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相逢即有缘,道友又帮我们降伏鲲鹏,如此大恩。我们两人定要回报!”镇元子郑重地说道。
  他对时秒十分忌惮,此人类女子看着不过地仙修为,可她方才那法器,没有法力波动,平平无奇,朴素无华,不过是一根小小的铁丝而已,却直接秒杀了鲲鹏。(时秒屏蔽修为,此时地人族弱小,修仙并不多见,修到天仙基本是天花板了,地仙也算是人类顶尖地那一批大能了。)
  鲲鹏大罗金仙,肉、体强横,他就算站着任凭一个地仙拿着刀剑狂砍,几万年也休想破开鲲鹏的皮肉。
  “你们想要以身相许,想当我儿的后爹?”时秒疑惑地看着两人,洪荒也兴狗血以身相报的戏码?
  时秒上下打量着镇元子、红云两人,陷入权衡之中……
  两人的相貌上乘,镇元子冷峻面瘫风,红云柔弱小奶狗,都太过极端,若要当孩子爹似乎还缺点什么。
  “哎,算了——”时秒遗憾地摇头,犹豫挣扎之后她还是不愿降低孩子他爹的要求,送货上门的不要也罢。
  “要不然我雇佣你们两人在我养胎期间护我安全如何?”
  镇元子、红云两人对视一眼,面露疑惑,无声询问对方,此人类女子的话你听明白否?还有她眼中的嫌弃怎么解释……
  镇元子:我堂堂地仙之祖,家有地产——五道观,祖传宝贝——人参果,本人也是相貌堂堂,大罗金仙巅峰修为,这姑娘在嫌弃什么?
  红云:这人类愈发的熟悉,这欠扁的自傲的面孔,他在哪里见到过?
  雇佣他们两个大罗金仙开什么玩笑?她知道他们的身价如何吗?出的起价吗?
  “怎么你们不愿意?”时秒蹙眉,两人密语许久,真当她听不见吗?她只是懒得戳穿而已。
  她嘴上说是保护安全,也不过当两人是跑腿罢了,炸天系统龟壳,太虚神甲披身,有谁能够伤她?
  此时的时秒膨胀了!反正她苟在蛋壳里,谁也奈何不了她?
  怀孕之后,听说身子会笨重,行动不便,而且食欲大增,她才想找个人跟在身边,当个外卖小哥,随时跑个腿儿,拎点食物回来。
  之所以看重这两人,主要是红云实诚,洪荒第一老好人没有一点水分,红云天地第一朵红云,本身代表祥瑞。
  有他这个祥瑞无线热点在身边,蹭点祥瑞之气,吸入腹中,供胎儿成长。
  “不知道友出何价,雇佣我们二人?”镇元子傲娇地说道,摆正自己大罗金仙的身份,“若要我们出手,只要一个后天至宝,不知道友是否出的起?”
  镇元子狮子大开口,想要时秒知难而退,后天至宝,天地间有几个后天至宝,如女娲的招妖幡、大羿的射日神弓、老子的芭蕉扇,哪一个不是顶尖神器的存在。
  后天至宝而已,她的空间里还躺着好几个,都是她顺手从三清、女娲那儿“借”来的,西方两兄弟抠门,她就借到一两件。
  可这些东西都有三清他们的印记,也被洪荒生灵熟知,她一旦给传出,外人肯定会猜想她与紫霄宫的关系。
  她是逃出紫霄宫的,可不能被抓回去,现在的鸿钧是本人还是天道?她还没弄清楚。
  时秒思索好一会儿后,从空间里拿出一本书,封面书写着“天地”两字,简洁朴素,却蕴含着无上的道韵。
  “天地”两字力透纸张,浑然天成,一笔一划,铁马金钩,渗透着三千大道,仅仅两字便蕴藏了整个洪荒世界。
  “道友能给我看上一眼。”镇元子激动地说道,目不转睛地盯着时秒手上的书本,迷失在两字勾勒的玄妙恢弘的洪荒世界,无法自拔。
  “给!”时秒扔给镇元子。
  “道友小心一点。”镇元子连忙接住书本,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在,双手兴奋的哆嗦。
  焚香清洗双手,苍劲有力的指尖触摸着两字,闭上双眼,顺着两字的轮廓临摹,细细体会两字中的道法。
  镇元子捧在脸颊,深深嗅上一口,如同迷恋一个绝世美人,站在原地自我陶醉。
  “他一直怎么猥琐?”时秒低声询问红云。
  一本笔记本而已,用得着如此猥琐吗?她空间里还有许多。当初鸿钧要求他学道法时,曾发了许多的笔记本(作业本),如果背不出,就罚默写百遍千遍。
  如今她看到笔记本想起黑暗的岁月,整个蛋都颤颤巍巍,没想到还有人把它当作宝贝。
  后世名人大师的字画都值钱,洪荒第一人的鸿钧的字应该也很值钱,糊弄镇元子、红云没问题。没想到镇元子竟会这般迷恋。
  “元子道友酷爱字画。”红云温和地解释道,他也感受了“天地”二字蕴藏的无上道法,绝对是圣人真迹。
  “姑娘——姑娘——,你说要用这本书换我们护你?”镇元子陶醉半响之后,恋恋不舍地还给了时秒。
  “怎么样?此宝贝还可以吗?”时秒端着架子说道。
  “可以!太可以了!此书如此宝贵,姑娘真的送给我们。”镇元子连连点头,眼馋着天地之书,冥冥之中透着玄机,脑海里有一股声音告诉他,只要参透两字的玄妙,便可以晋升准圣。
  “我可说好了,这本书里边都是空的,可不是无字天书,真真切切一个字也没有。”时秒觉得有必要说清楚。
  “我知道。”镇元子点头。
  用一本空白笔记本,时秒成功收获两外卖小哥。
  “你拿着,不用还我了。”时秒平淡地说道,“待我剩下孩子,他就属于你了。”
  这样的时秒,圣人真迹竟然一点也不在乎,高大伟岸的世外高人形象直击红云、镇元子。
  洪荒强悍的女性很少,就连西王母也不会对圣人真迹视如破履,莫不是女娲、后土两位圣人的化身?
  红云、镇元子,两人思想飘向远方,再看地上的鲲鹏,散发着焦味,有所明悟。
  红云将鲲鹏收入葫芦之中。
  时秒三人组队再次踏入人类的城池。
  炸天系统透露她肚子里的孩子将会是人皇,也就是一个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熟悉自己的种族,时秒决定在人族定居。
  红云、镇元子的修为,在时秒的强制要求下,在外收敛气息,就是一个普通的人类。
  时秒的修为褪去,就是一个平凡人族女子,除了长相清秀一些,没有别的特点。
  时秒露出的这首隐蔽修为神通,红云、镇元子也无法看透,两人愈发地肯定之前的猜测。
  能让圣人心甘情愿怀孕,孩子他爹是谁?两人列出n多候选人……
  背后议论圣人乃大不敬之罪,两基友也不敢在时秒面前议论,都是在暗地里嘀咕。
  紫霄宫内的鸿钧在“天地”一书现世时,若有所感,幻化成一个俊美的青衣男子,坠入人间。
  时秒三人来自人族小部落,他们的部落被妖兽袭击,就剩他们三人侥幸逃出妖兽的魔爪。
  他们没有家园,特来投靠华胥部落。
  以前前来投靠华胥族的其他人族,若是强悍的一支队伍,直接并入华胥部落,可只是几个落单的小虾米,会直接被当作奴隶俘虏。
  奴隶?俘虏?时秒怎么可能会如此委屈自己?直接指派红云、镇元子两人打架,一股做气窜烧了整个华胥部落。
  谁的拳头大,听谁的!这个万年亘古不变的道理,到哪都是真理名言。
  他们三人瞬间稳坐华胥部落的第一把交椅,可惜时秒嫌烦,没有接任,她只是想找一个地方安心养胎,不是来操劳一个部落的生存。
  人族部落发展,她已经操劳过一次了,不想再占太多的因果。
  红云、镇元子两人羞红,他们堂堂大罗金仙,蜗居在小小的人族部落,还出手威胁普通人族,要是再抢个部落首领当。
  日后传出去,他们的脸面往哪儿搁,他们也推脱不干首领。
  三人选了一处灵气较为浓郁的地,搭建房屋,作为府邸。华胥部落的人对三人同吃同住并不奇怪,华胥族现在仍旧是母系系族,一个女人可以同时拥有许多男人。
  时秒有两个男子在身边伺候很正常。
  可日子久了,也遭人嫉妒。
  红云、镇元子两人不仅外貌俊朗,关键身手了得,捕猎小能手。只要他们两人一进山林,绝不会空手而归,总能扛两三只妖兽回来。
  部落缺少吃的,他们自然眼红两人的收获。可惜人家实力强,经常一个人进山林,根本不和华胥族部落的人行动,他们也就不能一起分猎物。
  “红云,风秀弱弱小小的配不上,我才是配得上你的人。”翁展示她强健有力的肌肉,对着红云直白的示爱。
  翁乃现在华胥部落首领的妹妹,先前她也对红云孱弱的样子很不齿,直到有一次山林狩猎时,他们被妖兽袭击,是红云从天而降救了他们。
  翁的一颗芳心就挂在红云身上,经常制造机会与红云偶遇。明天她就是成年人,可以找雄性,孕育下一代了。
  姐姐安排给她的雄性,她不喜欢,没有红云强大,俊俏。
  “姑娘,你——你弄错了什么了?”红云疑惑地回道,呆呆地愣在原地,这姑娘是不是搞错了,居然敢说圣人配不上他?
  “红云,风秀根本不碰你们,她只当你们是可以奴隶的雄性,只要你肯跟我结合,我保证绝不再纳任何一个雄性。”翁信誓旦旦地说道。
  在她眼里,风秀只不过是幸运地纳了两个强大的雄性。
  “姑娘,我怎么听不懂你说的话?”红云愈发地糊涂了。
  “滚!”一声怒喝,翁被甩飞,滚落至附近的丛林。
  “镇元子,不是说好了不得施展法力。”一旁看戏的时秒悠悠的劝诫道,被挖墙角的我都不生气,你生气个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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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描述的镇元子采用西游的设定,神通袖里乾坤装过孙猴子,“天地”乃西游记中五庄观挂的那副字,镇宅至宝。洪荒流里镇元子通过“地书”册封地仙,亦也是他被称为地仙之祖的缘故。
  小说里引用了许多神话的框架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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