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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爱之长青丝

  我带着布袋包又开始了泡店生涯,‘印象’的绿茶咖啡依然香醇,崇青也变得有些不一样了,虽然话比以前少了,可那股子沉静的气度令我也暗自心折,阌行健就更不用说了,他恨不能把工作之外的时间都留给崇青。
  我羡慕崇青,歪打正着竟得了这般好处。崇青唇角淡淡的,微微一笑,像是真的已经云淡风轻了一般。
  她还惦记着那晚酒吧的事,问我和平措之间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我似笑非笑地说,说我傍了个太子爷,一辈子都吃喝不愁了。崇青微微愕然,随即不解地问,那你还哭个什么劲,我厚着脸皮回答说激动的啊,你不知道现如今剩女有多可怕吗,见个好男人就用抢的,我这次无耻了一回,抢了个好的。。
  崇青挑挑细长的黛眉,碰了碰我手中的杯子,无比忧虑地说:“你可要想好了,猫子。”
  我摆摆手,表示不介意。连平措都还没有向我坦白一些已经不是秘密的秘密,我又瞎激动个p啊。
  在崇青那里写了几章黑色丝袜的故事,准备离开时突然发现崇青竟破天荒的穿了双水晶肉色丝袜,我呆了几秒,一下子泄了气,我揪着那薄如蝉翼的丝袜,黑着脸问她,怎么回事?怎么换颜色了?嫉妒我写得好是不是,想用这种方法打击我的创作积极性。
  崇青拨开我狐假虎威的爪子,冲我嫣然一笑,语气淡淡地说,黑丝袜被她都扔了。
  走出‘印象’,我的心还是被一波一波的喜悦填满。虽然这喜悦和我无关,可我仍旧很高兴。我想,即使《黑色丝袜的故事》最后无疾而终,我依然为了崇青的转变而感到欣慰,没有什么比本色的活着更好的事情了。
  手机震动,一看是平措的号码,我接起。
  “猫子。”曾几何时,他像崇青一样,也开始喊我的小名。
  我喜欢在傍晚时分,夕阳西下的时候听到他沉稳浑厚的嗓音。
  “怎么,又想我了?”我在熟悉的蛋糕店门前停下。
  平措被我一句话噎在那边,反应了两秒,笑开,“呵呵,是啊,想你了。”
  我从蛋糕店光可鉴人的茶色玻璃中看到自己的样子,休闲不羁的打扮,高高的马尾,还有一个乞丐样的背包摊在肩头。
  “不回家吗?”我问他。
  “还得一会儿,你先去书吧等我,我待会儿去接你。”可能那边真的有事,我听到纸张翻动的声音和浅浅的人声,我说好,他叮嘱我路上注意安全就挂了电话。
  我并没有立刻就走,而是走进蛋糕店买了一块新鲜出炉的多拿滋,就那样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静静地吃完,然后才迈步走向我和平措约定的地点。。
  等待的时光就是幸福的感觉。
  是我在文字中曾写过的一句话。
  而我现在,就要去印证这句话的正确性。。
  等待的时光真的是幸福的感觉吗?
  是的。
  但必须是在等待爱人的时候,这种等待的滋味,才会变成幸福的感觉。
  我在‘怡情’透明的落地窗边,看到颀长挺拔的平措从车里优雅自如的走下来。他和金色的车身相得益彰,气质竟完美融合,无论是人,还是车,都让我陡升愧意。我这个人,真真是眼拙至极,他那般世家贵胄天生的贵气,生人望一眼都会觉得自惭形秽,我这只老眼昏花的顾猫,竟把他当成普通的西藏导游相处日久。
  可我,还是尝到了等待爱人的这种甜而微酸的滋味。尤其当他立在落地窗外,用手指轻轻叩响玻璃,冲我微笑的时候,我内心的泡泡竟一下子发酵成功,变成了头顶的一道彩虹。
  我像个冲动的小姑娘,把桌上的物品一下扫进我那个万能大口袋里就朝外跑。大刘不在吧台,只有一个年轻的女孩正在埋头整理杂物,听到我的动静,她抬起头,正看到我对她轻笑着挥手,“记账!小喜!”叫小喜的年轻姑娘一下子弯了嘴角,她也挥了挥手,神色明媚,干净之极。这样的女孩,连我都真心喜欢,就别说大刘了。
  平措在门外接过我手里硕大的背包,牵扯过我的手走向路边金色的卡宴。坐了几次,我还是不大能适应路人关注的目光,而旁边的男人却显得比我从容自然许多,或许他的世界原本就是这样的。他拉开车门让我先上去,然后把背包放在后座,才上车启动。
  他驾驶技术娴熟,庞大的车身,在晚高峰的车流中穿行,却依旧灵巧得令人赞叹。。
  如果坐在我旁边的人是本身就爱烧包的阌行健,我会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妥。可现实不是那样,他是平措,是那个一向朴素沉稳的男人。短短的几个月,他从西藏高原到春熙平原,极快速的融入到这个现代化的城市里。就算身份和背景可以改变很多表面的东西,但他与生俱来的那种气势,和西藏时完全判若两人的豪门世家的气度,却是怎样都改变不了了。。
  我望着夜景陷入沉思,直到脸上感觉到一抹粗糙的微凉。。
  “在想什么?”
  我捉住他的手,脸颊凑近他的手心轻轻地摩挲。
  “在想,你是不是我熟悉的平措。”话音未落,我就清楚地感觉到脸上的手指僵硬了一下。
  他没让我等太久,“环境再变,我的心也不会变,我是那个永远停留在西藏的平措,永远都不会变。。”
  我淡淡一笑,指了指车内豪华的内饰和他身上的行头,什么都没说的提醒他。平措无奈地闭了闭眼睛,指尖用力,捏了捏我的脸,“聪明鬼,什么都瞒不住你。”
  我立马揉着脸蛋瞪他,不是我太聪明,而是你做得太过明显了好不好。
  他拉过我的手放在他的唇边,不再和我说话。我几次要把手抽回,可他宁可带着我的手一起换挡加速,却始终不肯放开我。他坚定的目光一直专心的盯着前方的道路,情绪似乎和之前有些不同。。
  我和他第二次来到蜀乡小餐馆。还是手牵手穿过那条古旧的青石小巷,这次,不用平措告诉我,我就知道,脚下这一大片绿意葱茏的风水宝地,竟是他家的产业。
  “喵---------喵--------”潮湿阴暗的角落里响起细弱无力的猫叫声。
  我松开他的手,径自找到叫声的发源地,在一个塌陷的小水坑里,抱起一只已经看不出什么颜色的流浪猫。
  小东西顶多只有一个月大,小小的,湿淋淋的窝在我的手里,看起来是那样的可怜。
  “它很饿。”我蹲在地上,抬头看着凝神望着我的平措。
  平措也蹲下来,先是摸了摸我的头顶,然后才从兜里变戏法似的变出一包饼干来,我眼睛一亮,这是我平常爱吃的零食,可能平措习惯了为我准备着,今天竟有了用处。
  平措陪着我一起喂了流浪猫,我在犹豫着要不要把它带回家的时候,平措指着房檐上忽然闯入的不速之客,说:“它的妈妈来了。”
  我惊喜不禁地抬头,还真的是,和小猫咪长着一模一样的金色眼睛的母猫神情戒备地瞪着我们,平措接过我手里的小猫咪,放在一边干燥的路上,然后拉起我,“走吧,它找到家了。”
  走出好远,我还是没有忍住回头望去,小巷里早就没了猫咪一家的影子,想到流浪的小猫有了可以呵护的依靠,我又释然,替它开心。。
  这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抵不过母亲的爱。
  不知什么缘故,我总觉得平措在偷看我,可每次当我转头想要抓他现行,却总是看到一张英俊从容的侧脸。只是,他的唇角总是向上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我误以为他是在嘲笑我的笨拙。
  甩开他的手,孩子一样奔跑在长长的小巷里,高高地跃起,把别家墙头那朵开得漂亮的喇叭花摘在手中,回眸,冲他得意洋洋地笑。
  平措向我伸出三根手指,摇摇头。我愣了愣,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随即气结,他的意思我明白,他是在提醒我,都快三十岁的老女人了,怎么还那么稚气。
  我佯装恼了,也不等他,转身跑进了蜀乡。
  我故意在点菜时刁难脾气和顺的琴姐。
  “老板娘,有没有能让我变年轻的菜?”哼,这就嫌我老了?
  老板娘愣住,不看我,只看向平措。
  平措展眉一笑,摸了摸我的发心,“有啊,难道你想吃?”
  他说有?
  看我那呆样,平措笑着拉我坐下,对琴姐说:“琴姐,今天给她来一份你这里独有的菜品,爱之长青丝。保管她永葆青春,永远三。。。噢,不对,错了,是永远十八岁。”
  他饮了口茶,好整以暇的看我渐渐涨红了老脸。老板娘知道我们在闹着玩,于是笑嘻嘻地逗了两句,拿着点好的菜单去后厨了。
  或许是我们动静闹得太大,那道爱之长青丝引得另外几桌客人都纷纷询问起老板娘来,我冲着平措讪讪一笑,说我只是开个玩笑,你可别伙同琴姐开黑店啊。
  他笑了笑,喂我喝了一口清甜的茶水。
  十几分钟后,我目瞪口呆的看着老板娘将手中的这盘爱之长青丝端端正正的摆在了我的眼前。
  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最后指着这盘平淡无奇的菜肴等着平措向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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