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节
“我对你忍了好久了,平时对你这么好,却是白眼狼一个。什么风流的本事,我受够了!”楚夏骂完庄柔就转头骂了花宇楼一句,还狠狠的瞪了他一大眼。
花宇楼觉得自己太冤枉了,明明是他自己蠢得不行,总是把事情做砸了,却怪到自己的头上。现在更是做这种事,一脸恶霸权贵的嘴脸,根本就没女人会喜欢。
庄柔则莫名其妙的看着突然拿起杯子喝茶的楚夏,没好气的嚷道:“谁要你忍我了,我还嫌你烦呢!整天游手好闲,活不干只知道享受,你到洪州乱花的银子都是我赚的!”
“不要脸,一个大老爷们还要靠女人养,你就不会脸红吗?”
她把早就想说的话都讲了出来,正好谁也别给谁面子,真是气死人了!
而楚夏则气势汹汹的走了过来,庄柔马上皱眉死盯着他,就他这把小身体,还想对自己动手不成?
他要敢动手,就把他揍个半死,一次就给打老实了!
楚夏走到她的面前,都没半丝犹豫,搂住她的头,低头就吻了上来。庄柔皱眉伸手就要把他推开,突然睁大眼睛愣愣的看着他,手按在他肩上却没有用力,似乎呆住了。
而楚夏的另一只手搂在了她的腰上,把人使劲拉到了怀中,眼睛却没有闭上,近距离的盯着庄柔的眼睛,直接给看糊了。
花宇楼在心中翻了个白眼,这两人还要不要脸,旁边有人啊!
这时,楚夏的嘴角流出了血,那是庄柔嘴里的四颗尖牙,把他的舌头刮破了。与此同时,庄柔目光一凛,猛的就把他推开来。
“从小到大,都是大长公主、太皇太后把本王养大的,花女人的银子,本王有什么好脸红的。反正你以后就是我的人了,好好听我的话,等我以后娶了公主,就免了你做小妾的规矩。”楚夏擦了一下嘴角的血,有些狂妄的说道。
庄柔一声没吭,突然抬起右手狠狠的给了他一巴掌,顿时一个清晰的掌印就出现在了他的脸上。
楚夏捂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她,指着她就嚷道:“你竟然敢打我!你给我滚出去!”
“哼!”庄柔狠狠的白了他一眼,哼了声便气呼呼的出了门,身后还传来楚夏拉着花宇楼骂她的声音。
“她竟然敢打我!我活到现在还没人敢打过我。这个女人在这么喜气的日子打我,真是反了天,我要她好看!”
“大人,女人气头上而已,你消消气。今天有大喜事,别和她计较了,把圣旨送到京城才是正事。”
“哼,别想着本王会饶了她!外面的人死了吗?把师爷给本王叫来!还有赵太医,本王毁容了!”
庄柔垮着的脸无比难看,人人都离她远远的,不想触了她的霉头。她走到没人的地方时,她把手放在嘴边,吐出了一块染着血的方形小木片。低头悄悄一看,就见上面雕着一个“走”字。
她把木片重新扔回嘴中,咔嚓咔嚓的嚼碎,冷着脸想了想就回自己的小院,气呼呼的把门关了起来。
而楚夏气愤的把师爷叫来,告诉他自己要亲自把圣旨送到京城去,马上就要去。但师爷却劝了好半天,没有京城的调令,他是不能离开洪府回京,这不合规矩。
撒泼了半天,还是在赵太医一句,顶着这脸回京恐怕会让人嘲笑。一听这话楚夏马上没闹了,让师爷带上史藏和杨清,再带些侍卫随从一同坐船回京城。
而花宇楼在旁边看了这场闹剧,让反应过来恼羞成怒的楚夏给赶出去了。
第213章 月下白光
庄柔嚼着嘴中的木片,越咬越香,看起来像木片,吃起来意外的有点香味。味道有些像什么干饼子,难道是专门制成这样的?
嚼着木片她把自己那小屋子查看了一遍,连房顶和柜子中都看过,就怕有人藏在里面。确定没人后,她贴墙站着把左腰侧上那个防水的圆筒打开,伸手指进去抽出了一块布。
那是块金黄的布料,上面绣着龙,这不就是圣旨用的料子吗?
庄柔把它抖开一看,果然是圣旨,只不过从轴上割了下来,刚好是有字的那块地方。
她愣了愣,这么说楚夏那剩的只是那两根精美的轴,紧贴着放在盒子里,不拿出来还真是看不出来中间没了。
这是什么时候割下来的?
庄柔一直站在里面,都没看到他什么时候把圣旨拆了,当然连把那木片放嘴里面也没看到。她不由得想到,要是楚夏去当贼的话,练一练就是个好手啊。
但仔细想想,应该是他撕破衣服的时候,那时花宇楼正好去外面摆玉白菜,声音也能盖掉割下圣旨的异响。
“花宇楼……”庄柔嘀咕道,她知道花宇楼和罗云凡认识,也肯定他在这里是没安好心。而且楚夏的消息比自己多,还把花宇楼放在身边,大概就是想让他传些错的消息。
不管秦秋是不是罗云凡的人,但楚夏刚才做的事,肯定会传出去。没人知道真的圣旨在自己这里,所以他是想让自己……把圣旨送回京城?
庄柔沉默了一会,把银票全部翻出来装好,想了想走水路还是陆路好呢?算了,先出去再说。
她就穿着这么一身,空手开门走出去,故意走到清风居那边,看到有侍卫聚集。楚夏就站在门口和师爷交待着什么,然后把放圣旨的盒子拿出来,他先打开盒子查看了一下,圣旨卷起来金灿灿的摆在里面特别显眼。
啪的关上盖子,两张封条被他贴在了盒子上,慎重其事的交给了师爷,“师爷,保重。”
师爷呵呵笑道:“大人,这次我们可是立了大功,属下没有其它要求,只想大人赏我一幢豆湖县的宅子养老。”
楚夏笑得轻狂,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放心,本王把那闲心居赏你,反正我也不住。”
“多谢大人,属下现在便出发了,行船逆流而上要三到四天才可到京城,还请大人多等几日。”师爷抱着圣旨盒向他拜别道。
“师爷,你可别在路上贪杯哦,快去快回。”楚夏扶着他的肩膀,暗暗的用力捏了一把。
师爷嘿嘿笑道:“放心,属下不会耽搁要事。”
庄柔远远的看着他们,有点为师爷担心,他都这么老了,要是秦秋跑过去杀他,那还怎么逃得掉。
于是,她便喊道:“师爷,我帮你送。正好我想回去看看哥哥,这么久没见到他,我想他了。”
还没等师爷开口,楚夏顿时没好气的指着她骂道:“想什么想,这可连三个月都没到!你给本王守点妇道,就算是你哥也不准想,整个洪州谁不知道你是本王的女人。再说了,圣旨是你能乱摸的吗?一边去。”
就算知道这家伙是故意这样说,庄柔还是听得火冒三丈,手抬起来指着他忍了半天又放下,狠狠的刮了他一大眼,转身就气冲冲的走了。
师爷深深的看了看她,回头看着楚夏说道:“大人,庄姐儿没事?”
“没事……你不用管这么多,赶快出发。”楚夏笑了笑说,抬头已经看不见庄柔的身影。
那女人到底能不能把事情办好,谁让她就这么把圣旨拿回来,只有这样她的嫌疑才最小。
庄柔气呼呼的出了衙门,一整天她不是在茶楼喝茶,就是在街上骚扰百姓,最后在城门口那寻了间酒楼,要了一桌子菜,还点了些小酒就吃起来。
整个酒楼的人都看得出来,她的心情不好,冷着张脸谁也不敢靠近,上了菜就赶快离得远远的。
吃到了月上树梢,庄柔终于站了起来,把银子扔在桌上,带着几分醉意就下了楼。她来到帐台前,看着里面故意不去正视自己的掌柜,手肘担在桌上便说:“掌柜,你门口那马卖我。”
掌柜惊讶的抬起头,往门口一瞧,那是店里进货的马车。那马也不是什么好货,只是用来拉车的罢了。
“有马鞍吗?搬出来给我,顺便还有马吃的蚕豆给我准备好。开个价,我马上就要,拒绝的话店就别开了。”庄柔根本就不问他的意见,直截了当的说道。
掌柜张着嘴愣了愣,低头想了想开了个价,“大人,这马还年青,三十七两还是值的。”
庄柔甩出两张二十两的小钞,敲了敲桌面,“马上把马鞍拿出来,立即!”
“好。”看她好像真的有急事,那掌柜不敢耽搁,麻利的跑到后院抱了套旧马鞍出来。又让车夫把马从车上解下来,放好马鞍挂上豆子。
庄柔看着一切都弄好,便哼了声,“不让我去见哥哥,我偏要去,看谁敢挡我!”
掌柜不敢说话,这位凶神恶煞的一看就是在气头上,反正马也给了银子,只要赶快离开就好了。
而庄柔装模作样的骂完,就骑上马走到了城门口,此时时辰已经快到,守城士兵正在关城门。
见庄柔骑马过来,立即就认出了她,迎上去说道:“庄典史,要出城啊?”
“嗯,有件案子要出去一下。”庄柔点头说道,把自己的腰牌递了过去。
不要腰牌守城士兵也会让她出去,看一看也是个例行公事,瞅了一眼便让她出了城门,这时时辰也刚好到,两扇城门都被关了起来。
庄柔回头看了一眼,拉转马头一夹马肚,顺着驿道就向京城方向而去。
现在是夏夜,就算是晚上也因为月光的照射,也能看清驿道。这里又靠近城镇,驿道也比较平整不会发生马滑落山崖的事。
这匹整天拉菜的马,甩掉板车后就飞奔在驿道上,好像一辈子都没这样畅快跑过一样,马不停蹄的跑到鼻孔喷白气也不停。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庄柔只知道自己腰都被马给颠麻了,屁股痛得好像不是自己的,而马也瞧着好像大限要到似的,气得她使劲拉着缰绳,想要把马给强行拉停。
在一声马嘶之中,庄柔骑着的马轰然倒地,把她摔了个四脚朝天。
她揉着腰和屁股爬了起来,无语的看着躺在地上喘着粗气的马。连马也这么蠢,不就是路上嫌它跑的慢,狠抽了它两鞭子而已,干嘛就不要命的跑起来,这都快活活累死了。
没有马只靠步行,庄柔觉得秦秋先去把师爷杀掉,再来寻自己都够了。不行,这马得活下来才行。
她出来为了不让人发现,连水袋都没带,这马再不喝水就要死了。往四下看了看,她发现远处的树丛那边有什么反光,瞧起来像是倒映了月光的水面。
有水就好,只是要怎么把水带来给马喝呢?
庄柔摸摸身上,除了装圣旨的那个圆筒,好像没有什么不漏可以装水的东西了。让她把圣旨拿出来去装水,她可想都没想过。
看来,只有用最简单的方式了。
叉着腰活动了一下身体,让腰和屁股的麻痹感变成酸痛,全身灵活多了之后,她伸手抓住马鞍,用力拖着它往路边移。
这马虽然看着瘦,但个头就是这般大,庄柔咬着牙齿才把它拖到了路边的草丛里,有草就比石子路滑多了,她一点点的把马拖到了树林中,果然看到那边有个湖。
太好了!
庄柔卖力的把蠢马拖到湖边,把它的头摆在了浅滩处,那马本来都伸出舌头要死了般,现在碰到水嘴就动了起来,开始狂喝水了。
“早知道我应该把板车也弄来了,骑得我屁股都快裂了,大腿磨得好痛,可能破皮了。”庄柔按着大腿坐在湖边咧嘴骂道,说不定都要磨破皮了。虽然会骑马,但她从来没骑过这么久,跑得如此快的马,时间长了全身都受不了。
正好有水,自己也喝一点好了,她把头埋在水中狠狠的洗了把脸,用手挡了挡水面,捧了口水喝了两口。正想再喝点时,她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侧头向旁边的树下看了过去。
“……”庄柔这才发现,在不远处的树下,坐了个从头白到脚的人。
白的头发、眉毛和仿佛刷了一层厚厚面粉肤,最可气的是还穿了一身白衣,就这么无声无息的坐在那。眼睛像无的琉璃,在夜之中露出诡异的气息。
看到他时庄柔还是心惊了一下,但马上就反应过来,白子!
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自己,但身怀要事的庄柔,还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客气的开了口,“这位兄台,你这身装扮很炫目啊。”
“姑娘的装扮也很夺人眼目,在下只见过马拉人,还是第一次见过人拉马。”那白子动也没动,开口说道。
“呵呵,彼此彼此。”庄柔站了起来,看着他笑了笑,“看阁下应该是在此休息,我还有事,就不打扰了。”
白子却看着那马说道:“姑娘这马不听话,不如卖给在下如何,一百两黄金。”
庄柔挑了挑眉,“大半夜的我一个姑娘家还靠这马赶路,荒郊野外的遇到土匪劫财劫,那可怎么办?”
“就姑娘这身装扮,土匪看到都会退避三舍,我很需要这匹马,姑娘不知可否行一善。”白子拉开衣摆,庄柔这才发现,他左裤脚上有一片血迹,不知被什么伤到了。
瞧这人穿的跟办丧事没两样的白衣料子非常好,在月光下银光闪闪的,一瞧就是有钱人。这种人怎么可能一个人受伤待在这里,不会是来杀自己的杀手。
这么可怜,还要使苦肉计?
第214章 官府与江湖
庄柔警惕的盯着这个白子,他们这些白子因为长相异于常人,从小就不被人待见,在有些地方还会被驱逐出去,就怕他们带来灾难。
这位气度和穿着都有贵气,肯定没吃过那种苦,但说不定是杀人多,所以赚的银子多才这样子。
见她只看不吭声也不搭话,那白子叹了口气说:我是凤息庄的少庄主,贺肖然。江湖中人送名号白公子,姑娘应该听过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