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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节

  一声高亢的嘹亮的娇2啼声响起,孙尚香颓然倒在床榻之上,洁白的肌肤都变成诱人的粉红色,不时发出细微的颤抖。眼神迷离而又艳动,看上去如同秋水涟涟,直教人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
  神清气爽的李重刚来到帅堂,就得到一个不算好,也不算坏的消息,曹操暗中联系乌桓余孽,意图在幽州冀州掀起叛乱…
  “这群蛮夷之辈!带乌桓的使者上来……”李重很不耐烦的叫道。
  出于某个恶心朝代的原因,李重对这些通古斯人的近亲十分厌恶,当然了,这里面有很大的主观原因,乌桓人到底和通古斯人有没有亲近关系,李重也不敢确定,但迁怒于人的本事,每个帝王都不缺。
  当初曹操就该把这些蛮夷之辈斩尽杀绝,李重恶狠狠的想着,不顾他这纯属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曹操、包括李重自己都想把这些蛮夷之辈斩尽杀绝,灭子绝孙,但是,如果人家投降了,屠刀也不是那么好举的。
  就算李重没打算放过这些塞外异族,但他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不分男女老幼,将这些人一股脑的砍头示众。
  李重的办法是慢慢炮制,比如限制乌桓余孽(东北地区所有异族的统称,就不详细分类了)的生育数量等等。
  不多时,乌桓的使者就连滚带爬的来到厅堂,一见到李重,就跪倒在地,高呼赵王万岁万万岁……您最最忠心的奴隶觐见陛下……还有其他仁慈圣明、雄才大略等等词汇一股脑的用到李重身上
  李重也不愿意听乌桓使者滔滔不绝的献媚之词,极不耐烦的说道:“听闻曹孟德派人联系你们乌桓部落,意图骚扰我幽州冀州,可有此事?”
  乌桓使者闻言冷汗的下来了,一边磕着响头,一边答道:“陛下明鉴啊,曹……贼确实派人联系我们部落了,不过大王对陛下忠心耿耿,并没有答应曹操的条件,已经把曹操的使者抓来献给陛下发落了。”
  李重看了一眼李儒,见到李儒微微点了点头,就知道乌桓使者所言不假,这让李重感叹不已,屠刀还是比无偿援助管用得多啊!想一想后世的天朝,天天四处赞助,结果呢,一个军事盟友都没有,一旦有点大事小情,整个国际都看你不顺眼。
  这和所处的阵营一点关系也没有,一个国家看你不顺眼是这个国家的事,但是几乎所有的国家都看你不顺眼,是个邻国就敢对你指手画脚,挑衅连连,恐怕就是执政政府自身的原因了。
  虽然对自己的暴2政很自得,但李重也不打算这样放过乌桓人,找借口还找不找呢,所以李重脸色一沉,冷冷的说道:“少跟我耍花样,我问你,如果不是你们2经常联系曹操,曹操如何会联系你们,说……你们是不是早就暗中勾结在一起了。”
  乌桓使者听得腿肚子一抖,差点没吓得晕过去,李重这态度摆明是无事生非,鸡蛋里挑骨头啊。乌桓使者也不傻,他心知肚明,李重一直想找机会收拾他们这些塞外异族,所以这些年来,无论是乌桓人,还是鲜卑人,都活的战战兢兢,跟待宰的羔羊一样,生怕被李重找个借口和谐了。
  不过乌桓使者也没办法狡辩,只能一个劲的表忠心了,谁让他们倒霉,被曹操找上门来呢,这就叫祸从天上降!
  李重犹豫了一下,他也知道,用这个借口收拾乌桓人有点勉强,那些满口之乎者也的儒生虽然有时候很迂腐,但有些时候,他们的话还是有些道理的。
  早就说过,李重治国可能差点,但肚
  第四百七十六章自相矛盾的战略
  1,归根结底,科技发展恶果泛滥,主要原因还是科技的进步与社会进步不合拍。简单说,就是人类的道德品质低下,还拥有大规模的杀伤性武器,或者导致环境恶化的科技成果,并且肆无忌惮的使用。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李重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自己的道德品质就不怎么样,如果现在李重有一颗核弹,并且和罗马人交战的话,李重会毫不犹豫的扔下去。
  别人家的孩子,死了就死了!
  所以说李重明知道科技发展过快不是什么好事,但李重也没有阻止马均搞研究,再怎么说,李重还没统一全球呢,不发展科技等着挨打啊!只是李重把自己担忧的方面和马均提了提而已。
  就算这样,也让马均对李重佩服的五体投地,李重在马均心中的形象一下子完美了许多,几乎要脑后生光了,什么宅心仁厚,高瞻远瞩,学究天人,都不足以形容李重伟大的万分之一。
  和马均寒暄了几句,李重终于把心思放到了即将来到的战争上,首先,李重要做的就是给曹操写一封书信。
  不过呢,依照李重的古文水平……错了,李重就没什么古文水平,用水平这个词来形容李重的古文太抬举他了,和曹操相比,比萤火与皓月的差距还要大,的所以李重只能找枪手代劳了,好在李重如今的地位天下第一,找个枪手不成问题…
  比如这次,就是御用枪手陈琳陈大人翻译的。
  李重的书信大意是这样的:
  孟德老兄,一晃是几年过去了,你我都成了天下霸主,真是世事弄人啊!
  其实,早在第一次见到孟德兄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天下必然是你我二人争夺的,事实也正如我想象中的一样,袁绍刘表都只是碌碌无为之辈罢了。
  如今我来和你决战了,可你为什么龟缩在洛阳城里不出来呢,这和我印象中的曹孟德不一样啊。孟德兄,你是不是老了,失去了以往的斗志呢?
  这可不是激将法,孟德兄是否记得我曾经写过一首诗,其中有这样一句话: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你我二人这样僵持下去,战争将会持续数年,甚至几十年,老百姓已经够苦的了,他们承受不了太长时间的战争。
  如果孟德兄你还有一份体恤黎民的心思,就快点和我决一死战!如果孟德兄你真的不敢出战,那么我也不会在洛阳和孟德兄纠缠下去,顶多撤兵而已,我记得孟德兄年近五十了,不知道你的儿子,是不是也想你一样雄才大略呢?
  最后,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你和我争夺天下,孟德兄你是很吃亏的,我有点胜之不武呢,说实话,我都不敢输给你,不是怕丢了天下,而是怕给我们这类人丢脸啊。如果不是这个秘密,我真不是孟德兄的对手呢。
  不过孟德兄放心,我肯定会在孟德兄墓前告诉你这个秘密的,也让孟德兄知道自己败的并不冤枉。
  书信的内容大概就是这样的,这封书信中有感慨,有激将,还有一点悬疑的色彩。总体来说,这就是一封扰乱军心的试探性信件。
  李重命令陈琳,一定要亲手将这封信送到洛阳城中,并且要读给曹操听,听到的人越多越好。
  当然了,陈琳也不是一点任务没有的,除了做大嘴巴,陈琳还有观察曹军士气,洛阳城内状况的任务。虽然陈琳不怎么精通军事,但简单看一下曹军的了、健康状况,士气还是没有问题的,这方面曹操做不了假。
  陈琳也不负重望,见到了曹操之后,将自己翻译过的书信高声朗读一遍,听得曹操以及曹营众将莫名其妙。特别是李重口中的秘密,更让曹操一头雾水,忍不住一探究竟,当然了,就连当枪手的陈琳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曹操的探秘必然是无功而返的。
  严刑逼供曹操从来没想过,不是说曹操好面子,而是曹操认为,即使李重有什么大秘密,也不会让陈琳知道的。
  送走了陈琳,曹操立即召集文武开会,重点就是商讨李重的挑衅问题。必须要补充一下,不商讨秘密的问题,并不是曹操认为李重会胡说八道,而是曹操觉得,其他人的地位不够,曹操也是有虚荣心的。
  抛开秘密的问题,曹仁许褚等人对李重的挑衅行为很是气愤,陈琳大张旗鼓的来到洛阳城,宣读信件,曹营之中几乎所有的军官都知道了,用不了多久,这封信的内容就会传遍军营。
  如果不出站
  第四百七十七章须臾之间定生死
  斥候抬头看了一眼曹cāo,这才慢慢说道:“赵云派徐庶攻打白水关,周泰攻打褒中县和阳平关,大营之中只剩下四五千兵马,王双将军得知赵云大营空虚之后,立即带领南郑县文武出城攻营,结果被赵云在营门处设伏,射杀了我军三千余人……王双将军无奈,只等收兵回城了!”
  斥候话音一落,帐中顿时响起一阵叹息之声。窗....
  王双的战术不是不对,换做是他们也一定会趁着赵云分兵之际主动进攻的,可战场就是这样,不是说你实力强,你就一定能赢。一点点的意外都可能会让你一败涂地,有些时候,运气才是决定胜负的主宰
  比如赵云的连弩确实凶残,火力强劲,连绵不绝,可当时要是随便下场大雨,王双的步兵就能把这些连弩手砍瓜切菜一样收拾掉。
  但很可惜,当时是晴天。
  如果说起来,李重穿越到现在,最大的杀器并不是先知先觉了,先知先觉这东西总有用光的一天,李重最大的杀器就是运气,无以比拟的运气,或者调过来说也可以,李重有无可比拟的气运。从古至今,凡是敢于就和上天作对的人,无论是枭雄还是英雄,聪明人还是勇者,都要被轰成渣渣!
  曹cāo用手指有节奏的敲击着桌案,心里慢慢沉思起来,曹cāo想的是要不要出兵救援王双。过了好一段时间,曹cāo才决定下来,还是在洛阳和李重决战为上,救援王双实在是太难了,派的兵多洛阳空虚,派的兵少就是肉包子打狗
  不过曹cāo还是决定出兵一战,目的就是提升士气,告诉本方的兵卒,咱们不是不敢打,而是没必要打。
  铺垫了一大堆,但曹cāo和李重真打起来的时候,看得人昏昏yu睡。
  建安十四年三月初七,曹cāo带兵五千,出城挑战李重。李重也没让曹cāo失望,点了五千兵卒,在洛阳东门和曹cāo展开一场厮杀。
  这次打仗李重和曹cāo到没让别人代劳指挥,都是亲自动手。一开始还好一些,双方杀的比较惨烈,刀枪乱舞,血肉横飞。但也就接触了这么一下,李重和曹cāo就不约而同的收拢队形,改为弓弩射杀了。其实在敌军有所准备,特别是有盾牌手的情况下,弓弩的杀伤力并不太大。
  所以战场看似羽箭乱窜,其实真没死多少人。
  更可恨的是,曹cāo显然是来打酱油的,而李重也没准备把洛阳当突破口,至少现在不是,所以两支军队越打越远,退来退去,最后竟然相互退到射程之外……再之后,曹cāo和李重居然收兵而回了。
  这是一个非常可笑的情景,就像是李重督导曹cāo家门口叫骂:你他么的出来!
  曹cāo推门骂了一句:我出来了,你能怎么样?这种无耻表现,和两个色厉内荏的小流氓没什么两样了。
  其实也就这样了,用流氓来形容曹cāo和李重并不算是侮辱,政治家这种生物,要比流氓还无节cāo无底线。流氓有时候还讲一些道义,比如不欺负妇孺,不连累家人什么的,但是政客除了会欺负弱小,剩下的就什么也不会干了。
  至少,流氓有血溅三尺的勇气,而政客没有。
  不过曹cāo也不是一点战术不讲的,洛阳这路出战的兵马对于曹cāo来说,只能算是虚兵而已,曹cāo真正的攻击方向是大谷关的太史慈。
  这次曹cāo就派曹仁带领一万兵马前去迎击太史慈,按照曹cāo的想法,曹仁需要诈败,将太史慈引诱到大谷关地势最险要的地方,然后伏击太史慈。
  不过这次的军事行动也媚眼抛给瞎子看了,曹仁先和太史慈单挑了一场,然后诈败而回,结果太史慈一点追击的意思也没有,依旧慢吞吞的行军,不给曹仁一点偷袭的机会。这倒不是太史慈有先见之明,实际上太史慈就没有急切进兵的打算。在进攻中防守反击,太史慈的战术也算是乌龟到极点了。
  曹cāo和李重这边算是用嘴打仗,汉中的王双却把老命都拼上了。
  被赵云在汉水大营伏击之后,王双闷闷不乐的回到城中,暗暗盘算起守城的成功xing有多大。但王双推断的结果很不妙,自己手中只有一万jing兵,想要对抗赵云的三四万兵卒,确实有些力有未逮。
  而且自己困守孤城,无形之中也就相当于放弃了周边各县,赵云可以肆无忌惮的征调壮丁……强拉壮丁。这样一来,王双在兵力上的劣势就会越来越大。
  无奈之下,王双决定,自己还是与赵云单打独斗一场,斩杀赵云为上。注意,王双这绝对不是自大,也不是小看赵云,实际上武将之间传闻谁谁天下无敌,那毕竟是传闻而已,不真正的交过手,谁也不知道敌人的武艺如何。
  而且,武将这种生物,什么时候都不会自我贬低的,自信都没了,还当什么将领,还怎么领兵打仗。当然了,一些酱油党胆子小也是正常的,像王双这种武将,只会承认赵云很厉害,但绝不会承认自己一定打不过赵云。
  更何况,王双也有自己的杀手锏,那就是百发百中的链锤。
  王双本身是惯用大刀的,也jing通弓箭,但王双认为弓箭不够隐秘,所以又练了链锤这种武器。链锤可以藏在身上,出手速度快,惟一的缺点就是射程太近,不过用来诈败偷袭,最好不过了。
  可以这么说,王双有点接近于江湖高手的意思。
  所以到了第二天早上,王双就提刀挑战赵云,毫无疑问,赵云更愿意和王双厮杀一场,如果能斩杀了王双,虽然说不上南郑城唾手可得了,但也绝对能狠狠地打击一下南郑城军民的士气。
  两人各自带了一千兵卒,在南郑城下列开阵势,通名报姓之后,就杀到一处。
  一交手,王双就明白了,自己还是低估了赵云的武艺,冷气森森的枪尖上下飘舞,激的王双汗毛都炸了起来。对于王双这种级别的武将来说,这种情况已经非常危险了,证明王双已经挡不住赵云的杀气,潜意识里产生恐惧的情绪。
  这倒不是王双和赵云的差距太大,王双能做到汉中主将这个位置,一身武艺很不错了,但是,王双的经验却不怎么丰富。而赵云纵横沙场十余年,几乎和所有的顶尖武将都交过手,岂是王双这样的小菜鸟所能比拟的。
  武艺不光是练出来的,更是打出来的。真要是实战拼命的话,全国武术冠军都不一定比黑2社会的打手厉害。
  而赵云,显然是李重集团的金牌打手,双花红棍了!
  越是老油条,争斗之时就越为谨慎,能毫无带将的干掉王双,就不会冒险,赵云虽然占据绝对优势,但攻杀起来并不肆无忌惮,依旧保留着一分力气,杀人的时候能保留一份力气就不错了,什么打人需留三分力,那是打人、不是杀人,杀人就要狠。
  所以王双虽然心理上感觉狼狈,但是只看表面的话,依旧有还手之力。
  战场劲风呼啸,爆响连连,偶尔钢刀和钢枪碰撞,也会发出震耳yu聋的炸响声。沉重的力道传到战马身上,让马蹄十分沉重,在地上留下一个个清晰的蹄印。
  两个人拼杀了三十余招,王双只感觉赵云的枪势愈发凌厉,看样子,好像要出杀招,或者说全力了。这只是王双的一种感觉而已,事实上武艺修炼到王双这种程度,更多时候都是依靠敏锐的感觉来作战,而这种感觉,几乎和视力听力一样,不会出现什么差错。
  在最危险的时刻到来之前,能抽身退走,正是这种武将的高明之处,所以武艺一旦修炼到了无双这种程度,几乎很难被杀死。
  至今为止,这种级别的武将,比如张合、夏侯渊、颜良、文丑等人,死的都比较冤枉,都不是在正常状态下被敌人杀死的。
  当然了,如果王双不跑,硬挺着和赵云厮杀,那无论王双处在什么状态,最后终究难逃一死。不过一般来说,差不多的武将都不会二到这种程度,勇敢和愚蠢不是同义词。
  六十八斤重的钢刀呼啸而下,劈在赵云的枪杆上,凌厉的劲风在两人之间呼啸连连,吹得赵云的头发都飘荡起来。
  接连几刀过后,王双一提战马,猛然间逃离战圈。王双出身陇西,自然不缺好马,实际上王双骑得就是大宛名驹,说ri行一千,夜行八百有点夸张,但爆发力绝对一流,都不比赵云的爪黄飞电差到哪去。
  由于王双本着斩杀赵云的心思出战的,所以二人距离本方军阵都很远,这也给了赵云追击的空间,赵云冷笑一声,就追了上去。
  两人一前一后,策马疾驰在沙场之上,距离保持在十几丈远上下。
  王双一边策马奔驰,一边倾听着身后的动静,猛然间,王双听到身后的马蹄声变得急促起来,兵卒的喊叫声也变得高昂无比。王双知道,这是赵云全力催动战马了,于是王双伸手在腰间扯出链锤,扭身将链锤扔了出去。
  “呜……”凄厉而又沉闷的破空声响彻沙场。
  两个人拼杀了三十余招,王双只感觉赵云的枪势愈发凌厉,看样子,好像要出杀招,或者说全力了。这只是王双的一种感觉而已,事实上武艺修炼到王双这种程度,更多时候都是依靠敏锐的感觉来作战,而这种感觉,几乎和视力听力一样,不会出现什么差错。
  在最危险的时刻到来之前,能抽身退走,正是这种武将的高明之处,所以武艺一旦修炼到了无双这种程度,几乎很难被杀死。
  至今为止,这种级别的武将,比如张合、夏侯渊、颜良、文丑等人,死的都比较冤枉,都不是在正常状态下被敌人杀死的。
  当然了,如果王双不跑,硬挺着和赵云厮杀,那无论王双处在什么状态,最后终究难逃一死。不过一般来说,差不多的武将都不会二到这种程度,勇敢和愚蠢不是同义词。
  六十八斤重的钢刀呼啸而下,劈在赵云的枪杆上,凌厉的劲风在两人之间呼啸连连,吹得赵云的头发都飘荡起来。
  接连几刀过后,王双一提战马,猛然间逃离战圈。王双出身陇西,自然不缺好马,实际上王双骑得就是大宛名驹,说ri行一千,夜行八百有点夸张,但爆发力绝对一流,都不比赵云的爪黄飞电差到哪去。
  由于王双本着斩杀赵云的心思出战的,所以二人距离本方军阵都很远,这也给了赵云追击的空间,赵云冷笑一声,就追了上去。
  两人一前一后,策马疾驰在沙场之上,距离保持在十几丈远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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