等天气放暖后,才继续上路。
  他们兜兜转转,不知不觉进入鸟族领域。天界虽然不干涉各族内务,可是各种族定址时,还是会排斥异族,同族抱团。尤其是鸟族这类群居、恋家、敏感的种族,会刻意和大陆系种族隔开,久而久之,鸟族就形成一片专门的聚居区。
  天界西南有一片云海,气候温暖,草木繁茂,非常适合鸟族生存。朱雀、凤凰、仙鹤、重明鸟等,都定居在这一带。
  进入鸟族区域后,明显周围雾气变大,气温也湿润起来。洛晗问:“云州是不是就在这一带?”
  “这里是凤凰族的领地梧州,朱雀族并不在此处。不过已经不远了,云州就梧州在西南方,如果你想去云州,我们可以就近改道。”
  洛晗想了想,摇头:“罢了,前不久才刚见过叶梓楠,没必要特意找过去。随缘吧,能遇到他最好,遇不到就算了。”
  凌清宵完全不想在队伍中加第三个人,于是并不多说。如果可以,凌清宵想把吞元兽也一并扔出去。
  实在太烦了。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梧州的风土人情和钟山截然不同。相比于钟山那种冷冰冰的竞争气氛,梧州明显要有人情味的多。
  久闻梧州醴泉酒好喝,洛晗慕名而来,拉着凌清宵去酒楼吃饭。洛晗点了梧州特色菜和两杯醴泉酒,兴冲冲地递给凌清宵:“据说这种酒是凤凰族的秘方,其他地方做不出来。你尝尝!”
  凌清宵并不喜欢喝酒,他拿起来闻了一下,并没有继续喝。洛晗抿了几口,察觉凌清宵的酒杯没动,问:“怎么了,你不喜欢吗?”
  如果她没记错,她记得龙族天生酒量好?
  “我不喝酒。”凌清宵淡淡道,“喝酒既不能提升修为,也不能饱腹充饥,整体而言毫无用处,还会降低反应能力。无利而有害的事情,为什么要做?”
  他的声音平静淡然,可见他并不是有意独树一帜,他是真的是这样想。洛晗又啜了一口杯中酒,慢慢说:“你这么在意效率,那我们聊天毫无营养,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岂不是更无用?”
  凌清宵立即道:“这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洛晗追问,还不等凌清宵回答,外界忽然传来一阵剧烈的震动。洛晗和凌清宵停止谈话,齐齐朝外看去。
  这阵震动范围极大,且后续余波不断。所有人都被这个变故吓到了,大街上到处都是惊慌的人群,过了一会,消息慢慢在人群中散开。
  云中城外发生一场地震,震感平息后,震源中心中浮现出海市蜃楼。
  看里面景象,仿佛是某个古遗址。
  第104章 凤凰
  震感过去后, 城中所有人都在讨论刚刚的地震,消息灵通些的,已经知道了这场地震的原委。
  “所以, 刚才的震感, 是因为云中城外出现了古遗址?”
  “看着像哩。”店小二站在包厢中, 眉飞色舞地为洛晗和凌清宵两人转述外面的消息, “刚刚并不是地震, 而是古遗址现世。据内部消息说,那个古遗址很可能是中古时代的!”
  店小二说完期待地看着对面,然而他面前的两位客人反应平平, 那位清冷好看的仙君毫无波动, 女仙子应了一声,但也仅是如此。
  “哦。然后呢?”
  店小二吊了半天胃口, 完全没想到对方竟然是这种反应。店小二不得不重复一遍:“仙子,那是中古时代啊。您知道中古时代吗,就是仙魔打了一千万年, 全民皆战的那段时间……”
  “我知道。”洛晗伸手止住店小二的话, 说道, “我当然知道中古时代是什么时候。但是这个古遗址,和中古有什么关系?”
  店小二语塞,他挠挠头,摇头道:“这……小的也不知。”
  店小二所谓的“内部消息”其实是从街上打听的, 他亦是人云亦云,哪里清楚其中原委。洛晗也不再为难他,给他发了赏钱,就打发他离开了。
  店小二千恩万谢地离开,等人走后, 洛晗问:“这个遗址真的会和中古有关系吗?”
  凌清宵轻轻摇头:“没有见到遗址真容,我也无法确定。但是梧州原本并不是这个样子,自古以来这里地质变动频繁。如今梧云十六州适合鸟族生存,就是因为地下有丰富的古植物根茎和枝叶,适合树木生长。如果当真是古遗址,出现在梧州,倒也合情合理。”
  听凌清宵这样说,洛晗心里已经信了六层。洛晗道:“是不是真的遗迹,我们去看一眼便知。反正我们也没定接下来去哪儿,不如就去云中城吧。”
  凌清宵无不可,点头应允。洛晗兴致勃勃,问:“云中城是什么地方?”
  “云中城是梧州的都城,凤凰族王宫所在地。”凌清宵缓声解释,“凤凰族非梧桐不栖,故而取名梧州。凤凰族是群居,很注重家族和传承,他们的王族更是全梧州信仰所在。所以凤凰族的王宫极其重要。那不只是王城,更多的是凤凰族的象征,而梧州又地理变动频繁,他们为了保证王宫不被毁坏,就在云中建立都城,故名云中城。”
  洛晗听着咋舌:“在云中建都……不提最开始建城的钱,只说每年维护,就该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了吧。凤凰族这么有钱?”
  凌清宵不置可否:“他们的王室,应当是有钱的。”
  洛晗身处梧州,能感受到梧州平民对于凤凰族王室的拥戴。这种拥戴并不是因为王室成员有什么个人魅力,民众更多的是爱一个符号。这多么多年凤凰举国供应王室,一代代积累下来,王族应当积攒了相当不菲的资产。
  洛晗感叹完,突然凑近了,怀着一种八卦的心情,问:“那你们和凤凰族的王室比起来,谁更有钱?”
  凌清宵看着洛晗,了然地笑了笑,轻轻点她的眉心:“胡闹。凤凰族的资产,我如何得知?”
  “我不信你不知道。”洛晗说,“龙族代代出天帝,每年税收都从你们手下走,天界还能有你们不知道的事情?你偷偷告诉我,我不会嫉妒你的。”
  凤凰族的王室诚然养尊处优,然而他们吸的是国民的钱,龙族吸收的,可是全天界的钱。龙族爱财真的是天性,他们的产业遍布仙界,要不是洛晗这次和凌清宵出来游玩,她都不知道钟山竟然有这么多外产。
  从园林、田地到酒楼、拍卖会,黑白两道都有他们的资产。洛晗兴冲冲地打听,凌清宵想了想,最后说:“其他家族我不清楚,但是仅钟山而言,风家恐有不及。”
  风是凤凰王室的姓。洛晗对这个答案一点都不意外,她继续问:“差的多吗?”
  凌清宵很淡然地点头:“很多。”
  凌清宵说差很多,那就是至少差一个量级了。很好,洛晗还是被戳痛了,她默默捂住心口,道:“以后,这种话你还是不要告诉我了。我以为我可以平常心,但是现在发现我不能。”
  凌清宵失笑,拉过她的手,说:“别闹了。走吧,我们去云中城。”
  他们已经进入梧州地界,距离云中城并不远。七天过后,洛晗和凌清宵就站在云中城外。
  云中城不负其名,整座城池都修建在云层之上。因为云端空间有限,凤凰族的宫殿不像龙族的一样恢弘庄严,可是极其精致华美,宫殿用白色的石柱高高撑起起,穹顶挑高,最上方修建出圆形弧顶,顶端矗立着振翅欲飞的凤凰鸟。
  所有宫殿都用白色的巨石雕刻而成,据说这种石头轻而坚固,万年不腐,唯一的缺点就是贵。从云层下,可以看到白色的宫殿群圣洁精美,高低错落,掩映在云层中,如神迹一般。
  宫殿群之外环绕着其他建筑,因为地形所限,云中城所有建筑都是轻巧精致形的。云层之间有白色的浮桥相连,在风中晃晃荡荡,也就是鸟族才敢走这种桥了。
  云中城四个方位各有一条栈道铺设在云层和地面间,平时出入城就从这四条路走。洛晗顺着正东方位的栈道而上,最开始还是石阶,后面慢慢变成云梯,不断在云层间跳来跳去。
  这种程度的飞行对洛晗来说轻而易举,洛晗站在云层上,看着四周上上下下的人群,觉得十分稀奇。她抬头望向不远处恢弘圣洁的云中城,感慨道:“真是壮举,这样独一无二的城池,为什么没有成为仙界名景呢?”
  “因为它注定不会成为一座大城。”凌清宵站在洛晗身边,长风将两人的衣服吹的猎猎作响。凌清宵说:“云中城受制于地形,没有办法扩大规模,也没法容纳更多人口,无论从商还是旅游,都无法发展。云中城看起来名声大,但是每年投入的维护费用远大于城市总收入,年年亏损,却还要年年投入,也就是凤凰族会做这种事了。”
  洛晗点头,确实,建在地面上可能会产生地震损失,但是维护云中城的花销更大。然而对于凤凰族来说,他们甘之如饴。相比于贴钱,他们更无法接受信仰神殿被震倒。
  栈道很快走到尽头,洛晗在城门口付了入城费后,进入云中城。云中城没有常规意义上的街道,所有建筑都悬浮在云上,随着风高低起伏。想要从一朵云移动到另一朵云上,只能飞行。
  鸟组天生擅飞,这种事情对他们来说不成问题,为了照顾幼鸟或者其他族来客,凤凰族在云间铺设了浮桥,没有扶栏,要一阶一阶跳过去。
  洛晗站在浮阶上,和凌清宵吐槽道:“说真的,这种浮桥对于异族人来说,难道不是更危险吗?比如邹季白这种体型重又不擅长移动的种族,所有通行道路都是这种浮桥,他一定会疯吧。”
  洛晗话音没落,空中突然吹来一阵大风,云雾涌动,浮桥随之上下起伏。洛晗吓了一跳,本能抱到凌清宵身上。
  凌清宵笑着将她拥住,浮阶上只有他们两人,因为重量轻,震动更加剧烈。洛晗抱着凌清宵的腰,说:“我想起在我最开始学习法术的时候,你也在钟山搭过类似浮桥。我前一天才背飞行术口诀,第二天你就把我推下去学飞行。当时吓死我了。”
  凌清宵当然记得,他无奈,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谁推你下去了?”
  “突然让石头失重不是你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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