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节

  王河东是家里面的男丁,他只要说不认,她就再也不是她爹的女儿了,这让她怎么忍受的了。
  反应过来后,王河东眼带恨意的看了王大妮一眼,看到王淳之几个就站在不远处看笑话,他狠狠的瞪了一眼王大妮,口中“呸”了一声直接离开。
  看到王淳之几个,王大妮连忙擦了擦眼泪,跑过来问道,“族长,王河东他说我不再是我爹的女儿了?这是真的么?”
  她读书不多,所以此刻很是惶恐。
  虽然她不抵抗自己娘亲再嫁,但是不代表她愿意忘记自己的亲爹。
  “你别听他瞎胡说,他没有那个权利。”王淳之安抚王大妮道。
  “不光是你们,就连你母亲生下的弟弟妹妹们也同样都是王家的孩子。”
  “真的么?”王大妮惊喜道。
  她还以为搬出来以后,后来的弟弟妹妹也会跟着后爹姓徐呢,连带着她和小妮也有可能会改姓。
  “徐叔当初留下来,就说了他以后的孩子生下来姓王。”王淳之对王大妮道,免除了王大妮对改父姓的恐惧感。
  徐季为人想的通透,他徐家并不是什么有来历的人家,没必要死死抓住一个姓氏不放。
  就算孩子姓了王又怎样,不照样是他的亲骨肉。
  反倒是真要死守着一个虚无缥缈的姓氏,他能一辈子光棍到底。
  所以当初在借钱建新房的时候,徐季就跟王淳之说过这个问题。在王家村姓王的才是大姓,姓徐的基本没几个,又都不是亲戚关系,与其守着一个姓氏让孩子在村子里面独木难支,还不如让他们成为村中的大姓人家,以后就算他去了,孩子身边也能有个帮衬。
  所以王翠翠肚子里面的孩子是名副其实的王家人。
  听到王淳之的解释,王大妮心中的郁气一扫而空。
  等王大妮走后,王沛良才奇怪道,“大妮哪里惹到王河东了?他现在怎么连亲姐姐都不认了?”
  “可能是觉得大妮和小妮跟着翠婶一起生活,是对他的背叛吧。”王淳之道。
  王沛良不敢置信道,“他家就他一个反对者,他怎么还认为是别人的错?难道他真认为全家人都该围着他转么?”
  “他也不想想,大妮和小妮要是跟他一起生活,他爷爷奶奶怎么可能负担的了。”
  两位老人家已经年迈,就是想照顾好孩子也有心无力了,所以他们才只留下王河东一个,让大妮和小妮跟着王翠翠一起走。
  王河东又年龄没到,根本就承担不起家中的重任,一旦王大妮和王小妮回去跟王河东一起住,干活的主力绝对会是王大妮,而王大妮年龄已经到了,很快就要嫁人,到时候王小妮在家里还帮不了多少忙,重活让两个老人家来担,会把他们给压垮的。
  就现在,王河东吃的口粮都是老两口从自己嘴里面省出来的。
  王大妮和王小妮要是回去和他抢口粮吃,恐怕到时候第一个不愿意的就是王河东本人了。
  回去后,程蓉来家中拜访。
  她们的身份在村子里面多多少少都有些尴尬,直到彻底安顿好了,见外面对她们没有多大恶意后才慢慢的开始走动起来。
  见到程蓉,王淳之心里想起一件事,而后拉着郑琇莹的小手到旁边叮嘱了起来。
  郑琇莹听了粉润的小嘴微张,很是惊讶王淳之为什么要关心这个问题。
  王淳之让郑琇莹去劝钱萱放脚,就算她的双脚已经不能恢复如初,但是总比一直裹着禁锢着好。
  就像程蓉已经开始在村子里面走动,钱萱却连大门都没怎么出过,也是在家里面见了程蓉,王淳之才想起钱萱裹脚的事。
  郑琇莹并没有裹脚,这个时候裹脚还没盛行到女子必须裹脚的地步,现在一般都是小门小户,基本不像在村里一样需要用大脚劳作,这种人家一般都把裹了脚的女儿当做获取荣华富贵的跳板。
  比如钱萱当初之所以裹脚就是为了让她以后成为男人的宠妾。
  郑琇莹问王淳之,“你不觉得三寸金莲很美么?”
  别的不说,京城中的男人们就分外的追捧三寸金莲,连带着后宅女子裹脚的越来越多。
  郑琇莹虽然没有裹脚,但对裹脚一事却是了解的,她对女子裹脚一事只由衷的感到疼痛和害怕。
  “自然美才是真的美,我可不喜欢那些残疾的双脚。”因为脚残疾就意味着遇到危险时跑的不快,那样的存在往往是最先死掉的。
  郑琇莹不懂王淳之为什么说裹的脚是残废的,直到她亲眼看到了钱萱那双被包裹在重重裹脚布中,已经彻底变形的双脚。
  如此的残忍和丑陋,这种东西到底美在哪里?
  别说郑琇莹这个外人内心疑惑,就是钱萱被裹了脚的这个当事人也不太清楚,她只知道,裹了脚的女孩子容易比没有裹脚的女儿家给出去。
  一旦裹脚这事彻底的和女子婚嫁扯上关系,哪怕再疼痛也会继续下去。
  光是想一想这个后果郑琇莹就不寒而栗。
  她无法想象自己的女儿也会从小被缠足,从此几乎不能良于行的样子。
  缠足不是一天的事,放脚自然也不是。
  经年累月的缠足让钱萱的脚骨彻底的变形,脚上几乎使不上多少力气。
  而钱萱之所以会如此痛快的放足也是因为在乡下缠足的才是异类。
  本身的痛苦折磨加上周围环境风气的影响,钱萱的脚这才放开了。
  回去后郑琇莹把这事说给王淳之听,王淳之安抚她道,“你放心,我们女儿不会被缠足的。”
  他有些惊讶于郑琇莹能想的那么远,她自己现在都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呢,却已经考虑到了自己子嗣的问题。
  “那以后缠足这事要是和女子的婚嫁扯上关系该怎么办?”郑琇莹依旧忧心忡忡道。
  “不会的,以后要是有男人支持女子缠足,就让他试试缠足的滋味就行了。”王淳之眯眼道。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让他们也尝尝相同的滋味就不会对缠足一事这么追捧了。
  他们现在之所以笑着,无非是没有感受到相同的痛苦罢了。
  想了想,王淳之把家族女儿不得缠足一事特地写进了族规里。
  王家族人都很诧异,不明白王淳之为什么要特地写上这么一条族规。
  王沛良过来问王淳之,王淳之道,“算是在以身作则,也是避免让缠足的邪风刮进王家里。”
  天下那么大,他再能耐也无法左右所有的人,既然这样,那就把他能约束到的给管理好就行。
  “这样也好,先把我们的地盘给弄干净再说。”王沛良叹道。
  从裹脚一事就能看出来,女子的天性就是这么一步步的被禁锢的。
  再她们还小的时候就在长辈们的压迫下废掉了能自由行动的双脚,那些有钱的人家还好,没有钱的人家女儿可不就得像菟丝花一样的攀附在男人的身上,女人就是这样一步步的沦为弱势的一方。
  这对接受男女平等教育的王沛良来说,是非常不耻的。
  而王淳之这里就更不用说了,在他心里,只看中每个人的实力,性别什么的早就被模糊掉了。
  这样的他们自然不会随大流的一起去迫害女性。
  第86章
  回来没多久,地里面的麦子就已经彻底成熟, 正是收割的好时候。
  而这时, 忘川则拿出来了一样东西, 让王淳之两人大开眼界。
  “当当当,你们看,这款简易版的收割机, 虽然做不到让麦子分离,但是比他们一镰刀一镰刀的弯下腰收割强多了。”忘川把做出来的东西给王淳之两人看道。
  “只需要把它往前推着走, 前面锋利的钢刃就会把麦子一一收割, 省了不知得多少人力。”忘川道。
  “这个东西你是怎么做出来的?”王淳之两人不由好奇道。
  “这些机械产物一通百通,只要知道它的原理,制造出来还是很简单的。”
  “难的是它身上的诸多零件, 都是我从零开始一点点的磨出来的。”忘川道。
  在这个没有机床的时代, 他的手差点都磨废掉了。
  最终成果只有这么一台。
  王淳之三个把收割机拿到外面去试,简易收割机的钢刃是可以自由调节高度的。
  忘川把收割机调整到最低, 让它对准即将被收割的麦子,收割机的底下是两个大轱辘, 只需要轻轻推着, 直起腰来,一趟地走过去,身后的麦子就连绵的倒下了一大片。
  地里面的麦子突然被空出一个地方来, 引得村民们纷纷跑过来看,有人问王淳之,“村长, 你们手上的是什么东西啊?割麦子怎么那么快?”
  “这是我做的收割机,你们把家里面的镰刀拿过来,再找几个木棍和两个轱辘,我教你们怎么做。”忘川对他们道。
  他手上的这个无法进行量产,就是能量产,现在也来不及了,但是不妨碍他教村民们搭配一个更为简易的收割机出来。
  镰刀是百姓们家里的基本配置,不同于忘川收割机上的钢刃锋利,每收割一会,镰刀就会产生钝感,这个时候就需要去磨,虽然磨镰刀也需要时间,但是比起一镰刀一镰刀收割快的多了。
  游侠队和村民队也过来帮忙,他们比普通村民更有纪律性,干活也非常的快。
  丁石头和赵有田两人在地里面埋头苦干着,脸上和王家村的村民一样,笑容就没拉下来过。
  用他们从小干农活的经验,今天地里面比去年丰收了一成不止。
  所以哪怕再辛苦他们也累的心甘情愿。
  地里面的大人们在前面干着活,小孩子们在地里面跑着,手里挎着一个小篮子低头一颗颗的拾捡着麦子,积少成多,到时候再扬一扬尘土,剩下的就是金灿灿的麦粒了。
  家里面,郑琇莹从训练场中回来,用井水把帕子打湿,盖在红通通的小脸上,身上瞬间感到了舒爽。
  王淳之三个现在也在家里面忙碌着,王淳之负责挑选良好的麦种出来,王沛良和忘川两个人给王淳之打着下手。
  只见被王淳之挑选出来的麦种被浸泡在一盆绿油油的液体中,全都下沉,几乎没有浮上来的,盆里面有气泡在不停的冒泡上来,就像是麦种们在大口喝水一般。
  绿色液体是王淳之木系异能的精华,用来浸泡麦种可以让它们吸收到足够的能量,这样以后就不用再去地里面帮助它们生长。
  随着种子们吸收的越多,盆里面的绿色液体也越来越少。
  等种子完全吸收好后,王淳之把种子捞出来让忘川和王沛良给种子身上拌药。
  这些药可以有效的为种子进行驱虫和防止它们腐坏,相当于给播种在土壤中的种子身上添加了一层防护。
  如果没有这些药味来驱赶虫子,种子就会被土壤里面的虫子和存在给扒拉走,拌药是为了让种子们更好的存活下来。
  等给麦种们拌好药后,就被送到太阳底下去晒。
  村里的长辈们见到他们在忙活,手上捻着拌了药的麦种闻了一些,问道,“淳之,这些药怎么和以往用的有些不一样啊?”
  王淳之道,“我多拌了几味药进去,可以有效的驱虫,还能让地里面的东西对我的种子敬而远之。”
  长辈们眼睛不由一亮,“此话可当真?”
  “当真,这事一试便知。”王淳之道。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