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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别墅闹鬼

  二十天之后,浙江某地。
  蹲在马路边上,徐国庆在人生当中第一次感到了迷惘,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漫无目的之下到底来到了哪里,也忘记了回村子的路,更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要怎么生活下去。
  这二十天来他可以说是以乞讨过活,因为外面不像徐家村那样是集体劳动,集体受益,如果一个人想要在外面的世界生活下去的话必须得找一份工作,这对于徐国庆来说简直比登天还难,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在外面什么都不会,而且已经饿了好几顿了。
  这时,三个乞丐走到徐国庆的面前,其中一个操着一口方言说道:“兄弟,来这里要饭有没有问过我们?识相的马上滚开,别挡着大爷的财路。”说完一脚踢在徐国庆的背上。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一个人落魄至此,没有人会同情你,落井下石的倒是大有人在。
  徐国庆被打之后只得向别处走去,倒不是他怕了那些人,说实话凭徐国庆的身手就算是他们三个人一起上也是不够看的。在他想来只有傻瓜才会为了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而跟人争得头破血流。
  由于徐国庆现在黑头垢面,样子邋遢,在走进一处巷子之后惹得犬吠阵阵,心里暗骂了一声,准备退出来,但一只大狼狗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拦住了他的去路。
  “他娘的,徐爷我不跟人一般见识,但也不见得狗就可以在我头上撒尿。”说完,徐国庆直接朝那条大狼狗走去。
  那条狼狗对着徐国庆一阵龇牙咧嘴的低吼,但徐国庆一点也不买账,在它要扑过来的时候一脚就把它给踢出去两米远,等那条狗跑了之后还很不懈的吹了声口哨。
  徐国庆的这一举动被远处一个捡破烂儿的看在眼里,一边翘起大拇指一边朝徐国庆走来,同时嘴里调侃道:“啧啧啧,看不出来啊兄弟,像你这种身手不去抢钱实在是可惜了。”说完拍了拍徐国庆的肩膀。
  徐国庆没有因为他的话和他刚才在垃圾桶里翻东西现在又把手搭在自己肩上而生气,而是一脸微笑的说道:“我是出来找人的,等找到了人就回去,不打算常驻。”
  捡破烂的上下打量了徐国庆一眼,觉得此人不简单,不但身手了得,而且身上有一股说不出的气质,于是说道:“晚饭有着落了没?”
  徐国庆无奈的摇了摇头,自嘲道:“不瞒说,我已经饿了好几顿了,不然那条狗挨了我一脚也不可能这么快就爬起来。”
  捡破烂的仿佛早就知道徐国庆会这么说,搂着他的肩膀说道:“兄弟,你看这里这么多狗,有没有兴趣......”
  郊外......
  晚上的这顿饭可以说是徐国庆出来之后吃的最好的一顿,一只三十斤重的狗被他和那个捡破烂的两人消灭殆尽。
  “我说兄弟,明天打算怎么办?”捡破烂的在那里搓着牙花子,翘着二郎腿说道。
  通过吃饭时的一番闲聊徐国庆知道眼前这个人名叫陈福生,四十岁,绍兴人,在这一带人们都叫他破烂王,听到他的问话,徐国庆回道:“能怎么办?走一步算一步再说,再不济明天还是抓条狗来打打牙祭。”
  说完两个人相视一笑,然后只听破烂王话锋一转,说道:“兄弟,像你这样找人其实也不是个办法,最重要的还是得有一个工作,要不这样,你先在这里找个工作落个户,等有消息了再离开不迟。”
  徐国庆觉得破烂王的话有道理,于是说道:“那么老哥觉得像我这样的人能干什么?总不能让我真去抢钱吧?”
  破烂王皱着眉头想了想,说道:“你身手这么好做个保安肯定没问题,要不明天你去应征个保安?”
  徐国庆摇了摇头:“保安这名字听起来也不顺畅,而且要我当一个保安你不觉得大材小用了?”
  听了徐国庆的话,破烂王气乐了,心说:看不出来你小子架子还挺大。嘴上却说道:“先当个保安应付了眼前的困境再说吧,不喜欢等以后资金周转了再找个其它的活干,再说现在找活干都得有个技术,你除了身手好之外还能干什么?再说身手好又不能当饭吃,而且你身手再好也照样躲不过人家一颗子弹,你说是不?”
  徐国庆没有说自己能躲过猎枪,当然现在的他也不知道子弹是什么,不过说起技术,徐国庆自认倒还是有一样的,于是说道:“老哥,你说现在干活都得有个技术?”
  “没有技术谁要你?”破烂王一挺胸,用手理了理自己几个月没洗的头发,把头发分成中分,然后满意地说道:“就拿我们捡破烂的来说吧,就得练眼和手,给你打个比方,要是垃圾堆里有一件古董文物,你就得有那个眼神,一眼就得看出来那东西的价值,不然的话就是在你面前放了一座金山你也不识货;还有就是手,得搭配眼睛一齐用,那句成语怎么说来着?眼,眼疾手快。对,就是眼疾手快,你看我们捡破烂的都得有个技术,那你会什么?”
  徐国庆看着破烂王那得意的样子,差点没笑出来,想了想却是莫名其妙的问了一句:“老哥,信不信鬼?”
  坐在一块石头上,破烂王心里咯噔一下差点没掉下来,然后小心的看了看自己的身后,一脸后怕的样子说道:“老弟,三更半夜的你可别开这种玩笑,看到远处那幢别墅没有?听说这几天里面闹鬼,主人家发出话来说谁要是把他家不干净的东西给收了,乖乖给二十万呐,听说主人家已经请了好几个高人了,不过都是竖着进去横着出来的,本来我还不信,不过前几天晚上在他家门前刨垃圾桶的时候不小心往里面瞄了一眼,这一瞄可把我给吓得不轻,你猜猜我看到了什么?”
  “看到了什么?”徐国庆也被破烂王的话给吊起了兴趣,不自觉地问道。
  破烂王又向身后看了看,深怕身后真有女鬼似的,然后说道:“那天好像是三天前吧,晚上饿得慌,于是想在他家垃圾桶里找点吃的,找着找着听到别墅里有女人的哭声,于是好奇之下向里面看去,这一看妈呀,可吓死我了,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徐国庆眉头挑了挑,骂道:“你他娘地说来说去到最后不要老跳出那句啊,看到什么你就不能直说啊,老整那虚的干什么?”
  “太紧张了,太紧张了。”破烂王尴尬的挠了挠头,正要开口说话,好像深怕身后有什么东西似的又朝后面瞄了瞄。
  徐国庆看不下去了,看破烂王那胆小的样子有心要吓唬吓唬他,于是说道:“我说老哥,你有事没事不要老是往后面瞄行不行,像你这样不瞄到鬼才怪,不是有句话吗,三不回头(1),瞄三次就回不了头了。”
  破烂王毕竟胆小,被徐国庆这么一吓一屁股坐在地上,正要开口骂娘,只见徐国庆的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了一个人。
  ps:(1)相关古文
  人身三盏灯:“荒山无灯火,行人自掌灯。灯燃无忌处,灯熄莫再行。”
  意思就是,荒山野岭并不像城镇一样灯火通明,而(荒山中的)行人本身就是一盏灯火,左右肩头各一盏,头顶一盏,人猛然回头的话,不论从哪边回头,左右肩头的灯都会相应灭一盏,便会导致人体阳气减弱,尤其是在子时之后,此时天地间阴气正重,如果冒然回头,便会吹灭左肩或右肩的灯,灯灭后即便是童子,也更容易着道当灯亮着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的赶路,而灯熄灭之后,就不要再走了。三不回头是笔者从这里引申出来的。
  (今天中午,我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本关于玄学的书,说是人怕鬼,其实鬼更怕人,所以往往喜欢躲在人的左后方,如果一个人在野外或是一些阴气比较重的地方,不要随便回头;还有一个就是一般人为什么看不到鬼呢?跟上面所说的一样,鬼怕人,一般都是等夜深人静的时候才出来,等人都睡着了之后它才会出来,而一旦他感到你有要醒的迹象马上就会把自己给隐藏起来。上面笔者所说的话,目的就是想对大家说鬼真的是不可怕,一些看到鬼之后死了的人都是被自己吓死的,鬼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害人的,大家想想,鬼也是由人变得嘛。这是我从书上看到的,有执不同意见的朋友千万别找我理论啊,当然有不同意见的也可以在评论区说明,说的有道理的一律加精,发放评论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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