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我也是说实话嘛。”廖雁小声嘟囔道。
  那种事情想想就很恐怖啊,毕竟他们两个人的手艺都烂得不相上下……
  “实话也不许说!”白星气呼呼道,“不然我就杀掉你!”
  廖雁也生起气来,“那我一定先杀掉他!”
  “是我先杀掉你!”
  “是我……”
  于是两个人就究竟谁先杀掉谁争论了好一番,最后不了了之。
  然后,孟阳发现自己多了一条小尾巴。
  不管他走到哪儿、干什么,白星都亦步亦趋跟到哪儿,剥葱、剁蒜……
  她甚至把眼罩都摘掉了,一双异色瞳明晃晃流露出紧张,仿佛在看守财宝的巨龙,生怕有个什么闪失。
  孟阳冰冷的心底忽然涌起一股细细的热流,嘴巴里像被人灌了一杯蜂蜜水一样,又暖又甜。
  “我没事的。”
  白星抿着嘴,不做声,满脸都写着“你有事”。
  当初义父也是这么说的,可他还是一点点冷下去。
  孟阳觉得她这样的样子可怜又可爱,像一条担心被抛弃的小狗,叫人一颗心都跟着软烂了。
  “我真的没事的,放心吧,星星。”
  他郑重地做出承诺。
  他站起身来,洗干净手,转身朝外走去。
  白星见了,立刻跟上。
  因为今天早上赶着去拿猪血,她没有让孟阳帮忙梳头,只是像刚来桃花镇的时候那样胡乱绑了一条马尾。
  现在有几缕头发已经松开了,就这么直愣愣炸脑袋上,像几条顽强蜿蜒的树杈,一抖一抖的。
  “呃,”孟阳忙道,“星星你不用跟着的,我不出去。”
  白星看了看坚硬的土墙,心中警铃大震:
  她曾亲眼见过有人撞墙而亡。
  孟阳顺着她的视线看了眼,面部微微抖动,似乎有些尴尬,“我真不会寻短见。”
  白星不做声,又跟着往前走了一步。
  孟阳终于撑不下去了。
  他面上微微泛红,小声道:“我,我要去解手。”
  白星点头,非常通情达理的说:“那我在外面看着你尿。”
  她觉得这个安排没毛病,既不耽搁孟阳解手,又不耽误自己监视。
  孟阳:“……”
  真的不用了!
  他甚至没注意到,此时自己已经完全顾不上什么忧伤了。
  他要被看光了呀!
  想上茅房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他努力克制着夹腿的欲/望,对不远处的廖雁崩溃道:“你快拦住她呀!”
  廖雁大惊,“莫非你那里见不得人么!”
  孟阳觉得自己快疯了,雁雁你是傻子吗?
  “男女授受不亲哇,星星怎么可以看别人上茅房!”这才是重点好吗?
  廖雁愣了下,双手用力一拍,恍然大悟道:“是哦,星星,你要看也该看我的呀!”
  孟阳:“……”
  他真的不想跟傻子讲话啦!
  不过经过这么一折腾,孟阳心中的悲伤倒是去了七八分。
  “……我是犯官之后,三代不得科举、返京。”他一边灌着血肠,一边努力平心静气地说道,“但我并不觉得父亲和祖父有错。”
  开口的瞬间,一直压在心头的巨石仿佛被挪开了一点缝隙,新鲜的空气疯狂涌入憋闷已久的内心,让他得以大口呼吸。
  他忽然有几分久违的畅快和恍然:原来只要下定决心,开口也并不是那么难的事。
  而只要开了个头,剩下的就都很简单了。
  廖雁撑着漏斗,孟阳舀着搅拌好的猪血往里灌,白星手中拿着一卷棉线,等对方说差不多的时候就过去系一根绳,把灌好的长长的血肠扎成一段一段的。
  三人虽然是初次打配合,但廖雁难得安静,倒也算合作无间。
  孟阳把盆底倾斜过来,让剩下的猪血能够汇总,方便舀,“你们听说过大约十年前的三王之乱吗?”
  两人齐齐摇头。
  十年前他们才八岁呢,正在温饱线上挣扎,要么隐居山林,要么亡命荒野,饥一顿饱一顿,连正常生活都少有,又哪来的闲情逸致关心什么三王之乱?
  孟阳毫不意外的笑了笑,继续道:“当时朝廷上发生了很大的事,三皇子,四皇子和七皇子分别被圈.禁、贬为庶人和自尽……个中缘由实在复杂,我祖父曾是七皇子的老师,因而受到牵连……”
  仿佛只在一夜之间,大厦倾颓,家破人亡。
  他什么都没有了。
  能活下来已是侥幸,不能考科举对他而言,反而是一种解脱。
  因为面对这样的朝廷,他实在不知该如何效忠。
  他的祖父,父亲,叔伯都曾无私无欲,忠心耿耿,可最后呢,却又落得了什么结果?
  之所以一直到现在还喜欢读书,也不过是因为儿时家人的殷殷教诲,他不想让家人失望。
  每次捧起书本,他总有种错觉,仿佛家人还在的错觉。
  孟阳甚至觉得,只要自己一辈子坚持读书,美梦就不会碎。
  白星和廖雁都不擅长安慰人,能说的只有一句:
  “杀了他!”
  “报仇。”
  孟阳反而被他们逗笑了,摇摇头,“朝廷的事,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帝王权术固然可怕,但真要说起来,他对百姓似乎还不算坏,若真换一个,做的未必会比他强……
  只是,到底心中不平。
  凭什么,凭什么呢?
  如果让无辜的人枉死才是忠君爱国,那么狠抱歉,他做不到。
  白星和廖雁对视一眼,少见的有些无奈。
  这样层面的事,他们确实什么都做不了。
  见二人神色低落,孟阳温柔一笑,“谢谢你们愿意听,说出来之后,果然舒服多啦!”
  白星道:“可是,我们什么都没有做啊。”
  孟阳认真道:“你们在陪着我呀。”
  廖雁摸了摸鼻子,微微有点不自在,小声嘟囔道:“我们分明在蹭饭吃!哼。”
  这书呆子,傻了吧唧的。
  孟阳笑了几声,看上去已经没有丝毫勉强了。
  现在的他,是真的觉得很幸福。
  血肠煮好了,孟阳趁热捞出来,用刀切了几片递给眼巴巴看着的两个人,“这个我也是头一回做,还不知道味道如何呢,你们先尝尝。”
  猪血的口感是很神奇的,单靠语言很难精准形容。
  用牙齿轻轻去碰,好像有些韧劲儿,可当你真动起真格的来?它却又稀里哗啦碎成小块,唉,真是虚张声势的。
  若说它有味道,似乎又没什么味道;可若说它没有味道,细细品味时,隐约又有点什么特殊的滋味……
  廖雁很诚实的说:“尝不出来。”
  顿了顿又补充道:“嚼着倒是怪有意思的。”
  他以前倒是也喝过兽血,不过是生喝的,又腥又臭,实在算不上美味。
  不过这个嘛,倒还不错。
  里面加了葱姜蒜等调味,没有想象中的血腥气,应该算是成功了吧?孟阳不太确定的想。
  他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正宗,不过反正哪怕同一道菜,不同的厨子也各有偏好,只要他们觉得好吃,不管怎么做都没关系吧?
  这么想着,孟阳便又高兴起来,当场宣布血肠成功。
  他马上开始准备下一步:煮肉、捞酸菜。
  煮肉需要一点时间,他先挑选了一块带皮的五花肉,反复检查,确认猪毛都被拔干净了,这才下大料炖煮。他让白星看着火,自己则去捞酸菜。
  到了这个时候,酸菜经过充分发酵,是真的非常非常酸,如果不经过冲洗,根本无法空入口。
  孟阳挽起袖子,从坛子里捞了一颗大的,先挤去多余的水分,然后割掉白菜屁.股,把比较肥厚的菜帮部分先片成薄片,之后才快刀切成细丝。
  随着切面增多,清凉的酸味疯狂弥漫开来,逐渐侵蚀了整片空间。
  “好酸好酸!”跟着看的廖雁立刻捂住鼻子,退避三舍。
  这个味道真的非常刺激,偏偏他的嗅觉又敏锐异于常人,此时早已满嘴口水,泪眼滂沱,根本不敢靠近。
  孟阳忍笑,拿起一根细细的酸菜丝,一本正经道:“其实这个跟臭豆腐一样,只要自己吃一口之后就闻不见了,你要不要试一下?”
  廖雁捂着鼻子看他:你在骗我。
  孟阳满脸真诚,率先吃了一根,面不改色的点头,“你看,我现在就闻不到了。”
  啊啊啊啊好酸好酸,眼泪都快掉下来了,阳仔,再坚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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