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将要走出桃花林,裴蓁蓁不知看见了什么,突然调转过头,拉着王洵袖口躲在他身后。
  王洵诧异地挑了挑眉,向前看去,原来是一群世家少年郎从此处经过。
  “王七郎。”为首的少年见了王洵,主动向他问好,他身后少年也都抬手作揖。
  王洵回礼,他与这些少年不算相熟,不过洛阳城众世家盘根错杂,弯来绕去总有亲,赴宴时总会见到,就算私交甚少,也混了个脸熟。
  不过叫裴家小女郎躲之不及的人,会是谁?这群人中并没有萧家儿郎…
  王洵的目光最后落在最末尾的姜屿,眼中划过一丝了然,原来是因为他。
  “宴会将要开始,王七郎怎么还在此处逗留?今日羊公与沈余斗富,若是错过了,实在可惜。”少年笑着寒暄。
  “前厅嘈杂,我出来透透气,恰好走到此处,见桃花开得可爱,这才多留了一会儿。”王洵回答。
  少年忍不住用余光瞟了一眼桃花林,这里的桃花,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啊。
  “原来如此,时间不早,七郎可要同我们一道过去?”
  躲在王洵身后的裴蓁蓁心一紧,虽然被人认出也不算太大不了的事,但能少一桩麻烦还是更好。
  “诸位先行,我还想再赏一会儿花。”王洵温和地婉拒。
  少年们实在不明白这处花期将尽的桃花林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叫堂堂王七郎流连忘返。好在他们都是识趣的人,寒暄之后便离开了。
  由始至终,姜屿只能跟在众人身后,连同王洵说一句话的资格都没有。
  看到人都走了,裴蓁蓁这才松了口气,从王洵身后走了出来。
  王洵抬头看了眼天色,忽地摇了摇头:“你现在,走不了了。”
  裴蓁蓁皱起了眉:“宴会要开始了?”
  “是。”王洵答道,“如今羊府正门已经关闭,客人都聚集在花园宴客处,你要出去,必定经过花园,这时候,出去的人唯有你,实在太显眼。”
  世家仆役行事都有定度,裴蓁蓁孤身离开定会被叫住询问,羊府待客周到,若有急事通传自有羊家仆役去办,无需一个娇弱侍女;就算是什么贴身的物件忘在马车,羊府为她开门,若是去了不回,免不得会叫人探究。
  尤其是王洵的侍女,羊府家仆绝不敢怠慢,见人久不回来定会报上去,说不定连羊涣都要问上一句,反而将事情闹大。
  王洵也有些无奈,现今确实没有什么好借口让她顺利出去。
  “委屈女郎,暂时跟在我身后,做半日侍女。”
  裴蓁蓁抿着唇,勉为其难地点点头。
  大丈夫能屈能伸!
  *
  “七郎,你去了何处?亏我到处寻你,一转头的功夫就不见了。”王三郎没好气地说。
  他当然不担心王洵会出事,这可是在洛阳城,但宴会即将开始,羊涣此人心胸狭小,七郎若是迟了,谁知道他会不会觉得七郎这是故意落他面子。
  王家虽然不惧羊家,但也没必要轻易树敌,尤其这羊涣还是半个疯子。
  “走到桃花林,多留了一会儿罢了。”王洵轻描淡写地解释道。
  王三郎也不在意他究竟去了哪里,反正七郎自小就有主意。他的目光落在跟在王洵低眉顺目的裴蓁蓁身上:“这莫不是你从哪里哄来的哪家侍女?”
  难道七郎终于开窍了?
  王三郎不知想到了什么,一脸荡漾,挤眉弄眼道:“放心,你告诉这是哪家的侍女,三哥替你讨回来,带回去红袖添香,往后冬日也不愁无人暖床。”
  一只手悄悄从背后伸出,按住王洵的腰,狠狠掐了一把。
  王洵吃痛,脸上却不能表现出来,只能在心中苦笑。
  他拉过王三郎,对他耳语几句将事情解释清楚。王三郎恍然大悟,目光忍不住往裴蓁蓁身上跑,还要装出一副没有看她的模样。
  裴蓁蓁哪里察觉不到,微微抬起头,恶狠狠地瞪了这个敢把她当暖床丫鬟的王三郎一眼。
  “七郎,你这动作比我想象的还快啊。”
  前些日子还要靠他偷偷摸摸地探病,今日就扮作主仆私会了。
  王洵扶额:“三哥你想什么呢,只是意外遇见帮她一帮而已。”
  “我懂我懂。”王三郎一副过来人的神情,笑得很不正经。
  王洵放弃了,他皮笑肉不笑地对王三郎道:“三哥不会说话,就少说两句。”
  说罢也不再理会他,带着裴蓁蓁入席,王三郎嘿笑两声,也跟着入了席。
  时辰已经差不多,该来的客人大都已经按照羊府安排的席位坐下。只缺了两人,一个,是应当坐在主位,举办这场宴会的羊涣本人,另一个,则是被羊府安排在最下首,洛阳城首富,沈余。
  众人看着空空如也的两个席位,心思各异,春日的阳光明媚灿烂,席间宾客却都嗅到一丝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味道。
  第三十一章
  “叫诸位好等,某来迟了!”一阵粗犷的笑声传来,羊涣带着一群美婢,自后方缓缓而来。
  谁都知道,他这是托词,特意迟一点来,叫众人等着,仿佛这样他就高人一等。
  他一贯是这般性子,在场的人交换一个眼神,彼此心照不宣。
  好歹是皇后的亲弟弟,羊府也是世家,就算羊涣是半个疯子,他们也得看在皇后和羊氏的份上给三分薄面。
  不过——
  一群美婢簇拥着羊涣坐下,他环视一眼,在看见最下首空荡的席位时,脸上的笑忽地僵住了。
  沈余!羊涣兀自在内心咬牙切齿,这区区商贾,请他赴宴已是恩典,竖子竟敢迟来!
  眼见着羊涣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却也无人出声劝一句,他的人缘实在不好。
  “羊大人,在下来迟了。”
  不远处终于有了动静,所有人齐齐看过去,沈余宽袍大袖,儒雅的脸上带着淡笑。
  他大概三十余岁,身姿风雅,不像个铜臭味满满的商贾,更像修玄的世家郎君。
  和他一比,羊涣顿时就显得粗豪无礼,谁让大家都看脸呢,长得好的人总是更容易叫人有好感。
  羊涣冷哼一声,阴阳怪气道:“原来你还知道自己迟了!”
  沈余笑容不变,轻轻拍了拍手,他身后一队捧着托盘的歌姬齐齐上前。
  “以示歉意,这点薄酒,就当是在下向诸位赔礼了。”
  歌姬们恭敬地将酒壶送到每张桌案前,行礼退下。
  羊涣拿起酒壶,他倒要看看,洛阳城首富拿出的,是什么了不得的好酒!
  “是青山醉!”席上有人惊呼出声。
  青山醉是从西域传来的美酒,清冽如水,味道却又十足香醇,被商队带到洛阳之后,就颇受权贵追捧,炒出了天价。
  从西域一来一回路程颇远,因此带回的青山醉就更显得稀有。
  即便在座众人身份均是不低,也不可能一次拿出这么多青山醉。
  醇厚的酒香散开,好酒的人已经顾不上说话,急急忙忙倒了一杯品味。
  相比之下,羊涣原来准备用来待客的好酒就显得寻常了。
  他捏着酒壶,面色越发阴沉。
  大手笔拿出那么多壶青山醉的沈余风轻云淡,仿佛只是送出的不是什么价值千金的西域美酒。
  沈余落座,羊涣看着他的动作,心中咬牙,今日定要将这个小小商贾知道,世家几代积累的底蕴,不是他行商敛财能比得上的!
  他一挥手,羊府侍女自远处聘聘婷婷而来,盛上菜肴。
  第一道菜,是盛在精致的雪白瓷盘中的生鱼脍。
  鱼肉晶莹剔透,被切成薄如纸的片状在盘中开出一朵花,旁边有点点翠绿缀饰。
  “这银鱼,是南地特产,生长的深潭冰冷刺骨,受了伤之后只能活一日,要想抓到它活着送来洛阳,就绝不能用钓饵。”羊涣带着几分得意道,“沈余,你可知道,要如何抓到它。”
  “请羊公赐教。”沈余微微一笑。
  “要水性最好的青壮,赤身潜入水底,一日中能得三四条便是不错。”羊涣炫耀道,“之后更要用冰养住鱼,从南地到洛阳,快马加鞭,跑死数十匹千里马,才能得如今席上这些鲜鱼。”
  裴蓁蓁听着,垂下了眸。
  王三郎见王洵没有动筷子,奇道:“七郎,你怎么不用,这银鱼味道的确很是不错。”
  王洵将鱼脍朝他移了一点:“三哥既然喜欢,便多用一点吧。”
  王三郎一边吃,一边疑惑问道:“你平常也是会吃一些鱼脍的,今日怎么挑剔起来了。”
  “这银鱼长在深潭,人力轻易不可去往,为抓这银鱼,不知有多少人葬身深潭。”王洵淡淡道,“跨越千里,耗费无数人力物力,只为些许口腹之欲,实在不必。”
  王三郎叹了口气:“只要出了足够的银钱,那些为生计所困的平民有什么不能做?世道如此罢了。”
  王洵抿着唇,没有说话。
  裴蓁蓁看着他的侧脸,少年的轮廓还有几分稚嫩,但裴蓁蓁却在他身上看见了日后一心为民,撑起社稷朝纲的王相。
  那时候王洵的身体已经很差了,裴蓁蓁每次见他,他都披着厚厚的狐裘,说话时总是咳嗽,文弱得连马都上不了。
  和眼前年华正好,一箭能杀猛兽的少年,几乎是两个人。
  她牵着幼帝的手走入大殿,满殿朝臣再是不甘也只能对她俯身下拜。而王洵站在最前,一如既往地微笑着,说:“臣,拜见陛下,拜见,虞国夫人。”
  裴蓁蓁从没想到,她还能见到健康无恙的少年王洵。
  “怎么一直看着我,莫不是想尝尝青山醉的味道。”王洵微微举起酒盏,挑眉看向她。
  裴蓁蓁心中一跳,用余光逡巡四周,确定没人注意到这里才松了口气。
  “你自己喝吧!”裴蓁蓁咬牙道。
  不管是现在的王洵还是以后的王洵,果然都是一样的讨厌!
  王洵用袍袖遮住将酒饮下:“放心吧,今日的热闹不在于我,没人会盯着这里。”
  王洵说得不错,羊涣和沈余的斗富似乎越发激烈起来。
  一盆完全用上好的羊脂白玉雕刻而成的牡丹盆栽放在席上,供人观赏。
  上好的羊脂白玉价值连城,而眼前的牡丹盆栽没有丝毫杂色,在阳光下光泽流转,正是极品,这样的盆栽,怕是数十万贯也未必能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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