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一 死生
太阳从窗外斜照进来,透过雾紫的帘布射进人的瞳孔中央,扩散成橙灰的倒影。
卞笙从自己的床上醒过来时,闹钟刚好响了十数下,大脑瞬间发白,赶紧一骨碌坐起身。
日光洒在被子与露在外面的手臂上,她发现自己的皮肤白得近乎透明,甚至看上去有些病态,是和原来的微黄肌肤截然不同的颜色。
光晕打在眼球里,扩散成圆形的小涟漪,这时她猛地想起,今天好像没课。
如释重负,她重新躺回被子里,回忆昨天晚上自己究竟是怎么回来的。
……似乎是有个人把自己抱回了家,还很君子地替她盖上了被子,又倒了杯水,将钥匙细心地留在了枕边最显眼的位置上。
至于那人是谁,她不动脑子也能猜得到。
“他是我见过最温柔,最文雅的男子。”过去如此,今日亦是一分未改。
她受着他的恩惠,想不到是跨越了千年的光阴,从隐晦不提的情思,化作寸缕缠绕的关切。
卞笙又怎能猜到,他对她的爱被被理性克制着,才会变得如今这般小心翼翼。
回想起来,仿佛只有朦朦胧胧的两道影子,被路灯和月光拖得很长,在地上勾出模糊的记忆。
苦笑两声,她起身去找拖鞋,慢悠悠刷牙洗脸完毕,走到厨房里拿了水果刀,打算削个苹果咽进肚子里提提神。
手机一声振动,她边削边凑近瞅了几眼,滑开锁屏,“念念回响”的头像上赫然出现了个红点点。
念念回响:宝,活过来了吗,你喝得太上头了兄弟
不秃头不改名:废话
念念回响:你好冷淡啊宝贝,
不秃头不改名:少说没用的,你昨天啥子情况嘛?
念念回响:还多亏跟你吹瓶,把烦心的事儿说出来确实好点了
不秃头不改名:要得要得,有啥难过的告诉你宝贝我,咱一起再摆龙门继续吹去
念念回响:别提这茬了,昨天你那柏楠,啧啧,真的是男友力max,可惜了,要不是知道你们俩太熟了不可能,不然我早起哄了( )
不秃头不改名:去死,少八卦没人当你哑巴
念念回响:不过说起来,你是不是有暗恋对象啊?拿出来说说呗!
卞笙没回,手指头不经意间,刚才不小心被水果刀划伤了两寸,虽是痛得龇牙咧嘴,但又没有半点血丝。
发觉这一切后,她已经意识到了什么。
心头顿时蒙上一层阴影,如暴风骤雨随后即将来临的平静,笼罩在日光明媚的室内。
摊开掌心,她仔细观察自己的肤色,发现白得诡异,甚至能倒映出她同样苍白的面孔。
“很奇怪吗?”那个冷冰冰的机械音又在脑海里响起。
“我到底怎么了。”
“你的身体早就留在了那个世界里,至于你如今这副躯壳,是长久不了的。”
“为什么?”
“你现在是半鬼魂半灵体状态,所以才不会流血,也会越来越呈现出透明的身体。”
卞笙沉默了一会儿,平静问道:“那我该怎么办?”
“你想回去见他么?”
“你能送我回去?”
“是。但……我也有条件。”那道声音顿了顿。
“无论什么条件,你告诉我。”
“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留在这个你真正属于的时代,还是回到那个你曾厌恶的世界,一切都取决于你,做出选择后,你就再也不能反悔。”
“我只想去见他。”
毫不犹豫地,她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你们倒真是拆也拆不散。”耳边响起那声音的轻笑,旋即巨大的呼啸裹挟风声席卷而来,包围周身和大脑,她感觉自己进入了一个巨大的莫比乌斯环。
两个毫不相干的世界,由于这个无限环相连到了一起,自此碰撞出无数奇妙的因果。
——我和你的轨迹本是平行而过,然而命运和初心,终究使得我们相交相遇。
你们生同衾死同穴,此生若不能共白头,独自在这里苟活于世,便是辜负了最初死生契阔的承诺。
瞬间,衰老和无力侵袭而来,她敏锐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逐渐迟钝,像是树枝上的叶,到了秋天立刻老去,直至枯萎。
从迷迷糊糊中醒来,卞笙几乎以为自己经历了大半个世纪。
身上被水湿了个透,冷风吹来,神经不由得打了个寒噤。
她随后睁开眼,费劲地从坑里抬起四肢,才发觉自己原来躺在一处水塘里,身边还蹲着一群满面疑惑的民众,大眼瞪着小眼,皆是难以置信的模样。
这些人都穿着破旧却干净的褐衣,手里还拎着将要下地干活的锄头犁耙,看样子都是务农为生。
“这位夫人……您,怎么在这里啊?”为首的男子浓眉大眼,系一条半黑不白的毡巾,俨然一副吃惊的模样。
另一个大汉附和道:“就是啊,您怎么还穿得这么奇怪,我们这哪有穿成这样儿的。”
卞笙张了张嘴巴,却发现嗓子干涸得不能出声,却听那大眼男子一声惊异的大叫:“快瞧,这……这不是那个……”
不知为何,他看上去很激动,竟一下子说不出话来。
周围大汉不禁急了,扯了扯他腰间的毡巾,“啥呀,你认得这夫人?”
“她,她是我们的恩人哪!”大眼男子明显结巴了,左顾右盼道,“你们难道忘了,她给过我们好多铢钱,不然咱可连吃饭都没得吃了!”
被他这么一提醒,人们不由得都走上前来仔细打量,过了片刻,纷纷不约而同露出惊喜的表情,竞相来拉她的手臂,把卞笙从水塘里扶起来。
“您还记得吗,你曾经救过我们哪!二娃的爹多亏了您给的钱,才能活到如今哪!”
“就是啊,您的恩情,我们这几个弟兄这辈子结草衔环也要报答啊!”
“夫人,要不您来我家先吃个饭,沐个浴换件洁净衣裳,您看可还成?”
被他们这么一说,卞笙确实想起了那件事。
脑海里还留有一些模糊印象,她在荀府门口为子建求救时,似乎确实把自己的一整个钱袋施舍一空,过后也没怎么将这放在心里去。
不过,今日居然碰到这些人了。
当初偶然结下的种子,现在结了善果,说来也真是有缘。
到底是朴实忠厚,这些人非但没有追问她的身份,连半点怀疑也没有,满脑子都只充满真诚的感激。
“如今是何年?”
“夫人您忘了吗?”大眼男子抢先说,虽是露出诧异的神情,但很耐心地回答道,“方今乃建安二十四年。”
卞笙陡然失色。
十年了。和她离开这个世界的日子整整过去了十年。
明明自己在现代里只过了一个多月,在这里却是十年。
“那麻烦你们,能不能……帮我个忙?”她迟疑了一会儿,诚恳地盯着他们问。
那群人却很爽快,当即应道:“夫人有何事尽管提,我们能帮的一定帮。”
“我想见一见……魏王。”
“……魏王?”大眼男子顿时一愣,似乎没反应过来,“夫人要觐见魏王?”
“觐见?”这下轮到卞笙怔住,她的脑子里从没出现过如此充满尊卑的词语,“我只是想找到他。”
这群人顿时面面相觑,良久,其中一络腮大叔为难道:“魏王现今应是在洛阳,可我等都是小民,怎么能求见到高高在上的魏王呢?”
“你们放心,只要你们能带我找到他,他一定会见我。”
人们刚开始还很犹豫,但看到她这么坚定的神情,不禁点头,其中那大眼男子更是拍拍胸脯,迅速应道:“夫人莫急,这有何难,让我刘济一个人带您去问路,必不会让恩人您失望的。”
“那怎么成?让我去!”
“别和我抢,我最年长,报恩的事应该先让我来!”
那刘济话音刚落,七嘴八舌的争辩瞬间涌起,都互不相让,脸上甚至青筋暴起,当下争得面红耳赤。
眼见着快要吵起来,刘济喊了一声:“都别争了,咱们一起去。”
这提议无疑得到最广泛的支持,全场都应了一声“好。”
卞笙见他们都这么热情,立刻向他们深施一礼,温和道:“多谢你们的好意,但多人同行终是不便,不如就刘兄弟随我同去,大家的好意我都心领了。”
她尽量让语气听起来委婉些,这群人见她面露难色,也不好拒绝她,只能懊恼地唉声叹气:“那成吧,既然夫人这么说,倒是我等叨扰了。”
络腮胡拍了拍刘济的肩,“给我好好看顾恩人,倘若恩人一路上缺衣短食的,我等可不顾兄弟情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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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万物寂落的暮秋,草木摇晃,凉风从无云的长空飘过来,掀起头顶猎猎的旗帜。
他们一路打听,一路寻道,走了约摸半月,终于来到了洛阳。
越近城池一尺,卞笙就越紧张一分。
她不知道他到底还记不记得自己,会不会十年过去,就把自己遗忘了?
她离开时不留半分痕迹,甚至像从未来到过这个世界一样,那这里的人还会记得自己吗?
面前的白纱垂在眼帘,她越过人群往远处看,望见许多白鹭飞鸟疾驰而过,大概是飞累了,在角门上驻足停歇。
这里繁华喧嚣,道旁的小贩竞相叫卖,人声涌动,比她第一次来到洛阳时还要热闹。
今天应是吉日,阳光盛放,锣鼓喧天,远远地传来喜悦的欢快乐曲。
“娶新妇啦娶新妇啦!”
“送喜糖喜果哟!”
宾客们激动地长叫着,逢人便塞喜饼等物,脸上无不洋溢着兴奋的笑容。
“这位夫人,这些都是上好的西域绸缎,一百文一匹,万万不能错过呀。”
她正发着呆,听见侧边有妇人在售卖布匹,忙摆手道不用了,随即迅速偏过头去。
视线里冷不丁瞥见一家糖人摊,那老人正专注地浇着糖画,旁若无人,单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她蓦地想起,当年曹操曾纵马过街,身边人纷纷为其开路,导致自己被倏然一撞,握在手里的糖人摔到了地上。
这笔账,好像从来都没有向他算过。
不过当时的她好年轻,似乎才十五岁的模样,那时的他也不过才及弱冠,一袭肆意飞扬的红裳贵气风流,举手投足间尽是睥睨沧海的决意,以及少年人特有的戏谑与狡黠。
她想,怎么就过去这么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