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

  想一想也是这个道理:林树平只把这孩子当作讹钱的道具,他懒得给这孩子办理户口,这小孩居然一直是个“黑户”。
  林家已经没有其他的近亲在世。颜蕾只好打了几个林家远亲的电话,但他们都说:“老林好像把那娃娃送去了孤儿院…名字?不记得!”
  分明离最后的真相只有一步之遥,但是查案查到这里,他们再次失去了线索。
  那个林家的孩子,他就像一根不起眼的野草,当他刚长大的时候,谁也没有注意过他的存在。即便是每天都能看到他的叔叔阿姨们,也对他的遭遇漠不关心……
  三十年过去了,老人们依稀还记得他的故事,可没人知道他的名字!
  没办法,颜蕾只好再跑了一趟档案室。翻阅了许久的资料,她才从一份船厂职工的下岗津贴文件中,找到了林树平和林晚梅二人的资料,里面还附有一张大头照。
  从相貌上来说的话:这林晚梅年轻的时候确实长得很美,五官秀气端庄。
  颜蕾第一眼看过去,感觉似乎这张脸似乎有点熟悉?可她在哪里见过呢?
  这时候,市局接待处传来一阵喧嚣声,似乎有桌椅倾倒的声音,她吓了吓,立即跑了过去,只见市局的接待室里一片凌乱不堪,茶水撒了一地,椅子都四脚朝天。
  长桌前,一个气宇轩昂的中年男子站了起来,他的脸色潮红,语气激动地乱喷唾沫星子:“我不要听你们警察讲废话,我只想知道:到底是谁绑架了我儿子?!”
  颜蕾这才认出来:来人是江秋池的父亲江天璇!
  看起来,江天璇比合影照片上老了许多,两鬓也稀稀拉拉斑白了不少。
  说起来,江天璇本是个对儿子漠不关心的父亲。他们父子两对立了十几年。但这一次,儿子被绑架,江天璇的心理防线瞬间崩溃了。他不顾形象地嚷嚷道:“不管要我出多少钱都可以,只要能救回的儿子!”
  林警官劝慰道,“江先生,我们也想早点解救出你家公子,警方一定会拼尽全力……”
  顿了顿,江天璇颤抖地问道:“绑匪是不是要赎金?金额随便开,只能我儿子能平平安安出来!要我掏多少钱都无所谓!”
  在场所有警察都没法回答这个问题。只有李队长苦笑道,“这件事……难道是钱的问题吗?”
  谁不想早点抓到蛇哥呢?
  所有人都知道:蛇哥肯定不缺钱。他光是筹谋两次溃坝案,估计花费就得上千万。
  蛇哥要的是混乱,仇恨,血腥的无差别屠杀。
  他是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恶鬼,他要人间才是地狱。
  谁,才能揭开那条蛇的真面目呢?
  这时候,颜蕾忽然想到一件事来:江秋池曾经说过,“蛇哥和我家有经济往来。”“我听命于蛇哥,不仅是因为十二生肖……”
  据她所知:江家的生意目前还全权掌握在江天璇的手上,江秋池才23岁,还没到继承家产的年纪。难道说:跟蛇哥有经济往来的人,不是江秋池,其实是江天璇本人?
  想到这里,她再看了看手中林晚梅的照片,于是走了过去,“江先生,我是专案组的颜警官。也是你儿子的朋友……我能单独跟你说几句话吗?”
  江天璇点了点头,他也是病急乱投医了,跟随她出来以后,就恳求道:“颜警官,你有什么办法帮我找到儿子吗?”
  她诚实道:“我现在还没办法。 ”
  江天璇的脸色黯淡下去,一种名为后悔不及的痛苦,蔓延上他的每一道皱纹。
  但,颜蕾把林晚梅的照片递给了他看,道:“我们怀疑:绑架你儿子的人,和是这位女士的儿子有关系。她姓林,她的儿子今年应该有29岁大。这个人还应该和你家有生意上的往来……你认识这样的人吗?”
  江天璇吃了一惊,他接过照片,仔细端详着照片,其实只这一眼,他从林晚梅这张陌生的脸上,看出了一个人的影子来。
  但这个人和他家之间并没有生意关系。
  可是,他的眉眼之间,确实很像照片上的林晚梅。
  于是江天璇道:“这个女的,长的和小林他有点相似。”
  小林?
  颜蕾多问了一句:“哪个小林?”
  江天璇道:“就是移动公司的总经理林学巍,他以前是全省的奥赛冠军,也是我儿子高中的数学辅导老师,他经常来我家玩!”
  第97章 确认
  半个小时前,晚上九点整。
  夜晚,西城区mod地段,一栋栋摩天大厦拔地而起,霓虹灯闪烁如群星荟萃,好像一把把利剑射向了苍穹。
  整个城市的意气与风华都集中在了这个商业聚集区。高达300米的移动公司总部,毫无疑问是其中最璀璨的一座丰碑。
  与此同时,公司顶层的某处,房梁“哔啵!”一声脆响,溅出一点火星四窜。
  起初只是总经理办公室的某个角落着了火,继而这火光汹涌蔓延开来,飞窜上走廊,吞没空无一人的第42层……
  楼下,值班处的服务人员正百无聊赖地上夜班。忽然间,楼外传来了一阵惊呼——不断有路人发现了移动大楼总部着了火,最顶层的窗户开始往外冒着浓烟。
  砰砰砰!
  ——接连传来好几声爆裂声。
  公司顶楼的钢化玻璃被炽烤到碎裂,地上下起了一阵灼热的玻璃雨。
  瞬息之间,火舌吞没了高层的电梯井,滚滚浓烟蔓延到了大楼的每个角落。
  “啊,顶层着火了!”
  “快打报警电话,消防电话!”
  “该死的!自动洒水装置怎么没启动?!消防栓怎么打不开?!”
  “报告!中央控制室的火警失灵了,火势已经蔓延到了主机房!”
  “快快,上灭火器!不能让火势蔓延到二十楼以下!消防员还有几分钟到?!”
  “最快也要十分钟!”
  移动总部大厅里,留守的工作人员顿时乱成一团。这火势是从无人留守的第42层开始燃烧起来的,蔓延速度非常的快。顷刻就冲到了30层。
  然而见鬼的是:无论他们怎么操作,整栋大楼的防火警报全部失效,连自动洒水装置都无法打开。好像整栋大厦都陷入了失控。
  同一时刻,一道瘦削的身影走出了移动大楼。
  路上,林学巍剥开一条口香糖,放在嘴里咀嚼起来,他的味觉很淡,只有这种刺激的薄荷味,才能让他的味蕾有些知觉。
  今天,他没有戴那副老旧的厚底黑框眼镜,脸上也干净的很。夜沉如水,来自大楼顶层的熊熊火光,给他清俊的容颜镀上一层灼热的金辉,可照不亮他漆黑如夜的眼眸。
  嚼完了口香糖,他冷漠地继续走。收起了往日见人的微笑和谄媚。
  这才是他真正的姿态,背后是熊熊燃烧的大火,而他就像是那个最与之无关的陌生人,渐渐远离,脸上只余冰冷的沉默。
  ……
  九点十五分,今夜西城区的第二处着火点,在一处富人小区内。
  深夜时分。林学巍回到属于自己的别墅中——这个富人小区内住的都是社会名流,一如当年的名湖小区一样,这里的每一套别墅都是千万起步价。
  而他五年前,就通过出卖几项技术的专利权,赚到了够买十套这样别墅的钱。
  按理说,他是个令人羡慕的成功者。三十岁不到的年纪里,几项技术大奖傍身,身家数十亿。人生如此,还有什么不该满足的呢?
  不。他很不满足。
  真正的成就不该在于物质,而是在于人的思想——最完美的犯罪才是最杰出的思想结晶。
  他对生活本身的兴趣,就如同这房间里的装饰一样稀少。这里一眼看上去,简直像是一间毛坯房。
  全家上下最显眼的“家具”,当属客厅里的一幅画像。画像的内容是佛祖割肉饲鹰,这是一个著名的佛教典故。
  他曾经听那个白衣少女说过这个故事:
  “……佛祖有一次外出的时候,看到一只老鹰在追捕一只鸽子,佛祖看到那鸽子体力不济,快要死于老鹰爪下,于是起了慈悲心,伸手抓住了鸽子,将它藏在怀里面。”
  “那老鹰愤怒不已,责问佛祖既然不忍鸽子死去,难道忍心看他活活饿死吗?!”
  “佛祖说:我不忍心伤害鸽子,也不能看着你活活饿死,罢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于是,佛祖割下自己的肉,喂给老鹰。”
  “也就是在那一刻,天地为之变色,真正的佛祖诞生了。”
  十五年前,白蔷蔷笑着对他道:“小巍,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佛祖一心向善,才有天大的造化。你呀,以后也要做个好人。”
  虽然说:这个故事耳熟能详。但是从她口中说出来,就别有一番滋味。
  他知道:白蔷蔷就是这样善良却愚蠢的“佛”——她的外婆曾经信佛,她受了外婆的影响,向往着做善事积善德。所以,她从很小开始,就积极投身于慈善事业。
  而他,一个残疾的孤儿,只不过是她慈善路上的一个“作品”而已——她自以为可以拯救他脱离黑暗。
  但,他觉得佛经只是一部充满谎言的书:这佛祖,难道真的在行善积德吗?
  他质问白蔷蔷:“你说佛祖救了这只老鹰以后,老鹰再去屠杀其余的鸽子,这算积善行德,还是再制造一场场的杀戮?”
  白蔷蔷瞬间回答不上来了。
  也是,她的小脑袋不会去研讨这么复杂的道理。
  她只是成天觉得自己是善女,却未曾想明白:善与恶之间,往往只有一线之隔。
  于是白蔷蔷跺了跺脚,跟他表达不满:“林!学!巍!我说什么,你难道就要杠什么吗?”
  他冷漠地解释道:“蔷蔷,你只是没搞明白一个问题: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大自然的法则。老鹰要杀鸽子,是鸽子太弱了,弱者本该淘汰。佛祖救这只鸽子,他以为自己是施了善意,实际上,他只是在破坏这种自然的平衡。”
  白蔷蔷不同意他的观点:“就算是弱者,也有生存下来的权力。如果没有这种真善美的道德感,那么,人和动物有什么区别呢?”
  “人和动物本来就无甚区别。”他冷冷一笑,再质问她一个问题:“蔷蔷,你不是一直觉得:自己做了许多善事,救了很多人吗?但如果说:你救的人当中,也有一只向往屠杀的老鹰,那你觉得:你救他的话,做的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白蔷蔷想了想,她有些不在乎道:“那些孤儿很可怜,只要我能帮他们走出困境,那他们长大之后也会变得很善良。”
  他评价她:“你很幼稚。”
  人心不是接受了善意,就会变的善良的。善良,只存在于部分人的心中。
  如同他一般的人,是从罪恶的土壤中结出来的果实,怎么也无法心生光明——他们甚至是光明的对立面。只为了强弱胜负而存在。
  顿了顿,白蔷蔷的大眼睛中都是疑惑,“小巍,我帮你走出那个孤儿院,难道这也做错了吗?”
  错了。
  是的。
  一切都错了。
  她以为自己是割肉饲鹰的佛祖。
  其实,她没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帮了不该帮的人。
  他是。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