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

  五千大军一动,光是脚步声就能声传数里,所以当李重看到鲜卑部落的时候,这个部落已经传来阵阵人喊马嘶之声。
  但鲜卑人常年征战,很快就组织了三百余人的骑兵,拨开栅栏,直奔李重的步兵杀来。
  骑兵不是防守兵种,敌军头领算不上指挥失误。
  顶在最前面的是二百强弩兵,在李重的指挥下,这二百兵卒分成前后两排,一队跪姿,一队站姿,李重不是不知道三段射的连续性,问题是他的强弩太少了,分成三段攻击根本保持不住箭矢的密集性。
  鲜卑骑兵看看冲到二百余步的距离,李重立即大声喝道:“第一队,放箭!”
  一百单膝跪倒的弩兵立即扣下悬刀,一百只弩箭想如同一道道黑色闪电,激射出去,转眼之间这些弩箭就掠过二百步的距离,穿透鲜卑骑兵的皮甲,撕裂骨肉。
  一连串惨叫声过后,这一百只弩箭几乎无一落空,就连被弩箭射中战马的也无一幸免,强大的穿透力一样带走它们的生命。
  其实强弩的射程绝对超过二百步,李重为了加大弩箭的杀伤力,这才将敌军放到二百步之内,反正李重也没机会射出第三轮弩箭,能先下手就够了。
  对面一阵人仰马翻,骑兵在马上飞起,摔到草地上,发出沉闷的“砰砰……”声,没死透的战马也发出一声声悲鸣,这还不算,许多疾驰的战马根本来不及躲开自家摔倒的人马,纷纷被绊倒在地。
  还不等这些鲜卑骑兵调整过来,李重大喝道:“第二队,放箭!”
  “嗖嗖嗖……”又是一阵尖啸声,第二波弩箭落入敌军之中,又带来一阵惨叫之声。
  李重立即让这些强弩兵退到后面,换弓箭手上来压制鲜卑骑兵,三百弓箭手同样分成三排,轮流站起,向鲜卑骑兵射出羽箭。
  别怪李重,他也就这点指挥才能了,再剩下一招就是全军冲锋了。
  不过这已经足够了,二百强弩兵就造成了进一百五十人的伤亡,剩下的三百弓箭手对付已经没有速度的一百五十骑兵,真的没有任何问题,除非这些弓箭手发生溃逃现象,可那有打胜仗还要逃跑的呢?
  在李重不计成本的挥霍之下,这些弓箭手射出了近千支羽箭,于是草原上插满了羽箭,乍一看去,就像长出一片洁白芦苇。
  侥幸躲过箭雨的十几名鲜卑骑兵毫不犹豫的选择了逃跑,可是已经晚了,先前退下的强弩兵已经有不少重新上弦完毕,于是上百只弩箭呼啸而出,将这十余名骑兵射成刺猬。
  短暂的交锋过后,三百鲜卑骑兵无一生还,全部惨死在乱箭之下。
  李重当即下令,全军推进,三千步军立即迈开步伐,整齐的压向鲜卑部落,与此同时,赵云和裴元绍带领的骑兵也接近到鲜卑部落不到二百步的距离,一场杀戮在所难免。
  第一百二十六章三光政策
  更新时间:201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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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面夹攻之下,鲜卑部落几乎乱作一团,再也组织不成有效地抵抗,牧民四处逃窜,妄图找到一条逃生之路,但迎接他们的是雪亮的钢刀和狰狞面容。
  李重就站在高处目不转睛的看着这一切,两队骑兵并没有往来冲杀,而是一直在战场的最外围砍杀,将向外奔突的敌人砍杀回去。
  细看了一下,李重却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裴元绍往来调度,将骑兵阵型保持的如同一条长蛇,丝毫不乱。而反观赵云的骑兵队,虽说没有前后脱节的现象,却薄厚不均,和裴元绍一比,立即相形见绌。
  这是裴元绍的指挥能力太强了?还是赵云的指挥能力太弱?李重顿时有些傻眼。
  李重不知道,在历史上,赵云就很少独自领兵出战,赵云的名声主要来自他的武勇,而不指挥才能。
  而裴元绍则不同,虽然名不见经传,但其指挥天赋却在赵云之上,历史上他没有立下功绩,只是应为死的太早而已,根本就没来得及发挥自己的才能。
  军事这东西一半看天赋,一半看经验,天赋卓绝者如曹操周瑜,对战场的嗅觉极为敏感,只要经过几场大型战役,立即就能成为一代名将,裴元绍的天赋不如上述二位,但也属于中上之姿,只是湮没在历史之中而已。
  而赵云的指挥天赋就不是很好,即使久经战火之后,也顶多能称得上稳重二字。
  李重看了一会,却只能摇头苦笑,天赋这东西是学不来的,看来赵云想要独当一面,还要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战场之中浓烟滚滚,到处都是哭喊哀嚎之声,幸存者看到突围无望,开始往部落的中间聚集……
  李重冷哼一声,传令下去:“步兵分散队形,将幸存的鲜卑人团团围住,逐步推进。”
  为了减少伤亡,李重也没让步兵硬攻,而是让弓箭手不停的抛射羽箭,由于鲜卑人群极为拥挤,这些弓箭手可以说是箭无虚发,着实过了一把养由基的瘾头。
  不到一个时辰,包围圈已经小到数百步大小,李重的兵卒身后全是死尸,鲜血已经将草地沁透,一脚踩上去软绵绵的,有的地方还能挤出一股血水。
  李重骑着战马来到包围圈的最外围,看了一眼里面的鲜卑人,发现其中大部分都是妇孺了,饶是李重狼心狗肺,而已禁不住叹息一声。
  这些幸存者一点反抗的意思都没有,都跪在地上,不住的磕头求饶,不过细看之下,就能发现也有不少人的眼中闪过极度怨恨的光芒,而这些怨毒的光芒,不约而同的落到李重身上。
  李重清了清嗓子,大声喊道:“你们看到了吗?这些人大多数是无辜的,他们的手上并没有沾染汉人鲜血,可她们一样如同待宰羔羊。可你们不要忘了,熹平六年(177年)这是这些鲜卑人,他们的父亲、祖父,到我们大汉的土地上抢掠,虽然被我大汉击败,但他们的逃兵却杀害了无数无辜百姓,所以,对待这些敌人,我们根本就不用讲什么仁义道德,只有杀光她们,我们的子孙才能高枕无忧。”
  随着李重的话声,一些人开始窃窃私语起来,李重也不管他们,只是声音越发狠毒起来:“好了,现在我给你们一个选择,第一就是现在杀光他们,让我们的子孙后代高枕无忧,第二,就是放了他们,让他们世世代代仇恨我们,等他们长大了就觊觎我们的土地、粮食、钱财,你们自己选择吧!”
  李重话音刚落,就有人大声呼喝起来:“杀光他们,不留后患……”
  一开始只有一个人在呼喊,渐渐,地开始有几百人呼喊……几千人呼喊……
  李重很满意这种效果,看着这些眼冒红光的兵卒,李重心里很无耻的笑了,必须要说明一下,一开始的几个人都是事先安排好的,也就是俗话中的“托”。
  李重这么做是有原因的,他必须要让这些疯狂屠杀的兵卒觉得自己做的一切都是对的,省的他们有抵触情绪。
  “杀!男人全部杀光!”李重大喝一声,五千兵卒狂吼一声,扑了上去……
  屠杀手无寸铁人是最简单不过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除了年轻女人,这个鲜卑部落已经无一活口。
  千万别以为李重有多好心,心慈手软不杀女人,而是这些女人在李重的眼里还有用处,可以用来耕田织布,可以作为奖赏赏赐给立功的士兵,最主要的是她们能生孩子,人口的重要性李重再清楚不过了。
  男人也能干活,但男人不好看管,不像女人,她们力量弱小,大多数性格懦弱,看守起来容易一些。
  将尸骨堆积起来,一把火烧了个精光,又专门派了五百兵卒专门看押这些妇女和牛羊回转并州,李重这才叫人准备宿营。
  加上这个倒霉的部落,李重一共劫掠了四个鲜卑部落,抢夺战马一千余匹,牛羊上万,皮草金砂无数。
  不过李重也不打算在鲜卑的势力范围继续抢掠下去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打一枪换个地方才是抢2劫的不二法门,这一次,李重把目标对准了河套地区的胡人。
  河套地区的居民经常大幅度轮换,秦朝的时候居住的都是匈奴人,后来被秦朝的军队驱逐,秦朝末年,天下大乱,匈奴于复占河套。
  到了汉武帝的时候,又一次将这些匈奴人驱逐出去,可好景不长,到了王莽作乱的时候,匈奴又一次占据了河套地区。一直到建武二十六年(50年)汉朝才又一次控制了河套地区。
  就这样河套地区一直反反复复的被双方占领经营,到了现在,河套地区有汉人,匈奴人,鲜卑人,属于杂居的地方,其中势力最强大的就是南匈奴了。
  而这些匈奴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当年他们趁着董卓作乱的时候,就曾经劫掠洛阳周围村落,如果不是李重横插一手,就连蔡昭姬也被匈奴人抢走了,被迫嫁给左贤王。
  李重想要攻击的目标就是河套地区的匈奴人,报仇雪恨。
  有些话要说一下,并不是织蛛狠毒,古往今来的战争哪有什么仁义可言,正义也只是相对的,鬼子侵华,我们对鬼子恨之入骨,可对鬼子来说,他们的军队就是在开疆扩土,不是吗?
  第一百二十七章因果循环
  更新时间:2012-08-13
  带着四千五百人,李重想要转道云中郡,杀到阴山山脉。
  可就在李重刚要动身的时候,外出的斥候忽然带来一个消息,一队大约一千人的鲜卑骑兵正在接近此地,这股鲜卑骑兵还带着大约一人上下的汉人,按照行军路方向程推算,这些鲜卑骑兵应该是在代郡返回草原的。
  而且斥候还带给李重一个非常惊喜的消息,看旗帜,这些鲜卑骑兵的首领应该是李重的老熟人——淳于李。
  上一次李重就和淳于李在南池湖畔大战一场,算是大胜而归,没想到二人还有碰面的机会。
  上次没能将淳于李斩杀就让李重一直耿耿于怀,毕竟那是李重征战以来,算是最惨重的一次,没想到这个淳于李居然敢到代郡劫掠百姓,真是禽兽不如。
  想到这里,李重忍不住拍案而起,扬言要给无辜的百姓报仇,将这些鲜卑人千刀万剐,赶尽杀绝。
  这一次李重手下众将倒没什么抵触情绪,就连赵云也一个劲的叫嚷,要将这些鲜卑骑兵斩尽杀绝,不留活口。这种情况实属正常,用屁股想都猜得到,淳于李带的大汉百姓肯定是抓回去做奴隶的,难道还能请这些人吃饭不成。
  凡事都有个亲疏远近,对于李重和这些将领来说,大汉的百姓当然是属于亲近那一方,身份当然要比鲜卑人高贵,怎么容得别人欺负,当然,鲜卑人肯定也是这么想的。
  这也是人性的劣根所在,他们就不看看自己杀了多少鲜卑牧民。谁家的孩子谁家亲,两个民族之间,根本就没有对错之分,比的就是谁的拳头大。
  要说一些砖家叫兽吹捧民族融合可不可以,也可以,但那需要一方绝对的强势,杀的另一方不得不低头认输,忍辱偷生,这才能民族融合。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蒙元入主中原,将汉人分到最低等的民族,满清入关,留发不留头,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这些所谓的民族融合都是建立在华夏子民的累累白骨之上。
  当然,就别以为汉族人就真的宽厚仁慈,以德服人。霍去病就曾经杀的匈奴人悲歌: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亡我焉之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翻译过来就是:我们打仗打输了,牲畜都被抢走了,就连配种都凑不上数了,我们打仗打输了,漂亮姑娘都被霍去病抢跑了。
  还有明朝的大将蓝玉,他也曾有过捕鱼洱海(贝加尔湖)大捷,说白了就是撵着元朝余孽打,赶尽杀绝,一般来说,这种疯狂的杀戮,一般要到改朝换代之后很长时间才能慢慢停息下来。
  现在李重的拳头大,所以李重迅速制订了一个围歼淳于李的战术,那就是步兵在鲜卑部落的营地里面设伏,赵云和裴元绍各自带领一支骑兵埋伏在营地两侧,伺机截杀淳于李。
  李重也做了第二手准备,要是淳于李不来这里受死的话,那就只能让赵云和裴元绍领着骑兵追杀淳于李了,虽说不一定能追的上淳于李的骑兵,但解救百姓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根据斥候的说法,淳于李的骑兵距离此地不过六七十里,按照淳于李的行军速度,两天左右就能赶到此地。
  这主要是百姓体弱,走不快,每天也就能走上二三十里路,不然的话,单凭淳于李这些鲜卑骑兵,日行百里不在话下。
  说起来行军速度最快的就是这些斥候,他们一个个身轻体健,骑术精良,配备的战马也是百里挑一,真要是发狠的话,一个时辰就能跑六十里路。
  这一两天的时间李重也能好好休息一下,正好能打淳于李一个以逸待劳。
  不得不说,运气才是最重要的,淳于李竟然真的奔着李重的包围圈而来,而且派出的斥候也知跑出十里远,一副混不上心的样子。
  这也不怪他们大意,李重劫掠这个部落距离弹汗山已经不远了,谁能想到敌人埋伏在自己的老窝附近呢。
  第二天傍晚的时候,斥候来报,淳于李据此地不过十里,但没有驻军的意思,依然奔着此地而来。
  李重点点,心中猜测淳于李这是要在此地过夜了,挥手让斥候接着查探。
  斥候领命而去,李重当即下令全军备战。
  李重带着两千余步兵在营地前方埋伏下来,准备用弓弩射杀鲜卑骑兵。
  此时李重却有些后悔了,淳于李跟定不会直接进入营地的,一定会叫人事先通知一下,早知道留下几个活口应对一下,没准能将淳于李诱进迎敌呢,下了马的鲜卑骑兵战斗力至少下降一半。
  可是现在,李重只能出动出击,在半路截杀淳于李了。
  而赵云和裴元绍埋伏在李重的步兵两侧三里远的地方,随时准备迂回穿插,将淳于李的骑兵拦腰截断,或者干脆截断淳于李的退路,将这一千骑兵一锅端了。具体怎么做要裴元绍自己判断了,赵云的任务比较简单,只管将淳于李的骑兵拦腰截断即可,按照赵云的武艺,绝对没有一点问题。
  李重的布好阵势,叫兵卒慢慢向前移动,大草原上极为宽阔,站在高处,一眼能看出十余里远。
  所以李重不停地调整行军速度,希望能接着地势接近鲜卑骑兵,可就算李重有望远镜的帮助,李重的步兵越过一处高地,和淳于李的鲜卑骑兵打照面的时候,两支军队相距也足有两千步。
  这个距离有点远,至少淳于李的鲜卑骑兵如果转身就跑,李重的步兵就只能看着了,连放箭的机会都不会有。
  但淳于李见到面前忽然出现一只军队,显然有点准备不足,竟然没在第一时间止住步伐,略一耽搁,裴元绍和赵云骑兵的马蹄声就已经传到众人的耳中。
  “不好?”淳于李一听到两侧的马蹄声,就觉得事情有些不对,自己好像被大汉的军队包围了。
  回头看了一眼,淳于李立即放弃了转身逃跑的打算,听马蹄声,两侧的骑兵距离此地不会超过两千步,如果转身逃跑的话,战马提速需要时间,最重要的是,队伍的最末端是押送的汉朝奴隶。
  哎,又被骂了,织蛛怎么就这么倒霉呢?东方织蛛自问人品不错啊,就是有说我写的不好的,我也给加了精华了,毕竟人家看的不细也不能给咱挑刺,虽说意见不同,咱也不能说什么,但上来就骂人为什么呢,你不看可以走啊。
  第一百二十八章驱虎吞狼
  更新时间:2012-08-14
  这一千来奴隶几乎截断了淳于李的退路,他们确实没有任何战斗力,但就是死在地上,也能成为战马的障碍物,可如果绕开这一千奴隶,就很有可能碰上两侧的骑兵。
  正在用望远镜仔细观察的李重也发现这种情况,禁不住手扶胸口,仰天叹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真是老天开眼啊!”
  淳于李本来逃跑的心思就不是十分坚决,看着这种情况,也横下心来,准备和李重拼个鱼死网破,当即吩咐手下的骑兵列好冲锋阵型,慢慢接近李重的步兵。
  被派出喊话的鲜卑骑兵还没等来到李重军阵面前,就被叫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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