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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主角光环是我的_13

  魏景行可能是真的累了,头一沾上枕头立刻就睡着了,倒是慕鹤轩可能睡得多了,身体很疲惫精神很亢奋,他侧着头观察了美人一会,干脆闭着眼睛和小美精神交流起来。
  “可以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吧?”
  “额,主人,其实我也是系统。”
  慕鹤轩不是第一次听这个词,倒是没有太惊讶,“跟慕鹤昂的铜镜一样?”
  “不不不,我可比它高级多了,毕竟我可以附在活物上,而它只能附在死物上。是这样的,我们是同一个系统大楼的两个分支,本来彼此相安无事也就罢了,偏偏发现它们有叛乱倾向,老大就让我们下来收捕它们,最好将它们一网打尽。好了主人,现在你有什么要问的吗?”
  “……”其实慕鹤轩一个字都没听懂,但他以他那聪明的头脑转念一想就知道了症结所在。
  “你们所谓的叛变是那一系列的任务?”
  “是的,叛乱者颁布的任务是违反天道规则的,它们不知道从哪弄来了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类,妄图破坏这个世界的规则。我们所要做的就是阻止它们,并将这个世界掰回正途。”
  “那么我也有任务?”
  “是的,主人,您的任务和慕鹤昂是反着来的,只要能让他不能成功就行了。”
  “你为什么叫我主人?”慕鹤轩问了一个毫不相关的问题。
  “那个…你就是主人啊。……对了,主人,你不打算问我任务是什么吗?”
  “时间到了你自然会跟我说。”慕鹤轩打了个哈欠,“困了,别吵我。”
  “……”小美。
  第11章花朝节斗诗(一)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半个月就过去了。今日是一个很重要的节日,农历二月十二,民间俗称花朝节。这一天,社会各阶层的人们都要以自己的形式庆祝花神生日,以期来年锦上添花,更上一层楼。作为万民表率的士子们,当然不甘落后。大兴就有一个延续几十年的传统活动,花朝节斗诗会。作为一年一度的士子交流会,斗诗会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参加的,必须有主办方的邀请函,或者皇孙勋贵的推荐才行。前者只要是有一点才名的都很容易获得,后者可就是小众了,除了王爷国公自家的门客,其他士子还真没那么大脸。一般他们也就只会推荐一个人,多了让人看笑话。
  话说慕鹤昂这半年来攻略慕准不成功,所以他打算曲线救国,先攻略皇帝,让皇帝为他废除庶子不得继承爵位这条律令(有点异想天开)。他有那本剧情书在手,知道这次斗诗会皇帝会到场,所以打算好好表现。原书中,慕鹤轩在斗诗会中根本没露脸,白白浪费了一次这么好的机会,自己可不会像他那么傻。(哥们,你懂什么叫韬光养晦吗?)
  与此同时,安王府内,正躺在景行腿上看话本儿的慕鹤轩,也接到了小美的第一次任务通知,他精神一振,抬头对景行说:“喂,斗诗会,我们一起去吧。”
  “好。”
  从外面经过的赵伯摇摇头,爷真是太宠穆公子了,看来我得抓紧调查这位的来历了,不要让他伤害了爷才好。慕鹤轩对他们说自己姓穆,叫穆羽飞。
  斗诗会定在城东的百花滩上,活动还没开始,这里就聚集了不少人。除却三五成群聚在一起高谈阔论的士子们以外,还有不少姑娘。大兴民风开放,除了礼佛,姑娘们都可以在一年当中特定的节日获得游街的权利。在花朝节这天,他们甚至可以把花投给倾慕的男子。所以士子们自然要极尽表现之能事,以期获得小姐们的亲睐。
  慕鹤轩把安王拖起来打扮了一下也出门了,他让小美在他脸上施了一个法,让除了安王以外的任何人看到他都只觉得是个面容清秀的男子。
  他们到的时候,诗会已经差不多要开始了。当刻有安王府标志的马车驶入所有人视线的时候,士子们沸腾了。
  那可是安王!当今圣上最宠爱的儿子!!深居简出轻易不参加活动的安王!!!这得有多大的面子?!
  今年的承办方长宁公更是诚惶诚恐地出来迎接。
  马车停下了,先下来的是一个少年(?)。他是谁?怎么有资格和安王殿下同乘?这是所有人心中的疑惑。
  慕鹤轩慢腾腾地下了马车,呼吸着久违的新鲜空气,再看看眼前这群人,突然有种恍如隔世(本来就是)的感觉。前世来上京以后,因为武功被废,再加上过得如履薄冰,逐渐养成了他阴郁不喜和人接触的性格,就算被赵俯带去参加过几次活动,也是一个人安静地呆在角落。他都快忘了他以前也是个闹腾的人。
  慕鹤轩扶着他家安王,直接走向考官席。是的,有身份特别高贵的人出席是要被奉为考官的,并且这些士子们开口说话必是学生怎样怎样的。慕鹤轩脑补了一下那个场面,差点没笑出声来。
  在经过一群人的时候,瞧见了俨然成为众人中心的慕鹤昂。他正一脸痴迷的死盯着他家安王看,并且抽空用那种倔强仇恨的目光看着自己。慕鹤轩哼了一声,心想果然整天在想些不切实际的东西呢,这次我不让你声名扫地,至少也要让你倒霉好几年。
  斗诗会主要分为三个流程,还是延续以往中规中矩的风格,第一是花名,第二是花令,第三才是花诗。这三个流程前两个各砍掉半数人,最后一个才决出优胜者。
  第一轮没什么好说的,一百名士子分成两队,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将能想到的花名写在纸上,写得多者优胜,写得少者全组淘汰。当然一些别名什么的写上去也算,这就看你准备充不充分和速度快不快了。例如牡丹也叫木芍药、白茸,你可以把这些都写上,人家不仅不会说你讨巧,反而会说你知识渊博。
  慕鹤轩站在他家安王的身后,看见慕鹤昂在场中一动不动,只说花名指使别人写。
  “咦?那位公子好大的架子啊!别人都在写怎么偏他站着不动?你说是不是啊?行止。”这段时间这两个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已经到了互称对方字的地步了。慕鹤轩的想法很简单,别人对他好,他就掏心掏肺对别人,这也是上辈子近十年的军营生活训练出来的。魏景行则是因为心里有鬼。
  他说的声音不大不小,恰好全场的人都能听见,站在高台上的博士也注意到了这种情况,开口道:“场下士子,未动笔者视为自动退出!”
  慕鹤昂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看向慕鹤轩的目光都快要喷火了。其实他是有苦难言,来到古代也二十年了,无奈于书法上一点天赋都没有,无论他怎么苦练,写出来的字都比一些小孩还不如,写大字还好,如果是像这种端正小楷,写出来必定是一团黑墨。所以他从不在人前动笔。
  好在他反应还不慢:“启禀博士大人,学生日前削竹划伤了手指,恐难以书写,还望博士大人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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