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他这话说得顺畅自然,但细品,却又能品出几分暧昧。
  两人如今性命相连同舟共济,生死尚且难料,都默契地没有提及婚事,以免双方尴尬。但李凤岐这一句话,却是第一次把这桩婚事提到了明面上,语气隐约还有些满意。
  叶云亭拿不准他说这话的用意,只能沉默以对。
  闲着无事的季廉又跑到外面去听叶妄叫嚷,听上一会儿,便气得鼻歪脸斜回来转述给叶云亭听:“他是翻来覆去就只会那两句话么?少爷若真是攀了高枝儿,这会儿我早出去拿洗碗布将他的嘴堵上了,还轮得到他嚣张?”
  “季廉。”叶云亭晃着茶杯的手一顿,瞥了对面的李凤岐一眼,见他神色并无不虞,方才转向季廉道:“明知道听了要生气,你还去听什么?”
  季廉张了张嘴,想说他就是气不过。但想想自家少爷的性子,到底还是老实闭了嘴:“知道了,我不去便是了。”
  但他们不出去,门口的守卫却受不住叶妄撒泼了。
  人赶也不敢赶,去国公府报信的人说齐国公与夫人不在府上,府里的管事下人没人敢管这小霸王,只能派人去寻齐国公回来主事。但等寻到人,还不知要等到何时去。
  守卫怕他再在门口这么叫嚷下去,引来附近百姓看热闹,将事情闹大。那这王府内的情形势必会泄露出去,到时候他们更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是以守卫只能来请叶云亭。
  “叶妄来找我?”叶云亭听见通报,已经提前躺在了罗汉床上,他怀里揣着汤婆子,面上却一副病恹恹的姿态:“我病还没好,也不便见人。你们叫他回去吧。”
  守卫为难:“可叶二公子无论如何不肯走。”
  叶云亭蹙起长眉,比他更为难:“也罢,那你便让他进来吧,我与他说几句话,劝他回去。”
  “这……这怕是不合适。”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叶云亭也来了脾气,他咳了两声,沉着脸道:“那便让他在外面嚷嚷吧,我还病着,哪有心力去管他。”
  说罢侧过身子,背对着守卫,以动作表示自己要休息了。
  守卫见状心里一急,说话便有些不客气了:“王妃若是放任叶二公子在门口叫嚷,这事情闹大了,圣上恐会怪罪。”
  他这话说得毫不留情,就差指着鼻子让叶云亭认清自己的身份和处境了。
  叶云亭猛地坐起身来,敢怒不敢言地瞪着他。他胸膛起伏片刻,又掩着唇咳嗽了两声,一副屈辱神色:“我与你去便是,只是别等我到了门口,又说什么不许出去。”
  守卫听这话神情迟疑了一下,但转念又觉得不可能就让人站在门口说话。只能勉强点头道:“王妃请吧。”
  叶云亭这才在季廉的伺候下穿好鞋袜衣袍,随着守卫往外走去。
  出门前他回头看李凤岐一眼,眼睛清亮,如有神光。
  *
  叶云亭被季廉搀着到了门口,两人自一旁的偏门出去,就见叶妄站在门口,似乎是骂累了,身边的小厮在不停给他顺气。
  他今日穿了一件藏青色窄袖圆领袍,腰佩美玉,头戴银冠,虽然才十六岁,但身量比叶云亭还要长一些,容貌随了殷夫人,英气中透着几分艳色。
  若不是他叉着腰一副霸王样,嘴里还在骂骂咧咧,光瞧外貌,倒也是个俊秀少年郎。
  叶云亭瞧着他,心思转了几转,陡然想起了什么,上前两步,声音温和道:“守卫通传,说你寻我?”
  他骤然出声,没防备的叶妄被吓得一蹦,旋即立刻压下惊色,仰着下巴瞧向他:“你总算肯出来了。”
  说完见他面如白雪,似有病色,又迟疑道:“你病了?”
  叶云亭:“前日受凉染了风寒未愈。”
  叶妄皱眉不满道:“既然病了,还出来做什么?我送你进去。我只是有些话要问你,在屋里说也成。”
  “不必了,”叶云亭拦下他,笑容温和:“王爷在病中,不喜吵闹。”他目光逡巡一圈,朝着停在门口的马车走去:“那是你的马车?有什么话在马车上说吧。”
  叶妄极少见他对自己这么笑过,他愣了愣,哼哼不肯挪地:“永安王府就是这么待客的?我怎么说也是永安王的小舅子,到了王府大门口,竟然连口热茶也没有吗?”
  叶云亭转身瞧他,眉目间似有些无奈,却还是笑着道:“今日是有些待客不周,待我病好了,再择日请你来做客如何?”
  叶妄本就是借机抱怨两句,这样类似的抱怨他在叶云亭面前说得多了去了,但从前叶云亭要么当没听见,要么就是敷衍应两声。
  但今日他不仅对自己笑了,还说改日要请自己过府做客。
  叶妄仰着下巴,心说想请我做客的人海了去了,来不来还得看小爷心情。
  他老实跟着叶云亭上了马车。
  叶二公子的马车自然也是极宽敞舒适的,马车置了暖炉和熏香,帘子放下来后,外头也看不见里边情形,叶云亭稍微满意。
  他将计就计演了一场戏,本是准备借着这个机会利用叶妄暂时离开王府,好去给李凤岐的人送信。但瞧见叶妄后,他却忽然想起一件事来,若是叶妄能配合,或许能帮李凤岐将密信送到北疆去。
  第12章 冲喜第12天
  先前说过,叶妄是被捧在掌心里长大的。不仅国公府纵着他,因为殷夫人的缘故,殷家人对他也十分宠爱。殷家根基在云容,但因着两家是姻亲,也时常会互相走动。
  有一年叶妄去云容殷家做客时,便带回来了一只颈背偏白,头顶浅褐的猎隼。这只猎隼生得壮实威武,机敏且性情凶猛,原本是殷家隼苑的隼王。
  北昭尚武,性情凶猛的猎隼在权贵世家中十分受欢迎,而猎隼盛产之地正是在渭州,殷家隼苑中的猎隼一大半都是自渭州而来。
  而叶妄带回来这猎隼更特别一些,乃是叶妄的大表兄亲自在渭州与西煌交界的草原上猎回来的,这猎隼原本是一对兄弟,其中一只被叶妄表兄带回了云容驯养,而剩下一只,据说是送进了北疆都督府。
  这些都是叶妄将猎隼带到他面前炫耀时所讲,叶云亭本来已经忘了这茬,但瞧见叶妄时却陡然回忆了起来。
  如今各州关口驿站守卫重重,不易通过。但这猎隼,可不会有人来查。
  他还记得叶妄曾跟他炫耀过,他讨要这只猎隼时他大表兄十分不舍,因为这只隼王不单单捕猎厉害,它还能独自往来渭州与云容,常常一去渭州便是一两月,就和它兄弟待在北疆都督府里蹭吃蹭喝,待够了时候,再自己回云容。
  倒是后来叶妄将猎隼带回了上京,精心养在府中,再没让它独自出去过。
  叶云亭盘算着让猎隼送信的可能性。
  云容隶属冀州,冀州西边紧挨着渭州,两地相隔并不远,若以人力,走官道快马兼程半月可达。若是换成猎隼,至多七八日应该便可抵达。
  只是却没法保证猎隼能将密信准确送到朱闻手中。
  叶云亭心思转了几转,再看向叶妄时,神情便愈发柔和。他抬手拎起小桌上的茶壶,斟了两杯热茶,一杯放在叶妄面前,一杯自己捧着,不紧不慢地抿上一口。
  叶妄瞅着眼前的茶水,不自在地动了动。
  这还是兄弟两个第一次平心静气地坐在一起喝茶,以前每次都是他趾高气昂地找上门去闹事,叶云亭通常由着他闹完,之后再好声好气地送客。脾气跟泥人似的,仿佛无论他做什么都在对方心里掀不起丝毫波澜,最后结局都是他放一番狠话后怒气冲冲地离开。
  少有如此兄友弟恭的时候。
  叶二公子很有些不习惯,也有些……受宠若惊。
  但他面上却半点也没有表现出来,端起茶水一口喝完,他扬了扬下巴,傲然道:“永安王可有欺负你?三朝回门时又为什么不回家?”
  “王爷待我很好。”叶云亭放下茶杯,温声慢语道:“至于三朝回门,我与王爷均是男子,本就未循男女婚嫁之旧例,加上我偶感风寒,回去了怕是要惹父亲母亲担忧,便没有回去。”
  他脸色比雪还白三分,这些时日喝药胃口也差,比在国公府时还瘦了些。说这番话倒是十分有说服力。
  叶妄半点也没有怀疑。
  “那你何时回来?”
  叶云亭笑:“至少也要等病好之后。”
  叶妄皱着眉,对这个答案勉强满意:“那你病好了便寻个时间回来,父亲与母亲都十分惦念你。”说完他又动了动,仿佛屁股底下扎了刺。
  “好。”叶云亭应承下来,觉得时机差不多了,又给他续了一杯茶,才入了正题:“对了,你那只猎隼可还养在府里?”
  叶妄说“在的”,那猎隼可是他的心肝宝贝,专门从殷家借了两个精通养隼的下人过来照料着。
  “怎么忽然问起它?”叶妄疑惑地瞅着叶云亭,见他垂着眼睛一副不好意思的模样,忽然福至心灵,目露得意道:“你是不是瞧上我的隼了?”
  他比叶云亭想得还要上道,叶云亭闻言自然顺势应了下来:“嗯,养病时看了些闲书,忽然便想试试驯隼。”
  “借你养养倒也可以。”叶妄满脸得色,斜睨着他道:“不过你得拿东西来换。”
  “什么?”
  叶妄指指他腰间的一块玉佩:“这个,我要这块玉佩。”
  叶云亭垂头瞧向腰间,那里只挂了一块并不值钱的葫芦玉佩。这玉佩是奶娘还在时给他和季廉买的生辰礼,不是什么好玉,雕工也就寻常。也就是图个葫芦的“福禄”之意。他与季廉一人一块。没什么特殊的,更不值几个银钱。
  “你确定要这个?”叶云亭拧眉,一时猜不准这个弟弟的意图。
  “不要你这块。”叶妄眼珠子转了转,道:“君子不夺人所好,你那个书童不是也有一块吗?你把他那块给我就成。”
  叶云亭越发不明所以,但这玉佩是奶娘所赠,他的给了叶妄便罢了,季廉那块却是不行。
  他摇了摇头,笑着将腰间的玉佩取下来:“两块玉佩是一模一样的,你既喜欢,把我的给你就是。”说完将解下来的玉佩递到了叶妄面前。
  “……”叶妄瞪起了眼,毫无预兆地生起气来:“我就要他那块,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叶云亭问。
  “反正就是不一样!”叶妄表情愈发恼怒,他怒气冲冲地瞪着叶云亭,却又说不出到底哪里不一样。最后只能伸手抓过玉佩胡乱塞进怀里:“罢了,我不与你计较。等会我将猎隼给你送来!”
  说完一副你赶紧走我不想看见你的表情怒视着叶云亭。
  叶云亭不解他怎么又生起气来,但叶妄性子一向阴晴不定,脾气说来就来,既然他已经答应了把隼送来,他不欲再引矛盾,便道了一声“多谢”:“那我便先回府了。”
  叶妄就见他撩起马车帘子,一派从容地下了车,
  等在外面的季廉过去扶住他的胳膊,主仆两人自偏门进了王府。
  叶妄顿时更气了,一把摔了马车帘子,嚷嚷道:“回府回府!”
  *
  叶云亭被季廉搀扶着往正院走去,两个守卫见他病态不似作假,又从始至终安安分分,终于放下了心。
  主仆两个一直到进了屋,叶云亭方才收起虚弱病态,交代季廉关好门,自己则快步进了里间。
  屋里李凤岐正拿着一本医术钻研,就见他如一阵风刮到了面前,眸中闪着兴奋的光:“我有办法往北疆送信了。”
  他在李凤岐的凝视下,将猎隼与北疆的渊源说了一遍:“就是无法保证能准确送到副都督手中。”
  “能送到。”李凤岐眼睛微眯,手指在书页上敲了敲:“若是我猜得不错,另一只隼,便是朱闻所养。”
  渭州盛产猎隼,而北疆都督府设在渭州,自然也养了不少猎隼。
  他虽然没闲工夫,但朱闻却最喜欢驯养猎隼,还屡次三番在他面前炫耀过他那只十分勇猛的猎隼。
  “那就好办了。”叶云亭笑起来,旋即又有些苦恼:“信可叫猎隼送,但以防万一,密信中不能写得太清楚。我倒是曾在书上看过一些加密之法。但副都督却未必能解……”
  他皱眉深思,表情十分郑重。
  李凤岐瞥了他一眼,又瞥一眼,见他都拿来纸笔准备尝试将密语写出来了,方才出声道:“我与朱闻,自有一套旁人看不懂的密语沟通。”
  说罢接过他手中的笔,在书页的空白地方写起来:“军中多机密要务,信件往来有被拦截泄密之危,故每每领兵外出之前,都会约定一套密语以便传讯。”
  他一边说着,一边在书页空白处写了一首《从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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