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小丫出事初夏犯险
安家村里参军的人走了,稍稍影响了一下众人的心情,不过很快就恢复过来,日子不是照样要过吗,特别是还有那么多的生意要安排。
家私店的生意,还有果子醋的生意都进行得有条有序,不得不说,负责人的工作能力都是非常高的,这让安初夏轻松了不少。于是,将生意的事放手下来,将主要的精力投入到了村里先锋团的培训学习的工作中去。自己的武功也是不能停下来的,毕竟这个时代是靠武力值说话的,所以自己的修练,也加强了起来。
这天,安初夏又像平常一样练功回来,只见王婶跟王大叔跌跌撞撞的跑过来:“夏儿,快去救救我女儿,他们东家要将她打杀了。”
“好好的,干嘛要打杀?”初夏也吃了一惊。
“不知道啊,刚才给我们传话的人说小丫偷了小姐的一个瓶子,所以要将她打杀。”王婶已经是哭得直不起来。
“为什么不早点将她赎回来。”初夏听了也是急了,责怪起王婶子两口子来。早就叫他们去赎,到现在还没有赎回来。
“之前去赎了,主人不肯,我们签的是十年死契,现在还没到时间。”王婶哭得已是没有了气儿,王大叔在一旁说道,也是后悔得不得了。
“哪有这样的,就算偷了东西,他们也没资格处死人家吧。”初夏对这里随意可以处死人的事难以理解,抱怨了一下,人没停,已经去牵马了。
“他们冤枉我女儿,我女儿绝不会去偷人家的东西。”王大叔跟在后面说道,自己的女儿自己知道,小丫是一个多么乖巧的姑娘啊,当初为了给自己治病,将自己卖给了地方家,可是现在……想到这,王叔心里刀绞一样的疼。
“什么都不要说了,快去救人。”初夏翻身上马。得到消息的安大夫,安天顺,林兴也骑上马跟了上去。先锋队的队员则跟在后面跑着去。王婶跟王叔也都坐上马车一齐朝地主家奔去。
王小丫买去的这户人家姓方,住在镇子上,有一处很大的宅子,家里仆人也很多,听说是从京城搬下来的,在这里已住了十多年了。现在骑马过去的话,半个钟头的时间就到了,初夏知道这户人家的,她跟着王婶去看过小丫几次,想着小丫笑着递过来一块点心催着她吃心里就急得不得了。
远远的听到王小丫凄惨的叫声,他们已经在行刑了,眼看到大门口了,守门的下人忙上前拦住急奔而来的三人。
初夏一甩马鞭,叫道:“都给我走开。”从马上飞身进了方家。
王小丫已经痛得晕了过去,现在是大冷的天,身上的衣服也被人给拔了,只剩下一件单衣,今天这板子打下去,就算死不了,也会被冻死,这家人心可真黑啊。
板子还在继续打,而站在前面的女主子,一个十五六岁的花季少女还在指挥下人用力打。初夏从墙头飞身而下,将打人的两个下人一脚扫倒地,盯着那少女说道:“谁给你的权利随意打杀下人的。”
跟在后面来的安大夫,安天顺也飞进方家,一飞进来,就马上去给小丫诊脉,然后递给初夏一个放心的眼神,便将小丫抬到一边去治疗。
“你是何人,竟敢私闯民宅!你们眼里不有没有王法?”打人的少女看着突然冒出来的三人,变了脸色,指责起安初夏等来。
“小丫犯了什么事?你要将她残忍的打死。”眼前的少女二八年岁,长得是风姿绰约,可是为什么那么凶残。
“她偷了我的一个花瓶,将她处死算便宜她了。”少女毫不再意的说道,一点不将一条人命放在眼里,也丝毫不为自己的残忍内疚。
“就为了一个花瓶,你就要将人打死,你有没有人性啊?”初夏怒吼道。
“你敢凶我,你知道我是谁吗?一个花瓶,你知道那花瓶是谁的吗?打死她算便宜的,将她千刀万刮都行。”少女眼里看到的只是一个农村的丫头片子,眼里全是蔑视。姑娘嘴里吐出的话,真是与她的相貌完全是不一样啊。
初夏睁着一双不可置信眼睛看着这么美妙年纪的少女,心里慢慢的想到,跟这种人生气划不来。
“你说她偷你花瓶,你有什么证据?”初夏冷静下来说道。今天不仅要救下小丫,还要为她洗刷这个偷盗的罪名,她相信小丫不会干做这事,她不能让她背负偷盗的罪名活着。
“还要什么证据,花瓶是在她的行李箱里发现的,不是她还能是谁?”花季少女说道。
“就凭东西放在她行李箱里,你就认为东西是她偷的,你也太武断了吧。”初夏真是来气了。“小丫只是个三等丫环,这样的丫环应该是进不去主人的房间吧,她怎么偷到手的?”
“这?”花季少女一怔,当时没想到这个问题,但是却不肯承认。“谁知道她是不是偷偷的进去的。”
“如果她偷了那个瓶子出来,干嘛要放在自己的行李箱里,难道她不会想到你发现瓶子被偷之后会查起来。”初夏问道。
“谁知道呢?说不定这小丫头傻呢?”花季少女强词夺理道。
“除了这个花瓶外,您还丢了别的东西吗?”初夏问道。
“没有。”
“花瓶也许不值什么钱,值钱的应该是送它的人。小丫一个三等丫头知道她的价值吗?她要偷干嘛不偷银子,首饰之类的,偷你一个破瓶子干嘛?”
“那不是破瓶子。”花季少好见初夏轻视她的瓶子,发火了。
“这位小姐,我不是故意贬低你的瓶子,但是在你眼里尊贵的瓶子在外人眼里真是没什么。我想一个小丫头没有那么高的水平去欣赏一个花瓶吧,毕竟在她们眼里,能买东西的银子,还有漂亮的首饰才是最吸引她们的。而你家这些东西都没丢,干嘛就丢了一个花瓶?”初夏分析得很有道理,大家想想还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