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八零靠脑洞破案[刑侦] 第57节
然而,警察突然到访,却让他们升起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心道:警察都来了,孩子该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
两个班主任老师这会都没课,因为操心孩子,便主动带王文光和郭峰去了这两个孩子的家。
其中一个名叫林小磊,此时,林小磊并不在家,家里只有他的奶奶,林奶奶说林小磊一大早便上学去了,还疑惑,孙子的班主任怎么突然登门了?
听了林奶奶的话,王文光和郭峰对视了一眼,无疑,林小磊并非他们要找的被害人。
那便只能是丁诚了。
一行人又去了丁诚的家,家里没人。
王文光询问班主任,有没有丁诚家长的信息。
班主任说,她的办公室有记录,于是一行人又回了学校,拿到了丁诚家长的信息。
王文光第一时间打电话把情况汇报给了罗昊,罗昊根据王文光提供的信息得知,丁诚的母亲早逝,父亲是浦江日报的记者,经常出差。
联系了丁诚的父亲,丁斌,所在的浦江日报,得知丁斌目前正在杭城出差,要了联系方式之后,终于联系到了丁斌。
丁斌得知自己的儿子可能出事了的消息,大惊失色,赶紧跟单位请了假,便火急火燎地往回赶。
好在,杭城离浦江并不远,三个多小时后,丁斌出现在了市局。
此时,被害人的深度尸检已经完成,许艳梅已经将尸体处理缝合好了,丁斌一来就可以直接认尸。
即便,尸体的脸已经被烫得面目全非了,但丁斌还是一眼便认出来了自己的儿子。
他双腿剧烈地颤抖着,已经站立不稳,罗昊在他身后扶住了他,只听他颤抖着问道:“他的右侧腰窝,右上方两厘米处,是不是有一块红色的圆形的胎记?”
“是有一块,直径大约一厘米出头。”
许艳梅清冷的嗓音一传出来,丁斌便歪倒在了罗昊身上,昏了过去。
秦简此时站得颇远,却也看得一阵叹息。
她能看出来,丁斌是非常爱自己的儿子的,但他却因为工作,常年忽视自己的儿子。
孩子还小,又从小就失去了母亲,他这个做父亲的却觉得,儿子已经15岁了,是个男子汉了,可以独立了,于是,便把自己的重心都放在了工作上。
其实,他也是想给儿子更好的生活啊!
不想,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让丁诚被恶魔给盯上了。
如今,白发人送黑发人,父欲养而子不在,怎能不让人唏嘘叹惋呢!
第69章 连环杀手再现(四)
丁斌形容的, 自己的儿子,丁诚,是个十分懂事的孩子, 自幼丧母,少年老成, 平时几乎不怎么用他操心, 上了初中之后,虽然成绩有所下滑, 但孩子很上进, 也很努力。
然而, 丁诚的班主任对丁诚的形容却不是如此。
在丁诚的班主任眼中, 丁诚这个孩子, 聪明有余, 勤奋不足,淘气又叛逆, 在班级里属于成绩差的, 跟他一起玩的同学也都跟他的成绩差不多。
如此,一帮差生混在一起,能学好什么呀!
班主任还说,这学期才刚开学不久, 这孩子就已经开始不做作业了, 甚至上课捣乱, 还偶尔逃课。
她已经准备要找丁诚的家长谈谈了,只因为她最近太忙了, 一直没腾出时间, 这才耽搁了。
果然如秦简所说,丁诚的确处于叛逆期, 又常年没人管,所以成绩很差,不过他忽悠他父亲的本事倒是不差,以至于丁斌一直觉得他懂事又努力。
不过,显然,他在学校不断地作妖,班主任都要找他家长了,自然他可能就忽悠不下去了。
按照丁诚的班主任的说法,这个孩子现在已经完全厌学了,跟着几个关系好的同学称兄道弟,天天不知道在胡混什么。
丁诚的班主任还说,这学期,跟丁诚关系好的几个同学,有一个已经退学不念了。
对于一个厌学的孩子来说,好朋友不念了,他不会替好朋友感到遗憾,只会羡慕好朋友再也不用学习了。
但丁诚似乎也清楚,他的父亲是不可能允许他不念的。
在这种情况下,叛逆的孩子如何跟父亲抗争呢?
答案只有四个字:经济独立。
或许,凶手就是如此把丁诚诱上钩的吧!
如此一来,那应该是一份工作,但具体是什么类型的工作呢?
秦简觉得,应该是比较有排面的。
毕竟,丁诚的家庭条件还算优渥,从小没吃过苦也没受过累,打零工,当学徒,这种比较苦比较累的工作,他应该不可能被陌生人的只言片语便吸引了。
然而,比较体面又比较正式的工作,怎么可能要一个初中都没毕业的未成年呢?
所以,结合丁诚在学校就跟几个关系好的同学称兄道弟这一情况来看,他怕不是被江湖道义吸引了吧!混黑了?
秦简承认,她的脑洞确实挺大的,不过,这个年代的初中生也确实挺野的,打架斗殴什么的,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好么,可比后世凶残多了。
然而此时,秦简想归想,但在没有任何其他线索的情况下,她的脑洞暂时还不能作为一条线索去排查。
当务之急,有两点:
第一,他们要寻找有没有人目睹了凶手跟丁诚接触的这一幕。
为此,一时间,局里能出外勤的人几乎都被撒了出去,秦简当然也包括在内。
第二,他们要知道,其他省市有没有类似的命案发生。
关于这一点,昨天,王文光已经安排人跟各省市的公安部门通了电话。
目前,各省市都还没有反馈,不知道是没有类似的命案发生,还是依旧在查档。
时间过得越久,其实希望就越不大,毕竟,如此残忍的命案,只要见过,哪里会忘记呢,还需要查档吗?
并且,如今,这个连环杀手已经重出江湖了,就说明,如果他在过去的一年在其他省市作过案,当地的公安部门肯定是没有抓到这个变态的。
如此残忍的命案悬而未了,哪个干刑警的能忘记呢?
所以,只要他们这边把电话打过去,对方的接线员便会第一时间把消息传递给刑侦部门,那么,如果有类似的命案,其实,很快便会有反馈的。
然而,如今,距离他们昨天打电话的时间已经过去了24小时,所以,希望很渺茫了。
每个人心里似乎都知道这一点。
所以,他们只能从第一点上进行突破了。
如果真的能找到目击者,得到凶手的一些相关特征,即便一时间,还不能锁定具体的嫌疑人,但至少,在凶手下一次作案的时间周期,他们可以有针对性的布控,是不是就能增加他们抓到凶手的概率了呢?
......
排查的工作量是相当巨大的。
然而,身体上的疲惫还不是最主要的,查而无果带来的心理上的疲惫才是最消磨精气神的。
几天过去了,整个刑侦支队的人,都颓丧着一张脸。
突然,这天,一个人竟然主动来了市局,对方是个乞丐,他拿着悬赏告示问:“这上面的男生,我见过,如果我说的有用,你们真能给我钱?”
接待的民警马上把乞丐送到了刑侦支队。
罗昊正好在,他看着乞丐,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平时都在哪一带乞讨?”
乞丐说:“我叫全福,平时都在团结路那一带,就人流比较大的那几个地方。”
团结路?
并不是丁诚从学校回家的必经之路啊!
似乎还离得挺远呢!
罗昊恍然意识到,似乎他们排查时,只关注丁诚从学校回家的必经之路,其实范围还是小了。
一来,丁诚放学后,没有第一时间回家呢,虽然他早晚会回家,但他被诱骗走的地方可就不一定在他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了。
二来,就算丁诚第一时间就回家了,但他被诱骗走的这一瞬间,如果恰好没有人看见呢,因为,不管是摆摊做生意的小商小贩,还是形色匆匆的路人,谁会特别注意一个其貌不扬的学生呢?
同理,他们面向全市,通过电视和报刊寻找目击者,也是这个道理,没有人会特别注意一个其貌不扬的路人。
能够惹人注意的,要么此人极为惹眼,要么此人有过激的行为。
这也就是为什么,当街抢劫的,持械行凶的,一般都会有目击者,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容易吸引他人的目光,但凶手如果只是不露痕迹地搭讪,然后丁诚便跟着凶手一起走了,两人顺利地融入茫茫人海,显然便不会引起路人的注意了。
路人虽然不会注意,但全福是个乞丐啊,他倒是有条件能注意到呢!
罗昊想通此节,便继续问道:“我们并没有在团结路上张贴告示,这张告示你是在哪撕的?”
全福嘿嘿笑道:“在我回家的路上,其实我两天前就看见告示了,当时我就觉得上面的男生眼熟。”
罗昊皱眉,打断道:“那两天前你为什么不说?”
全福讪讪地笑,挠头道:“我......我不是不识字嘛,哪知道这是个悬赏告示呀,没钱我跑来一趟干什么,不是耽误我要钱嘛!”
全福的表情虽然挺不好意思的,但他说出来的话,却着实不要脸,“要不是今天,我路过时,刚好碰见了一个兄弟正在看告示,我随口问了一句,我岂不是就要错过这笔钱了,嘿嘿!”
罗昊看着全福笑出来的大黄牙,一阵无语,这个人年纪不大,又全须全尾的,竟然跑去当乞丐,看来也不是没有原因啊!
没钱他连做一个热心市民都不愿意,还真是懒到只能当乞丐呀!
不过,罗昊无语归无语,但他也知道,这个世上,什么人都有,热心市民有之,这种无利不起早又一身懒虫的人当然也有之。
“说说吧,具体时间、地点、你看到的人和事,说得越细越好。”
全福回忆了一下,才道:“我看见这个男生的那天是上周六的下午,具体时间,我就不知道了,我又没有表,估摸大约两三点吧!”
“地点就在团结路的新明百货后身,那里不是有座桥嘛,我当时就坐在桥头,这个男生是跟一个女人一起走过来的,我当时刚好午睡醒了,正精神着呢,见到人,我就想赶紧要两个钱,所以,我对这个男生的长相还是挺有印象的。”
罗昊问道:“只对男生的长相有印象,那,那个女人呢?”
全福回答:“那个女人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季节怕过敏,竟然用纱巾裹住了头脸,也看不见长相啊,不过我从纱巾的缝里,看见了她的一缕头发。”
“我觉得,这女人应该是挺时髦的,因为她烫了大卷,看起来就像电视上咱们省台的那个主持人,叫什么丽来着,好像就是那种卷,还染成了棕色,我还看见她的眼睛也化了妆,眼睛挺大的,柳叶眉,虽然她穿的就是普通制服,不过我能感觉出来,她身材肯定很好。”
“她一定挺漂亮的,因为她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我都能闻到她身上的香味,这么香的女人,一定很漂亮。”
全福说着,脸上的表情竟然变得色眯眯的。
罗昊沉声打断了对方的遐想,“能看出来对方的大概年龄吗?还有对方的身高大约多少,体重大约多少?”
“年龄?这可不好说呀,还真是不好说。”
“至于身高?我当时是坐着的,这我也感觉不出来啊,她大概到那个男生的眉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