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第702节
甚至连天海他们听了,都觉得荆小强应该会从中森那转手拿来给花旗的影业巨头拍。
中森只是在筹拍,还没正式开始,损失又不大。
这边可是直接就有上百万美元的收益。
荆小强却稳稳的拒绝:“这部电影对我的合伙人很重要,所以感谢各位的好意,还是那句话,只要认同我的才华,我有陆续不断的剧本创作跟影业公司合作,未来还有更多更好的作品,请先把我们手里正在进行的合作圆满完成。”
这就像顶级球星,并不着急签一揽子多少年的合约,我有足够的自信每年一签,每年我都能拿出闪耀的数据跟业绩。
这样才能水涨船高的一直掌握财务主动。
反正以荆小强这种情况又不存在大伤葬送职业生涯的危险。
嗦尼影业的日籍总助还好点,知道这部剧在焦盆是中森在拍,立刻回去禀报消息,嗦尼影业马上找中森事务所要求入股参与,这才是十拿九稳的。
更重要的是罗伯特居然在跟迪尼士影业的人打交道!
弗兰克就觉得有点烦,看了歌舞剧现场才觉得,这个ip也明显可以进迪尼士乐园,冰雪公主站在门口展臂放雪花,多讨孩子喜欢呀。
现在居然还有部分版权在外面……
细思极恐!
回去连夜一翻今天上午才敲定的合同,《加勒比海盗》都还好,所有版权都买过来了,可《狮王争霸》跟《冰雪女王》只是动画电影剧本版权,虽然也包括人物形象等版权,都授权给了迪尼士使用。
但整体的ip版权还是在荆小强自己手里!
只是授权给你使用,哪怕是终生授权可以让迪尼士乐园什么的用,但如果迪尼士还要衍生再扩展,譬如拍做成迪尼士乐园之外的东西,那就又要去找荆小强谈授权!
冰雪女王也就罢了,狮子王的版权以后在别人手里?!
一贯擅长在合同上抠字眼的迪尼士版权部怎么会犯这种错误?
可细查一番又没什么意外,本来就是买了《狮王争霸》的动画电影版权,然后拿回来怎么改就是自己的事,甚至可能只是为了买下这个ip,方便《狮子王》推出的时候不至于被人说是盗版!
所以版权部有点钻牛角尖,反复审核权限,巴不得这版权越省越好,只要花钱买了就是我们的,以后推出不至于被人说抄袭就行了。
嗯,从他们的角度,可能内心也觉得是自家在抄袭吧。
毕竟人家近两年前就开始排这出戏,那会儿迪尼士内部还没立项呢!
怎么办?
最后有个大聪明律师想了个办法,要不我们再给点钱,要求这部歌舞剧改名叫狮子王,lion king,多么简洁上口。
这样就变成了我们为主,歌舞剧只是跟着我们衍生的感觉,跟lion king有关的所有版权注册都在我们名下,比那个复杂的中式名称好多了。
这样甚至我们原本的动画电影制作都不用大改,那种东方元素完全可以不用了,就是同个剧本下的不同故事,怎么样?
弗兰克大喜!
安排尽快联络荆小强,敲定这种可能性。
不过打电话过去已经找不到人了。
因为杉本已经马上联系荆小强,而且是直接派车过来接上一起到夜总会见面。
说好到了花旗,大家还要一起浪,你看看你现在在搞什么,对他脚踏两条船感到很背叛!
须藤先生也在旁边啊,这时根本不敢吭声!
随时都在脚踏几条船的荆小强简直熟极而流:“这就是当初为什么我不加入嗦尼的原因,像我这样优秀的人,多才多艺的各种发展,捆绑在嗦尼产业上对我半点好处都没有,而且这是电影,我已经有四部正在开工的电影,是你们只给了两部发行的尝试,我几千万投资不可能放在那里空窗等待吧,说得直白点,我已经拼命在向你们兜售电影方面的才华,你只要了音乐,半推半就的要了电影,我不可能因此就不展示我的电影才华吧?”
而且还能反问:“我这是上周就跟他们开始谈的项目,今天还公开记者招待会签署合约,你们一点都不知道?我还以为你们默许了呢。”
对这样渣得理直气壮的才子,杉本无语。
这就是他们的弊端,荆小强说得没错,焦盆人把电影公司全面交给花旗人打理,根本就不插手不关注。
迫于社会压力,根本就不敢问。
然后白人高层,金领打工皇帝们对一个亚裔和迪尼士签约卖剧本这种事情根本不在意。
所以明明花了几十亿美元收购个电影公司,却连基本的管理都做不到。
真是买了个寂寞。
而且荆小强不是自家员工,艺术家可不就是渣男吗,怎么会忠诚于自己呢。
自己的手都没法忠诚于自己,左拥右抱的杉本只能打感情牌:“我们这么支持你……昭田先生对你今天的歌舞剧,还有对超大屏幕的运用感到非常开心,你就不能体谅下我们在花旗市场的苦心,一步步来吗?”
渣男怎么会讲感情呢:“从一而终是平庸人的选择,这么说吧,我以为您打电话来是跟我谈论关于超大屏幕的运用,我以为您从我今天的运用当中看到了广阔的产业前景,如果前几天的摇滚演唱会就有这个,您知道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力吗,所以在我接下来的摇滚、歌舞剧北美、欧洲巡演当中,您不觉得这是对超大屏幕的最好推广吗,我是那个知道怎么挖掘j……j什么来着?”
嗦尼的专务董事都被他pua了,顿时有种哎哟,对呀,我纠结在这点感情上面做什么,这个超大屏幕的项目一直都很艰难。
现在难得看到个突破口。
立刻承诺接下来的巡演会安排工程师全力支持!
明天上午到便携影音娱乐研发中心开会,他和昭田先生都要返回焦盆了,走前再聚聚。
荆小强还想再顺势谈谈这个超大屏幕的细节,结果人家来这种场所根本就没打算谈公务。
可能平时压抑得太多,小鬼子在放浪形骸的时候特别放得开。
荆小强却稳坐钓鱼台,跟已经认出他来的漂亮金发妹子谈天说地,最后负责结账就是。
刚刚又拿了三百多万美元,况且原本打算自己买下来的超大屏幕系统,现在成了嗦尼掏钱给他去到处做巡回展示。
借着点酒精,依偎着美女,荆小强脑海里转悠的却是这个大坑……就送给嗦尼了吧。
后世的人都知道,不知道哪天液晶大屏就彻底占领了市场,这种粗笨的点阵式发光组合大屏会被打得落花流水,而且荆小强仿佛还记得最后液晶屏的霸主在中国。
按照焦盆人精益求精的牛角尖精神,一旦他们在这个上面尝到甜头,会认定这是正确的道路,会投入更多走得更深的。
反正自己要的就是先于市场有这样的工具,管他们去死,哈哈哈!
拿定主意的他干脆靠在妹子怀里打了个盹。
也不知道两位小日子是在相互比试耐力还是咋的,反正去了单人脱衣舞包间就好久没回来。
让荆小强无奈的一直磨蹭到快天亮才回酒店。
迎接他的可不止杜若兰和潘云燕的白眼,还有无数记者的镜头!
直到这个时候,已经在好莱坞影城做监制呆了十多天,七八万人一场的摇滚演唱会搞了四场,点滴累计起来的声望。
终于在天使之城,靠着这部叫好又叫座的歌舞剧,彻底爆发开来。
不光洛城的记者,花旗各地的报刊杂志媒体,都为着昨晚的歌舞剧,为着已经上榜的公告牌新歌,齐聚洛城,采访这位半年前飓风般横扫薪乡的东方神奇小子。
第683章、怎么有点怪怪的
爆红也是有个过程的。
在非互联网的时代,不可能谁是瞬间爆红。
哪怕互联网传播,那些爆红的背后都有巨大的推手在助力才能人尽皆知。
荆小强大半年前在百老汇和大都会歌剧院的蹿红,还是属于艺术圈的名声大振。
真正让他在花旗传开名号的,还是北美公告牌上的那四首摇滚金曲。
黑胖子没说他们具体卖了多少专辑,肯定是肥得流油,现在全力支持罗伯特的演唱会,绝对不是因为内疚,而是有利可图。
如果这次的巡演荆小强选择从薪乡开始,多半一开始就爆了。
毕竟整个薪乡那边的媒体已经很热络熟悉,也会觉得有利可图围上来。
但远隔几千公里的西海岸嘛,先来几场摇滚音乐会,哪怕几万人的坐席场场爆满,还差点意思。
因为这毕竟是好莱坞的大本营,演唱会的明星更是如过江之鲫,在天使之城没停歇过。
好莱坞最有号召力的影视明星们,还不太卖这么个东方摇滚明星的账。
简而言之就是底蕴还不够,逼格还差点。
说到根子还是族裔轻视,倒也算不上什么歧视,就跟我们看见来个阿三唱京剧,心里是不以为然的。
直到这场《冰雪女王》在好莱坞碗成功演出,特别是那种声光一体的魔法高科技场面,具有歌舞界的颠覆革新!
歌舞剧、戏剧的逼格还是要高点,天然会让影视界觉得更有艺术地位。
这点比摇滚更有吸引力。
起码这一夜过去,还伴随迪尼士和罗伯特签下《冰雪女王》动画电影的版权合约新闻发酵。
舞台上足够闪亮有噱头,看歌舞剧的观众、社会文化属性也比摇滚音乐会高点,舞台下已经得到了影业巨头的认可。
再伴随一系列如同杰斐逊这样的专栏作家剧评人吹捧。
瞬间成潮流!
首先是资本追逐。
洛杉矶著名的歌剧院纷纷上门来邀请演出,接着后面巡演城市的剧院、演出公司也找过来要求合作。
昨晚连哥伦比亚影业和迪尼士影业都看出来这部剧有前途。
更有明眼人发现了这个巨大的商业井喷点。
连大都会剧院这等最顶级的剧场,都只有四千多坐席,普通剧院一般都是一千出头。
这里面固然有脱麦演唱的声波扩散上限,更有场地再大,距离过远就看不清的现实问题。
演唱会可以搞几万人规模,因为观众主要是听个音,感受气氛,有扩音设备就行了。
演戏是不行的,你好歹要看看舞姿,更好是能看到面部五官表情。
远远的只能看见蚂蚁移动,还叫什么歌舞、戏剧表演?
所以好莱坞碗一万八的坐席其实在业内是被嘲笑的,也就内场那些嘉宾席可以看得真切些,外围坐席根本就是来凑热闹。
结果荆小强居然别出心裁的把超大屏幕用成影像扩大设备。
这就是歌舞界的巨大技术变革啊。
想想本来成本十万美元的一台戏,给一千人看,每人起步就得一百美元,和十美元的电影票,二十美元、五十美元的演唱会比,走向消亡是必然的。
现在给两万人看,还是那些人,还是那些布景道具,二十倍的利润!
整个花旗的戏剧界都有种醍醐灌顶的法克谢特,怎么之前我们没想到这个呢?