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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九章 死亡沙海(十二)

  刚刚那一枚c.4仿佛炸开了某个缺口,黑水不断往外涌动,很快便蔓延了整个院子并朝着宫殿外流去。
  虽不知道这口井下面到底藏着什么,但这黑水很明显不是什么干净东西。空气中弥漫的怨气几乎压迫得人无法呼吸。
  “轰隆隆……”突然,宫殿开始剧烈晃动,所有建筑逐一坍塌。
  “地宫要塌了,我们快离开这儿。”
  李元贞带着阿南,和黑无常一起飞出了后宫,在广场等候的其他人也纷纷往地面跑去。
  “哗啦啦……”黑水仿佛有生命一般,融汇成了一道黑潮,竟然主动追击往外逃的众人。
  李元贞等所有人跑出青龙门后,几发开碑裂石掌将石壁打碎,暂时挡住了汹涌而来的黑潮。
  地宫摇晃得愈加强烈,连甬道和阶梯也发生了坍塌,在剧烈的摇晃下,众人手脚并用,使出尽浑身力气往出口爬去。
  3分钟后,李元贞最后一个跳出石门,但晃动并没有停止,流沙开始往地宫中心收拢,就像一个吸气的怪物,要把所有沙子吞进肚子里!
  “我……我跑不动了……”黎曼雯满头大汗,大口喘着粗气。
  刚刚的生死时速已经耗尽了大部分人的体能,何况队伍中还有4个昏迷的幸存者,李元贞也不可能一口气把所有人都带走,他只能先抢救昏迷的幸存者,
  眼看流沙越来越快,就要把一行人往肚子里吞,突然一声熟悉的问候从风沙中传来:
  “李局!猴子!是你们吗?”
  九筒的声音。
  “叮铃铃……”还有那清脆的驼铃声。
  九筒和阿武,以及卡扎克牵着几匹骆驼从风沙中赶了过来。
  众人如沐甘泉,卯足了劲儿往前冲,九筒和阿武也过来帮忙抗幸存者。
  很快,所有人骑上了骆驼。
  骆驼宽厚的脚掌,拥有极强的抓地力,不仅能抵御大风,还能在流沙中健步如飞!
  “呼哧,呼哧,呼哧……”
  八个沙丘全部被流沙拉入了地下,附近更塌陷处了一个长宽超过200m的大坑。
  黎曼雯望着不断深陷的地宫,由衷感叹:“世界第九大奇迹就这么毁了,真是好可惜呢。”
  “听你话里的意思,是还想再回来挖它?”李元贞从天而降,一点儿也不客气地和黎曼雯坐在了同一匹骆驼的背上。
  “暂时不用了,因为我发现了这个,”黎曼雯从口袋里取出一枚直径约3cm黑色晶石,“我发现地宫里到处都是这种黑色的石头,它的材质虽然赶不上塔雅身上佩戴的那颗‘定魂珠’,但里面蕴含的能量是一样的。这么一块小小的石头,就足够我们考察很久了。”
  李元贞夺过黎曼雯手里的黑色晶石,举在鼻尖闻了一闻,这种气味儿和感觉,和院子里那口枯井散发出来的一模一样,
  黑色晶石和枯井之间又存在着怎样的联系呢?
  “这颗晶石归我了。”李元贞就要收入囊中。
  “不要!”黎曼雯急忙抱住李元贞的手腕,像掰开他的手掌把晶石抢回来。
  李元贞把右手的晶石换到左手,然后高高举起拳头,带着玩味的语气笑道:“你只是考古专家,又不是科学家,这颗晶石拿给你们用放大镜来研究实在太可惜了,就给我吧?”
  黎曼雯使劲儿要去抢,可无奈胳膊太短,怎么都够不着,“你强盗!你把晶石还给我!有本事你自己去挖啊!这是我的!”
  她架着骆驼肚子,就要站起来去抢,可谁想脚下突然打滑,一头扑进了李元贞的怀里,嘴唇也不小心在李元贞脸颊上蹭了一下。
  “黎小姐,你来真的啊?”李元贞抹了抹脸颊上的唇印,笑嘻嘻地看着黎曼雯。
  “哼!要不是看在你救过我的份儿上,我非把你踢下骆驼去!”黎曼雯低头转过身去,脸上的红,不知道是害羞还是生气。
  “一人一半总可以了吧?”李元贞把晶石塞回了黎曼雯的手里。
  “那还差不多……”黎曼雯嘀咕着,把黑晶包裹好,小心收入囊中。
  “那么,一次有惊无险的旅程,就告一段落了。”
  李元贞抓起前排的缰绳,双手轻轻夹住黎曼雯的细腰,黎曼雯早已习惯了这种保护,便放心地把头靠进了李元贞的胸膛。
  嗅着沁人心脾的女子体香,呵一声骆驼,奔赴初升的大漠朝阳。
  ……
  回去的路化繁从简,仅用了一天便找到了贯穿公路,李元贞联系了最近的直升飞机,
  当晚9点,太阳还没完全落山,两架直升飞机便从天而降。
  猴子和九筒留下来和卡扎克一起护送骆驼,其他人则带着昏迷的幸存者乘坐直升飞机离开了沙漠。
  晚上12点不到,飞机降落在了石塔小镇。
  李元贞帮黎教授他们号过脉,只是在地宫里囚禁太久,营养不良导致的暂时休克,只需要多休息两天就能苏醒过来。
  从荒无人烟的沙漠,再到灯火阑珊的旅游小镇,谈不上死里逃生,也算是经历过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
  雍王李宰已逃走,地宫也已塌陷,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花旗国等所有被束缚的国家也都该顺应时间秩序,彻底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塔雅由于身怀“定魂珠”的原因,即便诅咒解除,她已然有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权利,
  但由于和现代社会脱节得太久太久,生活习惯还得从头学起,比如说穿现代人的衣服,学习现代人的礼仪。
  以塔雅的姿色,随便包装一下也能成为顶级模特儿。在如今这个大数据膨胀的年代,只要长得漂亮, 上镜开个直播,还愁能赚不到钱?
  ……
  半夜,李元贞睡不着觉,他坐在窗台上,拿着一壶酒,小口小口地喝着。
  “哒哒哒……”敲门声。
  “近来吧。”李元贞说道。
  房门打开,一个身材高大,皮肤白皙,容貌妖艳的美男子走了进来。
  如果不仔细看,谁又会想到在半个小时前,他还是那个走在路上会吓坏小朋友的黑无常呢?
  黑无常本就是个正常人,只是为了满足于冥王的幻想才搞的“cosplay”。
  “做回自己的感觉如何?”李元贞从储物袋中取出一罐啤酒丢给黑无常。
  黑无常看了看手中的啤酒,一脸苦涩,也不说话。
  “怎么?你们地仙盟以前还有禁酒令?”李元贞问道。
  黑无常摇了摇头,打开啤酒,一口气竟喝下了大半罐,才缓缓说道:“我原本只是个孤魂野鬼,在进入地仙盟后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获得了一具躯体,然后我不断地修炼,成长,杀人,最后终于成为了一名骇人听闻的‘勾魂使者’,但我从来不觉得我自己是个人,冥王也从来没把我当做人使唤。直到遇见了李道长你——”
  “打住打住!再说矫情的话我可就不高兴了啊。”李元贞呵断黑无常的话,转而又问道:
  “对了,你有没有兴趣重组‘地仙盟’?”
  这就是李元贞的战略计划,与其毁灭敌人,不如化敌为友。
  黑无常不由一愣,“我不太懂李道长的意思。”
  “现在‘冥王’大可能已经死了,地仙盟不就‘群龙无首’?你作为冥王麾下第一勾魂使者,这个盟主之位岂不是非你莫属?”李元贞说道。
  黑无常摇头,轻叹了一声:“万事并没有李道长你想得那么简单,地仙盟他并不是一个独裁的公会,而是所有‘冤魂恶灵’之间的联盟。冥王死了,还有很多自称为‘鬼王’的人,在他们眼中我只不过是冥王身旁的一条狗,根本没有资格担任新任的地仙盟盟主。”
  “所以你格局小了呀。”李元贞跳下窗台,走到黑无常面前,点其眉心,再轻轻一扯,一道红色的印记被拽了出来,“现在我已经解除了你身上的血咒,这是你对我的救赎,”
  随后他又取出“招魂幡”递给黑无常,“想必上半夜你也看到了这只招魂幡的威力,一般的冤魂厉鬼全都要受限于它,而且这面旗帜里还有近千只冤魂厉鬼。它们就是你登上地仙盟盟主的资本。”
  黑无常愣了愣,咬了咬牙,作了一番思想挣扎后,毅然决然接过了招魂幡,并深深地冲李元贞行了一个大礼:
  “多谢李道长成全。”
  李元贞背过身去,摆了摆手,“我也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罢了,你也不用对我怀有太多感激,以后我也会尽量辅佐你当上新盟主,并且尊重你,和你一起合作——
  但是,如果你在获得权利后敢做伤天害理、危及人类的事情,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铲除你。”
  黑无常把头埋得更低:“不敢不敢!”
  “行了,你下去吧,我也打算休息了——”
  “滴滴滴……”
  李元贞话还没说完,万能手表突然响起了铃音,阿南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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