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走
席庆辽接二连叁的头疼,发疯在任何时候,就连强暴她时,都会因为头疼而不得不停下。
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心惊胆战看着他疯,花瑾总憋得呼吸也不敢喘,他甚至会把拳头抡到她的身上。
已经满身淤青,看不出原本的皮肤,被关着的这五天里,她精神和身体都受尽了折磨,不清洗身子,血已经从中间蔓延至整个床面,肚子里绞痛让她心生害怕。
这么下去,她早晚都会被做死。
一天清晨,他突然又犯病了,嘶吼着拿枕头砸,床头上的书和教案被他砸了满地,一身热汗痛苦,他咆哮着用拳头一遍遍捶墙。
大概是头疼的受不了了,席庆辽一瘸一拐起身朝着外面走出去,花瑾悄悄把眼睁开一条缝隙,看见他走去厨房拿刀,朝着自己胳膊上划了一道又一道,似乎那不是他的身体,一点都没有手下留情。
用剧烈的疼痛来保持清醒,这种手段,亏他做得到。
花瑾更加害怕他。
“啊——啊啊!”手臂用力绷紧顺流的鲜血,他抬手砸在墙壁上,用满是淤青的脑袋往上面砸去!
痛到他看着那把刀有股想杀了自己的冲动,这样就可以把另一个人格也给一起杀了!
“妈的!滚出去,滚出去,老子的身体,你他妈给我滚!”他对着空气狂嗥。
花瑾在卧室里悄然蜷起来,双手紧紧握在胸前不停的祈求,不要打她,不要操她。
没出叁分钟,外面的声音骤然间消失了。
她从被子里伸出脑袋,往外面看去,男人躺在地上,刀子也落到身边,手臂的血横流。
他把自己活生生给撞晕了。
花瑾不敢耽误,掀开被子,从一旁衣柜里拉出了一件衣服套上,连身体都来不及清理,翻找出手机,举步维艰走出卧室,绕过地上昏迷不醒的男人,打开了大门。
没过多久,房门再次被打开。
锃亮的皮鞋踏进破旧不堪的屋内,嘴中发出一阵嫌弃的声音。
看向地上昏着满脸是血的男人,招呼着身后两个叁大五粗的保镖:“把他带走。”
“是。”
花瑾去报了警。
她决心要结束这一切,如果再跟他过下去这种私奔的生活,她迟早会死在他的身下。
肿破不堪的脸,警察很容易相信了她所说的一切,判断为家暴,并根据她提供的地址上门抓人。
而等到他们来到家里时,一个人都没有,连地上原本的血迹都消失了。
花瑾躲在那些警察身后,目瞪口呆看着空荡荡房间。
她走去卧室里,除了床上那些血渍外,席庆辽不见了。
他的人,和属于他的血全部没有了,这简直荒谬。
“应该是逃走,或者去寻找你了,如有线索立即提供给我们,近些天你可能需要换个地方住,保护自身安全。”
警察忧心忡忡提醒着。
花瑾走遍了整个屋子,她失魂落寞站在原地,想不通人究竟去了哪里,居然还能把地上的血给擦拭掉。
她一共才出去了不到半个小时,一定有人来过将他带走了,可到底是谁。
从警察局做完笔录出来后,已经是下午两点多。
马路上车流窜的飞快,她形影单只站在路口,迷茫看着眼前车水马龙。
毫无去处,没有容纳她的地方,她丝毫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
花瑾要崩溃了,她必须先找个地方躲起来,但如果倒霉的又被席庆辽找到了,她该怎么办。
坐在路边花坛很长时间,午后的阳光也薄凉,袭来的风吹着手背上的淤青,破裂的发丝狼狈搭在肩头上,让她浑噩的理智清醒了不少。
花瑾起身,走到公交站牌,去了霍景斯的心理治疗室。
他刚结束上一个病人的治疗,见到她来,身上穿着宽大的卫衣,臃肿长裤,即便如此,裸露出来的皮肤上也有遮挡不住的淤青,特别是没带口罩的那张脸,十分慎人,显然是被扇肿。
“花瑾女士,可以进来说。”
她拉着衣领,挡住下半张脸,低头走了进去。
连坐下都是疼痛的,她捂着泛起阵痛肚子。
“是席先生打的吗?”
她点头,虚弱的张合唇瓣:“你到底跟他说了什么,自从他来过你这里后,另一个人格,就没有再变回来过了。”
“那不如,您也跟我说实话,为什么要骗我说,另一个人格才是他的主人格。”霍景斯倒了杯水,放在她的面前。
花瑾不忍哆嗦的哭腔,抬头责怪看着他:“那你觉得呢?就是这个人格才把我变成现在这样,他差点打死我,肚子里的孩子可能都没有了!你觉得我为什么会骗你!”
霍景斯原以为,严重程度还没有到达自己想象的地步,可原来他早已经是反社会人格障碍了。
“那您再诚实的回答我一个问题。”
“他的人格分裂,究竟是如何造成的。”
肿起来的眼睛黑目空荡,盯着他认真的眼神,花瑾耸肩抖出苦笑。
“他都告诉你了对吧。”
“是的,他说你出轨了。”
“我是喜欢上了另一个男人,但我也没说不喜欢他。”
霍景斯被这一句话搞混了,不自禁歪了头皱眉。
“我这人本来就没办法全心全意爱着一个人,他看到我跟别的男人接吻,就把我关在地下室里,整整强奸了我一个月,将我强奸怀孕,然后有了第二个人格。”
“但他分裂出来的人格,居然跟我喜欢上那个男人,性格一模一样,完全就是在模仿他,对我温柔,体贴,斯文。全心全意的爱着我。”
霍景斯已经有了思绪,之前他疑惑的事情现在全都被解答开了。
“那您,还爱席先生吗?我说的是,他的主人格。”
她视线垂了下去,不吭声的安静持续了很久,很久。
“我记得,您有选择困难症。”
花瑾皱了眉,双拳也不由自主攥握,脑子里盘旋的答案,令她理智逐渐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