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程锦绣做局

  “野女人勾引我男人,以为生了两个小杂种就能登堂入室?呸!我儿子才是老李家正统香火!”
  马永红在屋里来回踱步,咬牙切齿一副要吃人的模样。
  “大儿子七八岁,李金海跟那狐狸精在一块的时间可不真不短啊!不行,我得找爹告状去,今天他们老李家不给我个说法,我就死给他们看!”
  “大嫂!大嫂!”程锦绣急忙把马永红拉住,“你想想看,这么多年了,老头子怎么可能什么都不知道?说到底爱芳生的孩子也是他们老李家的骨肉。”
  “老,老头子,知,知道?”马永红备受打击,蔫得像霜打的茄子,呜咽着哭了起来。
  程锦绣善解人意地把她扶回到床边做好,拉着她的手体贴安慰。
  “大嫂别伤心了,也是上天注定的缘分才让我们进了一家门,成为一家人,都是女人,我肯定是站在你这边的。”
  “妹子,你让大嫂说什么好,呜呜呜……”
  马永红正六神无主,程锦绣的雪中送炭让她感动得直抹泪。
  “大嫂要是信得过我,就听我说两句。”
  “你说,我都听,妹子你是高中生,有学问有见识,主意肯定多,你说我咋样才让你大哥跟外头的骚狐狸精断了啊?”
  马永红可没本事再嫁一头家,且不说都这把岁数了谁还能要她,就说她已经当惯了干部家属根本不可能舍了眼前的风光去。
  “大嫂要明白一个道理,家花永远没有野花香。”
  程锦绣拿出专家的派头,表情严肃,眼神很真诚,看起来是真心实意在为马永红着想。
  “虽然这个爱芳我也没见过,但她肯定有她的资本,其实大嫂没必要跟她硬碰硬,拼个鱼死网破,这要是按旧社会的说法,大嫂你可是原配正室,爱芳连老李家的门都没进,无名无分,连小妾都算不上。”
  程锦绣这几句话一下子就把马永红的炸毛捋顺了,哄得她点头如葱。
  “没错没错,弟妹你说得很对!”
  “正室就要有正室的气度,我建议大嫂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然后别再待在娘家了,反正供销社的工作也丢了,正好借着这个机会搬回来,你得把位置霸稳了才不会让居心不良的人钻了空子。”
  “有道理,我听你的,下一步呢?”
  马永红已经完全把程锦绣当成了自己人,对她很感恩。
  “先搬回来再说,大哥是最看重名声跟影响的,只要大嫂把功夫做足了,古代人休弃还要讲究个七出之条呢,只要不被挑出错来,大哥就没有理由提出离婚。”
  “大嫂一天还是正室,爱芳跟她的孩子就是野女人,小杂种!光凭这点她就斗不过你,总之一句话,先保住位置再慢慢想法子收拾她!”
  程锦绣冠冕堂皇地说了一堆。
  马永红完全被绕进去了,几乎拿她的话当圣旨,走的时候还把兜里的红枣全都掏出来给她吃。
  “姐,你人可真好,她对你也不咋地,你还为她着想。”
  方婷一直躲在大衣柜里,刚才的谈话她听得一字不差,越发对程锦绣产生了崇拜。
  “唉……”程锦绣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还摊了摊手。
  “谁让我这个人心软呢,解放妇女,男女平等的口号是喊了很多年了,可实际上,咱们女人还是受到许多不公平待遇。就好比你吧小婷,你要是个男孩,你爸能不管你也不为你的将来打算?”
  方婷像被踩中了尾巴似的,脸色变得很难看,父爱的缺失是她心里一道过不去的坎儿。
  程锦绣勾了勾手,她沉着脸怔怔地走了过去,顺从地任由她拉着坐在刚才马永红坐过的位置上。
  “小婷,我是设身处地为你着想,刚才你也听到了吧,县里来的客人身份可不一般,尤其是姓高那个,他们家在国外做生意,特别有钱!”
  方婷听得入迷了,都不舍得打断,紧张地等着程锦绣继续说下文。
  “其实也就是你没到外边见过世面才会把心思全都扑在程山河身上,说到底就算他再优秀,家里不也是没钱。”
  “姐,我早就不喜欢程山河了,你快给我说说高家的事儿。”
  “这就对了,小婷你是个聪明姑娘,你爸不提你打算姐来帮你,是这,现在你先出去找到这位新高的贵客,别露面,先在暗中观察观察,注意他都在做些什么事儿留意听他说的话,回来告诉我。”
  程锦绣很“知人善用”也很懂得收买人心,她趴在方婷耳边说悄悄话,就像知心姐姐一样。
  方婷还纳闷:“姐你这是要我去偷偷监视他?”
  “看你想到哪儿去了!小高是县里来的贵客,让你去监视他对我有什么好处?”
  被怀疑了程锦绣表示很不开心,她生气地转了过去。
  “我可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本来是想借这个机会让你先去相看一番,顺带着收集些消息,回来我也好给你分析分析小高的人品以及该如何投其所好地吸引他的注意。”
  “结果你可倒好,居然还怀疑我的好意?小婷啊小婷,你可真伤我的心。这年头好人难做呀,算了,你不想去我也不勉强,说到底那是你的终身大事,又不是我的。”
  “别,姐我不是那个意思……”
  方婷着急地想解释,可看程锦绣脸色铁青,生怕她不肯帮忙了又赶紧认错。
  “姐我错了,真的知道错了,以后什么都听你的,你让我干啥就干啥,别生气了好不好。”
  “知道错了还不赶紧去,再过一会婚礼就开始了,到时候乱哄哄的还能看着个啥?”
  “好嘞我这就去!”
  方婷着急忙慌地跑了出去,丝毫没有注意到出来的时候屋檐下的角落里还站着一个男人。
  董志遨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拿手指头当梳子把散落的头发丝往后捋。
  他今天穿得比较正式,棉布花格衬衫,由蓝黑白相间隔的小格子组成,下身是一条警蓝的确良西装裤,脚上一双尖头的红棕色皮鞋,梳着大背头戴着蛤蟆镜,时髦得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是大城市来的贵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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