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得意的笑了
洛天非常有成就感,三女都不是用强得来的,而是凭自己的本事泡到的。飞刀里面,想要把女人调‘教’得死心塌地是非常有难度的,谁教这里面的女人太聪明了,而且心肠歹毒,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这是古龙世界里所有人的通病。
在古龙世界里做好人绝对没有做坏人有前途,所以做坏蛋属于伟光正的职业。既然白飞飞的心已经骗到了手,洛天再也不客气,当天下午就把白飞飞给吃了,瞧着白飞飞一脸酡‘红’的脸蛋,洛天就一阵得意,沈浪这个大傻逼吃不了的,不等于他洛大仙不能搞定。
四人在桃花村一直等到桃花凋零了才姗姗离去,当然,白飞飞也想等阿飞回来,虽然阿飞不是她儿子,但是阿飞的确是个非常好的孩子,可惜这个孩子已被白飞飞改变了幼小的世界观,心中的傲气是不允许他回来的,他也不会回来。因为他是独一无二的阿飞,他要在武林中打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洛天在江湖上最有名,不是因为他的飞刀比李寻欢的飞刀出名,而是因为他把武林中三大绝色全部追到手,而且三女心甘情愿地跟随他闯荡江湖,一直在武林中游荡,而且洛天又把那些不长眼的家伙全杀,杀名远播,故而得到了‘洛天过处群雄退避’的江湖流行语。就连金钱帮这样的强大帮派也不敢轻掠胡须,可见洛天杀的人到底有多少,就连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杀了多少人。
百晓生仍旧躲在少林,然后暗中筹谋划策,并且已开始编写兵器谱,虽然百晓生是抱着目的,有意挑起武林纷争,但百晓生已大抵可以进行兵器谱排名,而且他已在武林中发出了强力声音,将在五年后发布武林兵器谱排名。
不过百晓生因为名声不显,所以真正的高手都不大看好,因为没有几个人真正地了解所有高手的实力。正因如此,白飞飞才问:“洛大哥,你相信百晓生的排名么?你能排几位?”
林仙儿很是不满地道:“飞飞姐,洛大哥百分百的排在第一位,没有人敢忽视洛大哥的飞刀,至少要排在李寻欢前面,李寻欢的飞刀虽然名气大,但是洛大哥的飞刀更强,不然地话,江湖中也不会无人敢招惹我们,我们走到那里,哪里的武林就安分守纪,还不是害怕引起洛大哥不高兴,洛大哥不高兴就会把飞刀放出去,飞刀一出,那人就要死一大片。李寻欢的飞刀至少没有做到这点,而洛大哥的飞刀却做到了。”
那个女人不喜自家丈夫是个超级大英雄,当然,林仙儿更喜欢洛天把天下强者踩在脚下的成就感。一路走来,她可是享受到了洛天的名声所带来的好处,那个地方的人听到是她们,无不毕恭毕敬,她从未有过这般充满了成就感和满足感。
洛天非常臭屁,当即抱着林仙儿的头猛亲了一下,笑道:“我至少是第一,如果百晓生不怀好意,那我、天机老人、江南月将在并列第一。不过,百晓生如果轻视女性,估计江南月不会上榜,而且前十高手都不会有女性,毕竟这个兵器谱是百晓生这种重男轻女进行排位的,他是个男人,当然心中存有轻视之心。”
林诗音忽然挽着洛天的手,问道:“相公,那表哥能排在第几?”
洛天笑道:“李寻欢排行第三,上官金虹排行第二,金环同样有名,并不在李寻欢的飞刀之下。第一当然是我和天机老人,我的飞刀没有人敢轻视,反正我到现在还没有遇到能接住我的飞刀之人,而天机老人的天机棒同样变化莫测,而且天机老人早成名已久,十年前沈浪、王怜花等人隐居海外后,他就已无敌了。而且天机棒是以如意玉石和稀世奎星石铸造而成的,除却天机老人外,江湖中无人懂得这件兵器的使用之法。”
林诗音点了点头,洛天没有必要骗她,当下绝顶高手很多,很多不大喜欢名利的人都不在乎百晓生的排名,可这些高手除却天机老人外,那些后起之秀都想把排在自己前面的人干掉。名利本来就是人所追求的东西,有名有利才有一切。
就是林诗音也知道天机老人,看起来就是一个喜欢拿着旱烟袋,边抽旱烟边讲武林轶事的人,在江湖上非常有名。当然,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均以为是个糟老头子,是以说书为生的人罢了。
只有李寻欢和上官金虹修为达到了无招胜有招的境界后,两人才发现这个老人就是天下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天机老人。洛天对于百晓生的排名他是不感兴趣的,毕竟百晓生也没有安好心,况且百晓生排好了名又如何,但凡惹到他的人直接杀了,简单易了。
白飞飞听到洛天说百晓生利用兵器谱来挑起武林动乱,她方觉百晓生这个人不简单,实在是太聪明,竟然想到了这样的绝妙方法,真是杀人不见血。而且这种排名之法一旦公布武林,武林必然大乱,有的人虽然不在意,但是他在乎周边的人拿排名说事,以人性而论,那比斗厮杀就应运而生了。
“百晓生真是唯恐天不乱,为了杀李寻欢,竟然做出这种生灵涂炭的事来,当真是个狠人。”白飞飞不由瞟了眼林诗音一眼,她当然知道魔刀门和李家的关系,只是没有想到探花郎的未婚妻竟然跟着洛天走了,洛天的手段的确了得。
当然,白飞飞也不认为林诗音放弃李寻欢而选择洛天有任何错,毕竟李寻欢竟要撮合林诗音和龙啸天,这的确让林诗音痛苦了,并且拒绝了,如果林诗音没有亲耳所见龙啸天的真面目,恐怕林诗音未必会选择洛天。
林诗音是个外柔内刚的女人,尤其洛天当时还在万花楼和林仙儿卿卿我我,换做是她也会愤然报复,然后选择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嫁了,然后报复两个不知好歹的男人。相较而言,洛天又比李寻欢讨女人喜欢,毕竟洛天不怕身边的女人吃醋,而且他不论身份以及气质,天下女人也无法拒绝。
而且以洛天的性格,恐怕林诗音想报复都不行,至少在婚宴上洛天就会杀进去,然后杀人夺妻。把自己心爱的女人抢回来,别人可能不会这样做,但是洛天却是这样的人,他根本不在乎别人如何看待他,他只在乎自己喜欢的女人跟着他,如此而已。
白飞飞转移话题,问道:“我们一直就在江湖上漂,还是选个山清水秀之地隐居起来,现在的江湖没有多大意思,不如安心地享受几年安稳日子。”
白飞飞经历太多江湖厮杀,所以对武林和江湖早已看淡,不过,林诗音、林仙儿和洛天可能还年轻,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根本耐不住寂‘寞’,不然洛天也不会听到江湖大乱而跑出来搞事,不但杀了很多武林正道,魔道中人也死了不少。
洛天杀人是通杀,就没有选择正邪中的一方,可见洛天心中的傲气和藐视群雄的心态。洛天见白飞飞似乎不大愿意打打杀杀的,而且阿飞也没有回来的迹象,所以怂恿他隐居,她是真的想与自己心爱的男人过一段无忧无虑的生活。
就是隐居在深山老林,白飞飞也不觉寂寥,毕竟还有林诗音和林仙儿做伴,又是好姐妹。在洛天这里不存在女人吃醋,因为洛天拥有的财富根本是她们享受不尽,金银财宝更是堆积如山,几辈子都花不完。
而且洛天身体倍儿棒,就是三女也吃不消洛天夜夜糟蹋,好像洛天的身体就是一个无底洞,来多少女人吃多少。只是洛天现在的眼光非常挑剔,能让他看得上眼的女人无一不是江湖中的绝色美人。
林仙儿似乎也玩腻了,她也想安心地在洛天身边做个夫人,不过她不太喜欢自己动手做菜,所以她的要求非常高,不得已之下,洛天来到了江南,并且卖下了占地千亩之地的一座山庄,差不多花去了三十万银子,并且大部分地方都当作了楼阁、亭子、水榭,在庄子中有水,而且非常甜,不知道洛天用了什么手段,又在家中打造了一个浴池,并且浴池中竟然是温泉,其占地就有百亩,而且周边全是芦苇和竹子,而且他又在栽了了桃李以及梅花,划归极其精美。
周边的庭院又不知洛天从何处移来很多雪松、桂花,与桃花相连的却是枫树,到了秋天就可以看到红艳的枫叶,坐在枫叶亭中饮酒或是寻‘欢’作乐也是人间一大美事。
洛天来到江南西湖定居,根本没有几个人知道洛家就是洛天之家,而且非常低调,就是丫鬟都经过洛天精挑细选,买了二十个,壮妇也有十来个,这些老妈子都是打杂的,专门做些粗活,而且有十亩地当作菜园,里面栽种的都是蔬菜,并且全是当下世界所没有的植物,而且周边还有两个灵米树,供给庄子里所有人的口粮,当然,那些老妈子是吃不到的,只有丫鬟婢女才能享受到这个待遇。
三女中林仙儿最讨洛天喜欢,因为林仙儿眼中只有洛天,为了博得洛天的高兴,她是什么都敢做,大胆而奔放。在这座富丽堂皇的庄园里,林仙儿是一天换一套衣服,天天花样百出,反正她自己的高档衣物就不下数百件,反而是林诗音有点家庭主妇的味道,每天都要去菜园里锄地,或是和白飞飞给花圃中的花裁剪。
闲暇之余就与白飞飞一起研究医学,过得非常充实,不像洛天和林仙儿,两人时常在一起,林仙儿见洛天有点腻歪的时候,她又开始换个花样,让洛天的对她的兴趣不但不减,反而愈发浓厚。
林仙儿晚上从来不做了,而是倒头呼呼大睡。她是非常满足的,因为白天大部分时间洛天都属于她一个人,可以享受到屋外的各种乐趣,晚上洛天才属于林诗音和白飞飞两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