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奠
“安顿下来了?”
“是的,主上,就在我们隔壁储存食物的小帐篷里。”
四娘是个很体贴的女人,这次出门,她特意为郑凡准备了不少好吃的好喝的带在路上,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条件允许,她都会去追求生活的精致。
这是一个哪怕是在临刑前都有兴致涂个指甲油的女人。
郑凡点点头。
四娘跪坐在郑凡的身边。
两个人很默契的什么都没说,因为仅仅是一个帐篷的距离,那个邋遢男想听到什么肯定就能听到。
很尴尬啊,
对方姓沙拓。
而恰恰眼下自己身上的校尉官衔,还是因为斩下沙拓部首领的头颅才挣来的。
其实,在对方说出自己的姓氏时,郑凡心里已经有些绝望了,一度认为,已经到了拼刺刀的地步。
就算是最后郑凡说自己叫“樊力”,但军营上下,全都喊自己郑校尉……
瞒,真的能瞒得住么?
郑凡甚至怀疑,对方已经知道自己身份,也洞悉自己的手上,沾着沙拓部的鲜血。
还有,这家伙进入押送生辰纲的队伍里,真的只是为了混吃混喝?
这支队伍的目的地,可是镇北侯府。
郑凡的眼睛盯着面前摇曳的烛火,
这一刻,
明明是押送生辰纲的他,
忽然有了一种自己押送的是核弹头的错觉。
“休息吧。”
到最后,郑凡只说出了这三个字。
睡吧,
一觉醒来,
就一切正常了。
…………
当然,这是奢望。
因为醒来时,郑凡就看见邋遢男已经坐在自己床榻前面了。
四娘正在擀面,锅里煮着水。
郑凡坐起身,四娘见状,打算起身伺候郑凡洗漱。
郑凡摇摇头,示意四娘继续准备早食,自己则端着盆接了水走出帐篷,蹲在了帐篷口。
青盐刷牙,一开始在这个世界醒来后,还真有些不习惯,但慢慢的,自己的口腔似乎也认同了这个味儿了。
“咕噜咕噜咕噜…………”
“荷~~~~退!”
毛巾放入发凉的水中,弄湿,然后使劲地放在自己脸上揉搓。
有两拨营地里的巡逻的士兵在经过这里时,特意对郑凡行礼,郑凡也对他们点点头。
其实心里则是盘算着,这拨人,估计不够当垫背的,也就什么都没说。
洗漱完,
郑凡又回到自己帐篷里。
面条已经做好了,臊子面,面条筋道,臊子够正。
郑凡吃一碗的功夫,邋遢男已经吃了五碗。
看来,蛮族的生活条件是真的差啊,连这种高手都吃不饱,瞧把这娃儿饿的,活脱脱的饿死鬼投胎。
郑凡在心里这般调侃地想着,他现在也就只能当一个“内心”强者。
早食结束,队伍开始重新出发,邋遢男很配合地听从了郑凡的建议,跟着郑凡的帐篷等用品待在一辆马车上,而且郑凡还将一套自己的卫衣拿给他穿,他也穿了。
头发和脸都被遮挡住后,看起来就没那么邋遢了,而且因为四娘给郑凡做的卫衣针线款式都很名贵,倒是不用担心昨晚奉郑凡的命令搜查的士兵会怀疑上他。
重新上路后,郑凡骑马行走在队伍的前端,四娘骑马跟在郑凡身侧。
这一刻,郑凡心里真有一种直接策马奔逃的想法,哪怕丢掉了一切,但至少能够把自己的小命保护下来。
但这个想法,并没有太过强烈;
哪怕郑凡清楚,一旦自己准备开溜,四娘肯定会二话不说跟在自己身后和自己一起逃跑。
不过,既然来到这个世界,见到了不一样的风景,遇到了真正可怕的强者,又即将去见一见这个世界北方最为强大的巨无霸镇北侯府;
就这么灰溜溜地逃跑,还真有些不舍得。
或许,自己骨子里,还是不安分吧。
不到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地步,却有着“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小布尔乔维亚情调。
午食是干粮,队伍并没有停下来用餐,这个时代,大部分人家还是习惯一天两顿饭,当然了,家庭条件好的肯定是三顿四顿甚至是更多。
所以,队伍还是到了晚上才停下来扎营,大家埋锅造饭。
郑凡又回到了自己的帐篷里,穿着卫衣的邋遢男已经在那里等着了,就差嘴里叼着一个食盆等着开饭。
晚饭是大乱炖,白天赶路时哨骑在外头打了些野味回来,郑凡自然被分到最好的一块肉。
再加点儿火锅调料粉条儿咸菜,虽然菜品不算丰富,但考虑当下环境,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
三个人,谁都不说话,就围坐在锅旁闷头吃。
郑凡先吃好,走出了帐篷,直接来到了那辆关着雪狼的马车前。
犹豫了一下,郑凡还是打开了马车门,弯腰进去。
许文祖正啃鹿肉,见郑凡进来,也只是笑笑。
因为身形太过明显的原因,这两天许文祖基本都待在马车里,这滋味,肯定不好受。
红色的雪狼依旧有气无力地趴在那儿,要死不死的样子,但大概撑到明天礼物交割是没问题的。
“明日下午,大概就能到了,大人您再忍耐会儿。”
原本快马的话,从虎头城到镇北侯府只需要一天的时间,但因为押送着生辰纲,队伍的行进速度自然快不起来。
再者,镇北侯府并不在图满城里,它甚至不在任何一座城池里。
它在野外,它……在荒漠。
百年前,燕国和荒漠蛮族厮杀交锋的那段岁月,图满城是燕国抗击蛮族的第一线;
但等初代镇北侯受封镇守北方时,他选择了将侯府建立在远离图满城的一块绿洲上。
阴山脚下,毗邻恒水,开府建衙!
这之后百年,镇北侯一脉相当于将自己化作了一把刀子,一直捅在荒漠蛮族的腰眼儿上。
“嗯。”
许文祖应了一声,将手中的鹿肉放了下来,擦了擦嘴,道:
“明日晚上,本官就能见到小姐了么?”
这是在问郑凡。
郑凡摇头,道:
“请恕卑职冒犯,明日到达侯府后,卑职会去请见小姐,若是小姐明日比较忙,可能…………”
“嗯,无妨,夫人大寿,小姐要忙的事肯定很多,本官,不急不急。”
许文祖倒是看得开。
郑凡点点头,接着道:“大人再忍耐一日,明日进了侯府,就不用再委屈于这里了。”
“呵呵,本官在这儿也挺好,白天,就跟这畜生说说话,也不寂寞。
唉,等到了侯府,本官要和你父郑成功好好地再喝一杯!”
“我父亲肯定欢喜得紧。”
“那是当然,哈哈哈…………”
没营养地又扯了几句皮后郑凡就下了马车,一边抬头看着天上的明月一边把手放在腰上的酒嚢上轻轻抚摸着。
酒囊里,是葡萄酒,四娘在这里下了毒,毒药还是薛三以前在家时配置的,平时都是用在其匕首上。
这酒,还是没送出去。
昨晚,许文祖吃的是烧鸡,热腾腾的;
今晚,他吃的是烤鹿肉,是今天哨骑打回来的野味。
这说明,在这支队伍里,除了自己之外,还有人在照拂着许文祖,且能够分配鹿肉的人,身份不会低。
是王端那五个百夫长之一么,还是……另有其人?
郑凡伸手敲了敲自己的额头,明儿个下午就要到侯府了,自己的谎言和伪造的身份,就很难再维系下去了。
“想杀人,就杀呗。”
邋遢男的声音从郑凡身后响起。
郑凡当即打了个激灵,身上马上释放出黑色的光芒,但邋遢男的一只手按住了郑凡的肩膀,下一刻,郑凡身上的光芒瞬间被压制了下去。
很无奈,明明才入品,按照正常套路,应该是不断的有不入品的或者半步九品的小喽喽跑到自己跟前来调戏四娘或者嘲讽自己然后被自己打脸,同时路人会在旁边不停地惊叹。
梦想很是丰满,现实如此骨感;
但眼前这个邋遢男,却把自己当个汤圆儿一样任意来回地揉搓。
不过,一想到魔丸和四娘他们在这个邋遢男面前也没任何施展的空间,郑凡的心里就平衡了不少。
或许,是因为双方实力差距太大,又或者,到底是几顿饭吃出来的默契。
郑凡摇头,道:
“不方便。”
不是不想杀,而是如果没有完全把握冒然出手,很可能会出乱子。
“呵呵。”
邋遢男笑了笑,不予置评。
郑凡见他肩膀上扛着东西,有些好奇道:
“这是,准备走了?”
邋遢男点点头,“是啊。”
“我送送你?”
“好。”
“…………”郑凡。
我只是客气客气;
郑凡和邋遢男一起走出了营寨,因为有郑凡出面,所以巡逻的以及营寨门口的兵卒都没有阻拦。
出了营寨,走到了一处坡上时,邋遢男停下了脚步。
郑凡心里也长舒一口气,他还真担心对方会把自己拐走。
邋遢男席地而坐,将包裹打开,里面有酒杯食物还有一些蜡烛。
郑凡见状,也就跟着坐了下来。
邋遢男先点了三根蜡烛,
道:
“蛮人祭祀,有三;
一则敬蛮神;
二则敬图腾;
三则敬黄沙。”
说着,邋遢男用手抓起一捧黄沙洒在了蜡烛旁边。
这是,在祭祀谁?
一些食物,被摆放了上去。
紧接着,
邋遢男面对蜡烛,双手向上摊开放在两侧,然后跪伏了下去,额头贴着刚刚洒在地上的黄沙。
郑凡见状,
呼了口气,
也跟着跪下来,对着这三根蜡烛行了个磕头礼。
那边,邋遢男已经起身了,见郑凡居然也在磕头,脸上的表情,有些晦涩,
问道:
“你磕什么头?”
郑凡倒是不觉得这有什么,回答道:
“我们那儿的风俗习惯,见到蒲团见到供桌,不管是什么神什么佛,不管自己认识不认识,都磕个头,意思一下,反正就动动脑袋的事儿,也不亏。”
后世游客去一个城市玩儿,上午去教堂祷告,下午去寺庙烧香,晚上去道观求签,已经是很寻常的一件事了。
邋遢男笑了,点点头,道:“是不亏。”
紧接着,
邋遢男伸手,将自己刚刚摆放上去的食物拿起,吃了起来。
“喂,你很饿么?”
明明才吃过晚饭没多久啊。
邋遢男点点头。
“再饿贡品也得等等吃才对,等你供奉的人先来享用后咱们再吃。”
邋遢男没有停止自己的动作,继续吃得欢,等到一块肉脯下了肚,他才用卫衣袖子擦了擦嘴,
道:
“他不会介意的。”
“不介意,那你祭奠的是谁啊?”
“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